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家婚俗

苗家婚俗,第1张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无民族文字,20世纪50年代后期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苗年"、"四月八"、"龙船"节等。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 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 苗族禁忌

  产忌: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认为会延长产期。

  农事禁忌: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才。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上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疯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

  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禁杀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脚踩;不许在家或夜间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糍耙;嬉闹时不许用带捆苗家人;遇门上悬挂草帽、树枝或婚丧祭日,不要进屋;路遇新婚夫妇,不要从中间穿过等。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苗族结婚仪式非常隆重,在结婚前一月,女方开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会陪哭,嫂子们劝解亦哭,统称“哭嫁”,实际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礼到女家。女方则宴请宾客,舅爷,姑爷及亲友礼作贺。这时“哭嫁”也达到高潮。

结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宾客齐集,男方必须在插花日派迎亲队伍去女方家。迎亲队伍由年青的7----11人单数组成。领队的男人叫“娶亲大哥”,女子叫“娶亲婆”另外还跟随一班吹鼓手[乐队]。迎亲队到女方家寨外即鸣放鞭炮,女方紧闭大门,必待娶亲大哥送 上开门礼红包,讲一番娶亲客套话,才准进门, 迎亲队坐席饮酒时。女方村中的姑娘们会向迎亲客人们劝酒,必将迎亲客人灌醉,姑娘们还借劝酒、上菜、上茶、盛饭等伺机向迎亲人脸上摸抹锅底黑,摸得娶亲人个个成为大花脸,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荨麻叶对娶亲人围攻,打得娶亲人遍体都是豆渣;荨麻叶蜇得娶亲火焦辣疼,叫“打亲”“打发”,既越打越亲,越打越发。要女方待老年人出来制止才停。然后,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对唱山歌,通宵达。结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开始发亲,由女方送亲大哥[兄弟]背新娘从正门出换新鞋送入户门外的花轿中,抬去男家。若途中与别寨娶亲队伍相遇,则各抢先从高处绕过。到了男家门外就由娶亲大哥背新娘从门前火盆上走过,然后新郎新娘行礼拜堂,男方则大摆宴席三天,答谢亲朋好友等不在话下,过完三早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亲小住几天。

苗族婚嫁有婚前不见面、迎亲、哭嫁等风俗。苗族青年男女经过恋爱情投意合后,父母便为他们选择吉日结婚,但结婚前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却不能见面,俗称婚前不见面,结婚的前一天,男方会把结婚用品送到女方家过目。

苗族

苗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散布在世界各地,主要分布于中国的黔、湘、鄂、川、滇、桂、琼等省区,以及东南亚的老挝、越南、泰国等国家和地区。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和苗族口碑资料,苗族先民最先居住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其祖先是蚩尤,“三苗”时代又迁移至江汉平原,后又因战争等原因,逐渐向南、向西大迁徙,进入西南山区和云贵高原。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分湘西、黔东和川黔滇三大方言。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一、鸡眼为证

苗族人在选择结婚良辰吉日时,南方父母一定与媒人同赴女方家商定。女方家杀公鸡一只,煮熟之后,双方共同观看鸡眼,此礼仪一般在深夜举行。如果鸡的双眼全睁或全闭,则表示吉利;如果鸡眼一只睁着一只闭着,则认为不吉利。看完鸡眼,双方就开始协商婚期,一般订在“午日”或“子日”,苗民认为这两个日子是大吉大利之日。

二、新娘茶

在广西流域十分盛行一种新娘茶,新娘茶就是新媳妇第二天必不可少的第一件事——给亲人敬茶。这天新娘早早起床,一边生火烧洗脸水,一边煮茶。新娘茶的水须是某一口井的一天中最早挑的那担水,水和锅都不能有半点油星,这样才吉利。

三、辣子面

白族人婚礼以热烈隆重而著称。因白族话中“辣”与“亲热”谐音。因此,当新郎进入洞房时,新郎的伴郎们即将辣子面撒入早已准备好的火盆里,一时辣味四溢,呛得新郎和新娘一阵大咳。接着,新人在新房里吃喜饭、喝喜酒,在饭菜及酒肉中同样调入很浓重的辣子面,辣得新郎新娘难以下咽。这时闹喜的人们便爆发出一片欢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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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离娘饭

在鲁南山区一带流传着一种“离娘饭”的习俗,顾名思义是离开母亲的最后一顿饭,有道别饯行之意。“离娘饭”一般在婚期的头天晚上进行。据说,新娘只有吃好这顿饭,将来的日子才能甜美幸福。

饭桌上按长幼落座,新娘的母亲张罗酒菜,并要亲自掌勺。主菜是新郎家上午派人送来的一只公鸡和一只母鸡。这道菜称“离娘饭”,意味着女儿离开娘以后定会大吉大利。另外,配有一碗水饺,一碗面条,一碗大米干饭。饺子预祝新人早生贵子;面条则喻婚姻天长地久;大米干饭就是白头偕老之意。

五、夹生饭

居住在滇南哀牢山的叶车人,其婚礼多在黄昏时分举行。当新娘被接到夫家后先要进入大房,向供桌上象征祖先歇脚处的一块篾笆叩头,面向酒席长辈行埋头礼,表示心甘情愿嫁给新郎,海枯石烂心不变。在婚礼中,要吃夹生饭,这夹生饭必须蒸至5成熟,使其外熟内生。叶车族人认为新娘吃夹生饭是添丁的好兆头。

如果你们真心相爱的话,根本不用在乎这些。男属兔女属龙结婚没什么影响。家庭 苗族普遍实行以父系为中心的小家庭制。家庭成员以两代或三代同住者多,四代以上同住的极少。多数是儿子结婚以后,即与父母分居另立家庭。父母多同幼子或自己最心爱的儿子一起生活。 在家庭中,男性家长有较大权力,女性家长其次,成年子女有“参议”权。家庭财产只有男子才有继承权。分居时,除留一份给父母作“养老田”外,其余由儿子继承。兄弟多的实行平均分配。没有长子(或幼子)继承制。有些地方前妻长子可多分点,但没有形成制度。女子没有继承权。有的地方,如黔东南地区的部份苗族中,对未出嫁姑娘也分给小部份田产,供其作生活开支,叫“姑娘田”,由其同住父母或兄弟掌管,但姑娘出嫁后,便无权享受,也有的要到姑娘死后才收回。赘婿有财产继承权。寡妇若不另嫁,也可继承亡夫家产,如果转房,则由原夫儿子继承。 苗族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关系,一般比较亲密,仅有程度轻微的亲疏之分。他们组成一个家族,守望相助,贫困相扶持。在家族同辈成员中,不分直系旁系,不计亲疏远近,皆以兄弟姐妹相称。对与父辈者,均以叔伯父母称呼。对与祖父同辈的人,均以祖父或祖母称呼。对祖父以上的辈份,概以老祖父、老祖母呼之。对下辈,一般是直呼其名。 苗族很讲究家教家规。对父母要孝敬,对兄弟姐妹要友爱,尊重长辈,爱护晚辈,是传统美德。叔嫂之间不可越伦。长辈不能对儿媳、孙媳开玩笑。晚辈不能在长辈前面戏耍轻浮。 苗族家族内部聚合力很强。在日常生活中,互相间比较关心。若某家有重大困难,则举族相助;有贫困无衣者,全族极力扶持。相互相若发生纷争,小事则批评劝解,大事则由族中有威望者召集族人公议处断。家族中,团结对外的观念也很强。 苗族家族过去都有自己的姓氏,即苗姓。它起源于古代氏族,一般称为某某支或某某分支。有的支以其首领名字命名,有的支以地名、动物名命名。为了便于追叙族谱,个人取名时多采用父子连名制,按连名顺序上溯,就可追溯到本家族的起源。父子连名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也有个别加连祖父名,如父名保,子名岩,即取名岩保。如祖父名里,连起来就成了岩保里。这是一般直系血统成年人的正式取名法,小儿取小名不在此列。安顺地区取名很隆重,要到藏有神鼓的人家举行仪式,并办招待,于席间取名。紫云地区取名要办盛大宴席,用很多四方高桌相连,从堂屋一直摆到屋外院子,本家族坐一边,岳父家族坐另一边。边吃边议。取名以吉祥为利,但不能与双方家长长辈之名雷同。

没有。

下一代的健康和夫妻的遗传病和生活健康有关,与民族不同与否没关系。

苗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散布在世界各地,主要分布于中国的黔、湘、鄂、川、滇、桂、琼等省区,以及东南亚的老挝、越南、泰国等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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