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和亲儿子之间能结婚吗?

养女和亲儿子之间能结婚吗?,第1张

养女和亲儿子之间不能结婚。

如果养女和养父母之间办理了收养手续,成立了收养关系,那么在法律上养女和亲儿子之间就产生了拟制的旁系血亲关系,即两人不能结婚。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吴中输与养女吴凤兰请求结婚问题意见的复函》中对此类问题明确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本年1月12日法总字第97号来函收悉。关于吴中输与养女吴凤兰请求结婚的问题,根据保护养子女利益的原则,我们同意你院的第二种意见:不准他们结婚。并请注意了解一下男方的历史、职业、阶级成分和男女双方情况,看女方与养父结婚是否出于自愿,如男方有威逼利诱等犯罪行为即须考虑予以适当的处罚,同时为照顾女方情绪也要进行一些必要的说服教育,对她的生活作适当安置,不使发生意外。

附: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请答复养父女间结婚问题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抚顺市吴中输年50岁,在吴凤兰7岁时收为养女,吴凤兰今年20岁,双方发生男女关系已生一小孩,现在请求结婚是否可以,请答复。我院的意见:一、养父女不是血亲关系,如确系双方自愿可以结婚。二、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相互间的关系,适用该条第一项规定的亲父母子女间相互关系的规定,故不能结婚。并根据人民群众现在的觉悟程度,允许结婚,恐有不良影响。”

由此可见,养父和养女或养母和养子不能结婚。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我们应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维护社会的道德底线是法律制定的一个标准。触动了公序良俗底线的行为,是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的。

我国《收养法》第22 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这就是说,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在法律地位上和效力上讲,是同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的。法律上是禁止父母辈份的人同子女辈份的人结婚的,养父同养女间虽然没有自然血亲关系,排除了结婚对下一代子女的不良影响,但是, 他们在法律上仍属禁止结婚范围内的人。所以,养女同养父间是不准结婚的。

但是如果解除了收养关系,就可以结婚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 近亲结婚 ,这个近亲包括自然血亲的近亲,也包括拟制血亲的近亲。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 抚养 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 婚姻法 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婚姻法对直系血亲缔 结婚 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 禁止结婚 的范围。因此,养父与养女在 收养 关系存续期间,相当于直系血亲,不能结婚。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我是行政部门法规口的

你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童养媳的问题了,这涉及到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问题

你们俩是属于三代内拟制血亲关系,按照<婚姻法>和<收养法>的规定,你们是不能结婚的,因为办过正规收养手续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视同为同胞血亲

你们如果要结婚,必须要让年父母到民政部门和户籍管理部门(一般就是指公安局),去解除你父母和你养妹妹的收养关系,也就是解除你养妹妹和你这个家庭的拟制血亲关系,这样,在法律上就可以视同为两个没有血亲关系的家庭了

解除收养关系后,按照法律程序,你们就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了

千万要把法律步骤、程序走对,否则你们的婚姻是无效、违法的!

建议你们仔细去民政部门咨询,问清楚办理方法有必要,可以咨询律师,一般的律师咨询,是不收费的,或者说收费很低

事关婚姻大事,认真谨慎些没有错不要怕麻烦、图省事,而造成终生悔恨

祝你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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