1、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2、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3、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禁止近亲结婚,是指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代以内不能结婚。
婚姻法之所以规定近亲不能结婚是出于伦理以及生育后代质量来考虑的。男女双方属于直系亲属或者三代以内结婚的,后代死亡率高,常常出现痴呆、畸形、遗传病等情况,我国法律是为避免因近亲结婚造成大量家庭的悲剧,所以对三代以内不能结婚作出了强制规定。
一般来说,近亲结婚只会影响到下一代,也就是自己孩子的健康。近亲结婚不仅使隐性遗传病发病率增多,而且也使多基因遗传病发病率增高,例如高血压、先天性心脏病、精神分裂症、哮喘、无脑儿、脊柱裂、唇腭裂等。
近亲结婚会有很多危害,但是主要发生在子女身上。只要子女不再近亲结婚,并且再往下的后代也终止与近亲结婚,就不会受到影响。如今国家都提倡优生优育,并且现在社会流动性大,大家应该避免近亲结婚,以免对后代造成不好的影响。
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直接血缘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
近亲指的是3-4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近亲结婚的夫妻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结婚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
所以至少要三代以外的旁系亲属才能结婚。所谓三代,是从自己这一代开始算,往前三代和往后三代。比如说同一个祖父的已经是第三代亲属了,是属于不可以结婚的范畴,同一个祖父第四代开始可以结婚,也就是说近亲结婚超过四代以上就没太大为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近亲三代内不能结婚。
2、以一个正常家庭为例:家庭角色一般由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孙子、孙女6人构成,其中爸爸妈妈是一代人,爷爷奶奶是一代人,孙子和孙女是一代人,而这是宗亲。如果从姻亲论起,也就是所谓的表亲,以6人家庭为单位,分别是姥姥、姥爷、妈妈、爸爸,孙子、孙女,其中姥姥和姥爷是一代人,爸爸和妈妈是一代人,孙子和孙女是一代人。
3、假设结婚的是孙子、孙女,那么从孙子、孙女开始,往上三代,只要是与自己的妈妈、爸爸、爷爷、奶奶有血缘关系的亲戚,论辈分不超过三代,那么就是不允许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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