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候,思想确实非常开放。但是开放也要有限度。毕竟嫁给外国人,不知根知底的。要是这外国人是外国派来的间谍或者是什么逃犯之类的那不是很麻烦的吗?所以还是限制汉族女子嫁外国人比较好。并且唐朝制定了比较严厉的法律法规限制和惩罚,因此唐朝女子也不会因为说嫁给外国人就很自豪了。
唐朝女子的地位相对其他时候都要高,从服装上就可以看出她们比其他朝代开放,能够展现自我。唐朝女子可以外出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不是像某些朝代女子无才便是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言论也很自由,民族融合,吸引了很多的国家来到唐朝贸易学习,有波斯人,欧洲人还有一些昆仑奴。但是唐朝对于与外国人婚恋交友这方面还是很谨慎的。
《唐律疏议》和《与化外人通婚律》里面讲到异族通婚是要排除的。因为那时候信息不对等,与外国人通婚的不确定因素太多。比如犯法逃亡的,想要刺探内部消息的都比较难在短时间内发现。那就制定严厉的法律,比如唐朝人不能越边境和外人通婚,违法流放二千里。如果使臣出访外国也不能私自随意与外人结婚。如果犯法了家人也要受到牵连。
因为条条框框太多了,嫁给外国人的法律太严厉。权衡利弊之下,大家都不会愿意去冒险嫁给外国人。而且唐朝在当时是神一般的存在,有三百多个国家会朝拜上贡给唐朝。除了一些非常优秀的人之外,唐朝人对于普通的外国人比如昆仑奴之类的都是看不上眼的。所以汉族女子也不会以嫁给外国人为荣了。
唐代的婚姻制度,具体由《户婚律》规定
首先,确认封建强迫包办买卖婚姻制度的合法性。在结婚方面,赋予家长主婚权,卑幼不依家长而私自婚娶者,要受杖100的处罚,同时规定了“以聘财为信”的结婚送财礼制度,使结婚成为买卖交换的一种形式。 还严格禁止同姓、良贱通婚。
离婚上,规定了“七出”与“义绝”等制度,与此同时还规定了“三不去”的原则,使丈夫处于家庭的支配地位,用以维护有利于封建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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