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检是结婚之前所做的体检,是结婚之前需要做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婚检可以及时发现双方身体存在的问题,避免婚后出现问题。因此婚检既是对对方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在结婚以前应该去做婚检。具体来说,婚检的检查项目包括传染病检查、精神疾病检查、生殖系统疾病检查、遗传疾病检查,以及其他常规检查这五大类检查内容。
1、法定传染病。
这类检查项目包括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乙肝等几种疾病的检查。这几类传染病对人体健康有非常大的伤害,通过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具体来说,,这些疾病可以通过抽血或涂片排查。
2、精神类疾病。
精神类疾病对人的影响非常大,其中如严重的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这些疾病甚至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引起很多严重后果。因此婚检时对这类疾病进行检测很有必要。此类疾病需要精神科医生诊断。
3、生殖系统疾病。
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就要面临生育的选择。生殖系统疾病直接影响生育,对于准备生育的夫妻来说会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婚检时检查这类疾病非常有必要。具体进行检查时,男科和妇科医生可通过肉眼诊断,有些需要用B超检查。
4、先天性遗传疾病。
先天性遗传疾病对身体健康有非常大的影响,甚至会遗传给下一代。因此婚检时检查这类疾病极有必要。此类疾病包括如白化病、原发性癫痫、软骨发育不良、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等。遗传性疾病的排查需要检测染色体。
5、血常规及尿常规。
此类检查属于常规性质的身体检查,用以对体检者的身体状态进行全面检查。此类检查不仅仅是婚检才有,日常进行体检时,此类检查都会进行。
上述这几方面检查共同构成了婚检的全部检查项目。
祝你好运。
法律分析:不需要。我国《民法典》将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规定为婚姻撤销的情形,而婚姻撤销是针对原本有效的婚姻而言的,可见结婚时不需要进行婚检。此外,《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结婚登记时的材料也没有体检材料,不需要进行婚检。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领结婚证当天婚检不是必须的,婚检是没有强制要求的,是根据结婚双方商议决定的。
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婚前体检对防止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的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满,保障民族后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义。婚前检查并不是必须的,双方自愿进行才能进行婚检,婚检不是结婚登记的必经程序。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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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一、办结婚证需不需要婚检
1、办结婚证不是必须婚检,当事人是否婚检看个人意愿,法律并不强制婚检,另如果没有婚检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结婚证多久能办下来
结婚证一般在申请结婚登记后马上就能办下来。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建议在婚姻登记前3个月内进行婚检。婚前医学检查是出生缺陷的一级预防措施,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有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
婚检医生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进行婚前保健咨询指导,通过婚检这道关口,直面男女双方的健康问题,为自己、为对方,为了将来的孩子负责,为爱的小家提供健康保障。
扩展资料:
法定婚检项目包括双方的体格检查和外生殖器官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查、胸部X片等,很多地方也会将艾滋病的检测纳入婚检,如果本人或家族中还有其他重要的病史,可以选择个性化的检查项目。
计划结婚的男、女双方,可在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或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填写《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到本地指定的婚检机构进行检查。
即将走进婚姻的情侣们,婚姻的小船很牢固也很脆弱。用婚检这颗“试金石”,给婚姻做个小测试吧。婚前医学检查,走起!
人民网——婚前检查到底要不要做?快看看这篇文章
法律分析:婚检的大致流程如下:1、进行挂号;2、排队候检;3、对必要的项目进行检查;4、等待检查结果。目前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婚检,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婚前体检准备事项:当事人去做婚检时,需携带各自的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居民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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