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一般的人结婚的年龄是15岁左右皇族的话要更早一点,比如康熙虚岁12岁就大婚了,同治帝18岁大婚都算是很晚的了,小皇帝即位以后皇嗣才是最重要的,关系到国本,所以结婚早,生育也很早,有的没结婚前就纳妾了,就是为了生育
今天主要讲讲皇帝婚礼的一些知识。大家都以为清帝住在故宫,应该在故宫结婚,其实不是。如果皇帝在故宫举行婚礼,必须要有这样的前提。他当皇帝的时候很年轻,到了适婚年龄才可以在宫里举行婚礼。如果他在成为皇帝之前结婚,他会在继承王位后举行简单的仪式。
清代,从顺治到宣彤。十个皇帝中,只有顺治、康熙、同治、光绪。这四位皇帝的婚礼都在故宫举行,称为“大婚”。末代皇帝溥仪也在故宫办了婚礼,但已经是民国了。
上面说的四位皇帝,即位时都很年轻。康熙最大,只有8岁,光绪最小,只有4岁。但是,众所周知的雍正帝,他的结婚年龄在文献中并没有明确记载。
关于皇帝的婚礼,一般说“礼仪”和“礼节”是不一样的。在词汇发展的过程中,其内涵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礼”是一种内在的、精神的、无形的东西,体现了一种本质的东西。“易”,先说礼,是有形可见的。通过这些仪式,“礼”的内涵得以体现。
所有人都聚集在女王的房子里。
在真正的婚礼仪式之前,清朝皇帝有一个特殊的环节,就是选秀女。选秀女在清朝作为一种制度流传下来。比如明朝朝廷,在民间也选了一些比较漂亮的女子,但不是制度,不合常规。清朝皇帝结婚前,每三年举行一次征女活动。
之所以举办选秀女,是因为清帝认为自己拥有天下,所以希望把辖区内最好的女人都纳入后宫,让她们去母仪天下。但别忘了,清朝的统治者是满族,所以只把符合条件的八旗女儿选入宫中。
当时有三种旗:满族八旗、蒙古族八旗、汉族八旗。汉军八旗比较特殊。他们其实是汉人,但是他们臣服于满族。当时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把他们打造成旗人,所以也算旗人。每种有八面旗,一共二十四面旗。
清朝规定,每三年二十四旗的适龄妇女必须参选。当时的户部就是户籍司,不仅管理户籍,还管理当时的国家财政。内政部向二十四旗的指挥官发出文件,通知他们征召妇女。
如果第一轮刷下来,就叫“掉牌”,这些人就可以随意结婚了。
如果初选登记,她可以作为登记的歌舞女郎分配给王子。如果皇帝当年没有结婚,随时可以在户籍处登记,等待改选。改选时,有的人会被选为皇后,有的人会被选为妃子。光绪皇帝结婚的时候,从选女开始就画了一幅大婚图册。有很多页,画了结婚的全过程。选好皇后后,并不是你就住在宫里了,这只是个前奏。
被选中的女修必须先回到娘家,等待相关仪式后才能嫁入皇宫。比如光绪皇后奈良,回娘家可以坐皇宫的轿子。她回去的时候,不是一个人回家。金飞和甄菲也是当时入选的。当时光绪有两个妃子,金妃和珍妃跟着回了娜拉家,等着下一步的结婚手续。
皇后,也就是娜拉的父亲,是八旗的副总司令,也是高官。他们家有很多房子。他开辟了一个叫西所的院子。皇后和后妃将住在这里。待在这里后,女王家的人就不能再来接触了。因为人已经属于皇帝了,别人无法靠近。T
至于婚前仪式,它包括两大内容,即“接受礼物”和“收取礼物”。举行“纳才”时,皇后在家等候,皇帝挑一个黄道吉日,然后举行“纳才仪式”。“纳才礼”是指皇帝指派特定的纳才使节到皇后家。当大使不容易。重要的王公大臣先向皇帝提供候选人名单,然后皇帝圈定谁来当大使。“纳才大使”还有一个副手,叫“纳才副大使”。有媒体说“那才是天使”“那才是助理天使”。皇帝的媒人怎么突然变成天使了?
“纳才使者”必须先去太和殿接受“长生节”,并举行此节代表皇帝行使权利。众所周知,现在有些外国官员被称为“使节”,其实是“守节”的简称。
人家订婚了,也会给女方家带点小礼物。皇帝结婚,要办手续,要送礼。
清朝是一个骑射民族,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民族的骑射风尚,所以送来了马匹、盔甲、布匹和金钱。早期要送鹅,就是鸟的那种。天冷的时候,它往南走,天热的时候,它往北走。表明女生要懂礼貌,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仪式结束后,也就是媒人说完话后,娘家人也要通过请媒人吃饭,送一些礼物来感谢媒人。但是皇帝至高无上。他还举行了纳西族宴会。皇帝命令人们在皇后的房子里准备一个宴会,而不是皇后的家庭从宫殿里邀请人。是皇室组织了纳西族的宴会来感谢皇后的父亲。意思是像他们这样的家庭,为大清国养了这么好的女儿,皇帝在老丈人家请客是违背民俗的。
“同姓、有血缘关系”,这两种情况在清朝是不允许结婚的,这样规定是清朝早就意识到了近亲不能结婚的道理。但是由于当时技术水平的限制无法应用现在这样的基因技术来判定是否可以结婚,就采取了这种简单有效的方法,不得不说当时的认知已经很超前了。对于违反法则结婚的清朝处罚也非常重。
只要我们再到了悸动的年龄,自然就会知道,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三代以内的近亲都是禁止结婚的。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法律也是从科学的角度来考虑的,这是为了减少基因疾病。在道德和伦理的角度来看的。这也是不受鼓励的。可见清朝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在清朝如果男女违反法规结婚,政府将会采取很重的惩罚措施。证婚人和结婚的男女双方会各杖六十,婚姻将被判无效,妇女也将必须回到自己原来的家庭,彩礼和结婚物品将被没收。对于有血缘关系结婚的出罚则更重,根据亲近关系不同,轻则杖百,重则处以极刑。
清朝在婚姻方面这样的考虑还是非常周到的,虽然这些当时的法律用现在的眼光看是有些荒唐的,甚至给人“一棒子打死所有人”的感觉。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样的规定的确在预防缺陷儿出生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当时通讯不发达,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太多,这样的婚姻规定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以前电视剧里王子的婚礼总是很热闹很精致。那么,清朝的王子们的婚礼是什么样的呢?清皇子有哪些特殊的习俗婚姻?带着这些问题,让让我们和校易搜好好理解吧!
1指婚:皇室婚礼没有议婚的流程,而是皇帝指婚。王子通常在15岁时结婚。内务府秦在挑选的歌舞女郎中,由婚姻皇帝指定,选择结婚的吉日,并列出协助婚礼的官员和指名的妻子。
当时,李赞的部长陪同选中的女人他的父亲穿着绣袍站在干青门的东台阶上。女人父亲朝北跪下,李赞大臣朝西站着,宣读圣旨:“有圣旨,现在有一位女子为福晋配一位王子。”。
清代王子的婚礼
福晋的父亲接受了法令,鞠躬三次,敲了九下才退出。在某一天,王子穿着一件绣花长袍,去了福晋在内务部长、分散事务部长、保镖和军队警卫的陪同下,他回家看望他的父母。到达大门口时,福晋父亲穿着蟒蛇服在门口迎接。太子升拜,福晋爸爸回答了三次。再见福晋的母亲以同样的礼貌。临走时,福晋他的父亲把他送出了大门。
2初设:即定人之礼的仪式。秦选择了一个吉日来举行。内容是皇帝给福晋送礼并在福晋举行了婚宴的家庭。礼物分两种,一种叫仪币,送给福晋本人,会带回给太子迎接他的是s大厦;一个是给钱,给福晋的父母家人,而且是实实在在的彩礼。
钱币包括首饰、衣料、日用银器等。包括一个镶有东方珍珠珊瑚的金领,三个镶有大小不同珍珠的金钩,三对镶有两颗东方珍珠的金耳环,两对金手镯,数百个金银纽扣,一个镶有东方珍珠的金领,几十张貂皮、水獭皮和狐狸皮,用于制作各种外套和被子,一百件绸缎,三百斤棉花。
在这些硬币中,福晋他的父亲得到了十二两黄金,七百两白银,一件狐皮袍,一顶烟熏貂皮帽,一条金带,毛巾,钱包耳勺管和其他配件,以及一匹鞍马。福晋她的母亲得到了三副珍珠金耳环、一件狐裘、六张水獭皮和一匹雕花鞍马。包装在彩亭等。并由内政部长、执事等人率领去了那里。
傅瑾身着朝服的父亲在门口受到了迎接。仪币陈列在正厅,赐币陈列在台阶上,赐马陈列在台阶前的中路。接受仪式后,福晋夏侯_的父亲领着他的孩子们去看宫殿中间舞台东边的宫殿,还有福晋的母亲带领她的女人们跪在中间戏台的西边膜拜。
在古代,女人一旦被选入宫中,就要和王子喜结良缘。即使是面对自己的父母,按照礼仪,也难免要跪下来敲打自己。这就像红楼梦中的袁春省亲一样。
周礼规定,士人婚礼有六项内容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称为六礼。六礼数千年来一直相袭沿用,清代婚礼亦贯彻其立意,分为议婚、定婚、结婚三个阶段。议婚就是选择对象,相当于纳彩、问名;定婚就是确立男女双方的婚约,分为小定和大定,小定相当于纳吉,大定相当于纳征;结婚就是举行婚礼,相当于亲迎。
先简单介绍下清代民间婚礼的过程。重点说一下京师旗人的风俗。
1议婚周礼中议婚重视的是女子的名字,用女子之名占卜婚姻是否吉祥,故有问名之礼。清代重视的是生辰八字,在家世嫡庶相貌等基本条件相互认可的前提下,双方过门帖、庚帖,门帖书祖宗三代的籍贯、职位、功名等,庚帖书自家儿女的生辰八字。八字经核算互不冲犯,议婚即告成功。
2定婚议婚成功后进入定婚阶段,首先是小定,由婆家出一名全福太太,即丈夫子女公婆俱全的中老年妇女,将小定礼送往女家。小定礼 重视戒指,旗人重视如意。放定之日,姑娘盘腿端坐在炕上,由全福太太将戒指或如意亲手交给姑娘,这门婚事就算是正式定下来了。即使到了民国时期,《六法全书》仍然规定,只要经过小定,婚约即告成立。之后就是大定了,时间通常在拟定的迎娶之日的一百天以内,主要内容是男方将聘礼送往女家,并商定迎娶日期,告知亲朋好友等事。大定礼中必不可少的是一只鹅,代雁也。
3结婚迎娶之日前一天或者当天,女方要将姑娘的嫁妆送往男家。嫁妆以抬论,民间富贵人家,总要送上一份“全堂”嫁妆,即六十四抬;至少也要“半堂”,即三十二抬。嫁妆种类从田亩产业到痰盂夜壶以至于破鞋烂袄子种类俱全。至于亲迎,旗人重古礼,“以婚为期”,迎娶新娘必定在晚上,而且一定要赶在子时之前将新娘迎进家中。如果过了子时,新郎新娘行过合卺后就必须退出,等到第二天晚上才可以同房。因为古人认为子时之后阳气渐生,不利于阴阳平衡。若如此,新娘就必须在炕上呆上一整天,因为习惯要求新娘在同房之前不得下地。所以旗人姑娘在上轿之前,基本不吃东西不喝水,顶多吃几个鸡蛋充饥,就是为了一旦误了吉期不致引起个人问题的难堪。迎娶是坐轿,旗人通常是红呢大轿一顶迎新娘,新郎和四名或八名送亲老爷则骑马前往。花轿可以用八抬,不受官员平时用轿子只能四抬的限制。婆家的全福太太要先乘车前往女家,和女方的送亲太太一起为新娘上头。新娘上轿前要穿婆家送来的破旧棉袄,越破越好,如果婆家没有就会去找至亲世交借。当然棉袄穿在里面,外面还是会罩上鲜艳的新褂子。脚上穿蓝布鞋,盖清人以蓝黑为正色也。迎娶时以贴字牛角灯前引,乐队仪仗设而不作,和乡间的吹吹打打决然不同。新娘进门之后,并没有拜见来宾的习俗,更不会点烟敬酒地应酬,宾客祝贺的对象,是新郎的父亲而不是他本人。至于拜天地、坐帐、喝合卺酒、吃子孙勃勃等,都在喜房中由送亲太太和迎亲太太操持,新娘拜见公婆则在第二天,古板点的人家甚至坚持古礼“娶妇三日,始见舅姑”。
皇子婚礼
1指婚皇室婚礼没有议婚的过程,而由皇帝指婚代替。皇子长到15岁一般就要成婚。婚姻由皇帝在入选的秀女中指定,内务府行文钦天监选取指婚吉日,并开列帮办婚礼的官员与命妇名单。届时,赞礼大臣陪同选中的女子的父亲穿蟒袍补褂到乾清门东阶下,女子的父亲面北而跪,赞礼大臣面西站立宣读圣旨“有旨,今以某氏女作配皇子某为福晋。”福晋父亲承旨,行三跪九叩礼后退出。择日皇子穿戴蟒袍前往福晋家见其父母,内大臣、散佚大臣、侍卫、护军等随行。到达大门,福晋父亲着蟒服迎于门外。皇子升堂拜,福晋父亲答三拜。以同样的礼节再见福晋母亲。辞行时,福晋父亲送出大门外。
2初定即民间的放定礼。由钦天监选取吉日举行,内容是皇帝赐给福晋家礼物、在福晋家举行定婚宴。礼物分为两种,一种称仪币,赐予福晋本人,将在奉迎时抬回皇子府邸;一种是赐币,是赐给福晋父母家人的,是真正的彩礼。仪币包括首饰、衣料、日用银器等,计有镶嵌东珠珊瑚金项圈一个、衔珍珠的大小金簪各三支、嵌东珠二颗的金耳坠三对、金镯二对、金银纽扣各百颗、衔东珠的金领约和做各式袄褂被褥的貂皮、獭皮、狐皮数十张,绸缎一百匹,棉花三百斤,饭房、茶房、清茶房所用银盘银碗银壶银碟等若干。赐币中,赐给福晋父亲黄金十两,白银七百两,狐皮朝服一件,薰貂帽一顶,金带环、手巾、荷包耳挖筒等配饰一份,备鞍马一匹。赐予福晋母亲衔珍珠的金耳饰三对,狐皮袍一件,獭皮六张,雕玲珑鞍马一匹。分装于彩亭之类,由内务府大臣率领执事人等前去。福晋父亲穿朝服迎于大门外,仪币陈设于正堂,赐币陈设于阶上,赐马陈设于阶前中道。受礼后,福晋父亲率领子弟在中阶下以东望宫阙行三跪九叩礼,福晋母亲率女眷在中阶下以西行六肃三跪三拜礼。
内务府照例备酒宴五十桌,羊三十六只,饽饽桌五十桌,黄酒五十瓶到福晋家设宴庆祝,并设乐队。所有不当班的公侯世爵、内大臣、侍卫和二品以上的官员及命妇,当日齐集福晋家出席宴会,鸿胪寺派官员引礼,钦天监派官员报时。福晋父亲率有顶戴的男性亲属宴于外堂,中午十分升堂就坐,福晋亲族折中有职官员与本旗的官员坐东面西,其余来宾坐西面东。宴会由奉茶、奉果、奉酒、奉馔酌酒等程序组成,中间伶工乐队奏乐助兴。宴会结束,全体官员在阶下望宫阙行三跪九叩礼。福晋母亲与命妇宴于内堂,程序也是如此。此为定婚宴。
3成婚。成婚礼前一天,福晋家将妆奁送到皇子宫中,其中当然包括先期皇帝所赐的仪币,送妆奁的福晋族人由内务府设宴款待。成婚当日,皇子蟒袍补服到皇太后、皇帝、皇后前行三跪九叩礼,如果生母是妃嫔,还要到生母面前行二跪六叩礼。銮仪卫预备红缎围的八抬彩轿,年命相合生辰无忌的内务府总管一人率领属官二十人、护军参领一人率领护军四十人,负责迎娶新人。先期选取年命相合生辰无忌的总管内务府大臣妻一人率内管领妻等八名担任随侍女官,分别到福晋家与皇子宫敬侯,步军统领负责清理自宫门到福晋家的道路。
吉时降临,内监将彩轿陈于中堂。福晋礼服出阁,随侍女官伏侍上轿下帘。八名内监抬起,灯笼十六、火炬二十前导,女官随从,出大门骑马。前列仪仗,内务府总管、护军参领分别率属官与护军前后导护。到皇子宫外,仪仗停止、撤去,众人下马步入。女官随轿到皇子住处伺候福晋下轿,引福晋入宫。随后举行合卺仪式,由等候在此的命妇负责。
当日,在皇子住处张幕结彩,设宴六十席,羊四十五只,款待福晋父母亲族人员。出席人员与礼仪程序与在福晋家举行的定婚宴一样。
成婚的第二天早晨,皇子夫妇穿戴朝服,依次到皇太后、皇帝、皇后前行礼,皇子三跪九叩、福晋六肃三跪三拜,妃嫔所出的,还要到生母面前行礼,皇子二跪六叩、福晋四肃二跪二拜。
成婚后第九天,皇子偕福晋回门,福晋家设宴招待。在福晋家停留不会超过中午。>
清朝前期实行旗民不通婚制度,也就是说不在八旗编制之内的人不许与旗人通婚,所以只有加入八旗的汉人才可以与同在旗内的满洲人通婚。但也有例外,比如上层贵族,爱新觉罗家族就主动与明朝皇室朱氏家族的后裔通婚,也与汉人蕃王家通婚,后来还与投降的台弯郑氏通婚,有爱新觉罗家带头,其他满洲贵族与蒙古王公也都纷纷效仿,所以清代时满汉通婚还有廷多的。
到晚清以后八旗禁令解除,普通旗人与汉族百姓也都可以通婚了。
满汉不通婚,或严格来说就是旗民不结亲,是满族的旗制,祖制或祖训,规定满汉之间不通婚,违者严惩,甚至杀头,后来渐渐成了全满族人的定规,然而它并非大清律的一条。尽管没有律令方面的严格规定,但满族人几百年来基本遵守这条定规。自女真建国以来,历史记载的满汉通婚的例子很少。
处于国家统治阶层的旗人,其中包括满八旗、蒙八旗、汉八旗,他们不允许和普通的汉人通婚。
入关时,八旗民众的总人数大约二三十万,其中满族、蒙古族占有绝大多数。
清末,旗人民众总数达到150万以上,其中105万为满族人,但是蒙古人和汉人数量都不多,各20万。
满汉通婚的倡议在多尔衮生前提出的,但是很难推广开来,基本上名存实亡。到了康熙皇帝期间,政治上更加趋向于保守,朝野之间刮起一股恢复八旗祖宗旧制的风气。当时已趋缓和的满汉关系再度紧张,满汉不得通婚更是成为天条,满人汉人都不得违反,违者严惩。
在乾隆三十年,明确提出:蒙古、锡伯、巴尔虎、汉军包衣佐领下之女,禁止与汉人结亲。
由此,除了汉军八旗的汉族女孩以外,其余旗人女子一律不允许外嫁给汉人。
据说在乾隆四十九年,有一个叫做王世新的汉族商人,在东北做生意时候娶了一个赫哲族的女人为妻,并且还生了一个孩子。
此事被清政府知道以后,王世新被戴枷锁示众1年,最后充军到边境。其妻子和年仅3岁的女儿发配为奴。甚至连妻子的父亲也被定罪。
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也是允许的,由于政治上,利益上的需要也是可以通婚的。但是需要到户部报备登记。如当时的和硕公主嫁给吴三桂的儿子吴应熊,和硕格格嫁给耿精忠等,由此可见门槛还是挺高的。
但是长期满汉杂居,相互之间影响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隔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会有些特殊的办法。
据说,乾隆把自己的女儿过继给汉族大臣于敏中,于是公主就变成了汉家女。然后乾隆把女儿嫁给孔子第七十二代嫡孙衍圣公孔宪培。这样就算没有违反“满汉不通婚”的祖制。
所谓的满汉不通婚并不是不与汉人结合。而是不与旗人以外的汉人结合。我们都知道满清政府把人民分为旗人和非旗人。旗人就是当时的国家上层社会人士(当然旗人也等三六九等)。所以绕过旗人的门槛也就算不违祖制了。许多汉族官员为了能将女子送入宫中就会想办法让其加入旗籍,这样就有资格入宫选秀。后来包括皇族在内出现了一些汉军旗的女孩,包括康熙的母亲佟佳氏。
满汉通婚的最大阻力是来自于满族八旗,而非汉人。大规模的满汉通婚有可能会导致八旗制度的最终崩溃,可能会导致八旗旗民特权的最终丧失。由此可见祖训、旗制也总是和全族利益挂钩的。
后来八旗子弟越来越多,如果全部都是内部通婚很多八旗子弟都要打光棍儿了。时间的流逝,相互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
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二月二十三日慈禧取消了满汉不通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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