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两人都已结婚但未分户有两处宅基地,在法律认可这两处宅基地吗?

兄弟两人都已结婚但未分户有两处宅基地,在法律认可这两处宅基地吗?,第1张

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实属“一户多宅”情况。属于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如果在一个户口本上,应该是户主确权。把户分开,兄弟俩人的就各自去各自的房子就可以分开确权。

如果兄弟二人实际未分开居住,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以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已婚但是没有分户,现在用一直在。在一起没有分户,现在用一处住在基地建了两座房,可以去派出所咨询一下,看具体能不能分开。

时间过的真快,不知不觉,一路走来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弟兄们都开始成家立业了。可惜我还没想好怎么去过好自己的生活,不如就先看着大伙一个个走向幸福吧。作为兄弟,倍感欣慰。快乐!

希望能够帮到你,还望采纳,谢谢!

这是常见了,因为牵扯到家产等等问题,解决的办法我觉得应该就是你们兄弟俩拿出你们男人的气概,和你们俩血浓于水的感情来维护,让你们的媳妇知道,他们的挑拨是无用的!当然了,兄弟俩也要经常沟通,没有私心的那种!

两兄弟结婚了应该以各自家为重,各自为各自的小家庭奋斗。

各自结婚成家,各有自己的生活节奏,兄弟之间就算结婚前关系再好,结婚以后,都各有自己的生活节奏。原本每个人的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就不一样,在婚姻磨合中,夫妻关系的感情,要比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更深。

夫妻之间的生活节奏,也往往要比兄弟姐妹的更一致。所以,感觉结了婚以后,跟兄弟姐妹并没有那么亲了。

没结婚之前两兄弟之间还是真的两兄弟,一旦成家之后矛盾就全部显现出来了,除非两兄弟之间没有住在一起。但一旦有点什么事情的话,很多时候表面上都不说,其实在背后多少会有一方觉得心里很不爽,或者双方都不爽。但也基本还是维持着表面上的和气。这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也不见得有多好。

结了婚的人成为一家之主,各自承担自家的压力,身上扛着生儿育女的重担,不像没结婚的时候,什么事情都由父母做主,自己坐等吃饭,吃完拍拍屁股就能走人,什么都不用管。

兄弟各自有配偶子女随即带来的亲戚圈子,就算想管,也不好多嘴多舌,兄弟的配偶要是性格不好,心胸狭窄,还会嫌弃你多管闲事,指手画脚。你管别人家太多,反而吃力不讨好。

结婚以后,血亲姻亲掺杂,亲兄弟也成了“亲戚”,小家利益比兄弟重要。尤其在财产分配,赡养的分摊,去世时的遗产继承,能够争得头破血流,不惜牺牲手足情分。在利益面前,亲情,显然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

话又说回来,出现这样的情况也不能说跟他们的父母有关系,或者只能说明,他们的父母在两个儿子之间的这一碗水没有端平,出现了偏移才导致出现这样的情况。

所以,兄弟姐妹之间,结婚以后,关系渐行渐远,分家有必要,也是在情理之中。过好自己的小日子,不必太伤春悲秋。

不用担心,分家不是亲兄弟关系就不存在了,在没有经济纠葛的情况下,兄弟之间血更浓于水,当遇到外来矛盾时,充分显示出打仗亲兄弟的作用,日常你来我往,吃个饭,出去游玩,距离拉开又接近,更显得亲密有味。

对父母也不是不管,等他们年龄老了,没有了工作收入,儿子们每个月给他们送生活费。等他们老的不能自理了,或到儿子家,或儿子上门,聚到一起照顾他们的起居。

法律分析:办理户口人员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才能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法律依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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