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婚礼必要流程

苗族婚礼必要流程,第1张

一、苗族婚礼流程

1 苗族婚礼的流程共有四个步骤,分别为婚前,迎亲,婚礼,哭嫁。

2 婚前由父母挑选日子,结婚前不能见面,但是在迎亲当天送30斤的糯米粑粑,寓意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3 结婚时举行拜堂仪式,而且要给父母双方长辈敬酒,还会有抢亲环节,结婚后的苗族姑娘就是男方家的家庭成员,不能再随随便便回家。

4 最后就是哭嫁了,哭嫁其实代表的是对家人和亲戚朋友的不舍,结婚前亲戚都会带上礼品来家中看望,谁来看望就会哭谁,这也算是一种道谢方式。

二、苗族婚礼的习俗

苗族到现在还保留了很多传统的婚俗习惯:

1、抢婚

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

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

2、花定情

苗家青年谈恋爱常以花为媒,叫"花定情"。"花定情"一般在苗族举行盛大歌节时进行。这天,一群群男男女女来到歌场,跳起竹杆舞,吹响金芦笙,唱起心中的歌。

歌场上,若是歌郎看上了哪个姑娘,便设法把一朵花放在姑娘容易见到的岩坡上,自己躲起来。若姑娘看中歌郎,就唱起《追花歌》

3、“咬手”定情

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这是流传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谣。“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

4、提亲

中部方言叫“乃聂”,西部方言叫“马良”,即男方父母看中某家之女,或青年男女在“游方”、“跳花坡”、“集会”、“酒宴”、“赶集”、“走亲串戚”等活动中认识交往,双方有意,即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到女方家洽谈亲事。

5、订亲

订亲即订婚,中部方言称之“nongx ngix jud(郎衣酒)”,西部方言叫做“吃鸡酒”或“吃猪酒”。举办这种酒宴,就是公开宣布某某家与某某家已正式开亲,某男与某女已正式确定为不许侵犯的婚姻关系。

6、催婚

催婚即“订亲”以后,待男女长大将达结婚年龄,男方家便开始告知女方家要准备为孩子举行婚礼所进行的系列活动。

7、婚礼

婚礼是婚姻中最耀眼最灿烂的火花,苗族对待婚礼极其慎重。就形式而言,即热烈隆重又格外庄严,无论那一个方言,婚礼都有其自古以来务必遵循的礼仪,不可随随便便。

苗族结婚仪式非常隆重,在结婚前一月,女方开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会陪哭,嫂子们劝解亦哭,统称“哭嫁”,实际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礼到女家。女方则宴请宾客,舅爷,姑爷及亲友礼作贺。这时“哭嫁”也达到高潮。

结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宾客齐集,男方必须在插花日派迎亲队伍去女方家。迎亲队伍由年青的7----11人单数组成。领队的男人叫“娶亲大哥”,女子叫“娶亲婆”另外还跟随一班吹鼓手[乐队]。迎亲队到女方家寨外即鸣放鞭炮,女方紧闭大门,必待娶亲大哥送 上开门礼红包,讲一番娶亲客套话,才准进门, 迎亲队坐席饮酒时。女方村中的姑娘们会向迎亲客人们劝酒,必将迎亲客人灌醉,姑娘们还借劝酒、上菜、上茶、盛饭等伺机向迎亲人脸上摸抹锅底黑,摸得娶亲人个个成为大花脸,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荨麻叶对娶亲人围攻,打得娶亲人遍体都是豆渣;荨麻叶蜇得娶亲火焦辣疼,叫“打亲”“打发”,既越打越亲,越打越发。要女方待老年人出来制止才停。然后,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对唱山歌,通宵达。结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开始发亲,由女方送亲大哥[兄弟]背新娘从正门出换新鞋送入户门外的花轿中,抬去男家。若途中与别寨娶亲队伍相遇,则各抢先从高处绕过。到了男家门外就由娶亲大哥背新娘从门前火盆上走过,然后新郎新娘行礼拜堂,男方则大摆宴席三天,答谢亲朋好友等不在话下,过完三早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亲小住几天。

  1、苗族青年男女恋爱,最重情义,彼此有了较深的了解后,才可赠物为凭。并有定婚、过礼、结婚、回门等程序。请媒说亲,叫“讨口风”,到女家央求次数越多越好,叫做“亲要多多求为贵”,吃了“放心酒”,才算正式定婚,再选择吉日向女家送礼,叫“送亲酒”。聚亲时,队伍到女家要行“开门礼”,赛放鞭炮。吃罢饭后,再寅、卯时刻发亲。

 2、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

 3、前一种抢婚是在男女双方恋爱成熟情况下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后一种抢婚,通常由男方邀约几个同辈,到女方村旁等候姑娘出村,便强行抢到男家。住娘家期间,男女双方仍可参加“游方”的社交活动。待生第一个孩子之后,即回夫家长住。

 4、苗家青年谈恋爱常以花为媒,叫“花定情”。“花定情”一般在苗族举行盛大歌节时进行。这天,一群群男男女女来到歌场,跳起竹杆舞,吹响金芦笙,唱起心中的歌。歌场上,若是歌郎看上了哪个姑娘,便设法把一朵花放在姑娘容易见到的岩坡上,自己躲起来。

 5、若姑娘看中歌郎,就唱起《追花歌》,歌郎这时候便从树丛里走出来,或停下来用歌回答。姑娘听到歌声,便将手中的花给歌郎戴上。花定下了两人的姻缘。若是在月下,他们便会盘歌抒情,直到月落西山方才依依告别。

 6、“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每逢节假日,特别是三月初三,在槟榔树下,芒果林中,小河溪边,山坡草地上,青年男女唱起美妙而动听的歌曲,抒发自己的理想、情趣和心愿,寻求自己的意中人。随后,小伙子拿起弓箭、鱼叉到河溪里抓鱼,姑娘们在溪边烤筒饭和煮鱼,直到太阳落山才散去。

 7、提亲,中部方言叫“乃聂”,西部方言叫“马良”,即男方父母看中某家之女,或青年男女在“游方”、“跳花坡”、“集会”、“酒宴”、“赶集”、“走亲串戚”等活动中认识交往,双方有意,即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到女方家洽谈亲事。订亲即订婚,举办这种酒宴,就是公开宣布某某家与某某家已正式开亲,已正式确定为不许侵犯的婚姻关系。

 8、催婚即“订亲”以后,待男女长大将达结婚年龄,男方家便开始告知女方家要准备为孩子举行婚礼所进行的系列活动。交礼即男女双方同意并决定举行“婚礼”后,即择吉日举办小规模酒宴,在酒宴中由男方家向女方家交付姑娘结婚所用的金银首饰、衣物布料、礼金及其父母养育儿女的辛苦费等等。

 9、婚礼是婚姻中最耀眼最灿烂的火花,苗族对待婚礼极其慎重。就形式而言,即热烈隆重又格外庄严,无论那一个方言,婚礼都有其自古以来务必遵循的礼仪,不可随随便便。苗族婚俗礼仪,从另一个侧面彰显了苗族辉煌灿烂的丰富文化,其充满欢乐气氛的一系列婚姻仪式,细微严谨、诙谐幽默的礼规礼辞,为苗族婚姻增添了一幅幅亮丽色彩,给人予扑朔迷离、琢磨不透的神秘感。

  苗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众多,分布辽阔,湘西苗族属其中之一部。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苗族在服饰、节庆、婚嫁、丧葬、娱乐、礼节、禁忌、饮食等方面,形成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节 庆 习俗:

  湘西苗族的节庆较多,活动规模大。其中最富有代表性的有:

  1.赶年场。农历正月,湘西苗族人民最热心的是赶年场,其日期由各地自行约定。赶年场.那天,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身着节日盛装,互相邀约,成群结队去赶场。年场上,人流如潮,熙熙攘攘,异常热闹。人们不但可以进行物资交流,还可以参加或观看打秋千、舞狮子、玩龙灯、上刀梯等活动,青年男女也多利用这种机会,物色情侣,谈情说爱。歌郎歌娘更是大显身手,三五结伴,说古道今,引吭高歌,互相唱和,或盘根,或祝贺,或叙述传统故事,或即兴演唱新词。唱的人愈唱兴致愈高,听的人愈听精神愈振。即使大雪纷飞,天寒地冻,年场也要如期举行。

  2.三月三。这是湘西苗族的传统歌舞节。这一天,苗族人民自动集中到约定的歌场上,参加对歌、听歌、跳舞、观舞,尽情欢乐。

  3.赶清明。这是湘西苗族特有的大型歌节,又称“清明歌会”。相传,因苗族多散居在偏僻的崇山峻岭之中,一切日常用品都必须到比较远的汉区赶场交换,常常受骗上当。所以,苗族人民便相约以清明节这一天作为自己的场期,互相交换物资,同时会见亲友。这样.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今天的“清明歌会”了。

  清明歌会均有传统的中心会场。吉首市东部的苗族人民赶清明,其中心会场每年都在丹青的清明场上。到时,苗族歌手以手托腮,引吭高歌,你唱我和,喜气洋洋。有的唱到夜幕降临仍不肯散会,一直唱到通宵达旦。

  4.看龙场。每年从农历三月谷雨那一天算起,逢辰便是看龙El,习惯称做看头龙后十二天又轮转到辰日,再逢看龙之日,男女老少,均休息一天,踊跃参加。若在这天干了农活,就属于犯忌。因此,苗族人民对于“看龙”的事,非常重视。

  服饰风俗:

  黔东南苗族服饰不下200种,是我国和世界上苗族服饰种类最多、保存最好的区域,被称为“苗族服饰博物馆”。苗族服饰从总体来看,保持着中国民间的织、绣、挑、染的传统工艺技法,往往在运用一种主要的工艺手法的同时,穿插使用其他的工艺手法,或者挑中带绣,或者染中带绣,或者织绣结合,从而使这些服饰图案花团锦簇,溢彩流光,显示出鲜明的民族艺术特色。从内容上看,服饰图案大多取材于日常生活中各种活生生的物象,有表意和识别族类、支系及语言的重要作用,这些形象记录被专家学者称为“穿在身上的史诗”。从造型上看,采用中国传统的线描式或近乎线描式的、以单线为纹样轮廓的造型手法。从制作技艺看,服饰发展史上的五种形制,即编制型、织制型、缝制型、拼合型和剪裁型,在黔东南苗族服饰中均有范例,历史层级关系清晰,堪称服饰制作史陈列馆。从用色上看,她们善于选用多种强烈的对比色彩,努力追求颜色的浓郁和厚重的艳丽感,一般均为红、黑、白、黄、蓝五种。从构图上看,它并不强调突出主题,只注重适应服装的整体感的要求。从形式上看,分为盛装和便装。盛装,为节日礼宾和婚嫁时穿着的服装,繁复华丽,集中体现苗族服饰的艺术水平。便装,样式比盛装样式素静、简洁,用料少,费工少,供日常穿着之用。除盛装与便装之分外,苗族服饰还有年龄和地区差别。

  这也是苗族服饰是穿在身上的百科全书的原因。

  苗家的姑娘最爱穿百褶裙,一条裙子上的褶有500多个,而且层数很多,有的多达三四十层。这些裙子从纺织布到漂染缝制,一直到最后绘图绣花,都是姑娘们自己独立完成,再加上亲手刺绣的花腰带,花胸兜,真是异彩纷呈,美不胜收。

  说到“服”,不得不想到“饰”。

  头饰包括银角、银扇、银帽、银围帕、银飘头排、银发簪、银插针、银顶花、银网链、银花梳、银耳环、银童帽饰。

  假若盛装的苗族姑娘汇聚在一起,那一定会变成一个美丽的银色世界。喜戴银饰是苗族姑娘的天性,她们挽发髻于头顶,戴上高约20公分左右,制做精美的银花冠,花冠前方插有6根高低不齐的银翘翅,上面大都打制着二龙戏珠、蝴蝶探花、丹凤朝阳、百鸟朝凤、游鱼戏水图案。有的地区,银冠上除插银片外,还插高约1公尺的银牛角,角尖系彩飘,更显的高贵富丽。银冠下沿,圈挂银花带,下垂一排小银花坠,脖子上戴的银项圈有好几层,多以银片打制花和小银环连套而成。前胸戴银锁和银压领,胸前、背后戴的是银披风,下垂许多小银铃。耳环、手镯都是银制品。只有两只衣袖才呈现出以火红色为主基调的刺绣,但袖口还镶嵌着一圈较宽的银饰。苗家姑娘盛装的服饰常常有数公斤重,有的是几代人积累继承下来的。素有“花衣银装赛天仙”的美称。苗家银饰的工艺,华丽考究、巧夺天工,充分显示了苗族人民的智慧和才能。

  宗教习俗: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牯藏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祀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主要信仰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苗族传统社会迷信鬼神、盛行巫术。也有一些苗族信仰基督教、天主教。苗族信仰佛教、道教的极少。

  传统地讲,苗族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往往认为是一种灵性的体现,因而对其顶礼膜拜,酒肉祭供。其中比较典型的自然崇拜物有巨石(怪石)、岩洞、大树、山林等。此外,苗族认为一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物具有神性或鬼性,苗族语言往往鬼神不分,或者两词并用。多数情况下,鬼被认为是被遗弃或受委屈的灵魂和工具所变成的,常给人类带来灾难、病痛、瘟疫或其他不幸,比如所谓东方鬼、西方鬼、母猪鬼、吊死鬼、老虎鬼等,被称为恶鬼。而有灵性的自然现象常被认为是善鬼,具有一定的神性,如山神、谷魂、棉神、风神、雷神、雨神、太阳神、月亮神等。对于善鬼、恶鬼,苗族人的祭祀之法亦不同。对善鬼有送有迎,祭祀较真诚,对恶鬼则须贿赂哄骗直至驱赶使之远离。

  在许多地区,苗族还认为自然界存在许多精怪。比如牛在厩内以粪便盖身或在厩内打转、将粪踩成圆圈,猪吃猪仔或躺在食槽里,鸭吃鸭蛋,老虎进田,遇到两蛇交尾,母鸡发出公鸡的鸣叫等均属出现了相应的精怪。

  在一些苗族地区,人造物崇拜有土地菩萨、土地奶、家神、祭桥、水井等。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一般由几块石头垒成,土地屋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家神信仰存在于川黔滇方言的部分苗族中,即在家中设立“家神”偶像。祭桥流行于黔东南大部分地区。龙也是各地苗族的崇拜和祭祀对象。

  图腾崇拜方面。东部地区许多苗族与瑶族共同崇拜盘瓠(一种神犬)。他们世代传说着“神母犬父”的故事,把盘瓠视为自己的始祖。中部地区一些苗族认为他们的始祖姜央起源于枫木树心,因而把枫树视为图腾。另有一些地区的苗族以水牛、竹子等为自己的图腾崇拜对象。

  普遍地,祖先崇拜在苗族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去,其灵魂却永远与子孙同在,逢年过节必以酒肉供奉,甚至日常饮食也要随时敬奉祖先。许多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祭祖盛典,在湘西有“敲棒棒猪”、“椎牛祭祖”,黔东南有“吃牯脏”,黔中地区叫“敲巴郎”,黔西北、滇东北有打老牛习俗。其中,黔东南的吃牯脏至今盛行不衰,最为典型。吃牯脏亦称祭鼓节、鼓社节、鼓藏(牯脏)节,以宗族(鼓社)为单位,每七年或十三年举行一次。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寄居中在木鼓里,祭鼓就是敲击木鼓召唤祖先的灵魂来享用儿孙的供品。主祭者称为牯脏头,祭品牯脏牛是专门为此而饲养的。每届祭祀活动前后延续三年之久。

  大多数苗族人虔信巫术。主要的巫术活动有过阴、占卜、神明裁判、祭鬼等,此外还有蛊术等。巫术活动由巫师主持。巫师大多是非职业化的。他们在前述各种原生性崇拜和巫术活动中起着主持者的角色,有的地方巫师还兼任寨老。巫师除了熟悉祭祀方法外,大多还能讲述本宗支的谱系、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熟悉各种神话传说、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有的巫师还兼有歌师和舞师的职能。所以说,巫师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的传承人,在苗族社会中充任知识分子的角色。此外,巫师还掌握一定的医术,懂得一些草药,在为人驱鬼的同时,辅以科学的医药手段。

  饮食习惯: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以辣椒为主要调味品,有的地区甚至有“无辣不成菜”之说。苗族的菜肴种类繁多,常见的蔬菜有豆类、瓜类和青菜、萝卜,大部分苗族都善作豆制品。 各地苗族普遍喜食酸味菜肴,酸汤家家必备。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 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 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 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捣鱼、酸汤鱼等。

  婚丧习俗:

  招郎

  招郎主要流行于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和湘桂交界等地区,以城步苗族最为盛行。大山区苗族妇女享有较高的地位,一般不外嫁,留在家中“讨丈夫”,无儿无女的人家,也往往要“接”一个女儿,长大后,“招郎上门”,延续家族,而让男子出嫁。称为“招郎”。“招郎”入门后,女家长辈称其为子、为侄,忌称女婿、侄郎;同辈称兄道弟,忌称姐夫、妹夫;小辈称伯伯、叔叔,忌称姑爹。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彩色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丧葬

  贵州一带苗族现今保存有完好的悬棺葬和洞棺葬,据说此举是为了方便苗家后人打回中原时将已故祖先带回故土入土为安。

  苗族的禁忌:

  产忌: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认为会延长产期。

  农事禁忌: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 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才。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上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疯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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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苗族,我们很多人都不陌生,在很多武侠小说里面都出现过,但是又很陌生,因为苗族大多生活在深山之中,但是武侠小说里面苗族姑娘勤劳、热情好客的特点让很多人都想娶一个苗族的姑娘为妻,当然要娶苗族姑娘肯定要先了解她们的婚礼习俗,下面我们来看看苗族的婚礼习俗:

古代的苗族多是男女双方通过唱歌建立感情,结为良缘,不须经过父母同意。结婚也是男女双方自主完成,双方家长只临时加赞助或事后认定,可谓自由自主。如约定地点,于五月端午节由男女将女方接到家中成亲。结婚生子以后,夫妻关系才算完全确立,始由丈夫陪同妻子带着礼物拜见岳父岳母。

黔东南地区以“游方”为男女交际的主要形式,许多村寨都有“游方坡”、“游方坪”作为固定的男女社交场所。若离开这个场所去“游方”,就会被人看作是伤风败俗,而受到惩罚。黔西北未婚男女多在白天“跳花”结识后,晚上再唱歌、密谈,所以又叫“踩月亮”,或叫“跳月”。通过接触,若双方情投意合,即可定下终身。随即叫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家撮合,叫做“定亲”。

结婚一般多在十月秋收完毕后举行,也有延至第二年的正、二月间举行的。即农闲季节,具体日期则择吉而定。结婚时由男方到女家迎娶,女方母亲和姐妹陪同,亲人护送,新娘打伞步行。但黔西北一带兴骑马,松桃等地新娘则坐轿。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妆著艳丽,行止端庄,不苟言笑。而新郎的穿着却极为平常,颇不显眼。黔东南多数地区苗族结婚时,新郎一般不在前来祝贺的亲友面前露面。在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只与其送亲的姐妹或小姑伴宿,散客时就回娘家去了。这种现象,很可能同母权制的遗俗有关。

黄平、施秉、凯里苗族婚礼别具特色:男女双方决定结婚后,男方先找三五个要好的男友到女家去接新娘;新娘也请几位相好的姑娘陪同,一齐来到男家男家父母则杀鸡热情款待,表示欢迎。寨上青年男女也来庆贺。三天以后男家才请人到女家报喜。女方父母如若同意,就以酒肉招待,共商女家宴客所需的肉、米、酒数量,并将绣花衣裙和首饰托来人带给姑娘。第十三天,才是男方正式请客的日子,并于当天组织人送姑娘回门,女家则以酒肉盛情招待。至此,婚礼才算结束。散客时,主人要在村口摆上若干酒坛,拦客人敬酒,客人必须唱歌答谢,不善唱者则被罚酒,否则不能放行。

在黔南和黔东南部份地区,婚礼结束后,新娘即回娘家常住,直到农忙或夫家有事派人来接才到夫家暂住。如此二三年,才长居夫家。

在许多地区苗族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姑表婚礼习俗,即舅舅有取外甥女为儿媳的权利,称为“还娘头”。一般是娶长甥女或被看中的某个女儿,不论女方愿意与否,都须服从,谓之“舅家要,跑不掉”。如若外嫁,须备一份重礼送给舅家,叫“还娘钱”。而清镇、修文、毕节部份苗族的姑表却相反:不是舅舅的儿子娶姑妈之女,而是姑妈的儿子有权娶舅舅的女儿,叫做“侄女赶姑妈”。

在苗族中,离婚比较自由。一般是先提出离婚者给对方以赔偿。若是男方先提出离异,除不得向女方索取“定亲钱”外,还要另交一笔“赔礼钱”。若是女方先提出离异,则须付给男方的“定亲钱”和所花的“婚礼费”以后,才可另婚另嫁。

寡妇在大多数地区有再嫁自由。民间习惯是“先内后外”。兄死而弟未娶者,弟有权娶嫂,略带强制性,如女方坚决不同意也可外嫁。弟死而兄鳏居者,兄亦可娶弟媳,但不能强迫。这种婚姻,俗称“转房”,但仅限于同胞兄弟之间。寡妇“转房”,其未成年子女由转房丈夫抚养,若系另嫁,可发带走襁褓中的婴儿,产业由伯叔照料;迨至长大后,男的须回原来的家族里,女的听其自愿。

苗族婚姻有许多限制,最大的禁忌是同姓、同宗不婚,否则会被看作是**。这种性氏概以苗性为准,汉姓不起作用。但有的地方苗姓失传,也以汉姓为准。部份地区由于异性很少,本姓子孙太多,寻找配偶困难,不得不将本姓远宗支系另立姓氏,与近宗支系“破姓开亲”。

芦笙舞从音乐到舞蹈,都蕴含着一种沉缓,凄楚的情绪。如。探路步、上河滩、望家乡等舞段和动作,据说是苗族古史传说中苗民负重在泥泞的路上行进,倒骑于牛背上遥望家乡并观看后面的同胞是否赶上逃难的队伍,以及怀念因渡河死去的人们等等场景的再现。举足维艰的动作,配上呜呜咽咽如泣如诉的哀怨笙声,舞蹈给人一种凝重、悲怆之感。仿佛是一种历史的追忆,仿佛是在向人们展现一轴活的历史画图。

笙舞以探路步为基本舞步。探路步舞者左脚提起往左侧空划小半圆落地,右脚左靠,身体同时往左侧横移,微右斜腰,右脚又做对称动作。这种前行中又有向左右两侧横移的动律,和花苗其它舞蹈如笛子调、竹竿舞等一样,有着自己浓烈的民族特色。

芦笙舞除探路步、双踏浪等稍为简单点的动作外,还有如跪地下腰、板凳下下腰、滚地笙、双腿蹬天、望家乡等一些难度大、技巧高的动作和组合。要跳完一组芦笙舞,要求舞者必需具备一定的功夫和体力。所以,芦笙舞多在青少年和部份中年人间流传,一般老年人因年岁已高,逐渐退出了舞者行列。故芦笙舞还不像笛子调那样,不论年纪大小皆能随音乐起舞。

以最为普及的自娱性芦笙舞为例。一年四季都可以跳,特别是春节跳得更欢。年三十那天,谁家的年饭先吃毕,这家喜好跳舞者就吹起芦笙到一家去约舞伴,到了人家家门口就跳起芦笙舞,一是表示约舞伴,二是给这户人家拜个年。倘若这一家备好年饭还未吃,主家就要邀请客人与他家共尝年饭,若客人再三推辞,主人就要挟几块肥肉送给客人,客人当时吃不下,主人就将肉放在其芦笙顶部的一个小葫芦里。主人家吃过饭,愿跳舞者,带上自己的乐器,换上节日的盛装跟随来约伴的人再跳到另一家去。待全村跑完,跳笙队伍已占全村大半数人了。最后,舞者全都集中到村中大场上,随乐起舞,直跳到晨曦微露才散。

芦笙是苗族古老的吹奏乐器,苗家人吹奏芦笙,必定要以舞蹈配合。芦笙舞由十几甚至几十人盛装打扮的芦笙手围称圆圈,边吹边跳,又称“踩堂舞”,是南方少数民族最喜爱、分布最广泛的一种民间舞蹈。芦笙舞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是苗族人民珍贵的艺术财富。智慧的苗家人在传承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了芦笙的内涵。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逐渐加强,这一古老的艺术形式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

芦笙舞种类

第一种群众性芦笙舞,苗语叫“究给”,每当节日来临之时,人们都到芦笙场上跳芦笙舞。芦笙舞由一支庞大的芦笙队伴奏,或者由芦笙队带领,群众围着芦笙队形成圆圈舞蹈。这种芦笙舞不限人数,男女老少都可以参加,舞蹈动作比较简单,随着芦笙吹奏的乐曲而变化。随着苗家姑娘的跳动,身上佩戴的银饰会发出悦耳的声响,具有浓郁的苗家风情。

第二种是表演性芦笙舞,苗语中叫“丢捞比给”。这种芦笙舞是男子竞技性的舞蹈,一般在传统节日里举行,舞曲明快,节奏强烈,技术性比较高,多数是各村里的芦笙能手才能参加比赛。

第三种是风俗性芦笙舞,这是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方式。姑娘把自己绣的花腰带一头系在自己看中的男青年的芦笙上,自己牵着花腰带的另一头跟着男青年跳舞。有时一个男青年身后有好几个姑娘牵着花腰带,队形好像孔雀开屏,而有的男青年身后却空无一人,十分有趣。

芦笙舞·锦鸡舞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丹寨县

锦鸡舞是苗族人民每十二年举行一次的祭祖活动中的主要的舞蹈形式。民间的婚庆、迎客礼仪和青年男女的跳月的过程中也常常表演锦鸡舞。锦鸡舞以芦笙伴奏,表演时女性个个绾发高耸,头上插戴锦鸡银饰,穿绣花超短百褶裙,戴全套银项圈手镯,脚穿翘尖绣花鞋,打扮得像美丽的锦鸡一样。

民间锦鸡舞多以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等四支规格不同的芦笙为主要吹奏乐器,吹奏出低、中、高、特高等多音混合曲,其节奏有序、欢快、流畅,音质委婉悠扬,似若高山流水之声,苗语称之给拉(GiX LaL),意即如行云流水、奔放自然。民间锦鸡舞的芦笙曲调丰富,有乐曲一百多首,演奏起来轻快流畅,优美动听。 跳舞时,男性青年(少者三五人,多则二三十人)吹奏芦笙于前领舞,女性(以姑娘和中年妇女为主,七八十岁的老人、五六岁的孩童均可随意参加)排成一字长蛇队跟在后面,沿着逆时针方向转圆圈跳。随芦笙曲调和舞步的变化而翩翩起舞,舞步时而缓缓前移,时而逆时针方向转圆圈跳,有时或前或后、或左或右移动,有时或进或退漫舞。舞蹈动作有三、四、七步不等,以四步为主,兼以六步转身。腿上动作多、上肢动作少,以腰、膝的自然摇动为舞蹈的基本特点。双脚按芦笙曲调节奏变换出优美姿势,双手于两侧稍往外自然摇摆,加上妇女头上的锦鸡银饰跃跃欲飞。

仅以四步舞为例,以左脚为先,左脚先向左侧轻迈一步,右脚跟着左脚靠拢,然后右脚向右轻迈一步,左脚则又向右脚靠拢,之后又轮到左脚向左迈步,右脚跟上,反复四次后即转换跳六步顺时针转身(转180度),如此往返,逐步侧身相随围成圆圈缓缓前行。每跳一步,双膝同时自然向前嬗动,犹如蜻蜓点水;双手于两侧自然放开,悠然摇摆。人多时,芦笙手在中间围成圆圈吹跳,女性在外围成圆圈漫舞。 民间锦鸡舞的芦笙音乐轻快流畅,优美动听,曲调丰富,有100多首。1958年,中央民族音乐研究所的何云、简其华、张淑珍编著出版的《苗族芦笙》一书就收录了丹寨县排调镇麻鸟村芦笙手吹奏的锦鸡舞乐曲,誉麻鸟为芦笙音乐之乡。

芦笙舞·鼓龙鼓虎-长衫龙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贵定县

谷撒村苗族自古以来崇拜龙,龙能呼风唤雨、龙能使人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勤劳勇敢的苗族人民,每逢收获季节,就用歌舞庆祝丰收、表达爱情,并把自己装扮成龙的模样,身穿黑色长衫,头顶龙面斗角图腾、插野鸡翎,口戴髯口,拴红色银饰腰带,手执粗长芦笙管,自吹自跳。伴随流畅的芦笙旋律,银饰在阳光照耀下闪烁、发出悦耳的叮当声,《龙斗角》、《吐水》、《出洞》等舞蹈,韵味古朴、感情真挚、刚健柔韧,让人赞不绝口。

长衫龙这种苗族芦笙舞仅在丧葬和祭寨神仪式中表演,如今则每逢重大节日集会、婚嫁、立房、跳月等传统民族活动都要表演此舞。此舞用于丧葬时,于出殡队伍的最前列表演;用于祭寨神时,则于阳历二月初一这一天在杀牛祭祖踩场之际表演;用于立房时,往往在踩屋基时进行;用于跳月时,则多在正月初一至三十的跳月场活动中表演。

种类

长衫龙苗族芦笙舞为男子双人舞、四人舞和群舞,舞者身着黑色大襟长衫、头插2根野鸡翎、头顶龙面牛角图腾、口戴髯口,拴红色银饰腰带,手执芦笙,自吹自跳,随着流畅的芦笙旋律,舞着龙斗角、龙吐水、龙出洞、龙飞膀子、莲花、拜见等动作。长衫龙苗族芦笙舞的舞蹈风格和谐迤丽、刚柔兼蓄、韵味古朴、感情真挚;舞姿矫若游龙、扇若惊鸿、上下稳活、刚健柔韧,人的拟龙化、龙的形象、龙的动态,体现一种深沉古朴的韵味。

该舞伴奏乐器笙管粗长,声音低沉浑厚,音乐节奏鲜明,舞蹈动作与音乐紧密结合为一体,和谐流畅,潇洒大方,表现为苗族芦笙舞的独特风格。舞蹈分为三节,第一节表示群龙出现;第二节表示龙腾虎跃;第三节表示群龙抢宝。

芦笙舞·滚山珠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纳雍县

滚山珠是集芦笙吹奏、舞蹈表演、杂技艺术为一体的苗族民间舞。滚山珠,本是用形体模仿箐鸡(当地的一种野鸡)在山林中嬉戏的一种欢快的芦笙舞,所以其技巧与形体造型的写实性较强。表演者头戴插箐鸡尾的帽子(雄性箐鸡的标志)或红线花帽(雌性箐鸡的标志),边吹芦笙边舞,显然是对生活的再现。舞台上,对脚掌、扣肩倒立、跪步、点将等技巧,不时引起台下阵阵喝彩,尤其是滚山珠(又称刀丛滚身)这一招,总会引起观众的一阵阵叫好声。

地龙滚荆以前动作比较单一,古朴稚拙,以再现当年年轻人征服大自然的过程为主,一人数人均可表演。表演时用6支长约20厘米木制梭镖,镖头插入地下,围成一个直径约07米的圆圈,或用6只对顶的饭碗摆成圆圈代替镖头亦可,表演者必须手持芦笙一边吹奏,一边跳跃,围着梭镖或水碗翻滚,碗中水不能倾泻,这样的表演难度极大,异常惊险。在长期的演变过程中,人们逐步将生产和生活中的一些生动技巧,融汇到芦笙舞蹈中,不断改进完善。

滚山珠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融进各种技巧,不断完善。到1989年,芦笙舞滚山珠由以往的单人表演发展成为6至8人同时表演的舞蹈。表演者手执六管芦笙,头戴箐鸡翎帽,身着绣花白褂,吹奏着世代传承的芦笙舞曲,围绕梭镖或盛满水的碗进行舞蹈表演,时而以头为足,芦笙舞步与技巧运用难度随表演进程不断增加,表现苗族同胞在迁徙途中不畏艰险、勇往直前、排出万难的惊险场面。

1、民间舞蹈

苗族民间舞蹈有芦笙舞、铜鼓舞、木鼓舞、湘西鼓舞、板凳舞和古瓢舞等,尤其以芦笙舞流传最广。苗族人民酷爱芦笙,有“芦笙民族”之美誉。

2、舞蹈节奏

每到节日,人们在芦笙、铜鼓和木鼓伴奏下,随着节奏特殊性,敲击鼓心、鼓边、鼓槌形成三种不同的音效组成乐句,不同的节奏变化下翩翩起舞。鼓点刚劲有力,节奏的处理缓而不懈、快而不乱。

3、舞蹈体态

舞蹈时的体态、动律以及不时出现的顺边甩手、摆臀,不仅体现了苗族舞蹈轻快活泼的风格,同时也有炫耀本民族美丽服饰的舞姿、鼓谱以及手持芦笙的方法等,给人以美的艺术享受。

4、基本手型 

自然掌形:四指自然并拢,虎口自然张开,掌心放松。     掌形:四指并拢,虎口自然张开,五指平伸。空握拳:空心握拳。

5、动律

上挑动律、下沉动律。(过程中上身以腰为轴后倒、前收胯,前腆腰后撅臀,动作粗旷奔放,体现坚韧不屈的民族性格特征)。

6、基本手位:     

压裙手:双手体旁斜下按掌,指尖略上翘。    

开花手:        

1、双开花:双手体旁斜上托掌。        

2、单开花:一手双开花,一手压裙手。

压铃手:双手肘架起,手尖于腹前相对。    弓形手:一手体旁沉肘屈臂,一手体旁架肘屈臂,空握拳。

参考资料来源:- 苗族舞蹈

苗族结婚风俗有婚前不见面、迎亲、哭嫁等风俗。苗族青年男女在结婚前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不能见面,男方会把结婚用品送到女方家过目。迎亲时,娶亲者要与村妇对歌且送她们礼物。哭嫁一般从新娘出嫁的前3天或前7天开始,不过,开始时都是断断续续进行的。

关于苗族的知识

苗族,主要分布于中国的黔、湘、鄂、川、滇、桂、琼等省区,以及东南亚的老挝、越南、泰国等国家和地区。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分湘西、黔东和川黔滇三大方言。苗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

苗族在上古时代有“荆楚”、“荆蛮”、“南蛮”等的得名,禹伐“三苗”的残酷战争以后,中原文献不再有“三苗”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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