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医疗费用收据等前往富源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2、其次医疗生育部门进行审核。
3、最后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补贴费用、在自己的社保卡或个人银行账户中领取。
办结婚证必须是在男方或者女户口所在地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⑴户口证明; ⑵居民身份证;
在禄劝县民政局补办。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
昆明怎样领结婚证
(一)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二)办理材料
1双方居民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属公共户的,须提交本人的常驻人口登记簿原件或此件的复印件及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户口证明)
3离婚的带离婚证原件、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暂时需要)
4军队干部应持军官证和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审批意见及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5三张大一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照相馆自选)
提示: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三)办理流程
结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填表—审查—收费—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查验当事人提供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领取)
4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6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即办即领
2办理费用:
工本费9元/对
(五)昆明各区民政局地址及电话
1、昆明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电话:63149914
地址:呈贡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2楼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五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64154520
地址:虹山东路4号版筑翠园后街15栋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2:30-17:00
3、盘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63146216
地址:白云路327号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4、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
电话:0871-68182061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5、昆明市禄劝县民政局
电话:0871-68999178
地址:昆明市禄劝县永平路36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6、昆明市石林县民政局
电话:0871-67796690
地址:昆明市石林县阿诗玛南路207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7、昆明市晋宁县民政局
时间:0871-67892100
地址:昆明市晋宁县郑和路507号
电话:周一至周五9:00-17:00
有人说,在许多80后还单身未婚的时候,90后已经开始离婚了。说起离婚的理由,只有你们想不到,没有小夫妻们找不到的!
妻子经常不在家 老公“独守空房”
刘先生是一名90后小伙,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小自己一岁的史女士。双方交往了一段时间,于2014年7月,在晋宁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刘先生说,两人从认识到结婚从未同房过,更谈不上有孩子。而且结婚当晚,女方反锁房门,不让他进去。
结婚后,妻子经常不在家,刘先生只好一个人“独守空房”,期间,妻子还先后3次提出离婚。
所幸,两人之间没有孩子的牵绊,也没有财产需要分割,更没有债权、债务问题,为了重新追求幸福,刘先生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解除他们的夫妻关系,同时要求妻子返还订婚礼金、订婚首饰等共计8万余元。
面对丈夫的起诉,妻子史女士也同意离婚。但她认为,他们结婚后只有结婚当晚没有住在一起,其余时间一直共同生活在她父母家,按照当地习俗彩礼不能全部退还。
晋宁县法院认为,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家庭和谐的根本来源于夫妻双方互相沟通和尊重,也来源于夫妻双方对家庭的理解与支持。庭审中,双方对离婚均达成一致,经法院调解无和好可能,因此对刘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准许。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女方向男方返还彩礼25000元。
结婚当天就吵架 草草办完仪式各自走人
李女士是95后,闫先生出生于1989年。李女士说,2015年12月,她和丈夫闫先生在西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前一天她刚过完20岁的生日,丈夫闫某也刚满26岁。
在婚礼上,这一对小夫妻吵了一架之后,就草草举办完仪式各自走了。
结婚一年多以后,李女士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解除他们的夫妻关系,理由是夫妻感情破裂。
李女士说,因为之前互相不了解,年龄差异形成代沟。加上性格不合,两个人在婚后处理家庭事务的方式方法上也是矛盾不断,虽然结婚一年多,夫妻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当时的婚床一晚都没有睡过。
对于妻子的起诉,丈夫闫先生没有出庭应诉。
五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是自由恋爱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虽然因为处理家庭生活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引发一些矛盾,却并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只要双方愿意沟通理解,矛盾是可以调和的。因此,法院没有支持李女士的离婚诉求。
小夫妻因儿子改名问题闹离婚
张女士是一名90后,2010年在朋友的介绍下,张女士认识了李先生。在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人自愿登记结婚。
结婚后,李先生入赘到妻子家生活,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生活美满,不久就生了一个儿子。
李先生说,在儿子出生前,对于儿子的名字,他和妻子商量好,儿子随他姓李,妻子也非常赞同。可自从搬家后,妻子对他的态度有了很大变化,经常和朋友出去玩,见不到人。直到2014年的一天,他和岳母一起送儿子去幼儿园上学报名,才发现儿子的姓名已经更改,改为随妻子姓张。
因为孩子改名的问题,双方矛盾加剧,在分居三年后,李先生将妻子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对于丈夫起诉,张女士同意离婚。
禄劝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双方均同意离婚,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依法准予两人离婚,考虑到孩子由小张抚养为宜,遂交于张女士抚养。 为了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让孩子能够在相对熟悉的环境中健康快乐地成长,孩子由母亲抚养较为适宜。据此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孩子由母亲抚养。
认识不到一个月就闪婚 婚后女方请求离婚
小芳(化名)是一名昆明姑娘,2015年2月在朋友的介绍下,小芳认识了比自己小5岁的“90后”小伙小军(化名)。两人认识交往不到一个月,就迅速闪婚了,于同年2月25日登记结婚。结婚后,2015年12月,两人还生了一个儿子。
小芳说,结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小军还不务正业,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在儿子还没满周岁时,小芳就到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儿子由小芳抚养,丈夫每月支付抚养费。面对妻子的起诉,小军不同意离婚。
呈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并且双方已经育有一子,在共同的生活道路上,矛盾和困难在所难免,女方诉讼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由于女方不能向法院提交证据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对女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芳的离婚诉讼请求。
90后小夫妻一言不合就离婚
官渡区人民法院关上人民法庭副庭长文若钰分析,近年来,90后夫妻离婚案件逐年上升。今年1-7月,官渡区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件中,90后夫妻离婚纠纷占20%。90后的婚姻有一个特有的现象就是“闪婚”“闪离”。
由于婚龄较短,很多90后都是“三无”当事人没有孩子的牵绊,没有较多财产需要分割,更也没有债权、债务问题,这让他们把离婚看得比较简单,甚至可谓“潇洒”。
90后的年轻人,很多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在父母宠爱中长大,更注重自己的生活品质, “合得来在一起,合不来就说离婚”的观念比较重,不愿意将就。加上年纪太小,心智还不成熟,家庭责任感不强。
法官建议
婚前充分了解 婚后一起成长
文若钰法官建议,两人之间的相处需要时间的积淀,结婚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对方,了解对方的家庭,筑牢婚姻的基础。
对于已婚的夫妻,文若钰法官建议,夫妻生活在一起,要多一些包容、理解,承担起婚姻家庭的责任。结婚后两个人一起共同成长,这对婚姻也有很大帮助。
结婚不是两个人事,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因此结婚以后,一定要处理好与对方家人之间的关系,比如婆媳翁婿关系。在生活中多一些相互理解,把对方父母当成自己的父母。在发生矛盾时,不要把婚姻演变成父母的“混战”,男女双方应该做好自己父母与对方之间的沟通桥梁,这样也有利于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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