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舒适的友谊是什么样?

最舒适的友谊是什么样?,第1张

最舒适的友谊就是虽许久未见,却像昨天才刚见过一样,不会陌生,也不用虚假的客套,在一起走路即使不说话也会很舒服。

就像三毛所讲,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怨,可聚而不会散,才是最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

“朋友”就像是饭菜里的盐,多了会咸,少了又会失去味道。在漫漫的人生旅途上,我们会迎来送往很多人,但能够一同抵达终点的,一定是咸淡合意、志同道合、让你感到舒服的人。

年少时,朋友间的友谊是快乐至上,憨稚的光阴里也会夹杂着许许多多的小心思和小情绪,偶尔的龃龉,也会很快的消散。

成年时,友谊变得弥足珍贵,它是忙碌生活中彼此的心照不宣,是磨难当前的雪中送炭,是细数过往时的相互宽慰,是一句“好久不见”后的温暖相拥。

友谊的力量很伟大,一点儿也不逊于亲情和爱情。在文学世界中友谊也是一个永远亘古不变的命题。

今天给大家介绍七本关于友谊的书,一起来看看在不同作者笔下友谊是如何演绎的。

挚友

本书是川端康成最后一部少女小说,以大师的细腻笔触,描写最复杂又最亲密的感情。故事发生在容貌相似的两个少女之间的故事。惠美和霞美出生在同一天,而且有着一模一样的可爱面容,在这样的机缘巧合之下,两人自然而然成为了好朋友。虽然面容和生日一样,家庭环境和性格却截然不同。

惠美,家境优渥,是家里的长女,性格沉稳;霞美,父亲离世,她在母亲的宠溺中长大,敏感又任性。她们在一起发生了一件又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而这些生活的琐碎和必然,让两人更加亲密的同时也产生了分歧,最终迎来分别的时刻

再见,少年

一群性格迥异的少年,一段终生难忘的热血故事。总是爱笑、心地善良、对学生放任而不放纵、喜欢打破常规而又非常有原则的杨震宇老师的到来和离去,给一群尚在懵懂中青春悸动的少男少女带来一股与众不同的清风。

故事中的少年们,是同学,是知己,也是对手;是闺蜜,也是情敌。故事是他们最好的时光,也是我们共同的少年时代。

好女孩

这是一本丰富的书,讲述了两个女孩的友谊、秘密、爱欲、背叛与和解的故事,尽管小说情节起伏,节奏不时变换,但人物的复杂性一直在加深,也让人更迫切地想要读下去。

小王子

一部写给成年人的童话故事,一位来自B612星球的小王子,一段探索友谊、纾解孤独和痛苦的旅途。旅途上小王子结识到形形色色的朋友,也带来了多姿多彩的故事。

云边有个小卖部

这是一部讲述故乡的书,这里有着剪不断的情感故事。

对于故事主人公刘十三来说,云边镇里有相依为命的外婆王莺莺,有少时玩伴程霜、牡丹、智哥……

云边镇是刘十三的故乡,也装载着他的爱情和友情。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张嘉佳讲述十年的起伏人生,以及小说中那些人物原型在现实生活中的故事。在温暖治愈的,穷困潦倒的,让人心碎的生活片段一一陈列之后,我们所看见的是作者在这十年间被爱情的遗弃与友情的陪伴。

流金岁月

“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好,总有原因。” 朱锁锁与蒋南孙自中学相识,成为挚友。

朱锁锁从小借住在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蒋南孙的祖母重男轻女,从不看好南孙,锁锁也在南孙家受到过很多照顾。长大后,锁锁比南孙提早进入社会,凭借着出色的相貌与智慧在社会占有一席之地。

南孙则顺利完成学业,依靠自身努力成为都市白领。岁月流年经过,锁锁和南孙在各自的人生中尝遍了生活的种种滋味,成长蜕变,患难与共,唯有两人的友谊依旧如初。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是我认识张嘉佳的方式,那时的我在初中。这本书我深读了几遍,每次都能被里面的故事感动的不能自己。通过这本书,我喜欢上了张嘉佳的笔风并妄想能成为他这样的作家。

      时隔多年,终于与他再见。而这次再见他的方式是《云边有个小卖部》。

      一个晚上的时间,我读完了这本书,与看《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一样,这一次又哭的稀里哗啦。不得不说张嘉佳的文字真的是平凡却又如此打动人心。

      那是发生在云边镇的故事,女主角叫王莺莺,男主角叫刘十三。(当时我很纳闷男主角为什么要叫刘十三不叫刘十四呢?)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有祖孙情,王莺莺是刘十三的外婆。

      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

      刘十三的父亲早年去世,母亲也从小抛弃了十三,留给他的只有一卷磁带,里面有着母亲给十三的叮嘱,考清华北大,远走高飞。这个时候故乡这个词对于年少的刘十三来说,一点吸引力也没有。尽管云边镇有许多天空的翅膀,有绵延不绝的金色麦浪,有数不清的美食和无所不能的外婆,但刘十三只想离开这里。当然,他并没有想到,四年级时邂逅的女孩程霜,会是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一缕光。

      高考的失利,清华北大没上成,却也好歹离开了故乡。成年的刘十三渴望爱情,他拼命地对牡丹好,想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可刘十三不会知道,牡丹终究是一朵富贵花。刘十三对牡丹如此爱的执念却不知备胎始终是备胎,自己反而成为了这段感情中的第三者。大学勉勉强强的毕业,爱情完美的失败。终于步入了事业这一道路。

      怎么来说衰了这么久,事业也该有成了吧。可是现实就是,一个学业爱情都失败的人事业或许也不会有好的结果。爱情没了,步入职场的刘十三依旧兢兢业业,一个月五单的保险销售考核,三个月的试用期下来他还差十五单,不仅如此,自己的顶头上司还是曾经女朋友的原配。情场受挫,职场碰壁,大学时最好的朋友智哥为了自己的理想最终离他而去。刘十三终于崩溃了。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酩酊大醉半梦半醒的刘十三恍惚中闻到了家乡的味道,再次醒来已是在云边镇的家中,旁边站着无所不能的开着拖拉机连夜把他拉回来的外婆,一同回到故乡的还有那一缕光。那个小时候得了重病、时日不久的姑娘,那个许诺他“如果我活下去,就当你女朋友的”女土匪。程霜病没好,但活了下来,可大家都长大了,早就忘记了当年的笑话。程霜乐呵呵地在云边镇散心,刘十三却心系事业,跟上司打赌:一年卖1001份保险,卖不掉,他辞职滚蛋。

      像大多数卖保险的套路一样,刘十三决定从云边镇的老朋友卖起,有程霜帮他。可物是人非,当年一起撒尿和泥的朋友们早已生疏,不仅没卖出去保险,还差点打起来,碰了一鼻子灰。

      刘十三皱着眉沉默,程霜急了:不就是搞砸了吗,还给我脸色看!刘十三说:我没给你脸色看。程霜笑了:没有就好。

      程霜大概是全天下最好哄的姑娘了,你说没有,那没有就好,你说没事,那没事就好。

      刘十三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全信。她不是头脑简单,而是真心喜欢刘十三。可刘十三呢?程霜问过他:做女朋友的话,我跟牡丹,你选谁?连问三遍,刘十三都回答:牡丹。真是榆木脑袋!可他明明已经记不清牡丹的模样,也记不起上次想念她,是什么时候了。

      把他从泥潭里拖出来的是70岁王莺莺,陪他在泥潭里赴汤蹈火的是重病在身的程霜。 原来,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就遗忘。而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卖1001份保险,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医生说,癌症来的时候静悄悄,不声不响,一旦长大,摧枯拉朽。住院已经没有意义了,王莺莺想回家,运气好的话,能撑到过年。已经没法瞒刘十三了,她连呼吸都痛,走路需要人搀扶,可她还得强装镇定。她那个不争气的外孙啊,知道了怕是会哭死过去。王莺莺不甘心,她还没看见刘十三成家,她拉住程霜的手,让她们结婚,好好活下去。程霜满口答应着,眼泪扑簌簌地掉,那时距离程霜离开云边镇,还有三个月。王莺莺死在了腊月二十三。头七那天,大雪封山,没法上山点灯。按照老家的习俗,不点灯,魂魄就容易迷路,回不了家。刘十三怎么能让王莺莺成为孤魂野鬼,他踩着没过脚脖子的雪,爬了七八个小时,终于到了山顶:“王莺莺,我就在山顶给你点一盏灯,你肯定能看见。”他早已经忘了自己说过:“对死去的人来说,在世上活着的重要的人,都是他们灵魂最亮的灯笼,他们总会放心不下永远都在寻找,一定能回来。”可是他怕啊,他怕他太渺小,亮的太微弱,怕王莺莺找不到回家的路。

      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王莺莺走了,程霜也走了,不同的是,一个去天上,一个去新加坡,相同的是,都没再回来。这两个跟刘十三说“要好好活着”的人,走的比谁都急。十全十美的叫童话,十全九美的才叫人生。

      你看,张嘉佳把生活所有的苦难都赋予了刘十三,可还是让外婆和程霜为他撑起了一片天。爱情走到最后,不过是平平淡淡的亲情。

      四年前,张嘉佳用无数个故事向我们诠释何为亲情,何为爱情,何为人生。

      四年后,王莺莺说:祖祖辈辈葬在这里,就是故乡。

      一个晚上的时间,经历了春夏秋冬,经历了生离死别,经历了云边镇的美好,经历了最残忍也最温柔。可故事的最后,无所不能的王莺莺和萤火虫女孩儿程霜终究没有陪在刘十三的身边。

    “但是,生命是有光的。

      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这是读的张嘉佳的第三本书。

……

山野,桃树,王莹莹。

未曾见过的山和海。

水带走的消息,风吹来的声音。

外婆的拖拉机。

除夕。

我爱你。

……

张嘉佳笔下的少年永远那么混世,对什么都可以不在意,可他却是最重情的那一个。

四年级,程霜作为转校生成为刘十三的新同学。

二十岁,在刘十三失恋时,程霜抱着一箱啤酒出现。

最后一次,就是这趟,在刘十三职场失意,程霜又出现了。

刘十三算是一个想努力学好的坏男孩,程霜却是一个想认真学坏的好女孩。

刘十三拿着答应好送给程霜的羊腿在小镇的桥上等了她一个下午。

刘十三:“程霜呢?”

罗老师说:“她妈今天来,把她接走了。”

刘十三迟疑一下:“她生病了吗?”

罗老师望着他,说:“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刘十三不说话。

智哥把字条交给刘十三说:“程霜给你的,不行我得回去睡觉。”

刘十三独自站在走廊,打开字条,上面几行短字。

身边欢快的同学来来去去,没几个认识的。补考失败的刘十三心想,上次说的什么?为什么这次不算?

“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

“第二句,如果下次再相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

程霜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球球在努力适应生活,智哥也安稳下来,牡丹是不再想念的人,牛大田得到了秦小贞……

好像一切普通的不能再普通。

可是刘十三却成为某些人的光芒。

一切都是舒服的状态,合适的温度适宜的天气,偶然听到以前最喜欢的歌,学校的桂花香,和宿舍阿姨的闲聊……

说不上那里好,可就是好喜欢。

书是断断续续的看完的,爱情友情亲情,还是没有太多感受理解。

现在发现以前在日记本写下自己想做的事,现在也在做着,没有太多刻意的去找,有些事情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发生着。

你在别人的眼里可能成为光芒。

喜欢可不是随随便便说的,心脏漏掉的那一拍,是任何都代替不了的。

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

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

还有啊,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还有还有,记得今天要开心。

我累死累活一辈子,原来都在为别人的孩子奋斗!

这个世界向来都不公平,比如老实本分的人勤劳一生依然贫苦;比如顾家老实的男人心心念念都是老婆,但最后却为他人做嫁衣。

但是还有比这更不公平、更让人愤懑憋屈的事,在我们身边发生了……

01 “众里寻她,奉子成婚”

在农村里,没有读过什么书的男女,往往过了25还没结婚就被视为没市场了。

我的老乡智哥,是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长得还可以,但是由于听力不太好,再加上没有一技之长,所以到了28岁还没有找到对象。

而智哥并没有放低择偶的标准,每次相亲,他大多数都看不上那些女孩子,因为他的梦中情人一定要皮肤白皙,美丽动人。

邻居们都觉得他在痴心妄想,劝他随便找个人娶了。

记得那会儿我才上小学,在家经常听大人说起他相亲的事迹。据说他每认识一个女孩,不是说这个鼻子塌了,就是说那个皮肤黑了,要么就嫌弃人家脸上有痣。

没错,条件并不怎么样的智哥,就是外貌协会的代表。

大家都问这个想找个什么样的?智哥也非常直接:我想找个皮肤好,身材好,看起来十分精致的漂亮女孩。

了解了他的喜好之后,给他做媒的人越来越少了。

有一年,或许是因为命运的眷顾,或许是智哥的执着,村里的敏姐突然带来了一个美女径直朝智哥家走去,应该是给他说媒的。

很多邻居好奇了,便纷纷到他家去看热闹。

只见大厅中央坐着一个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的艳丽女孩,对面的智哥刷地羞红了脸。很明显,他对这个女孩一见倾心了。

女孩叫阿蓉,围观者纷纷议论:这个阿蓉不可能会看上智哥吧?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阿蓉居然同意了,而且当天就住到了智哥家里。

智哥自然觉得自己如获珍宝,他这个癞蛤蟆竟真的吃到了天鹅肉。

他们的节奏在当年算是最快的了。因为,一周后,双方就开始准备订婚事宜;一个月后,发现阿蓉已怀有身孕;三个月的样子,就欢天喜地办酒了。

众人都惊掉了下巴,这也太光速了吧?

不过,村里的“老男孩”终于“出货”了,邻里周遭都发自内心为之高兴。

02 “七月怀胎,产子疑云”

有时候,以为自己捡到了宝。

殊不知,自己只是当了个接盘侠。

二人结婚后,智哥成为了村里男孩们膜拜的偶像。他们都很羡慕智哥:

你上辈子到底是积了什么德?怎么娶个这么好看的老婆?瞧我们家那位,又肥又土!你看,阿蓉怀了孕,身材还是这么纤细苗条!

向来自卑的智哥开始得瑟了:

那当然了,所以谁叫你们一个个结婚结那么早?我就一个原则,不将就,一定要找到心动的才行!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居然影响了智哥的的一生。

阿蓉是农历9月20日上门的,到了次年五月初一,就顺产诞下了一名十斤半重的男娃。

划重点,是几分钟顺产,是十斤半巨婴,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不可能是早产!

但是从认识结合到孩子落地,满打满算也只有七个月零十天。一般来说,七个多月胎龄的早产儿不会超过五斤,阿蓉所生的男婴竟达到了十斤半,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

周围的人都在猜想,阿蓉肯定隐藏了什么,这孩子怕不是认识智哥之前就怀上了吧?

真是当局者迷。智哥一家人都高兴还来不及了,根本未有心思计算这个时间段,他们只管迎接新生命,操办满月酒,狠赚奶粉钱。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大家发现他确实长得一点也不像智哥。但是从来没人敢在他们家人面前说破。

很明显,智哥和父母不在乎这些有的没的,都当男孩是亲生的,也待孩子特别好。小男孩度过了一个非常快乐的童年。

有人说他们太傻,竟然为不知来路的孩子煞费心血。

也有人说他们在装傻,不过都是为了漂亮媳妇和可爱孙儿这张门面。

03 “别处寻欢,再得一女”

漂亮女人,是带刺玫瑰。

毫无长处的智哥,注定要被阿蓉这朵玫瑰刺得浑身是伤。

一直以来,智哥赚钱能力欠缺。而阿蓉是个注重物质享受的女人,渐渐的,她开始嫌弃智哥:

你看哪家的男人像你这样?文不能文,武不能武,要技术没技术,要能力没能力,我怎么就跟了你这个窝囊废?

或许智哥是因为听力不太好,或许平时太宠阿蓉,对于老婆的抱怨,他一般当做充耳不闻。

日子久了,智哥成了大家眼中的软柿子。智哥帮别人养儿子,也成了方圆几里公开的秘密。

面对这样懦弱的老公,阿蓉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后来干脆离开老公,去城里混了。

凭着娇媚的外表和伶俐的口齿,阿蓉在外面很快有了新的男人。

当然,这些所谓的男人就是阿蓉的情夫,大家各自不影响对方的家庭。

后来她找了一个金主,是一个大型超市的老板。每年,阿蓉都可以从在那里获得数目可观的“包养费”。

能干的阿蓉,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先是拿了一部分钱给家里楼房重新装修了一番,后面又利用剩下的存款以及从智哥、公婆那搜括来的钱在县城按揭了一套房产。

智哥知道,自己已经留不住老婆的心了。好在,她心里还有儿子,也为这个家挣了不少钱。因此,面对阿蓉的红杏出墙,她不敢忤逆,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后来,听说阿蓉在外面又生下了一个女儿。

阿蓉由于常年在外且与智哥分居多年,很少回家,直到女儿三岁了被带回来,周围人才知道这件事。

小女孩出落得非常漂亮,像极了阿蓉。一看,又不是智哥的血肉。

然而,智哥还是听之任之。甘愿当那个被绿的冤大头。

04 “屡闹离婚,掏空所有”

婚姻里,男人软弱起来,真是让人心疼又不解。

由于情夫出手阔绰,阿蓉在外面心也野了,再也不想回那个家了,她决定要和智哥离婚。

但是令人无法理解的是,智哥居然不同意。或许他还对阿蓉心存幻想,或许他依然迷恋曾经拥有过的美好假象。

阿蓉心想,既然离不掉,那就继续利用他,榨干他吧。她只要有事情需要帮忙,就第一时间联系智哥,命他速速解决。

比如,阿蓉母亲得癌症了要用一笔钱,她就立马让智哥打一万块过去。

比如,要把原先那套小户型置换成大三房,她就立马让智哥打八万块过去。

比如,儿子才20岁就把别人肚子弄大,要赶紧结婚筹彩礼,他就让智哥立马打十万过去…

无论什么要求,智哥基本都想办法一一应允。

关键是,岳母从没正眼瞧过他,房子也是老婆一个人的名字,儿子也不是自己的儿子,他所有拿出去的钱,都是付之东流!

大家都提醒他:你怎么这么傻?这个女人需要你的时候就来找你,不需要你的时候把你甩到一边,你为何还苦苦为她掏空一切?

智哥脸上很是无奈:我要是不给,这个女人就不依不挠,我是拿她没办法呀,一辈子怕了她!

哎!连当事人自己都心甘情愿深受其害,旁观者又还有什么理由再去点拨他呢?

明眼人都清楚,阿蓉娘家人早就透露了,儿子是阿蓉跟自己的初恋怀上的,当初由于阿蓉脾气秉性不佳,男方提出了分手,完了阿蓉胡乱之下选中了智哥这个接盘侠,这才名正言顺把私生子诞下。

而女儿生下后,阿蓉选择秘而不宣,很显然是阿蓉跟婚后的情夫所生。

这个女人的可恶至极,在于分居多年后,还不断蚕食智哥。

这个男人的可悲至极,则在于勤劳一辈子,从始至终都在为别人做嫁衣!

小编的话

每个人都渴望美好的爱情,最后却败给了现实的残酷;

每个男人都有一个梦中情人,可当你遇上时, 她不见得就是陪伴你一生的绝佳伴侣!

这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只有蓄谋已久的“假装看上你”。

所以男同胞,不要沉迷娇美的女人,不要被表面的柔情所蛊惑,不要沦为美貌与婚姻的傀儡。

你喜欢的东西,别人也垂涎。你看上的尤物,别人不会比你下手晚。

这世上有一种女人,她们可以凭借自己的容貌和手段,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她们集万千宠爱于一生,她们肆无忌惮地享受着男人们的馈赠,她们爱的永远只有自己,甚至为了爱自己而不顾你这个傻男人的死活…

无辜的你,成为了她前任的接盘侠,成为了她的提款机和出气筒,成为了她终身的奴役对象。

想一想,值得吗?有必要吗?

若是婚姻千疮百孔,为何不早一点了结?

不知道,年近50的智哥,有没有悔不当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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