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们最终的理想是什么?对于我来说,这并不能说成是理想,可这确实就是古人的理想,也是他们奋斗的最终目的,那就是娶媳妇。这不是假话,对于古人来说,娶媳妇,生孩子,传递香火是他们心中唯一的心愿,他们也是断断不能放弃的。
我们不说远的,就说离我们最近的清朝,清朝的穷人究竟是怎么娶媳妇的?我们都知道,从古到今,你想要娶媳妇都是不容易的。富贵人家还好,那样的人家,有姑娘的人家是挤破头想把自己的姑娘送到人家的家里。可是,穷人就不一样。穷人们娶媳妇是非常艰难的一件事,而因为穷,竟然还衍生出了一种让我们无法理解的“典妻婚”。
如果不是意外,我想我大概这辈子也不知道我们的历史上竟然有着这样的情况。因为贫穷,男人会将自己的妻子“典当”出去,另一家的男子因为穷,无法支付娶媳妇的费用,变回用“租”这种方式为自己讨个媳妇。这样来的媳妇是有年限的,通常由双方根据自身条件商议。而一旦典当成功,这个媳妇就会成为别人的媳妇。在规定的年限里,她就成为了租她的那个人的媳妇。他们有权要求她为自己生孩子,做一些妻子应该做的事情。
我觉得这是非常残忍的事情。把女性当成商品来进行租借和典押,女性在这场交易中是没有话语权的,她们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承受这样的事情。在了解这个事情的时候,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叫做“法不能禁,义不能止”,这让我很是心惊。做这样事情的人,有感情吗?大概是没有的,他们很冷漠,明明是自己的妻子,又或者是自己孩子的母亲,却愿意为了钱将她租出去。
这样的事情,在我国古代一直都有发生。即便是到了民国时候,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真正让这种事情结束,还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现在看到这样的事情,心中的震惊大概是难以言说的,唯一值得我们庆幸的,大概就是如今的我们已经远离了这样的事情。
女性,从来就不应该成为商品,摆上交易的平台。这种观点,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铭记在自己的心中,坚定女性的权益。典妻婚,这种时代中所衍生出的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应该被时代所唾弃,然后消失在我们的世界中。古代的人们不懂得人有权力这一说,而如今我们断不可以让这样的事情再度出现。
具体的仪式尚未有明确的史料记载,但是大致的婚礼习俗还是有一些零碎的记录的。
首先是结婚前夕(仅限正室如皇后,太子妃),夫妻双方要斋戒三日、七日(不同朝代不同讲究)。
国师在婚礼前一天宰乌牛白马设坛焚香祭天。
婚礼当天,京城内所有人包括百姓的服装同样有讲究,不得穿一身白(白衣、白裤、白鞋、白帽、白腰带同时)
由宣旨太监率领仪仗队按照指定路线抬花轿进王宫。
花轿在祭天台停下,新郎用弓及雕翎箭对天射一箭,寓意是向天传信,因为皇帝是天子,意思就是上苍的儿子(上苍才是最大的神,玉皇大帝只是天界的头,上苍同时掌管天地人三界,具体人物乃鸿钧道祖。后来民间逐渐衍变为射三箭)
之后新人拜完天地,要移驾到皇帝的起居所(**中或者婚礼行业所谓的汉唐婚礼,在王宫宣政殿举行仪式是不对的),跨马鞍和过火盆主要是明朝时期兴起的,之前并没有提及。
之后新人入门前要先共品龙凤饼,这个在唐朝和宋朝最为盛行。
之后入皇帝寝宫,皇帝和皇后高坐,如果是年轻皇帝结婚,那么就是皇帝的母亲高坐,之后给皇帝先行君臣大礼,之后再行父子之礼。同时皇帝也要赠与新娘一件如意。
之后鼓乐齐鸣,仪式完成。
因为你的问题比较笼统,在汉代,唐代,宋代都有自己独有的风格。明代基本是沿袭了汉,唐,宋的许多内容,包括借鉴了元朝的迈火盆和跨马鞍,同时把皇室的婚礼逐渐开始百姓化。
要说古代的彩礼,就必须说到“六礼”。根据西汉礼学家戴圣所编的《礼记•昏义》记载,古人结婚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结婚时的“六礼”是古代贵族必须遵循的结婚程序,如果是头婚,“六礼”必须具备,缺一不可。此外,先秦时期庶人娶妻没有这么严格,省去了“问名”和“纳吉”两个程序。原因是先秦时期的庶人地位低,没有名字,也没有宗庙,所以省略了“问名”和“纳吉”。这种风俗,一直沿用到了清代。当然,现代也有“问名”,主要是拿去核对八字,只是一个形式,无伤大雅。
古代婚姻
在“六礼”当中的第四个程序“纳征”又叫“纳币”,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彩礼”。此外,“征”即“成”的意思,使者纳币以成昏礼。按照我们现代人的话来说,缴纳了彩礼,婚事就成了。
现在的“纳征”其实就是送钱,阔绰一点的送房子和车子。那么古代“纳征”男方会送什么东西呢?由于每个朝代不一样,所以“纳征”时给的彩礼也不同。
先秦时期的“纳征”封建社会等级森严,庶人和贵族是不能相比的,所以对于“纳征”送的物品也各不同。那么,在先秦时期庶人和贵族主要送什么物品呢?
天子纳妃
根据《礼记》的说法:“庶人则缁帛五两;卿大夫则玄纁,玄三纁二,加以俪皮;及诸侯加以大璋,天子加以谷圭。”意思是:庶人娶妻用布帛一匹。卿大夫娶妻时则用三匹黑色布帛和两匹浅红色的布帛,外加成对的鹿皮作为彩礼。诸侯娶妻用宝玉,天子娶妻用礼玉作为彩礼。
春秋时期平民老百姓结婚主要送一匹布,所以《礼记•杂记下》就说:“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在先秦时期,计量单位是十个为一束,一束为五两,一两为五寻,一寻为八尺。合计一束为四十尺,即“一匹布”。一匹布有40尺,那么有多少米呢?按照现在的算法据说有13米多长,按照周代的算话有8米多长。古籍很多人在幻想,如果是现在多么希望一匹布就能娶一个老婆。别以为在古人结婚就很容易,在先秦时期这么长的布料,不是普通人都能消费的起的。
两汉时期的“纳征”根据《白虎通•嫁娶》对纳征的记载:“纳征玄镇、束白、俪皮,玄三法天,维二法地也。阳奇阴偶,阴阳道之大也。离皮者,两皮也。”汉代贵族男子结婚讲究五行阴阳调和,婚礼制度基本与先秦时期的婚礼制度相同。比如,皇太子娶妻必备黑色和浅红色的布帛三匹外加两张麋鹿匹,总共有三十种物品作为彩礼。那么,民间用什么物品作为彩礼呢?
根据唐代杜佑在《通典》对汉代纳征的记载:“后汉之俗,聘礼三十物,以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苇、卷柏……凡二十八物,又有丹为五色之荣,青为东方之始,共三十物,皆有仪俗。”
由于民间结婚“纳征”与贵族送的彩礼无法相比,所以在汉代民间效仿贵族们的做法,采用三十种常见的物品来代替。《通典》所说的这三十种物品,普通百姓家庭基本能备齐,且这些物品,也具有很深刻的象征意义。所以,象征意义重大,不比贵族所送的彩礼差。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纳征”晋武帝司马炎太康八年(公元287年)皇太子结婚,“纳征”所用物品为“玄纁束帛加谷珪,马二驷,羊雁酒米如故。”晋武帝的婚礼制度是按照两汉三国时期的婚礼制度来的,纳征所送的物品与前朝相同。到了后期皇太子结婚时所送的彩礼为白羊一口,玄纁帛三匹,绛二匹,绢二百匹,兽皮二枚,钱二百万,玉璧一枚,酒十二斛,白米十二斛(林甘泉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考证:1斛=1石,汉代1石=2斗,1斗=135斤,1石=27斤米。)马六匹。
古代美女
南北朝时期,南北婚俗各有所异。南朝是汉人建立的王朝,而北朝属于汉化的游牧民族建立的王朝。所以,南朝政权大多按照两晋时期的婚礼来制定的。
南朝宋明帝泰始五年(公元469年),太子纳妃,皇帝想用谷珪和虎皮作为彩礼。礼仪官认为玉器和虎皮不够隆重,必须加豹和熊皮。后来,皇帝应允,太子纳妃用玉一块,虎皮两张。外加豹、熊罴皮各两张。
而北齐的纳征之礼,比南朝所送的彩礼要丰富许多。皇子结婚用黑色的布帛3匹,浅红色的布帛两匹,丝帛十匹,大璋一个,虎皮两张,锦采六十匹,绢两百匹,羔羊一头,羊四头,牛犊两头,酒黍稷稻米各十斛,从车百乘。
此外,文武百官所送的彩礼也有严格的规定,一品以下至从三品用璧玉,四品以下璋璧皆无,兽皮2张;百官一品以下至从五品用豹皮两张,六品以下至从九品,用鹿皮两张,锦彩六十匹。
还有新婚时迎接新娘的从车也有限制,皇子有一百辆,百官一品五十辆,二、三品官员三十辆,四、五品二十辆,六、七品十辆,八品以至庶人五辆马车。南北朝时期平民所送的彩礼,与隋唐时期民间所送的彩礼大体是相同的。
隋唐时期的“纳征”《隋书•礼仪志》载:“后齐聘礼,六礼皆用羔羊一口,雁一双,酒黍、稷、稻、米、面各一斛;自皇太子与王以下至九品皆同;流外及庶人则减其半。”隋朝皇太子与封王“纳征”时用“玄三匹,纁二匹,束帛十匹,大璋一,兽皮二, 绢二百布, 羔羊一口, 羊四口, 犊二头, 酒、 黍、稷、稻面各十斛。”这个和北齐皇族纳征时所用的物品是相同的。而唐朝的婚礼也沿袭了隋朝的制度,不过对大臣的纳征物品作了规定。
隋唐美女
根据《新唐书》的记载:其诸臣之子,一品至于三品为一等,玄纁束、乘马,玉以璋。四品至于五品为一等,玄纁束、两马,无璋。六品至于九品为一等,玄纁束、俪皮二,而无马。俪皮二,内摄之,毛在内,左首,立于幕南。其余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大抵皆如亲王纳妃。
唐朝大户人家一般采用“以聘财为信”,按照个人的财力来酌情给予的彩礼。普通老百姓,讲究吉祥,与汉代民间婚礼同俗。按照《酉阳杂俎》的说法,隋唐民间的聘礼固定为九种:“合欢、嘉阿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棉絮、长命缕、干漆”,各项物品皆有祝福夫妻爱情永固的意义,比如:“胶漆取其固;绵絮取其调柔;蒲苇为心,可屈可伸也;嘉禾,分福也;双石,义在两固也。”唐朝民间结婚与汉代的民间“纳征”时所用的聘礼差不多。唐朝只是对汉朝纳征时所用的30种物品做了缩减。虽然说这些东西不值钱,但是象征意义很大。
宋朝时期的“纳征”宋朝“纳征”叫“纳财”,婚嫁讲究轮财力说媒,无论是贵族还是庶人,基本跟财力挂钩。根据《宋史•礼志》记载:“诸王纳妃,用金器百两,彩千匹,钱五十万,锦绮、绫、罗、绢各三百匹,销金绣画衣十袭,真珠翠毛玉钗朵各三副,函书一架缠束帛,押马函马二十匹,羊五十口,酒五十壶,系羊酒红绢百匹,花粉、花幂、果盘、银胜、罗胜等物。” 这只是宋朝贵族纳征时所用的彩礼,而在纳采的时候还要用羊二十头,酒二十壶,彩帛四十匹。羊、酒、彩各加十,菜叶一百斤,头嬃巾段、绫、绢三十匹,黄金钗钏四双。
在之前的朝代,大多数是用大雁和鹅,而宋朝贵族都不用雁。可以说宋人结婚非常的奢华,不得不说宋朝的确是一个富裕的朝代。即便是宋朝,面对战争也奉行“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尽量不使用武力!”所以,宋仁宗在位期间与辽国40年没动用兵革。在宋仁宗去世时传到辽国,辽道宗耶律洪基还为其建立了衣冠冢,辽宋40年没有打仗,这跟宋朝的财力庞大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古代彩礼
虽然说,贵族很奢华,但是民间并非这么大的财力。朱熹在《家礼》中说:“纳币少不过两,多不过十,今人多用钗钏洋酒果实。”也就是说,民间男子娶妻纳币不用像宋朝贵族那样“宗室子聘礼赐女家白金五千两”。 普通的富贵人家也没有那么多钱,所以大多数用金钏、金锭、金帔坠“三金”居多,外加一些酒水和果品即可。
在《东京梦华录》中也记录了当时宋朝结婚时的场景:“凡娶媳妇,先起草帖子,两家允许,然后起细帖子,序三代名讳,议亲人有服亲田产官职之类。”除此之外,男方家的亲人还可以到婆家看新娘,如果看中就以钗子插头上,谓之“插钗子”;如果不如意,就留下一两端彩缎,与之压惊,则此亲不成功。从朱熹的《家礼》和《东京梦华录》来看,民间也没有那么奢华,不过宋朝的皇室将婚礼办的确很奢华隆重,其他朝代为之失色。
明朝时期的“纳征”明朝婚礼制度,于正统七年(1442年),明英宗朱祁镇大婚时开始制定仪。根据《明史》的记载:“纳征用玄纁、束帛、六马、谷圭等物”并制词:“兹聘某官某女为皇后,命卿等持节行纳吉、纳徵、告期礼。”皇太子纳妃,傧相出告,使者入陈玉帛礼物,不奠雁,宣制曰:“某奉制告成。”
古代新娘
明朝的庶人婚礼,在《明史》当中也有规定:凡庶人娶妇,男年16,女年14以上,并听婚娶。婿常服,或假九品服,妇服花钗大袖。其纳采、纳币、请期,略仿品官之仪。有媒无宾,词亦稍异。亲迎前一日,女氏使人陈设于婿之寝室,俗谓之铺房。至若告词、醮戒、奠雁、合卺,并如品官仪。见祖祢舅姑,舅姑醴妇,亦略相准。
在明代的婚礼,南北嫁娶礼俗各异。南方纳征,常用钗币、酒牲、梹榔,随俗。上户通用的银子不过15两,中户所花费不过10两,下户花费不过6两。在明武宗朱厚照正德年间,明代学者黄佐在《泰泉乡礼》中说:“近日纳采、纳征者,止用细茶一盒,纳钗物其中,尤为简便,可以通行。其送礼之人,非隔水路者,毋得多与铜钱,下程惟待以酒饭。”从黄佐的记叙来看,在明代的南方娶妻用一盒茶叶和金钗就可以将老婆娶回家。
清朝时期的“纳征”根据《清实录•顺治朝实录》记载:清朝的婚娶有纳币之礼,和硕亲王、及和硕亲王未分家之子。纳币时用“珍珠、金、银、花缀、糚缎、蟒缎、素缎、袍、褂、裙、共九袭。蟒缎、素缎、衾、褥、七床。外加金项圈一个。”对于一个皇族而言,从纳币的物品来看不是很奢侈,即便是普通富豪在当时也能出得起。
清朝美女
清朝的平民结婚的时候,用一套衣服,被褥一床,金耳环一副。定期的时候用羊一只,酒三坛。娶妻时宰猪、羊、二口,酒五坛。从《清实录顺治朝实录》来看,婚礼很朴实。不过,对于清朝普通家庭而言,用金耳环,宰猪羊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当时应该也很隆重了。
除了史书里面有记载关于 “纳征”,清朝从很多文学作品当中也可以看到,比如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回:“到第三日,娄府办齐金银珠翠首饰,装蟒刻丝绸缎续罗衣服,羊酒、果品,共是几十台,行过礼去。”这是民间大户结婚所使用的物品。像清代学者姚廷遴在《历年记》中自叙中说:“送纳币礼20两,并报日结亲。三月,又付银30两,赎祖母膳田卖钱清芝者。初十日,叔祖备酒送余往乡,临行,大伯送铺盖一副,二伯送银四两,叔祖又赠我四两。”在清朝时期,一两的银子价值1000-1500枚铜钱。一出手就是几十两,应该是大户人家了。如果说有钱,出手都很阔绰,七大姑八大姨都有钱拿。
此外,在清代浙江婚俗,纳采与纳征合并,先用婚书拜帖书二姓合姻之礼,聘金多少不同。多至二、三百元,少则至二、三十元。再备月饼、冰糖、榔槟、豚肩、老酒、烛炮、礼香等物,总之家里有什么都可以作为聘金。纳币的时候男家用缎绸、布匹等物,令媒人送至女家。据说,送绸缎布匹都是富人家才用的,而贫困家庭很少采用绸缎和布匹。至于那些,很贫穷的人家,其实家里有几亩良田,能养活媳妇,基本可以娶到媳妇,而彩礼一切从简!
结婚不要攀比,量力而行!从古代“纳征”的物品来看,宋朝的贵族婚礼最奢侈,清朝对于不同等级的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都有不同的规定,纳币也是不俗。对于民间婚姻,主要讲究门当户对,贵族往往与豪族联姻,普通老百姓和贵族阶级在嫁娶时期,所送的彩礼,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由于不同时代拥有不同的婚俗习惯,彩礼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比如上个世纪60年代结婚,聘金4元钱,聘礼2斤糖。外加双人床、热水瓶、脸盆和痰盂花费大约100块。到了70年代,需要“三转一响”也就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外国收音机,大约400元左右。80年代结婚流行三大件电视、洗衣机、冰箱,这些东西在今天看来不算什么。但是,在哪个年代很少有家庭买得起。其实,现在结婚也是一样,普通家庭和富豪不能攀比。虽然说彩礼不能免,但是量力而行即可。
以前电视剧里王子的婚礼总是很热闹很精致。那么,清朝的王子们的婚礼是什么样的呢?清皇子有哪些特殊的习俗婚姻?带着这些问题,让让我们和校易搜好好理解吧!
1指婚:皇室婚礼没有议婚的流程,而是皇帝指婚。王子通常在15岁时结婚。内务府秦在挑选的歌舞女郎中,由婚姻皇帝指定,选择结婚的吉日,并列出协助婚礼的官员和指名的妻子。
当时,李赞的部长陪同选中的女人他的父亲穿着绣袍站在干青门的东台阶上。女人父亲朝北跪下,李赞大臣朝西站着,宣读圣旨:“有圣旨,现在有一位女子为福晋配一位王子。”。
清代王子的婚礼
福晋的父亲接受了法令,鞠躬三次,敲了九下才退出。在某一天,王子穿着一件绣花长袍,去了福晋在内务部长、分散事务部长、保镖和军队警卫的陪同下,他回家看望他的父母。到达大门口时,福晋父亲穿着蟒蛇服在门口迎接。太子升拜,福晋爸爸回答了三次。再见福晋的母亲以同样的礼貌。临走时,福晋他的父亲把他送出了大门。
2初设:即定人之礼的仪式。秦选择了一个吉日来举行。内容是皇帝给福晋送礼并在福晋举行了婚宴的家庭。礼物分两种,一种叫仪币,送给福晋本人,会带回给太子迎接他的是s大厦;一个是给钱,给福晋的父母家人,而且是实实在在的彩礼。
钱币包括首饰、衣料、日用银器等。包括一个镶有东方珍珠珊瑚的金领,三个镶有大小不同珍珠的金钩,三对镶有两颗东方珍珠的金耳环,两对金手镯,数百个金银纽扣,一个镶有东方珍珠的金领,几十张貂皮、水獭皮和狐狸皮,用于制作各种外套和被子,一百件绸缎,三百斤棉花。
在这些硬币中,福晋他的父亲得到了十二两黄金,七百两白银,一件狐皮袍,一顶烟熏貂皮帽,一条金带,毛巾,钱包耳勺管和其他配件,以及一匹鞍马。福晋她的母亲得到了三副珍珠金耳环、一件狐裘、六张水獭皮和一匹雕花鞍马。包装在彩亭等。并由内政部长、执事等人率领去了那里。
傅瑾身着朝服的父亲在门口受到了迎接。仪币陈列在正厅,赐币陈列在台阶上,赐马陈列在台阶前的中路。接受仪式后,福晋夏侯_的父亲领着他的孩子们去看宫殿中间舞台东边的宫殿,还有福晋的母亲带领她的女人们跪在中间戏台的西边膜拜。
在古代,女人一旦被选入宫中,就要和王子喜结良缘。即使是面对自己的父母,按照礼仪,也难免要跪下来敲打自己。这就像红楼梦中的袁春省亲一样。
彩礼伴随着结婚而生,一直流传至今。在古代,彩礼是婚礼程序的一部分,也被称为定亲财礼或聘礼。彩礼,指的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约的时候,男方给予女方家里的聘礼。随着社会的发展,彩礼的数目也在不断变化,发展到今天,彩礼数普遍在3-15万之间,有的地区更多。
省会郑州。郑州彩礼钱在10-20万左右,一般包括礼金6万、8万或10万不等。额外还要准备改口费一万一,意为万里挑一。当然,现在很多女孩子还要求男方有房,要装修好,买家具,买车,这样算下来至少要50万以上。
开封。开封市区彩礼不高,有一万一的,有一万七的,讲究的都是万里挑一或万里挑“妻”,此外还准备金戒指、金耳环和金项链,也就是平时所说的三金。开封农村反而彩礼要高一些,大概在5-7万左右,三金也是要准备的。
洛阳。洛阳彩礼比较高,这一点从“万紫千红”这个成语上就能看出来。在洛阳,结婚送彩礼流行万紫千红的说法,就是一万张5块的,一千张100块的,加起就是15万。如果女方再要求有房子和车子,那彩礼钱将会更多。当然也有要的少的,5万左右的也很普遍。平顶山。平顶山的彩礼比较低,3万左右搞定,经济条件好的可以稍微多送些,条件不好的给一两万的也有。
鹤壁。鹤壁彩礼大概是3、4万左右,如果是县城则要高一些。在鹤壁,还有一种论斤称彩礼的说法,需要称3斤重的钱,额外还要改口费、三金和下车礼等。新乡。新乡彩礼讲究一万一,市区彩礼价格在一万一到三万不等。新乡县城彩礼价格较高,一般在10万左右,还需要为女方准备三金和买衣服。:焦作。焦作彩礼和新乡等地区呈现一样的特点,县城比市区彩礼高。焦作市区彩礼在3万左右,县城则要5-10万。不过,焦作善良的父母多,遇到疼“女婿”的老丈人和丈母娘,也会“手下留情”少收彩礼的。
商丘。商丘彩礼2-3万起步,上不封顶。商丘结婚风俗有点受山东影响,家境好的家庭彩礼不封顶。家庭一般的家庭,彩礼在2、3万左右,另外还要给女方家里买烟、糖等。周口。周口彩礼的多少和男方的长相有关系,一般市区彩礼2到3万,周边县城彩礼8到10万。如果男方长得不好看,最好多拿一些彩礼才行。
婚姻,自古以来就绝非男女双方的简单组合,而是两个家庭乃至两个家族以及所有社会关系的有机融合、复杂配置。作为对一对新人的美好祝福,彩礼和嫁妆几乎伴随着婚姻的发展历史而存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嫁妆对于婚姻而言,意义重大。
清代女性出嫁时的嫁妆,虽然根据娘家经济状况、社会地位乃至风俗习惯的不同而略有不同,但基本和现今的嫁妆种类类似,一般分为生活用品和不动产两大类。不动产,指的是土地、 店铺 、 宅院等,但此等嫁妆也只有“穷极奢侈, 无有止境”的权贵人家才行。“无他长物”的普通人家,也就只能配给“止银簪耳环戒指衣裙,寥寥数件而已”的普通生活用品和女性首饰。
但不管是勋贵人家乃至皇室公主,还是中产家庭乃至贫困人家,在必备之生活用品嫁妆中,都会专门准备一个容积不小的箱子,放置各种被出嫁女性视为“压箱底”的神秘嫁妆。特殊背景下出现的特殊嫁妆清代乃至之前的历朝历代,男女之间的婚姻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于结婚对象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完全掌握在父母手中。除了“童养媳”或者娃娃亲”等能让男女双方有机会在成婚之前见面的婚配方式以外,清代男女双方在成婚之前基本都是陌生人的状态。洞房花烛夜,大红盖头一揭,才算大多数人见到婚配对象的第一面。另外,在思想封闭、传统伦理观念严重的清代社会,传统伦理道德对于女性的约束程度,远非现代人所能想象。清代女性乃至皇室女性能够见到除父亲、兄弟之外男性的概率少之又少,成婚之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绝非相关文献乃至影视作品中的夸张描绘。在《清史稿·列女传》中,因为被男性看到自己的脚,或者被无意碰到身体就“自杀殉节”的女性不在少数。
在严苛的传统伦理道德约束下,这种带有严重赌博性质的婚配方式势必会带来两方面的严重负面后果:
1、清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低下,其作为男性附属品的所在,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传宗接代。可一个思想极为僵化的女性,该如何完全放开,把自己交给一个从未蒙面的陌生男性?
2、清代女性出嫁之前,一般会有家族中的已婚女性给予婚前教育,就洞房花烛夜中会遇到的种种“难题”予以简要解析和指导。可一个未经人事的新娘子,初尝人事,势必会紧张、羞怯,能不能记住婚前的指导?会不会遇到突发情况?
这个势必会留下一生记忆的关键时刻该如何顺利完成,就成为出嫁女性乃至女性娘家最为关心的所在。所以,就有了专门用以应对这种尴尬局面之特殊嫁妆的存在。
特殊嫁妆,五花八门
在清代女性的嫁妆中,除了类似“被褥及箱柜、 梳匣 ”等日常用品、“金珠头花、银卷手镯”等女性首饰外,还有一个神秘的大箱子,专门用以盛装这类特殊嫁妆。根据《清稗类钞》、《谈美人》等相关历史文献的记载来看,这些特殊嫁妆包括小脚瓷鞋、形象瓷器、画册画本乃至开裆裤和一些银质特殊器具等。这些特殊嫁妆,如果按照具体功效分类,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检验物品
在这个神秘的大箱子中,一般会有一个小脚陶瓷存在,鞋子里面会放置一个洁白的白手帕,专门用以验证女性之“落红”。对于封建女性而言,贞节的保证绝非仅仅关乎女性自身,而是关乎整个家族荣誉、名声、影响之关键所在。这块白手帕就是用以检验女性贞节,是否完璧的关键物品。
将白手帕作为嫁妆,表明了出嫁人家对自家闺女恪守妇道的绝对自信。
2、指导材料
清代皇室女性出嫁,一般会准备“欢喜佛”用以教育指导;而普通人家因为没有“试婚格格”或者“指导嬷嬷”的存在,就必须在相关指导材料方面,给予更为精心、全面的准备。
比如详细描绘肢体动作、方式方法的“画本画册”;比如带有逼真形象动作的“形象陶器”等等。甚至,在清代个别地区还会专门准备相关药物,从根本上解决“洞房花烛夜”可能遇到的尴尬局面。
3、协作物品在“协作物品”中,开裆裤绝对是一个登峰造极的所在。在深入骨髓之传统思想的制约下,女性在初次人事中一般会以被动一方存在,但在羞怯、紧张的情况影响下,面对初次相见的陌生丈夫,护住自己的衣衫或许会成为女性下意识的动作。简单粗暴的强制,绝非明智之举,但如果有了开裆裤,就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开裆裤的存在,既让女性保证了该有的矜持,又能让男性顺利完成人事,简单而有效,大抵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你认为这就是特殊嫁妆的全部所在,那就特错特错了。在新婚之夜,因为紧张或者突出状况的出现,导致男性功能不成而严重影响初次人事的情况,也不无可能。或者,在女性身体不便而男性又箭在弦上,又该如何解决?
所以,在女性嫁妆中一般还会预备一个名为“银托子”的特殊工具,这个被誉为“第一协作工具”的特殊器具在诸多传统小说乃至历史文献中,都曾经高频率出现。
《金瓶梅》第二十七回:西门庆坐在一只枕头上,向纱褶子顺袋内取出包来,使上银托子,次用硫磺圈束着根子,初时不肯深入,只在牝口子来回擂晃。
在中国性文化博物馆中,就陈列着这一神秘器具。据相关专家介绍,这个“银托子”的作用就是在男性不起,又执意要行人事的时候,将其放置于器官之下,再用绳子固定,借助其硬度来达到实际效果。甚至在女性身体不便的时候,这个特殊器具依然能助之成事。
后记
纵然清代父母对于女性嫁妆几无死角的细致考虑,能够最大程度降低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配制度带给女性的尴尬程度,但这依然是完全站在男性角度考虑的不公平待遇。如此荒唐的婚姻制度,被迫衍生出如此荒唐的嫁妆,用以消除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让人不禁庆幸现今婚姻制度的人性、合理、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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