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你知道,注意携带的东西,缺一不可。
1男方先在台湾户籍所在地法院办理单身宣誓书公证五份(先要到户政事务所申请户籍誊本五份、身分证、印章、照片),要知道女方的户籍所在地。
2约4~6周后,询问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是否已收到单身宣誓书,收到后,即可前往领取(须双方身分证,男方护照、台胞证)。女方先办理好未婚证。
3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询问指定体检医院(一般为市级以上医院),前往体检,一般为隔天取件,加钱可以当天领取(须带双方个人独照照片、身分证)。
4携带女方未婚证及双方婚姻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及单身宣誓书(须带双方个人独照及合照照片),再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证(须女方身分证、户口本,男方身分证、护照、台胞证)。
5结婚证办理完成后,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健康检查公证书、结婚公证书及亲属关系证明书,约4~6周后,会到台湾海基会。
6去海基会领取公证书,再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同时申请户籍誊本,然后到移民署办理女方入台手续。
7移民署需缴资料:
a申请书(移民署领取)
b保证书(台湾男方到移民署填写)
c户籍誊本(户政事务所申请,须在登记结婚后)
d结婚公证书
e健康检查公证书
f二吋照片一张(白底)
g大陆居民证影本(复印好双面带回台湾)
h委托书
8约一周后会发入台许可证复印件,此证给女方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须备身分证、照片、户口本及填写公安局领取的申请书)。
9女方的申请书须按照要求项目填写,并经户籍地的派出所、公安局加注意见并盖章,交公安局送市公安局办理。
10女方证件约3~5周完成,即可买机票前往台湾,入台前在指定的地点领取入台许可证原件,一般是在香港机场的中华旅行社。
11第一次入台许可证先发一个月,待面试完成后,会另发证明,凭证明再加签五个月。
12可改办依亲居留证,就可以在台湾工作。
13后面的手续你到时再提前问吧!
14以上办理开始到你去台湾约需三个月,请耐心办理。
15刚嫁过去,两岸的风俗民情会有不同,如有不便,要多忍耐。到台湾别忘了去逛夜市、吃小吃,祝你到台湾愉快。
补充:有些民政局会要求男方的工作及收入证明,可在台湾先办好带过去,可是不一定会用上。
新政策:
大陆配偶在台团聚期间得并计-移民署申请案将大增
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表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已修正大陆配偶取得我国身分证时间由8年缩短为6年,取消团聚结婚须满2年始得申请依亲居留之规定,日后大陆配偶经团聚许可入境,即可申请依亲居留,4年后可申请长期居留,再俟2年后即可申请定居;而为维护已在台居留之大陆配偶权益,该条例修正施行前,已符合团聚且每年合法停留逾183日者,亦得转换并计为依亲居留或长期居留期间,另因行政院劳工委员会配合修正就业服务法,放宽大陆配偶於依亲居留期间即有工作权,移民署整体预估大陆配偶各阶段转换申请案件将有8万4千件,并将自98年8月14日起开始受理收件。
移民署说明,依据新修正施行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团聚并计居留期间试算,目前在台团聚者约有2万6千人,可直接申请依亲居留;如在台为长期居留且并计已满6年者,可申请定居约有2万人;另并计团聚期间后,可由依亲居留转换为长期居留者约2万8千人,再加上业经海峡交流基金会验证等待团聚入境者约1万人,合计将有8万4千件申请案。
移民署再次强调,团聚期间并计一定要符合每年居住超过183日之规定。
可以到立新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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