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没结婚生了小孩孩子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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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结婚证就在一起生活甚至生下了小孩,在我国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对我国的法律和社会管理制度严重的侵害,我国对待这类儿童又有那些保护措施呢。下面小编就没有结婚证就生了小孩怎么处理,这一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二、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

养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该条的规定,是对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因此而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只有在养子女经合法手续解除关系后,这种地位才会丧失,除此,任何个人、组织、法人都不得解除这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

继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该条的规定明确了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子女取得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

关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难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夫妻协商同意,或虽未协商同意,事后丈夫认可的均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对于事先未经得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认可的,只确认了与其生育妇女的关系,对生育妇女而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视为非婚生子女,不管属于何种形式而生,均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这类儿童叫做非婚生子女。相关的孩子父母可以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来进行孩子的户口办理。这类儿童即使没有办理户口的前提下,相关的抚养和继承权利依然生效,这是我国对儿童的基本保护。

如果怀孕了胎儿不要,一般可以采取药流或者人流。如果是停经49天之内的宫内早孕,可以采取药流,但是药流存在药流不全的概率性的。如果停经的天数超过49天了,在怀孕12周之内一般可以采取人流,怀孕45天-60天之间,选择无痛人流相对比较合适。无痛人流没有疼痛感,而且安全系数和成功率也是相对比较高的。一般在流产手术前需要考虑去医院做相关性的检查,像白带化验、妇科常规、血HCG以及B超的检查等,观察一下孕囊的大小尺寸,然后根据孕囊的大小尺寸以及停经天数,在医生的医嘱下选择流产的时间和流产的方式。如果有炎症的情况下,一般需要考虑先消炎3天以后才能进行流产手术。如果胎儿要的情况下,一般考虑怀孕45天以上可以去医院做B超检查,多数情况下子宫里面能看到孕囊,观察一下孕囊的发育情况,如果孕囊发育良好,后期做好常规性的产检。

那就看你在在什么的阶段怀孕了,如果你是在没有结婚,没有谈恋爱的情况下怀孕的话,那么他们肯定会被气死的,第一听到这个结果,肯定特别的震惊,然后第二天肯定想到为什么没有教育好你,没有管好你,自责不已;第三,他们肯定会和你一起把这个问题给解决好的,如果你在结婚的状态下,有了这个孩子的话,他们肯定会感觉到特别的高兴,马上自己交当外婆了,然后自己在家里面又有新生命诞生了,肯定是高兴。不同的阶段,怀孕真的是天壤之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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