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汉族的人口最多,然后还有很多少数民族,同时也保留了很多少数民族的习俗和文化。所以结婚的时候,有很多特别的习俗。现在,让咱们去看看苗族结婚时有什么样的习俗。
婚前的
年轻的苗族男女相爱后,他们的父母为他们选择一个吉祥的日子结婚。但是,在结婚前的某个时候,男女可以t相见,俗称婚前不见面结婚前一天,男方给女方送结婚用品去看一看。在这些婚礼仪式中,有一种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由25至30磅糯米粉制成。大到簸箕那么大,表示新郎新娘婚后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去接新娘来参加婚礼
在这结婚的日子里,男女双方都在家里招待亲戚朋友和同村的村民。新郎在几个伴郎的陪同下,带着礼物去结婚了。婚礼宾客中应该有一位经验丰富的中老年男子。当婚礼宾客到达女方在s村,女人会伸出一根竹竿拦住去路,和参加婚礼的客人一起唱歌。每次唱完之后,新娘们都要给这些女人送礼物,她们会收回竹竿让路。这样走,唱一次歌,重复几次就到了新娘的房子。在此期间,要防止新郎让女方带走。如果被带走,他们会把新郎藏起来,这样那些结婚的人就可以我不能准时接新娘。当我们到达新娘s家,姑娘们会围着新郎,折腾逗他,客人们会笑。什么更有甚者,一些女孩甚至诽谤新郎s满脸锅灰。望着新郎的混乱,人们会哄堂大笑。
婚礼
新娘结婚回家后,要举行见面礼。新郎新娘会向长辈和客人敬酒,接受他们的祝贺。吃饭前,新郎新娘要喂父母第一碗饭。在这一时期,那些来自女人的女孩新郎家在给新娘送行的时候可以用大竹篮盖住新郎,这样新郎就可以不要动。看着新郎在箩筐里挣扎,人们哈哈大笑,给婚礼增添了无限乐趣。
在一些苗族聚居的地方,还有一种古老的抢亲戚的习俗,叫做拉米才。在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双方约定了抢亲的时间和地点。到时候男方会找几个好朋友把新娘接回家。据说,如果这种形式的抢婚进行,如果丈夫和妻子不t同意或者以后男方喜欢新的东西,喜欢旧的东西,女方也会理直气壮。新娘被抢回男方后史家,婚礼将按照苗的规则。与此同时,男人史家会派人带礼物给女方史家解释情况并道歉,而那个女人s家会申斥,吼她。然后,她会接受礼物。在某些地区,会有充满乐趣的打斗:当女孩得知男子要来抢劫自己时,她会故意躲起来,并邀请同村的几个女伴拿着扫帚和竹竿等着。当男人抢新娘的人到了预定的地方,他没有看到新娘。迷茫中,突然,埋伏的人出来了,无数的扫帚和竹竿落在抢亲戚的人头上和身上。男孩们突然意识到,但按照习俗,他们不能不要反抗。他们在扫帚和竹竿旁边寻找新娘。当他们发现新娘的视线,他们联手齐新,以避免女孩追逐和抢夺新娘回到男人的房子。
按照习俗,新娘可以抓住新娘后不要离开这是我们的家。新娘一到达男方家的房子,这意味着她已经成为男人中的一员舍和能不要只是回到她的家人身边。在麻栗坡和其他地方,抢走女孩后交给丈夫的房子里,她被象征性地先用一把纸伞盖着,然后用
哭嫁
一般在新娘结婚前三七天就开始哭,有的半个月、一个月甚至三个月前就开始哭唱了。然而,一开始,这一切都是断断续续发生的。想哭就哭吧。亲戚邻居来送礼来访,谁来都要哭一场以示感谢。在Xi的婚礼,第二天她上了轿子,哭嫁达到高潮。在这段时间里,哭和唱歌必须按照传统礼仪进行,不允许哭。谁能不哭会被别人嘲笑甚至歧视。一般来说,哭歌的内容主要有哭父母、哭哥哥姐姐、哭叔叔、哭同伴、哭媒人、哭头发、哭祖宗、哭轿子等。歌词已经代代相传,传统的,由新娘和哭姐妹们。主要内容是感谢父母长辈的恩情和兄弟姐妹的照顾;哭诉少女时代即将逝去的幸福生活的悲伤和新生活到来之前的迷茫与不安。也有很多婚姻的不满,媒人对他们生活的仇恨和无奈,等等。
您好。
结婚条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有配偶者;
(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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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小家庭,男性长者为家长,弟兄长大结婚后可分家,父母年老由子供养。婚姻有父母包办和自由恋爱两种形式。包办婚姻,通常女大男小,一般在姑娘几岁时,由男方父母送与幼女一套衣裙等即为议定终身,此种情况,双方多有亲戚关系,待姑娘长大正式结婚时,男方要付一定银钱作身价,娘家要以一头牛或一日猪作嫁妆,以供姑娘到男家饲养。 自由婚姻,各地苗族所采用的形式不一。彝良、永善一带苗族保有青年男女"批若"(类似公房)的自由恋爱习惯;楚雄部分苗族中保有"姑娘房";昭通部分苗族保有"逛花房"和"踩月亮";金乎一带苗族保有"游方"(类似贵州苗族的"摇马郎")。无论何种形式,青年男女一般都通过对唱山歌选择配偶。其选择方法是:倘若某一小伙子看中某一小姑娘,小伙子便撑一小花伞覆罩小姑娘,开始,小伙子首先主动唱上两调求爱山歌,如果小姑娘也有情意,便以山歌对答,反之则以无言对答或躲开小伞表示拒绝。
求爱山歌多半是随编随唱,歌词内容视对方追求深度而不断变化。开始一般以相互询问对方家乡风土人情入手,进而询问对方姓名年龄和家庭情况,再以挑逗口吻试探对方是否已有情人,经过一定了解,双方转为对白,如此由浅入深,数日即见分晓。 双方如果情投意合,男方即要求父母求媒成亲。如有男女愿意缔结婚姻,但父母不许者,则女随男奔,男匿女于其亲戚家,然后使媒人告知父母。婚前,男子要赠与女子颈圈或其他银制饰物,女子套于颈上的颈圈越多,父母越觉光彩。抢婚: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 前一种抢婚是在男女双方恋爱成熟情况下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抢法是由男方事先选派几个青年好友到女方村寨旁等待姑娘出门,便把姑娘抢走,女方兄长一旦发觉,要作追赶,追至男家,男家便以酒饭款待追赶者,或赠与追赶者若干银钱礼物,然后将之打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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