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和汉族的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也不相同,回族目前仍较严格的遵守本民族的风俗习惯。有中少数民族,按照本民族的风俗习惯或宗教信仰,地方婚姻法规限制本民族的男女与外民族男女通婚。想不同民族之间结婚的,可以询问回族一方的本地法规,如果可以通婚,就能顺利领到结婚证。
回族男娶汉族女比较多,这也是因为汉族人的习惯而决定的。因为汉族人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就意味着汉族女嫁出去就可以跟随夫家而改变了,因此只要汉族女愿意为回族男改变宗教和生活习惯就可以。
汉族与回族结婚的禁忌
1、嫁娶习俗,回族其实还是重男轻女的民族,在回族男性是可以娶汉族的女子的,因为女方嫁入回族就会跟随着丈夫的生活习惯,这样可以一直的信奉伊斯兰教。而女子的话要嫁出去的话就要随父,如此便不可以终身的信奉伊斯兰教,所以说回族对于女子嫁给汉族男子是有限制的。
2、饮食习俗,回族人是不吃猪肉和驴肉等等肉食的,更不会吃动物的肝脏、血等等,更不吃未经过伊斯兰教徒屠杀的动物和自死的动物。汉族人的话则是任何的肉类都吃,而且经常有酒有肉。
3、生活习惯,回族人是禁止在背后议论别人的,而且回族的女性有穿衣服将头发包住的习惯,不可以给外人看到,只有自己的丈夫可看。汉族人的话是没有任何讲究的,而且越来越西方化,穿衣喜欢露腿露手臂。
4、结婚习俗,回族人是非常重视宗教信仰的,若是汉族人要和回族人也必须要加入他们的教会,信奉伊斯兰教。
如果说不可以的话,那么结婚的话题就可以就此打住。而且回族人只在星期五这个他们认为的吉利日结婚,斋月期间是不允许结婚的。还有在婚前的两天都要全身洗干净,也就是净身。
畲族可以和汉族结婚。
汉族和少数民族是可以通婚的。根据我国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发展和维护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尊重少数民族传统的宗教、道德和生活方式,其中当然也包括婚姻家庭方面的传统习惯。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禁止,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等基本原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是正确的,也是符合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在各民族地方同样也是适用的。
但为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作出某些变通的规定也是必要的。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均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婚姻家庭方面也不例外。
相关法规
自1980年原婚姻法公布以来,各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宪法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先后制定了一些补充规定或变通条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80年12月14日制定的执行婚姻法的补充规定,西藏自治区1981年4月18日制定的施行婚姻法的变通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1981年6月15日制定的执行婚姻法的补充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1981年9月21日制定的执行婚姻法的补充规定。除此之外,一些自治州,如:甘孜、阿坝、凉山、黔南等,自治县,如:循化、门源、化隆等也制定了一些变通规定。这些规定,既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又适合各民族自治地方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对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当地婚姻家庭关系、改革婚姻家庭制度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不同意,可能是有些要求没有达到,还是要继续协商,因为回族人的传统是不与外族人结婚,可能让你入回民,因为在饮食上有差距,信阳也有区别,当初找对象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些问题,现在尽可能的补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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