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没嫁给我之前,按照她的话来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女,之所以快要三十岁都没嫁出去,是因为男人都没眼光,不知道她的好,结果被我这个穷光蛋给见了洋落,便宜我了。
每次听到这里,我都哭笑不得,但又没有什么反驳的底气。
娶到她,我确实有点运气成分,可是代价并不低。
说起来我很惭愧,跌妈生了我不容易,以前家里穷,什么好东西都先给我,尽管没有享受过什么高档东西,可我已经得到了他们能给我最好的。
爹妈都是农村人,没有文化,父亲只会写自己的名字,母亲则大字不识一个。
他们在老家种地,闲暇时间去县城工地上做小工,母亲拌水泥,父亲则推拉砖的车。
每次我让他们不要这么辛苦,他们都告诉我,要多赚钱钱,存折给我娶媳妇。
是啊,娶媳妇,也就是爹妈有先见之明,否则我估计真的要孤独终老。
中专毕业之后,我去了南方打工。
传闻中,这里遍地黄金,无数财富故事在打工仔口中相传,每次都能听得人热血沸腾。
可惜,传说终究没有在我身上灵验,打了好几年工,依旧是最底层的打工仔,可能跟我的性格也有关系,不会来事。
但也不是一点收获都没有,我这人没什么爱好,放假的时候最喜欢的做的事情就是躺在宿舍床上看小说,几年下来存了不少钱。
打工几年后,父母突然让我回家,说给我说了门亲事,必须回家看看。
我本来不想回去,毕竟在这里做得挺好,也对厂里一个姑娘动了心思,当时想着怎么跟她表白,所以一开始并没有同意。
可有一天,我突然看见她笑眯眯地上了一辆宝马车,当时我心都凉了,整个脸一下变得惨白。
结果自然是我带着满肚子委屈与无奈回到了老家农村,开始了相亲之旅。
不相不知道,原来农村的生活水平已经如此高了。
因为我见的每一个姑娘,要求基本上都是县城有房子、有车、还要给点彩礼意思意思。
我当时差点被气笑了,我这里人均工资只有一千出头,这么多要求,谁能给得起?
可是爹妈满脸心思地告诉我,十里八乡有男孩的家庭,都砸锅卖铁,欠了一屁股债在县城买了房子,不然男娃估计要打一辈子光棍。
对于这一点,我颇不以为然,觉得我就算不给钱,也能娶到媳妇!
现实狠狠打了我的脸!
相亲七八次,最后连媒婆都不愿意给我介绍了,说我家穷的挂相,还净想美事,怎么不去照照镜子呢?
这番话把我妈说得眼泪水都下来了,我爹抽着烟在一旁沉默了半晌。
我当时一肚子火,可是根本不知道朝谁发!
最后只能打了自己一个巴掌,怪自己是个没用的废物,让父母为自己操碎了心。
在老家整整呆了一个月,什么都没干成,我当时也不想结婚了,就准备收拾东西再去打工。
可突然有一天,夫妻能告诉我,事情要办成了,有人不要买房子买车,就同意跟我结婚。
我没有被冲昏头脑,忙问怎么回事?
他说对方家里只要二十万彩礼钱,其他一概不论。
我倒吸一口凉气,二十万也不是个小数目,从一辈子地里刨食的父亲嘴里说出来怎么还跟捡了便宜似的?看来真的是生活逼人做出了改变,不知不觉提高了所有人的标准。
女孩看起来不错,虽然对我有点不理不睬的,但我们最终还是在各种纠结中结婚生子,二十万也分期给了出去。
但是给了钱,我们家生活陷入了极端困难,我因为身体原因,在家休息了一个多月,最后连小孩子的奶粉钱都拿不出来。
我跟老婆商量,能不能先跟她家把彩礼钱借一部分过来饥饿燃眉之急,却被她断然拒绝,而且还说了一个我无法接受的理由。
“彩礼都给我弟弟买房子,他也要结婚,你这个姐夫这么不懂事?”
我心中悔恨,为了结婚,耗费了所有,最后却落得这么一个下场
不能的,一段感情的开始是有一个人能够勇敢的迈出第一步,对自己喜欢的人大胆去表白,都说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话是这样说,可是如果一个男人连追求自己心爱的女生的勇气都没有,那么以后他怎么能保护她呢?其实大部分男生都会去勇敢的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只是每个人的想法不同,追女孩的方式也不同,但是很多的事实证明了男生追女孩时的态度很重要,很有可能说明女孩以后的生活状态。每个女孩最精致的时候也就是那几年了,你们也许会发各种的朋友圈,晒一晒自己的美照,然后很多男生看了只是荷尔蒙开始分泌了,于是加上你的微信开始各种聊天,然后很敷衍的说一句喜欢你,如果你第一次不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他就会说那些你迟早就是我的,还有就是等你之类的话,但是对于他们这种男生,好像对哪个女孩都这样说,不信你试试,只要一个星期没答应他,他就会立即转移目标,你想再找他的时候他就像突然消失了一样。
如果不是因为向我约稿的是一位小女生,我是不会看《潜伏》这种国产剧的。她用曾哥的绵羊音嗲我:你就写写嘛,批判它,这剧可火了。我说,不就是主旋律嘛。她说,这个和主旋律不一样,主旋律讲光明磊落,死也得站着,昂首挺胸,这个讲阴谋诡计,耍手腕,很符合当下厚黑的时代精神,你先看看嘛看看嘛。她的判断力我是不信任的,但没办法,我经不起嗲,只能含泪屈服了。可是才看了前面几集,我就发现还是自己说对了,这就是主旋律。
“主旋律”是为了教育人民的,它宣传和灌输的观念是:人不是目的,理想或信仰才是目的。为了崇高的理想或信仰,人应该勇于牺牲,不怕饱经磨难,抛头颅洒热血也在所不惜。那么,什么样的理想或信仰才崇高呢?当然是为人民、为集体啦,为个人、为自己,那叫自私自利,是要被唾弃的。多问一句,那什么才是为人民、为集体呢?这个就不要多问了,解释权在“组织”。组织很先进,已经搞清楚了一切,剩下的只要服从就行了。党性高于一切,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必须强调,这被“高于”的“一切”里,也包括了人性。
《潜伏》完全是按照主旋律的公式写的,讲一个人如何从没信仰到了有信仰,再到为信仰付出一切,成为真正的无名英雄。孙红雷(扮演余则成)本来是国民党的特务,由于监听我党的秘密活动,久而久之沾染了赤色思想。但是这种进步毕竟是有限的,最明显的差距就在于他缺乏信仰。他的未婚妻左蓝是一名地下***员。有一次他俩交心,左蓝提到政治信仰的分歧,孙红雷说,什么政治信仰,我信仰良心、信仰生活、信仰你。这就是犬儒嘛,小布尔乔亚,没劲。左蓝感到失望,她就像上台谢幕的央视女主持,用深情的眼神表达不舍,用紧抿的嘴唇表达遗憾,然后就意志坚定地离开了。一场婚事因为信仰而告吹。孙红雷受到失恋的打击,价值观渐渐崩溃。终于有一次他遭人暗杀,被***救了。知恩图报之下,他立马叛变了国民党。但我党深知他缺乏信仰,“毕竟他是为了一个女人投靠我党的人”,于是安排他接受再教育,给他“在思想上做一些规范性的指导”。这场戏至关重要,它借一位领导之口讲出了全剧的主旨,也就是这类作品要弘扬的“主旋律”。这位领导千言万语,都可以归结为两个字——“信仰”。他告诉孙红雷,要服从组织,要守纪律,要听领导的话,但信仰最重要,因为“很多时候,你的领导就是你个人的信念”。他还说,为了信仰,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做一些坏事情”。这位领导这样叮嘱孙红雷,“记住,在特殊的情况下什么都可以灵活应变,但是信仰绝不能变”。
有了信仰之后就好办了。目标是正义的,手段也就成了正义的。接下来的故事里,孙红雷轻装上阵,没有任何思想包袱,潜伏起来顺风顺水,无往而不利。而敌人,那些国民党特工,因为缺乏伟大、光荣、正确的信仰,蠢得连特殊学校都不愿收留他们。本来一个窃听器就搞掂的事情,非要安排一个会计当孙红雷的邻居,天天探头探脑,白天躲在门外偷听,晚上就踩在梯子上贴着天花板偷听。最让人难为情的是,他竟然还拿了小本本做记录,因为总是听不清楚,就在上面画满了省略号。说实话,我党特工的智力也高不到哪儿去,但幸运在于,一山还有一山低。像左蓝,始终坚持实名制,最早作为地下党员在重庆搞情报工作,同时在赤色报纸上发表文章,都是使用本名。按理说这样的人早就暴露了身份,不被特务干掉,也该受到严密监控。但她在敌人眼皮底下从容得很,先和孙红雷谈恋爱,接着经延安去了苏联,转眼又成了八路军代表。孙红雷和这么着名的“女G匪”恋爱过,理应受到内部调查,至少不会被重用,但显然国民党人脑袋里就是缺根弦,他们呆头呆脑地刺探一下,孙红雷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就全糊弄过去了。
整部剧看下来,我的感受和那位女编辑的完全不一样。她认为这部戏突出了“谋略”的重要性,强调的是“斗智”,而不是“斗勇”,这一点脱离了过往的主旋律。但在我看来,所谓“谋略”的情节设计非常粗糙,犯驳之处甚多,与其说是“斗智”,还不如说是“搏傻”。孙红雷的成功完全依赖于对手的弱智。例如他铲除马奎队长,只是诱使他和左蓝私下见面,喝了几杯茶,军统高层立马就相信马队长就是共党的奸细。而他自己和左蓝谈过恋爱,亲过嘴,却没人相信他才是真正的卧底。这种不合逻辑的地方太多了。我甚至认为,这部电视剧之所以能风靡,正是因为它足够“反智”。要知道,坐在电视机前看国产剧的观众,绝大多数都不聪明。而不聪明的人总是愿意看到:傻人有傻福,低智商也能成功。《鹿鼎记》里的韦小宝也“反智”,不懂武功,还是文盲,却黑白通吃,路路畅通,享尽了人间荣华富贵。可是韦小宝多少还有些机灵劲儿吧,孙红雷却连这个也没有。他木口木面,蔫不拉几,看上去就是一个受气包。这种男人在生活里随处可见,平庸得不能再平庸,但偏偏他发迹了。韦小宝靠的是“走运”,他靠的则是“蛮勇”。单枪匹马,冲上去就暗杀汉奸,获得了戴笠的赏识。后来组织上让他撤,他非留下来窃取情报,一意孤行,竟如愿以偿。他有一句名言,直接地道出了这种价值观。他说,“我不怕残酷,就怕失败。”而他的蛮勇也获得了回报,对手总比自己傻那么一点。他也凭借这一点成了幕后黑手,将所有人玩得团团转。被他戏弄的人对他充满感激,跟他称兄道弟,或者引为知己。而他做尽了吃里扒外的勾当,就是不被发现、不受惩罚。他的结局也很好,关键时刻跟着国民党去了台湾,避开了解放后大陆的那些腥风血雨。
戴着面具做人,步步为营,这是中国人现实生活的写照。只要胆子够大,庸人也能玩转世界,这是很多中国人隐秘的愿望,电视剧里孙红雷替他们实现了梦想,所以一下子就火了。可是这只是对于男性观众而言的,中国女性没有太强烈的成功欲望,虽然她们也认同“反智”,但那是在别的地方。是的,男人永远在忧虑事业,女人永远在向往爱情。实际上,《潜伏》能够俘虏无数女观众的心,还因为它是一部言情剧,很多地方堪比琼瑶戏。孙红雷为左蓝背叛党国,左蓝为孙红雷牺牲自己,这都是爱情的力量。姚晨(扮演翠平)是一个灰姑娘,她来自农村,虽然粗鲁,但是很善良,热爱民族,讨厌金钱。她也很纯洁,是处女,经常看见牲畜交配,却对性话题很反感。城里人孙红雷看她不顺眼,觉得她土里土气,态度里充满了傲慢与偏见。起初她也不喜欢对方,但慢慢接触下来,发现他工作认真,是潜力股,理智说服了自己,情感也就具备了。但孙红雷很慢热(好男人都这样),还不时有女人来抢(潜力股都这样),所以姚晨内心里历尽坎坷。不过,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一天她的勤劳、质朴和纯洁奏效了,孙红雷的最后一道防线被突破。然后,这份爱情到了最高潮,成为新版《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一夜情之后,这个男人就离开了。女人怀孕,生下孩子,独立抚养,但是始终无怨无悔,脸上洋溢着满足和快乐。
英国言情小说女王Barbara Cartland说过,言情小说要获得读者欢迎,必须保住女主角的贞洁。她一生写了七百多本言情小说,女主角全是处女,每个故事不到最后几页,男女主角不结婚就决不发生性关系。凭借着这一法则,她的小说非常畅销,总销量高达十亿。实际上,这也是所有流行言情作品的秘诀:如果不能阻止男女主角性交,也应尽量往后拖延。因为女人这种动物,喜欢性交的前戏多于性交本身,而她们总把那些超长的前戏称之为爱情。《潜伏》同样严格遵守了这一条铁律。30集的电视剧,从第5集起男女主角就睡在一个房间里,但就是扛住了,绝不擦枪走火。观众的心也一直悬着,很想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成事。岁月如梭啊,直到第27集,两人终于决定ML。可是就在临门一脚,他们仍然作出了最后一番推迟的努力,戴上大红花,交拜天地,并且在祖宗牌位前念念有词,宣告成亲是功能性的,为了传宗接代或者国家大义,这才拖拖拉拉地圆了房。而这一次就成了他们唯一的一次。相比冗长的前戏,ML真是稍纵即逝,就像从未发生过。当然,这也为开拍续集留下了伏笔,既然男女主角好像没有真正的ML过,那就有了堂而皇之的理由把观众留在电视机前:猜猜看,男女主角下一次ML,要走多少条路,要越多少座山,要经历多少时间。
通常说来,言情剧的困难在于如何说服男性观众。不性交的爱情,女人觉得很浪漫,但男人觉得很扯蛋。所以,太纯洁的言情剧,总是无法吸引男观众。然而《潜伏》妥善解决了这个问题:孙红雷是革命者,禁欲就是他的天职。其中一幕,八路军的军调代表直接道出了其中的秘密:“革命者的爱情分外浪漫!”为什么革命者的爱情分外浪漫因为革命,意味着牺牲,摒弃所有庸俗的贪欲,包括求生欲、物质欲乃至性欲。可以说,革命本身就是禁欲主义的,越革命就越禁欲,越禁欲就越纯洁,越纯洁就越浪漫。自从孙红雷受到了红色教育,有了无私的信仰,“禁欲”简直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有部法国**《芳芳》,为了制造无性的浪漫,男女主角同居,中间隔了一道玻璃墙,看得见,吃不着。但孙红雷连玻璃墙都不用,两个睡在一个房间,姚晨怎么宽衣解带,穿着肚兜走来走去,哪怕言语挑逗,甚至抱在一起,他都心如止水,誓不起头。姚晨也很厉害,她也是革命者。她强大的禁欲主要体现在物质利益上面,她一看到金条、首饰、美元就非常气愤,有毁灭它们的冲动。直到孙红雷告诉她,这些肮脏的东西可以换来枪炮这些杀伤性武器,她才笑逐颜开,原谅了它们。在性欲面前,比起孙红雷,她的克制能力就弱了一些。毕竟是女同志,马列水平差了点。幸好她找到了办法,每次动了春心,都会问自己,这件事组织允不允许呢,需不需要领导同意呢?久而久之,“组织”就成了她禁欲的法宝,以至于当她的处女身被孙红雷破了,她说的第一句话不是“疼”,而是“没汇报就睡,你说算犯错误吗?”不过,禁欲不是性无能,否则这样的爱情就不浪漫了。在信仰光辉的照耀下,在道德良心的束缚中,孙红雷的小宇宙毕竟还是爆发了,他对农村姑娘姚晨终于有了非常强烈的反应。这一次姚晨没有做出挑逗,他却对她产生了不可遏制的激情。孙红雷两眼放光、心潮澎湃、脉搏狂跳,因为他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姚晨会打手枪!而且她枪法神准,一个子弹就能消灭一个敌人。这真是全剧的点睛之笔,恐怕也是所有言情剧里最让人难忘的片段。一个男人,因为女人会打手枪而爱上了她。而革命者能弃绝所有诱惑,就是没法抵挡打手枪。我想,恐怕再没有任何情节设计比这个更好的了,它太太太贴切了。我甚至愿意把它归纳为一句真理,送给所有追求浪漫的女性们:如果一个男人表现得像革命者般纯洁,那他一定很爱很爱打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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