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女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对于女方来说,自己是军人或者非军人,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所要求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1、结婚申请,需男女双方签名。
2、结婚函调报告表。这是部队的制式表格,你自己准备不了,拿到表后按要求填好,需要加盖你单位保卫或人事部门公章,户口所在地街道和派出所公章。
3、无前科劣迹、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
4、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5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6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结婚申请。
7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女方有具体工作单位的,需要其工作单位盖章及领导签字。
8开结婚介绍信。
9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
A、恋爱报告一份、结婚报告一份。
B、双方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C、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D、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E、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F、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婚法》第九条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军人结婚需要履行的程流程与一般人结婚流程不同,首先应该向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单位对恋爱对象负责政治审查;随后军人应当在结婚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负责审查;审查完成之后再到相关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军人结婚流程: 登记前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军人结婚流程: 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9、义务兵、士官、军队院校干部学员的特殊要求: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2)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3)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部队结婚流程: 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部队结婚流程:登记
出示证件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审查→颁发《结婚证》。
军人结婚程序: 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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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的婚姻,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在法律上面都规定德很严格,而且与现役军人结婚,办理的流程比普通人结婚要复杂得多。那么,在法律常识里面,现役军人结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是我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役
第一,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宣告。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第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是非自愿结婚的。三是已有配偶的。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三,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登出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部队军人结婚的规定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物件,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物件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2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3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4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5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式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物件,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物件进行政治审查。
军人和非军人结婚登记的规定
1、由于军人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只有军官证,所以结婚登记时要到非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2、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物件申请结婚,如来不及到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4、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户口证明(非军人方)、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3、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备婚攻略军恋必须知道的事!
军人结婚需要哪些手续
军人绪婚需要进行哪些流程
军人结婚年龄要求
部队结婚年龄改革
2020年部队结婚年龄与法定结婚年龄相同,都为男性二十二岁,女性二十岁。但《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军队鼓励晚婚晚育,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当然也不是说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不能结婚。只是这两种情况下,婚假的时间长短会有影响。男方25岁女方23岁:符合晚婚年龄结婚,婚假15天。男方22岁女方20岁;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婚假3天。《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结婚有哪些流程
1、打结婚报告
决定好结婚以后,男方要写一份结婚报告,内容需要介绍双方的个人情况年龄、箱贯、工作单位、入伍年限等,这些只需要男方提。等批准过后才可以进人下面的流程,有部分地区可能要提前一个月,先打报告。
2、结婚函调表
男方寄来结婚函调表女方如实填写,填完后拿去居委会/村委会盖章,然后拿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街道办/政府/工作单位盖章。全部填写好,盖好章以后给男方
女方准备材料
女方需要准备女方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顿(第一页)女方自己的那一页。还需要准备女方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复印五份随函调表一起交给男方。
3、做婚检
婚检项目
军婚婚检和普通结婚婚检流程是一样的,只不过有些地区的军婚婚检项目,有可能会多几项,具体婚检的时候看当地的要求。
婚检收费
在女方户籍地,和男方驻地进行婚检都是免费的。
异地婚检
婚检通常都是两人一起去,如果你们是异地婚检要和医生说清楚情况,去的时候带上一张一寸照片,需要贴在婚检表上。最后把婚检表和所有材料一起交给男方。
4、男方提交结婚申请
由男方提交结婚申请,通常第二天就会批下来。不过需要注意申请是有时间期限的,需要在有效期内领证。有效其一般是1个月,有的地方是2个月。超出有效期结婚申请就会变成无效。
5、领证
带好以下材料,女方户口所在地或是男方驻地即可领证领证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官证、4张红底
2寸的合影照片
军人可以结婚的年龄和普通人一样,不过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所享受的假期更长一些。
具体的领证步骤则是:打结婚报告-填写结婚函调表->做婚检->提交结婚申请一领证
1、军人应当向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单位对恋爱对象负责政治审查。 根据《规定》要求,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立恋爱关系以后,应当主动向所在的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的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2、军人应当在结婚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负责审查。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审查内容还包括军人配偶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要求军人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规定》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关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审查完毕后,应当制作结婚涵调报告表。 3、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军人和配偶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申请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申请结婚报告表,军人一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军人单位提供的结婚涵调报告表。非军人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部队对军人恋爱报告和军人婚配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确实有必要,但对于思想是否进步,品行是否端正进行审查,我们认为有越权之嫌。因为这属于当事人之间的个人隐私的范畴,虽然可能影响到军人家庭的幸福,毕竟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不相冲突,反而侵害个人隐私,干涉私生活,我们认为,该两条的审查应予以废止。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不再需要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简化了结婚的过程。由于军人在入伍的时候已经注销了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结婚的过程中不能提供此两证件,只能提供军人证,而该证件不能表明军人的婚姻状况。有部队对军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审查,可以有效防止军人重婚。
这样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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