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黑奴在奴役期间可以结婚,但奴隶主需要她们的时候,要随时过来
说到最早的黑奴贸易,并不是我们在历史上熟知的葡萄牙而是从阿拉伯帝国的阿拔斯王朝开始的。在最辉煌的时候,阿拉伯人与土耳其人从东非地区疯狂的掠夺黑人奴隶,以此用贩卖来的黑人充当最廉价的劳动力,满足他们国家的一些需要众多劳力的生产。
当时被贩卖来的黑人没有丝毫的人权,他们地位低下,连吃饭睡觉都要看奴隶主的眼色,更不要说所谓的自由。
有这么严重的压迫,自然会有人站起来反抗,在当时忍受不了起义想要推翻被奴役命运的人数不胜数,但是他们的力量始终太弱小,除了一起被奴役的人并没有其他的外来帮助,一些小花小浪对庞大的贸易来说微不足道。一直到阿拉伯帝国灭亡,奴隶制度才渐渐消失了。
到了十五世纪,由于航海技术的显著提升,西方的许多国家都走出了自己的国家,开始在海外占领殖民地。殖民活动越来越猖獗,为了扩大自己的利益,近代西方的殖民者们开始了丧心病狂的黑奴贸易。最先开始海外殖民的葡萄牙和西班牙占着航海优势率先开始把非洲的黑人大量的塞进船上,贩卖给美洲的奴隶主。
但随着英国因为革命的快速崛起,很快他也加入到了殖民者行列中,面对没有人性的奴隶贸易,英国并没有制止反而也加入其中,更是成为了最大的黑奴贸易国。
利欲熏心的他们,将整个非洲看做了自己的狩猎场,而非洲本地的黑人居民就是他们的猎物。因为贩卖的人口越来越多,贩卖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黑奴贸易逐渐变得商业化和“规范化”。从一开始西方列强的直接带人掠夺黑人,变为了到当地部落中去低价收购奴隶,在贩卖者眼里,被买来或夺来的黑人并不是人类,只是一件商品而已。
到了美洲,被卖的黑人一开始从事的一般为甘蔗或者烟草等农作物,因为在那时这些工作是需要大量人工的,烟草的价值也非常可观,美洲的农场主也乐得卖黑人奴隶。但是后来烟草的价格出现了大幅度的下滑,甚至到了收支相抵的地步,种植园的不景气间接地影响了奴隶的贩卖。
时间不长,敏锐的农场主看到了工业革命带来的庞大利益,棉花一定是热销的产品,于是他们开始种植棉花,棉花的采摘更为费时费力,美洲对黑奴的需求与原来相比更将庞大。
黑奴的价格也随之升高,一个技术娴熟的黑奴每年能够创造接近2000美元的价值,农场主们自然十分开心。因为需求量越来越大,很多农场主不满足黑奴被控制在贩卖者手中,他们希望自己也能够贩卖奴隶,可是他们不可能跑去非洲买人,为了有更多的奴隶,他们开始允许自己的奴隶中男女结婚,但是要求必须多生孩子,当然他们的孩子仍然是奴隶,更为悲惨的是他们生下来就是奴隶就要被剥削。
在北方无法种植棉花的农场主眼里,黑奴更是直接变成了生育机器,农场里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多生孩子卖给南方农场主。
因为被买过来,任何时候都要听主人的命令,即便是结了婚的女奴,地位也没有一点改变。哪怕奴隶主下令做一些令人气愤的事情,女奴也必须听从,而女奴的丈夫看在眼里没有丝毫办法,当时的社会没人会为黑奴说话。
到了19世纪中期,终于经历数百年的黑奴贸易迎来了转机,解放黑奴的呼声越来越高,经过不懈努力,黑人才迎来了这个平等自由的现在。
当然可以。奴隶主要来自于战俘与罪犯,然而,这样的数量远远不能够满足当时对奴隶的巨大需求,为了维持奴隶的源源不断,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奴隶娶妻生子,而奴隶的后人如果没有意外情况,也依旧是奴隶,为奴隶主不断创造财富。
关于主奴契约的界限
字母圈作为一类界限模糊的交互行为,权利出让如果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很容易会转化为恶意行为。需要能够更加完整、有效保护双方,为关系更近健康、长久发展保驾护航的手段成为了必需品。无论是作为一场相遇中具有仪式感的开端、一段关系里的尊重和对权利的出让,还是作为一种体验中对底线的保护,zhu仆契约应运而生。
那么作为一种契约,该如何去界定和签署,才能行之有效地均衡圈内的追求和法律底线呢
zhu仆契约的作用一方面,必须首先要申明的是,作出权利的让渡的慕/sub必然需要相应的制衡措施来保证其权益,在关系中可能存在不平等,但在法律规定面前我们都是平等的人,所有已经实际造成危害结果或者产生了现实危险状态(比如威胁)的行为都是被法律保护的。如果违背了慕/sub的意愿,完全可以做好取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另一方面,如果某不当行为已经升级成为了违法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是慕/sub与思/dom共同追求的结果或起码是接收方可以承受的范围,zhu仆契约可以作为一种被害人承诺来保护思/dom,阻却这个行为成为犯罪行为,从而避免受到刑罚。zhu仆契约的效力首先,是该合同即承诺的产生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慕/sub必须认识到自己在出让自己的权利、自己出让的权利是什么,这个需要在zhu仆合同中尽可能明确地描述并进行记录,双方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的范围,施予方超出的部分造成的伤害,这份合同没办法保护。其次,这个契约的效力范围,必须是慕/sub具有处分权的法益,包括且限于:(1)财产、名誉和自由(2)身体权在轻伤范围内可放弃需要注意的是,财产、名誉和自由作为社会人所必须的权益,要谨慎处理;身体权轻伤的界定可以参照百度,比较细致。
同时,单挑出来说,生命权不能放弃!!生命权不能放弃!!说两遍,无论如何,生命权都是一个自然人最基本、最神圣的权利,何时何地gj都在保护着你的生命权,所以不要轻言放弃!
另外注意,这个契约必须是事前承诺,后续可以添加、删减,但是造成伤害的行为必须在承诺之后才可以被保护。
主奴的意思是:
1、仆役的头目。
2、谓尊崇与贬抑。
3、主人与仆人。
主的意思:
1、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2、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
3、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4、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jiàng)。
6、预示:早霞主雨。
7、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8、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姓。
奴的意思:
1、受剥削阶级压迫、剥削、役使而没有自由的人:家~|农~|亡国~。
2、青年女子自称(多见于早期白话):~家。
3、像对待奴隶一样地蹂躏、使用:~役。
主奴造句:
1、世纪时期的俄国哥萨克人在乌克兰的组织,多是从地主奴役下逃出来的农奴,有常备军两万多人,勇敢善战,杀富济贫。
2、其实《黑天书》第四律,倒也不是没有解法,最简单的便是劫主与劫奴之子,体内主奴两力共存,第四律不攻自破。
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并且可能违反了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如果丈夫对妻子使用家庭暴力,妻子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
总之,如果一个男人把女人当奴隶一样使用,这是不道德的,并且可能违反了法律。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分几种情况 大多数都不会同意结婚,生子倒是差不多,因为在奴隶主看来 奴隶就是工具 和鸡鸭鹅狗一样,没有人会在意两只鸡是不是结婚了,只要下蛋就行。
首先说轻易同意的
那就是奴隶主的两个奴隶之间 有可能存在这个可能,这样他们生出的孩子还是奴隶,世代为奴隶主服务。奴隶主的财产增加了,当然会同意。 当然这属于大奴隶主 ,家族传承 奴隶也随之。
再说说不会轻易同意的
由于社会观念问题,奴隶主根本不把奴隶当人看待,所以根本不会考虑奴隶的结婚生子,阶级意识下 也不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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