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陆臻苏岚的小说叫什么名字

主角陆臻苏岚的小说叫什么名字,第1张

小说名字叫《亲爱的我还在这里》。

《亲爱的,我还在这里》是由作者白茶清欢写的一本都市言情小说。

内容简介:全文讲述的是陆臻苏岚之间的爱恨情仇故事,五年前,我因为一张五十万的支票,毅然离开他。 五年后,在医院的走廊上,我因为丈夫拒绝给钱救治孩子而将自己卖给他,他冷笑着反问,“三十万?苏岚,你觉得你身上哪个地方值这个价?” 后来,真相浮出水面,是谁模糊了谁的眼?

扩展资料:

与《亲爱的,我还在这里》类似的小说:

1、《隐婚老公,老婆你好!》

作者:三川。

内容简介:她不愿成为商业联姻的牺牲品,逃婚到一个偏僻小山村,跟个教师结婚了,却在领证的第二天,他就消失无踪。父亲瘫痪,她不得不回家接受联姻,订婚前夜,她拿出一直贴在心口藏着的结婚证一把火烧了,转身却在自己的订婚宴上看见了那个消失了整整一年的老公!他已经不是支教的普通老师,而是G城最冷峻高贵的弘烨集团总裁。如今她有了帮她家族渡过难关的未婚夫,他亦有了美丽温娴的未婚妻。

2、《我家酷宝已上线》

作者:席研

内容简介:四年前,她被人陷害,招惹了江北市最厉害的男人霍靳南。四年后,酷宝上线,“渣爹,想追我妈咪得够浪漫。”霍靳南绞尽脑汁搞浪漫,最后却被宣布出局,理由是:渣爹只会浪,不会漫。

  番外

  1.

  如果剥去所有华丽的繁复的动人的外衣,结婚这项大工程归根到底就只剩下两件事:请客,吃饭。

  而陈默与苗苑的这桩婚事比较麻烦,因为他们要请三顿:陈默家,苗苑老家,还有陈默的兄弟们。陈默不知道他老妈还要缓多久才觉得自己已经足够下台阶,而兄弟们的时间得听夏明朗决定,于是这三顿中唯一可以由自己控制进度的也只剩下了一项。在婚礼设计这个问题上,苗苑是全世界最庸俗的人,她向往着那些最庸俗的东西,细腻的白纱,像山一样的多层蛋糕,很多很多亲友,很多很多的祝福。

  这是她人生最大的盛事,她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应该得到尊重和娇宠,好在陈默对这些繁琐的礼节完全无所谓,她说什么他都说好,因为心情舒畅的缘故,陈默的笑容很亲切,苗苑便觉得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新娘,因为她有个全世界最疼她的老公。如果不算上那位可怕的婆婆,她的婚姻简直近乎完美,而现在也没有关系,因为缺陷也是一种美,假如一个人的心情足够好或者自信心足够强大,他就能欣赏这种美。

  很显然,苗苑是前一种。

  苗苑的老家城巿规模不大,于是半个小城都好像沾亲带点故,酒席单子列出来排开近二十几桌,陈默看着头疼,他家里人丁单薄,亲戚极少,感觉要认识200多号亲朋好友简直就像天方夜谭。

  苗苑在自己家的地头上占山为王,兄弟姐妹们都被调派出来,苗江和何月笛两边都是大家族,有足够多的人让她去折腾,陈默恍然就有如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晚上他向陆臻报告进度时说起此事,陆臻郑重地关照他千万别不耐烦,陈默一叠声地答应了。然而很奇怪的,他倒还真没不耐烦,婚礼于他到底是桩新鲜事,他也很好奇,想知道一步一步地能怎么走下去。

  陈默的兄弟不多,他自己请假走了,成辉要顶班,下面的连排长们也难磨开人,最后还是原杰有义气,自己请了年假陪他过去,同时做为男方唯一的陪客毫无悬念地当了回伴郎。方进收到消息在电话里很哀怨很伤心,强烈要求看照片,看到照片又嫌人长得难看,他总觉那人是代他去站站的,原杰完全没有帅到可以代表自己,陈默不得已安抚了方进良久。

  婚礼上男方家里没来人,女方的亲戚们自然也有心生疑惑的,不过那些疑问全都被何月笛以家中独子,父亲身体不好行动不便为由敷衍了过去。

  其实何月笛倒宁愿陈默老妈别直接跟着过来,她对此人有心结,见面时脸色注定不会好看,陈默那个妈看着也不是省油的灯,万一她们两个老的闹得不好看,小城巿消息流传得快,一转眼整个小城都知道,那才叫不可开交。俩亲家相对成陌路虽然糟糕,总是要好过当面撕破脸。

  因为陈默是孤身前来,小城里古早流传下来的那些繁琐的礼节也全没了用武之地,苗苑的表姐妹们便颇有些不甘心,开门费狠狠地敲了陈默一笔,敲得苗苑心里直滴血,她心想,你们这是在抢我的钱啊~~

  婚礼那天陈默没穿西服,穿的是武警的礼服,前一天专门拿去浆洗过,笔挺的深绿色呢料,金黄的绶带,军靴黑亮,笔直地站在门外,即使没有一辆加长林肯在边上候着,看着也打眼得很。

  苗苑的表姐妹躲在门后边不肯开门,笑嘻嘻地说着一堆堆的难题,陈默从来没有与人纠缠言辞的能力,原杰迫不得已只能挺身而出,不幸被人调戏得极惨。苗苑从楼上的窗子里偷偷往下看,只觉得那画面欢乐又喜庆,而她的男人,天下第一的帅。

  最后陈默同志豪迈地用重金砸门,女孩子们欢笑着把人迎进去,陶迪抱着苗苑从闺房里出来,陈默顿时错愕。他对此人第一印象就不好,总觉得是个跟他抢老婆的,虽然前一天晚上苗苑详细地向陈默解释过流程,可陈默条件反射之下还是直接下手抢人。陶迪眼睛一眨的功夫,手里就是一空,他哭丧着脸笑道:哎,心急也不是这么急的吧!你自己抱下楼还是要付我钱的,我是你大舅爷!!

  陈默冲他笑笑,轻而易举地抱着苗苑下楼去。

  这是最热闹的婚礼,最杂乱也最平凡的,司仪有些恶搞,大厅里人声鼎沸,来来回回有很多小孩子在窜来窜去,苗苑穿着大红色的旗袍带着陈默跟着家人逐桌敬酒。她有些不开心,觉得这场面办得太不唯美,可是回头想想又觉得不应该有什么不开心,毕竟该做的都做了。

  反倒是陈默觉得还好,原本他就是把婚礼当成一桩艰巨的任务来看待,没有过高的期待,也就不会有失望。他握着苗苑的手问累了吧?苗苑摇摇头,脸上红红的,因为喝了酒,更因为心情太激动。

  人说春宵一刻值千金,洞房花烛夜,于是苗苑由衷感慨如果在花烛之后还有能力洞房,那得是怎样剽悍的体力?不过也对,古时的新娘是不用这样满场飞的,她们只需要坐在屋里等着陌生的男人来挑盖头。

  可是……苗苑专心看着陈默,那样多可怕?

  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

  会亲密无间地守在一起过一辈子的人,总是要自己挑的才好,总是要自己喜欢的才好。天底下的男人多了去了,再好再帅又怎么样?不是自己的,只有这个人是她从无到有,慢慢地在心里刻下的。

  他是自己的。

  所以,即使有缺陷,即使还有很多很多的不美满,苗苑都觉得幸福。

  总听说婚姻琐碎得可怕,总要有一点爱情在,才足以消磨那些细小却无穷尽的棱角。

  陈默的工作很忙,苗苑也不闲,通共请到五天婚假飞来飞去的就把事儿给办了,沫沫戏称,你们这叫结飞婚。陈默在回程的飞机上看苗苑神色凝重不像平常时的欢喜愉悦,就疑心她还是在纠结婚礼的场面问题,于是打定主意在西安这场一定要办得够大够威,女人一辈子就风光这一次,他很乐意让她得个心满意足。

  只是韦若祺那边依旧还在端着架子找台阶下,陈默提议了几个饭店都让她给拒了,陈默即使心有不满也只能顺着她,他也知道他妈不是真的看不中那些饭店,她只是需要显示她的权威与控制力,好在妈就是妈,妈总有一天会消气会妥协,陈默不着急,他可以慢慢等。

  女人果然都是麻烦的生物,陈默感慨。

  而男人……则是偶尔会让他欣喜若狂的生物。

  夏明朗的一个电话就让陈默兴奋不已,他那位欠扁的队长用一种四六不着的淡淡口吻说周末有空不,有空一起吃点啥?陈默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顿时激动得声音都有点堵,他连值勤表都没看就直接说有,夏明朗了然地笑了笑,说行,到时候找个车来接一下,人不少。

  陈默心怀忐忑地问他能来多少。夏明朗故意顿了一会,笑声诡诈,他说到了你不就知道了吗?

  陈默握着话筒默默无语。

  周末……不算太遥远的日子,陈默忽然也决定要把这个惊喜保留下去,他郑重地关照苗苑那些都是他的兄弟,最好最亲的兄弟,曾经无数次在枪林弹雨中救他生转。陈默说得太过激情,以至于苗苑被过分震惊得反而没了表情。

  枪林弹雨……生转!

  晚上,苗苑翻身抱住陈默半边身体:真好,你以后不必再经历这些了。

  周末时陈默租了一辆小客车,他心中有不切合实际的期待,总觉得车子越大,来的人就会越多,苗苑在他的要求之下精心打扮光彩照人。陈默不知道飞机的班次,站在出闸的口子上翘首等待,苗苑从来没见陈默这么着急过,便走过去握着他的手。陈默绕一个半圈把苗苑揽进怀里,低头又一次说起:“他们都是我兄弟。”

  苗苑惊讶地看到陈默眼底泛出水光,虽然是极淡极薄的一层,也是奇闻异事,她伸出手抱着陈默说:“我知道的,我知道。”

  陈默的视力过人,夏明朗一行人即使穿着便装,也远远的刚露出个头就被他看到了,方进像一只小花豹子那样在人群中灵活地穿插,气势极猛地撞过来,陈默张开手臂抱住他,被撞着身子一晃。

  “默默,我想死你了!”方进夸张地大叫,大眼睛里闪着光。苗苑好奇地歪着头看他。

  陈默与他的兄弟逐一拥抱,最后才轮到夏明朗,老夏队长笑嘻嘻地抱着肩很有姿态地看着他,陈默蓦然心中一动,立正敬了一个军礼,说:队长好。

  夏明朗连忙还礼,口气带着亲昵的抱怨:“玩什么呢,你这是!?”

  陈默低头笑,伸手把苗苑拉过来推到夏明朗跟前:“我媳妇。”

  苗苑笑得甜甜的,又乖巧又可人的模样,一本正经地给夏明朗鞠了个躬,笑着说:“队长好。”

  “哟……哟哟,快别这样……”夏明朗夸张地指着苗苑:“这么漂亮啊?”他压低了声音贴到陈默耳边笑:“好小子……老牛吃嫩草啊?怎么拐上手的,真人不露相么!”

  陈默脸上顿时一红,摸了摸鼻子问道:“陆臻呢?什么时候到?”

  “哦,他还在天上呢,还得有一阵。”夏明朗脸色不改。

  “那,找个地方等等他吧。”陈默转身招呼兄弟们。

  来的人不算多,十余个,可也不太少,老一辈都退得差不多了,新一代与他到底差了一层,陈默想起问徐知着怎么没来,夏明朗告诉他徐知着去外面受训了,陈默点了点头,神色略僵了一下。

  他知道那个受训机会,那是他曾经期待过的,不过,现在这样也好,都挺好。

  即使穿着最普通的便装和运动服,像这样十几个身材高大精悍的男人凑在一起也仍然引人瞩目,陈默领着他们在机场的咖啡厅里随便点了些东西,饮料没有太多人碰,倒是把柠檬水喝了个干净。方进太久没看到陈默,兴奋过度,揪着他叽叽呱呱说个不停,其他的那些队员们也是,水北天南,好像个个都存了一肚子的话。苗苑很乖巧地没有插嘴,只是安安静静地听着,陈默在桌下握着她的手,心里很感谢她这样懂事。

  说话间,陆臻中校风度翩翩地从门外进来,因私出游,他穿的也同样是便装,浅色的高领毛衣,藏青色薄呢短风衣,工装裤,脚下踩着一双黑色高统军靴,十成十的精英模样,十成十雅痞气质,一推门就马上吸引全场目光,把那些个威猛的民工毙得那叫满地找牙(陆臻语)。

  苗苑眼睛一亮,指着他说:“你你……我好像见过你……”

  陆臻笑容可掬:“小姑娘,expresso,做得好喝我才会再点哦。”

  “对哦!”苗苑确定自己的记忆力没退化,很是欣喜:“你看着比原来白多了,一下子就年轻了……都不敢认了。”

  “是吗?”陆臻抬手摸摸自己的脸。

  夏明朗猝然发难,从背后勒住陆臻的脖子,故作凶狠地威胁:“这么多人等你一个,摆谱儿哦?有什么表示?”

  陆臻被他勒得直往后倒,马上求饶:“我罚酒三杯!!”

  众人不屑地起哄,这算什么表示?

  “得了吧,就你,三十杯还差不多。”夏明朗松开手,恶趣味地撸乱了陆臻明明很有型的短发。

  陆臻显然并不介意,仍旧笑得极为灿烂,一头扎进老战友堆里问寒问暖。陈默很欣喜地发现众人的焦点在瞬间转移,他长长松一口气从围攻中脱身出来。苗苑拉拉他的手说:“人齐了吧,让他们回去聊?”

  陈默低声说:“人多了点,等会喝过酒,可能会有点闹。”

  “没事儿,最多砸场子嘛!”苗苑大力地推他。

  按陈默的意思本来是要去馆子里吃好的,可夏明朗却觉得兄弟们难得聚一下,重要的是乐呵,吃什么不是吃,谁还在乎那个,在外面地方闹起来到底拘束不方便,陈默想想也有道理,就从相熟的饭店里叫了几个菜,到中午让他们送过来。

  陈默领着众人回家,楼道里热热闹闹地挤着在一起,刚好有楼里其他住客要下楼,错肩而过的瞬间,陈默一打眼看着眼熟,竟鬼使神差地主动截住了他打招呼,那人僵了一脸受宠若惊的笑,声音发硬地冲着陈默直点头。陈默指着夏明朗他们很骄傲地向他介绍说:“我老战友。”

  “噢噢……久仰久仰……”那人连忙做惊喜状,双手伸出去用力抓住夏明朗的手摇两摇。

  夏明朗满眼天高云淡,说:“彼此彼此。”

  于是那人傻着眼飘走了,走到楼梯转角处还忍不住回头张望,夏明朗笑眯眯地冲他挥挥手,转头对陈默说:“你吓到人家了。”

  陈默愣了一秒钟,果断地决定把这件事忘记。

  苗苑终于认定陈默这当口不正常,不能以他的常理来推断,她拿了钥匙先开门,招呼大家进屋。一帮长年住宿舍的男人们被“家”这种温馨美满幸福洋溢的东西刺激得嗷嗷直叫,发出种种强烈的艳慕及赤果果的嫉妒的目光来追杀陈默。

  陈默一手搭在苗苑肩上,他笑得很有分寸很骄傲,表情平静淡定,暗中心潮翻涌。

  于是众人不断地叫嚣着:陈默,你他妈的狗屎运……陈默,这好事怎么就落你身上了……陈默居然连你都能有人要……陈默……

  苗苑从厨房拿了果盘出来,各色的水果切得整整齐齐,边上摆着精致的小点心,苗苑搓着手站在旁边笑容腼腆:“尝尝吧,都是我做的。”结果刚刚平静了一些的男人们又开始起哄哗然,方进伸手过去看了半天,到了没下得了手去拿一块,太漂亮太精致了,不像他能吃的东西,方进顿觉大囧,转头求救似的看着陈默。

  陈默嘴角略挑了挑,从茶几上拿个苹果扔过去,方进手掌一翻接住了,在衣服擦了擦直接下口就啃,苗苑急着嚷:“哎,我给你洗一下。”陆臻拦住她笑道:“算了,你洗过他又吃不下去了,某些人就是天生的贱命啊!”他仰头感慨,用牙签挑起盘中一块果肉,极为优雅而斯文地吃了下去,方进几口啃完了苹果溜过来,脚下使绊子,把陆臻压倒在地。

  不同的人表达欢喜与思念的方式也不一样,有些人喜欢拥抱,有些人不喜欢,他们会有更私人的交流方式,比如说:打!

  方进虽然够猛,然而陆臻的地面功夫也相当可观,围观的众人已经开始起庄,开赔率,买定离手,不追不悔,夏明朗像个大爷一样地坐进沙发里,一边欣赏杂耍一边吃水果,神情相当悠闲享受。

  苗苑偷偷拉拉陈默指着夏明朗说,这是你们老大吧。陈默点说是的,他是老大。苗苑顿时肃然起敬。

  2.

  很快的,人群中分出了阵营,陈默与夏明朗坐在沙发一角讨论关于人心变了队伍不好带了这一类具有学术性实践性的大问题,无奈夏明朗就连说正事也不正经,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偶尔抓起一个什么核砸过去,叫嚣着:陆臻,压他的腿……

  小陆中校于是擦擦汗水继续战斗。

  终于打到衣服都皱了两人才尽兴,自然看客也舒了心。苗苑又从厨房里切了新的水果出来补充,暗中感慨果然能吃啊,好在她是估计着十个陈默准备的东西。夏明朗听陈默抱怨90后的通病,笑嘻嘻地拍着陈默的肩膀说:行了,想当年我们看你们,还不是一肚子的火?可现在呢?还不是接得挺好。

  陈默愣了一下,有点无奈。

  陆臻打完架跑去卫生间里洗脸,方进没他那么多的穷讲究,直接扑扑身上的灰又扎进人堆里要好玩儿的。一开始苗苑被他拉着说陈默的光荣战史,苗苑听得杏眼圆睁惊愕地小嘴半张,她一向觉得自己老公天下第一,英明神武,可是到现在才知道她老公原来是如此这般的英明神武。可说了没太久广大人民群众都认为这些事他们都听过了,已经没有新鲜感,纷纷要求新节目。苗苑被迫抱出婚纱照来献宝,方进看着两眼闪闪亮的,不停地:嗷,默默好帅……嗷,嫂子好漂亮……

  方进壮志雄心,双手握拳地发誓说将来他结婚也要穿礼服,说他们陆军的礼服比武警可漂亮得多呢!旁边有人埋汰他,说那礼服可眼跟前正在衣柜里挂着的,老婆呢?就凭你?

  这话真是正中一脚踢到方进的心窝子里,他眨巴眨巴眼睛,眼神无辜而哀怨,苗苑从来就同情心泛滥,眼看着方进不开心了就试图安慰,她张口欲言,说:“方……方……”可怜这回一下子要认识的人太多,她到底没认全,方了半天终于方出一个词:“方小叔,你不要担心,你这么帅,肯定有姑娘会喜欢你的。”

  “真的呀,嫂子?!”方进大喜,他对于苗苑叫他方小叔很是满意,尤其是对苗苑只叫他方小叔而不叫别人陆小叔、夏大伯之类的更为满意,他于是在瞬间充分地认可了这位大嫂:瞧瞧,人家那眼力价?一看就知道陈默跟谁最亲!!

  “嗯,嗯!当然是真的!”虽然苗同学对嫂子这个词非常的感冒,可话赶话的,她也只能硬着头皮点头。

  “那你托你嫂子给你介绍一个呗?”陆臻收拾完自己又暴帅地亮相,随口搭一句。

  方进眼前一亮,马上拽着苗苑说:“对啊,嫂子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吧!”

  “唔!”苗苑非常有责任感地严肃地皱起眉头,埋头苦想,转头看陆臻笑得明亮,马上好心地问道:“哎,你有女朋友不?要不要我帮你也一起留心?”她心想,我这真不是以貌取人啊以貌取人,不过这位看起来明显更好推销呀!搭着卖卖都能卖出去。

  陆臻脸上僵了僵,依稀看到夏明朗目光戏谑地追过来。

  “我有了!”陆臻很严肃很诚恳地说。

  苗苑噢了一声,开始给自己认识的所有适龄、单身、未婚女性编号。

  在饭店订的菜掐在正午时分送到,陈默开门时看到老板娘苏会贤亲自送货,马上愣了一愣,苏会贤于是笑得平和亲切:“刚好有空,就帮他们开个车。”

  陈默把人让进门,看到后面跟着个穿白衣的厨师,苏会贤看到他眼神诧异连忙解释说:“今天店里不太忙,我就让小八带着材料过来了,这菜吧,现烧的总是要好吃一点。”陈默忙不迭地点头,心中很是感动。

  苏会贤是个心思细腻的女人,她从陈默的只字片语中听出来今天这顿饭的意义非比寻常。世事常常如此,有时候我们为别人做很多,他们都不会太记得,因为那些事本来就不重要,可有时候偶尔尽心地帮一次忙,他们就会记长久,因为一些不足为人知的特别意义。苏会贤是个好商人,她一向都擅长用最少的时间精力来换取最大的回报,人情是中国社会最好的投资。

  苗苑跟着她们进厨房,苏会贤领着助厨小八把材料铺开给她看,大都是些家常菜,但都是传统的美味,另外有几个考功夫技巧的,小八卷卷袖子已经开始干了起来。苗苑看到专业人士在场,声音有点怯怯,指着切配好的几盘素菜说这个我能做。苏会贤马上爽快地说那太好了,那就交给陈嫂了。

  苗苑眼前一黑,用力抓住苏会贤说:“我叫苗苑。”

  苏会贤会意地点点头。

  夏明朗抱着肩慢悠悠地踱进来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苗苑吓了一跳,连忙摆手说:“不用不用。”倒是苏会贤为人机变,指着长案上的材料说:“您看着办吧!”

  夏明朗一通翻找,从袋子里拎出酱牛肉之类的冷盘菜,他洗了手,松一松五指,从刀架上抽出一把刀来绕了个刀花,直接秒杀苗苑。刀光霍霍连闪,不光是架式,那肉是真的薄,又快又薄又均,小八停了手上的活很羡慕地瞧着夏明朗:“师傅,你这手艺练多久的?”

  夏明朗手下不停,随口答道:“十几年了吧。”

  不一会儿的工夫,夏明朗已经把冷盘全切配好,苗苑与苏会贤流水似的把菜端出来排上桌,分发了碗筷招呼大家上桌。陆臻探头探脑地溜到到厨房去张望,被夏明朗提着衣领给扔了出来:连洗个碗都能砸成八瓣的东西,还是安分点别来厨房捣乱。

  苗苑被连带着吓到,瑟瑟地站在厨房门口看夏明朗嘴叼一根香烟拉开架式颠菜,由衷感慨老大就是老大,就连炒个菜都愣是炒出了铁马江山的气概。陆臻的脸上泛红,大概是有心帮忙却被人撵出来有点不大好意思,讪讪的没话找话说:“帅吧!”

  苗苑点头说:“真帅!”

  “赶明儿让你们家陈默也练一手。”

  苗苑的眼睛亮了亮,回头想想,还是……算了。

  夏明朗下手炒了几个拿手菜,不多,但是有型,得意洋洋地排上了桌。苗苑被苏会贤推出厨房,她说你是主人家,你还是去陪客。苗苑于是也扭扭捏捏地在陈默身边坐了,小眼神羞羞涩涩的。酒过三巡,方进忽然一拍脑门,从口袋里翻出个小硬盒子来递给陈默,异常豪迈地说:“给你的。”

  陈默眉角一皱:“不是说了别给礼嘛!”

  “那哪儿行哪……你结婚这么大的事儿我得见礼啊!咱俩谁跟谁啊?”方进瞪圆了眼睛。

  陈默无奈地笑笑,接过来拆了盒子打开,当场就愣了,挺漂亮的一个首饰盒子放着一只火光灿灿的钻石戒指,据肉眼观察,比他前些日子送给苗苑的足足大了一号。陈默同志默默无语了十秒钟,抬头无比困惑地看向方进:“你这是想干嘛?”

  您这是想向我求婚呢,还是要撬我墙角?

  “给你送给嫂子呀!”方进理所当然地回答:“默默,我跟你讲结婚这东西最重要了,一定得买个大的,我就知道你想不到这……”

  陈默清了清嗓子说:“这主意谁教你的。”谅你小子也想不出这么天才的主意。

  方进眨巴一下眼睛,有点犹豫,他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要与人分功劳,陆臻忽然从座位里窜出来溜到夏明朗身后去。

  陈默拍桌子:“陆臻!”

  陆臻笑得喘不上气:“我怎么知道他真买呀??我也就是那么一说……”

  方进或者单纯无知,但从来不愚笨,他马上敏锐地意识到自己被耍了,起身就追过去,夏明朗抬腿格住他,笑道:“得了啊!吃饭呢!你自己没脑子啊?陆臻说的话都相信?该的你……”

  方进不敢反抗,极为郁闷地站着。陈默叹了口气,把东西放好还给他:“行了,别难过了,先收着吧,将来总是有用的。”

  陈默这样温和的语调让方进更觉得委屈,多好的表现机会啊,让人给搅成了闹剧。

  “侯爷,我真不是故意的!”陆臻很拽地一手撑在夏明朗肩上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护:“是你问我结婚什么最重要,我说结婚戒指最重要,可我也没让你买啊……好好……你别瞪我,我是说过要不然你给陈默买个大钻戒吧……给他解决大问题……可我真是开玩笑的啊,我没想到你真会买呀!”

  陈默拍方进的肩膀拉着他坐回去:“行了,心意都收到了。”

  “对吧……你看陈默都不介意了……”

  “行了啊!”陈默杀一记眼刀。

  陆臻眨眨眼睛表示收到,可是笑嘻嘻的显然并不害怕。

  苗苑不太搞得清形势,知趣地没有多搭话,她偷偷在桌下扯陈默的衣角,陈默拍拍她的手背给了一个安慰的眼神,说没事儿,闹着玩儿呢。陈默敏锐的指尖上碰到一点坚硬微凉的金属质感,原本不玻璃的老心陡然生出一丝脆弱感,话说,当时正中他心口的不是那个戒指倒是那颗钻,活脱脱比他买的大了一圈啊!

  方进,你小子真不是故意寒碜我吗?

  苗苑手上那颗钻石真小到让人都看不到的地步了?那我不就是觉得钱应该要花在刀刃上,一个石头嘛,戴着好看就成了,而且苗苑她也没要求过,不是吗?……啊啊!!

  陈默没有说话,他不能骂方进,他知道自己吵不过陆臻,陈默很内伤。

  方进觉得自己办砸了事,他很难过,但是他不能向陈默诉苦,因为他这次砸的是陈默的事,可是他也不能去揍陆臻,因为目前夏明朗在护着他,所以方进也很内伤。而且以此事为引子,在饭桌的后半程中他的陈年囧事被大家揭发了一桩又一桩,方进深切地感觉到他在苗苑面前丢了人,非常的不开心。而很可惜的是,因为大家都觉得他是个没心没肺的,不高兴只能维持三小时的家伙,所以没有人觉得有必要去关心一下他的不开心。

  苗苑偷偷观察方进的脸色,觉得他们是不是有点太欺负人了,唔……如果这个看起来特强壮的家伙真的暴走了,她的家会很惨烈吧……苗苑很小心地犯着愁。

  在这张桌面上的都不是细嚼慢咽的主,所以饭菜虽然丰盛吃了没多久也就盆干碗净,苏会贤笑言他们真是饭店最喜欢的顾客。陈默原本打算招呼苏会贤和小八随便吃点什么,苏会贤笑着推辞了,说不习惯,还不如让她们早点回家。陈默也就没有多劝,他不是喜欢客气的人,他一向很乐意听别人说的办。

  方进在饭后悄悄地跟上了苗苑,终于瞅了个空子把苗苑拉到无人的角落,额头上憋着一层热汗,声音急切,他说:“嫂子你们现在还缺点什么不,你让我表现一下。”

  苗苑愣了半天,费劲儿地解释:“我们还真不缺什么。”

  “嫂子,你也看到了,我今天这事整的……”方进苦恼地抓头。

  苗苑想了一会说:“要不然你给我买个烤箱吧,一直想在家里买一个,可是想想店里……”

  “好好……没问题,我给你买去!”方进等不及听完拔腿就想跑,苗苑一把拽住他:“你知道要买什么样的吗?”

  “放心,我给你挑好的大的。”方进表忠心表得很豪迈。

  苗苑额头冒汗,心想还好我把人给拉住了,要不然非得给我搬一个双层的柜子回来,她转头去找了一张纸,郑重其事地把她要的牌子和型号都写在了上面。对比方进的前一项结婚礼物,苗苑实在觉得结婚讹个400多块的电烤箱已经很厚道,相信陈默也不会说什么。

沈括等了陆嫣二十年。沈括和陆嫣是《重回我爸当校草那几年》这部小说的男女主角。

小说简介:20岁以前,陆嫣是个被老爸放在手掌心里疼爱的娇气富二代,直到她爸陆臻被对手算计,一夜破产。算计陆臻的男人,名叫沈括。江城无人不知的冷血新贵。这个狠绝冷戾的男人,不仅干掉了陆臻的公司,还把他的女儿陆嫣抢回了自己的豪宅。

……

一次意外,陆嫣重生,竟然回到了老爸的年少时期。她眼睁睁看着她稳重的总裁父亲,跟一帮不羁少年们混在一起,笑得张扬恣肆。

沈括个人经历

高中的沈括既要照顾生病的父亲,又要做兼职赚钱给父亲买药治病,还要兼顾学业,同时也不忘对陆臻进行复仇。跟他差不多大的学生都在以学业为主,他除此之外还要想办法赚钱。脑子灵活的他,勉强可以负担父亲的医药费。

年少的沈括被陆嫣吸引,骄傲如他,面对陆嫣也会感到自卑。陆嫣给沈括指明了未来发展前景最好的互联网行业,于是沈括专心研究互联网行业知识,与好友陆臻等人创办了公司—星辰。

在陆嫣消失后,沈括想要自杀,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是年幼的陆嫣长大以后,还能回到他的身边。沈括救下被绑架的陆嫣并与之跌落悬崖,经此事件后陆嫣想起与沈括的种种事情。等待陆嫣二十年,经历各种困境后,沈括与陆嫣有情人终成眷侣。

1、《麒麟》桔子树的内容:

一位少校青春年少风华正茂,道德高尚思想端正,吃苦耐劳军事过硬,除了私底下暗恋个队长,堪称新时代五四三好男儿。这里还有位中校,他又囧又俗又剽悍,邪恶而善良,流氓却文艺,狞坏而柔情似水。军营题材,强强系,感情描写十分细腻却又热烈之极。

2、作者:

桔子树,中国当代女作家。

3、经典语录:

第一、不要试图说服任何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你不是他,不必明了别人的喜悲,你需要的只是一份妥协,让人心悦诚服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神话。

第二、不要向陌生人诉苦,将自己的血泪摊开来,不过是换得一声惊呼或者一记皱眉,这种同情最为菲薄而且廉价,得之亦无多少欢喜,若是不得反是沉重打击。而这世上总有一些貌似宽容实则苛刻的人,他们最擅长慷他人之慨,表达自己的慈悲。

第三、若是有人对他人严苛,独独对你温和,不要惊喜,马上离开。

小说里出现字母,而不是具体的大学就是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一般都是为了剧情编造几个大学,或许你可能会感觉熟悉是哪个大学没实际上并没有关联。

第一世

沈括父亲因为在陆氏工作得了尘肺,巨大的治疗费让沈括难以承担

高一陆臻第一次碰到沈括,示好被沈括羞辱,两人结下梁子。

高考前一天,沈父去世,沈括开始策划复仇,想要让陆臻在风光之时落下神坛。

高三,陆臻遇到简瑶,高三模拟考时,陆父误会陆臻改分,关系恶化。

高考后,沈括进入Q大,开始创业,陆臻考入Q大下三本院校,并和简瑶开始恋爱。

大学里,陆臻与陆父断绝关系,不久后陆父去世,家产尽数归于施后妈,陆臻创业。

大三,简瑶发唱片,大火,大四毕业,沈括创建电脑公司,陆臻在孟母帮助下创业。

陆臻简瑶结婚,生下陆嫣,三个月后,简瑶自杀。

陆臻误以为简瑶腿上伤疤曝光,简瑶难以承受网络抨击自杀,痛恨娱乐圈。

陆臻公司起步,陆嫣高考后不久,沈括复仇,陆臻破产,陆嫣不知名原因穿越,可能是去求沈括的路上发生了车祸这种。

第一世中陆嫣是没有参与年少时期的父辈生活的,有几件事是无论陆嫣是否穿越都不会改变的

沈括爸爸的死是由于在陆氏的电子厂上班间接导致的,从而牵出沈括对陆家,以致陆臻的恨

陆简对陆臻的严父教育,加上施后妈的枕边风,导致陆家父子断绝关系

真陆小嫣被施后妈卖到乡下

陆臻和简瑶恋爱,结婚后生下陆嫣

简瑶有家族遗传性的产后抑郁症

第二世

陆嫣穿越回2000年,自己回到15岁,陆臻和沈括16岁。

与第一世不同的地方是

1 沈括爱上陆嫣,高考前沈爸去世,二人分手,非典后又在复合,在铁路上约定唯一的爱人,沈括决定放下复仇,保护陆嫣。

2 可能陆嫣回去找陆臻,但没有用真陆小嫣的身份,也没有回到陆家。

3 高考前沈父病危,沈括打算退学,陆嫣劝阻,并告知沈括未来创业方向。

4 陆臻父子决裂后,陆臻兄妹不再威胁施后妈母女地位,施后妈不会去查看真陆小嫣的情况,陆臻也没有让任何人帮忙找真陆小嫣,也不会有沈括知道陆嫣穿越的事情。

5 沈括23岁时,简瑶与陆臻结婚并怀孕,陆嫣消失,沈括崩溃,去找陆臻求证,陆臻表示不知情,沈括发现自己的爱人消失了,陆臻这边却过的幸福,结婚生子,沈括最后不报复陆臻的理由消失,还更加怨恨起陆臻,而中年陆臻在陆嫣成长过程中为了保护陆嫣,和第三世类似,所有人闭口不提陆嫣穿越的事。

6 沈括42岁,让陆臻破产了,应该是听说陆臻的女儿一直来求情,但这时的沈括按照我的推测是不知道陆臻女儿就是陆嫣的,所以一直避而不见,知道前来求情的陆嫣堵到了他,沈括才认出来了,所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试探,一杯他爱的陆嫣爱喝的番茄汁,试探下发现陆嫣是陆嫣,但不记得他,聪明如他肯定想通了所有事,穿越这个想法他肯定有想到,他不想陆嫣再跟着破产的陆臻吃苦,直接带回家又怕吓到陆嫣,还想留她在身边培养感情,想让她想起穿越的事情,于是用放过陆臻为条件要求陆嫣搬入沈宅,三个月后,陆嫣依旧不愿意留下,于是心软放走了陆嫣,陆嫣回头的时候遇上车祸穿越。

7 在这一世里,沈括考上的是Q大,陆臻则考上Q大下面的一所三本院校,各自进入大学后,沈括和陆臻其实没有什么交涉,两人都忙着各自创业,陆嫣在沈括这边,可能也隐瞒了与陆臻的关系。所以一开始沈括不见陆嫣,因为不认识,见到后才知道是陆嫣。

8 陆嫣在这一世可能做了一些事,让原本的事情偏移路线,但结局都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唯一最大的改变就是,这一世的沈括在年少时认识了陆嫣,爱上了陆嫣。但是陆嫣没有说明和陆臻的关系,导致沈括对陆臻的复仇没有停止,沈括一直不知道陆嫣是陆臻的女儿,这样就能解释,沈括为什么一开始不收手,而在看到陆嫣后把放过陆臻作为交换条件让陆嫣和他在一起。

9 微博有人提出疑问,我所说的这世的沈括开始时放下复仇的原因为什么不会是陆嫣告知是陆臻妹妹或者女儿:1⃣️如果是以妹妹的身份,势必会回到陆家,那么就会触发类似第三世的事情,陆臻会顺着施后妈这条线找真妹妹,沈括会知道陆嫣穿越的事情,但这一世陆简和陆臻还是决裂了,如果有陆嫣在的话,陆简的财产怎么也轮不到施后妈,所以不可能是妹妹;2⃣️如果是以女儿的身份,那么陆嫣肯定从开始就在强调自己穿越的事实,就算没有回到陆家,而是被陆臻养在外面,陆臻也还是会继续找真妹妹,但因为触发不了施后妈那条线,所以找不到,而且陆臻基于知道自己未来有个女儿而产生的父爱,找他的性格,他会把陆嫣带在身边,不许任何男人接近,头等危险的就是沈括,沈括还怎么和陆嫣谈恋爱,定下唯一的誓言,那陆嫣为了让自己还能和沈括在一起,沈括肯定也还会知道所有的事情,他绝对不会再想复仇了,会伤害到陆嫣,但在原文里就有提到陆臻破产后,有好长一段时间陆嫣是跟着陆臻吃苦的,沈括如果知道陆嫣就是陆臻女儿是绝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所以他不知道陆嫣是陆臻的女儿

第三世(通篇书中完整剧情)

陆嫣穿越后,做了四件事。

1 化解沈括陆臻的仇恨

2 让陆臻父子和解

3 查明并破解简瑶的死

4 找回真的陆小嫣

这仅仅是我的推理,如果按照我所想的,里面最为关键的就是找回真的陆小嫣。因为如果陆嫣没有借用陆小嫣的身份回到陆家对施后妈施压的话,施后妈不会去找陆小嫣来证明陆嫣是假的,陆臻也不会拜托沈括帮忙救陆小嫣,沈括就不会知道陆嫣穿越的事情。因为沈括一开始决定不报仇是因为想保护陆嫣要保护的人,也就是陆臻,报复陆臻,会伤害到陆嫣,如果没有找真陆小嫣的契机,沈括不知道陆嫣穿越的事情,不知道陆嫣是陆臻的女儿,之后陆嫣消失,沈括不报复陆臻的理由也就没了。

这一世由于陆嫣找到陆臻后用了真陆小嫣的身份进入了陆家,化解陆简和陆臻的父子仇恨,在施后妈母女地位受到威胁,施后妈才想起找回真陆小嫣来戳破陆嫣是假的,陆臻才会找到沈括让他帮忙救妹妹,沈括才会知道陆嫣是穿越的,是陆臻未来的女儿,所以沈括已经想要放下仇恨了,毕竟害陆臻破产的话会伤害到陆嫣。

第四世(完美结局)

第三世穿越回来的陆嫣只有第二世未穿越前的记忆,而所有人的记忆都是陆嫣穿越后改变所有事后的记忆。后来跌下悬崖的契机,陆嫣想起第三世穿越的事情,之后和沈括幸福美满的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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