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女子结婚后,是改成夫姓的,即使现在,也是如此。一个家庭里,只有一个姓氏。妻子和孩子都是随夫姓的。如果家庭成员很多,构成一个姓氏的大家族。
美国的名字,通常是由first name + Middle Name + last name 。有的人没有中间名,由first name + last name构成。first name是我们通常说的名,last name是我们通常说的姓,美国人名字的书写是先写first name,再写Middle Name,最后写last name
其实中国在过去,妇女出嫁也是随夫姓的,到民国,女子出嫁后也是叫某太太,现在的香港和台港也还是这样叫的。
依照传统,已婚的印度妇女将丈夫的名做为自己的第二个名[中间名字],然后将丈夫的姓做为自己的姓,以象征她搬出父亲的家,成为丈夫家庭的一部分
例: Lakshmi Ramesh Gandhi + 丈夫 Radha Krishna Murthy
结婚后: Lakshmi Radha Murthy 或 Lakshmi Ramesh Murthy
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习俗改名只属于非官方运用个人身分证不必显示这些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父母对子女拥有法定平等的冠姓权。
在中国,男人结婚谓之 “娶” ,女人结婚谓之 “嫁 ”。 因为妻子“嫁 ”过来的一个重要使命是为夫家沿续“香火”服务。
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女性只有通过婚姻,嫁到夫家,通过丈夫的家族接纳才能完成其社会身份的转换,赢得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传宗接代 。传统社会里,男人娶媳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如果媳妇的没有能力来完成她的职责,夫家就有很充足的理由将她遗弃而无需任何赔偿。妇女只有在生育了孩子之后,她的社会地位才得到完全的确认。
我认为你不能改姓,女人不管嫁到哪里?都不应该改名改姓,现在新社会了,不像过去,过去是买卖婚姻,女人嫁到男方家,就要跟男方姓,现在新社会,女人不管嫁到哪里?都不改名,改姓,我认为你还是信自己的,信叫自己的名字最好
中华上下五千年,按姓氏来区分家族,在古代,“同姓之人可结婚,同氏之人不可以”,人口繁衍,家族兴盛,这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问题。
所以,在古代,女人们一般在结婚之后,都会“冠夫姓”,如果一个女子姓“刘”,嫁给了一个姓“张 ”的,那么她就是“张刘氏”。
这种规定,跟西方的“夫随夫姓”还有根本上的区别,中国的冠夫姓,是保留本姓氏,在前面冠上丈夫的姓氏,而西方的“夫随夫姓”,则是直接抛弃了本姓氏,冠上丈夫的姓氏,当然,在国外,这种规定不是强制的,而是一种自愿行为,如果一旦冠上夫姓,就彻底成了男方家的人。
中国人一直对自己的来历相当的重视,正所谓“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这是来自家族的一种荣耀,那么,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的女人们不再冠夫姓呢?说了你可能不信,这个规定比你想象的更早。
早在维新运动时期,女权运动开始兴起,冠夫姓的传统开始逐渐改变!
而从法律意义上,中国女人不再冠夫姓,这个要追溯到1950年,建国之初,1950年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从这个时候开始,彻底保护女性们的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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