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房产和户口,六旬男子将妻子起诉至法院。在六旬男子的表述中,这并非是一起普通的离婚财产争议案件,而是夫妻两人为了各自获得房产和户口的目的“假结婚”,并做出了财产约定。如今女方获得了房产却不给男方办户口,男方意图要回以自己名义取得的拆迁补偿。通州区法院审理此案后,驳回了男方的诉求。法官表示,法律中只承认婚姻状态,无论何种动机结婚,一般情况下,结婚状态下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非京籍的男子王建刚(化名)称,女子李爱霞(化名)系通州区某村户籍,两人均已60岁,经人介绍相识。认识不久后,李爱霞所在村庄就面临拆迁。拆迁政策中,如果安置人的配偶为非京籍的本村常住居民,则可以多享受50平方米的回迁房指标。李爱霞作为被安置人,为获取更多的拆迁利益,在和王建刚相识三个月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均为再婚。
结婚前夕,双方前往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份《财产约定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特别约定了李爱霞房屋拆迁所得款项均归李爱霞所有,与王建刚无关,即使王建刚获得的回迁房指标也应由李爱霞享有。王建刚称,双方在签订《财产约定协议书》后,李爱霞口头答应帮助王建刚办理北京户口,这样王建刚就可以解决社保补缴问题,在2017年享受到退休待遇。
王建刚表示,李爱霞所在的村庄拆迁后,李爱霞获得了相应的拆迁利益,包括政策中分配给王建刚的回迁房指标。双方在结婚期间,并未操办婚礼,也没有通知亲属,在婚后也未共同生活。
2016年,王建刚通知李爱霞为其办理北京户籍手续,但李爱霞明确予以拒绝,并表示从未答应给王建刚办理北京户口。随后,李爱霞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王建刚离婚。王建刚眼见享受退休待遇的计划落空,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无效,意图要回以自己名义取得的拆迁补偿。
法院审理后发现,双方确实签订了《财产约定协议书》,约定双方财产特别是王建刚拆迁财产的归属。且签订协议期间,不存在胁迫、欺诈等可撤销的情况,故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王建刚陈述,李爱霞曾答应在结婚后将其户口迁入北京,但没有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对于王建刚的陈述不予认可,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建刚的诉讼请求。
此案中,王建刚自称和李爱霞是为了谋取各自利益的“假结婚”,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在婚姻机关进行了登记。“其实法律中是不承认 假结婚 的”,法官表示,双方领证登记,在法律上就确认为结婚状态。双方在结婚状态中所做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不是胁迫、欺诈等状态下签署,便具有法律效力。而法律对结婚的动机并不追究过问,无论双方动机如何,即使是所谓的“假结婚”,婚姻状态也会得到法律认可。法官表示,对于所谓的“假结婚”行为要有足够的警醒,不能因利益而将婚姻视为儿戏,导致自己蒙受损失,人财两空。
关于户口问题,法官表示,北京市出台了关于京籍人员配偶迁入北京的政策,但法院并不管理户籍问题。因此即使王建刚符合政策要求,也和李爱霞签了迁入户口的合同,法院也不会支持王建刚的诉求,此事非法院管理范围。
“领证是什么目的?”“分房子呀!”
昨日,杭州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转塘男女通过假结婚获取拆迁补偿涉嫌诈骗的案件。
庭审现场。
那时补偿款40万,现在肯定上百万
“婚姻不是儿戏,假结(离)婚不可取。”
“假结(离)婚,得不偿失,害人害己。”
“严厉打击以假结(离)婚骗取回迁安置房(款)行为!”
这几天,对转塘家园的居民来说,小区最大的变化,莫过于门口多了一些这样显眼的横幅。
小区门口拉满了横幅。
据了解,该小区是当地大诸桥社区,江口社区,午山社区,转塘社区等四个社区居民的回迁安置房,而昨日开庭审理的骆某夫妇就是江口社区的。
“我们听说过这事啊,是我们这的,他们的房子不是已经被收回去了吗。说来说去,不就是为了想多弄点房,多搞点钱吗?我们都想知道法院会怎么判?”记者来到小区棋牌室,几位居民讲述了他们的拆迁安置经历以及对此事的看法。
“我们是2005年拆迁的,在转塘也算是拆的比较早的地方,最早的也就是2003年。2012年我们才搬到转塘家园这回迁房,等了7年。”
张明(化名)在打牌的人当中是最年轻的,据其介绍,他家三口,一个独生子儿子,拆迁时他是开农家宾馆的,房子有两层半,按照独生子女可以加一的安置政策,他家的房屋安置就是按照4人头,人均50平方米标准,所以他家就是200平方米。“我分了两套,一套120方,一套80方。”
提及当年有多少补偿款,张明笑了,“谁都知道,这拆迁安置,拆得越晚补偿标准越高。所以我们早拆的,真是亏啊。”
说到这个话题,几个牌友也都纷纷算了下,互相开玩笑自己家少拿了多少钱。张明表示自己家当时除了房子,拿到的补偿款是40多万元,“如果现在拆的话,怎么说补偿款也得上百万吧。”
“不过这种事也没法比,同一个村,不同批次拆迁,拿的钱还不一样呢。人啊,还是知足常乐吧。”边上一大爷说道。
当年也有人劝我假离婚,幸亏没弄
谈起为了回迁安置,假结(离)婚的事,张明表示是有这种情况,当年还有人劝他去弄呢。“这事也不稀奇吧,全国各地都有,新闻上不是还有80多岁的老头也离婚结婚嘛。说来说去,不就是图点房和钱吗,多个人多50平方米的房子,还有补偿款,这都是真金白银啊。但也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去做,毕竟大家都熟,传出去有点不太好听,再说也是有风险的,你看这不是就有被查出来的吗,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张明介绍,在第二批安置房分下来的时候,他印象中应该是2014年,当时突然强调一个结婚满三年的规定,“具体情况我有点记不清,大概就是结(离)婚未满三年的都不认了,都按三年前的家庭情况进行补偿。当时有村民假结婚,要给女方3万元,最后想多拿的补偿没弄到,那3万元也打了水漂。所以假结(离)婚这事,有时候也要看政策的,松一点可能就过去了,一收紧就穿帮。以前成功的也不少,所以很多人去做,尤其现在房子越来越贵,补偿款也越来越高,大家的想法自然就多了,听说光转塘这片,就有200多对这样的呢。”
“我们小区居民都很关注这个案子会怎么判?毕竟结婚证可是真的啊,是民政部门颁发的,我外地的朋友看到新闻后,还发微信问我,认不认识那对夫妻。”棋牌室里的另一位居民又把话题扯到骆某夫妇的案子上。“其实是否‘假’结婚,很好查,不用举报,证件都是民政部门颁发的,就把范围集中在拆迁户身上,看看他们的婚姻变化情况不就都清楚了。不过这个案子如果最后真的判了他们诈骗,应该会有很大的震慑作用。不过话说回来,目前没被查到的最后是不是就混过去了,那些人又该怎么处理呢?”“咱们小区不是拉了很多横幅,也贴了公告,让有情况的去主动自首啊,你说是不是真有去自首的?”
鼓励自首和举报的通告。
当地贴出通告鼓励自首和举报
7月17日,西湖区转塘街道办事处发了一通告,内容是《关于敦促以虚假结(离)婚方式骗取国家财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中指出,本街道范围内凡曾通过虚假离婚,双方或单方与他人虚假结婚;或原系单身、与他人虚假登记记混等,骗取政府回迁安置房与补偿款项的人员,必须在7月21日18时以前投案自首。同时公布电话号码与邮箱地址,鼓励群众举报。
当地的宣传手册。
记者于昨天上午10半左右拨打了几包电话,两次占线,第三次接通,记者称有情况想到现场举报,接电话的工作员表示可以,并问记者所在地址告诉如何前往。“我们在一楼的综治科,你到了问问保安即可。”
11点多,记者来到转塘街道办事处,一进综治科的大厅内,左侧就是一法律咨询处,桌子上摆的正是警示“假结婚”“假离婚”是违法行为的宣传册。看记者东张西望的,一男子迎上来,“你就是刚才打电话的吗,是过来自首啊还是举报,哪个村的?”大厅内还坐了几个来咨询的人,记者光笑没说话,“哦,那到办公室说吧。”
“我看公告上日期截止到今天,以后就不行了吗”记者先从限期谈起,“哦,这个问题现在延期了,再发的通告上已改为7月24日18时之前,新通告已张贴在各小区,你可能没注意吧。”(记者下午在转塘家园小区公告栏内,发现7月19日的确又发了新通告。)
关于收到多少举报等情况,记者亮明身份后,工作人员表示,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中,目前有关自首和举报的数据,尚未统计,也不便告知。
记者从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获悉,日前,该局在西湖区转塘街道抓获涉嫌以非法获取拆迁补偿款及安置房屋面积为目的,采取“假结婚”“假离婚”等方式进行诈骗的嫌疑人共30名。其中,刑事拘留17人,取保候审8人,训诫5人。
这样恐怕处理不完吧,毕竟有的人就不自首,也没有人去举报的,那怎么处理?希望全国都能这样处置在拆迁补偿上作假的人。
为了房产和户口,六旬男子将妻子起诉至法院。在六旬男子的表述中,这并非是一起普通的离婚财产争议案件,而是夫妻两人为了各自获得房产和户口的目的“假结婚”,并做出了财产约定。如今女方获得了房产却不给男方办户口,男方意图要回以自己名义取得的拆迁补偿。通州区法院审理此案后,驳回了男方的诉求。法官表示,法律中只承认婚姻状态,无论何种动机结婚,一般情况下,结婚状态下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各为利益而结婚
非京籍的男子王建刚(化名)称,女子李爱霞(化名)系通州区某村户籍,两人均已60岁,经人介绍相识。认识不久后,李爱霞所在村庄就面临拆迁。拆迁政策中,如果安置人的配偶为非京籍的本村常住居民,则可以多享受50平方米的回迁房指标。李爱霞作为被安置人,为获取更多的拆迁利益,在和王建刚相识三个月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均为再婚。
结婚前夕,双方前往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份《财产约定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特别约定了李爱霞房屋拆迁所得款项均归李爱霞所有,与王建刚无关,即使王建刚获得的回迁房指标也应由李爱霞享有。王建刚称,双方在签订《财产约定协议书》后,李爱霞口头答应帮助王建刚办理北京户口,这样王建刚就可以解决社保补缴问题,在2017年享受到退休待遇。
王建刚表示,李爱霞所在的村庄拆迁后,李爱霞获得了相应的拆迁利益,包括政策中分配给王建刚的回迁房指标。双方在结婚期间,并未操办婚礼,也没有通知亲属,在婚后也未共同生活。
法院驳回男子要回补偿诉求
2016年,王建刚通知李爱霞为其办理北京户籍手续,但李爱霞明确予以拒绝,并表示从未答应给王建刚办理北京户口。随后,李爱霞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王建刚离婚。王建刚眼见享受退休待遇的计划落空,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无效,意图要回以自己名义取得的拆迁补偿。
法院审理后发现,双方确实签订了《财产约定协议书》,约定双方财产特别是王建刚拆迁财产的归属。且签订协议期间,不存在胁迫、欺诈等可撤销的情况,故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王建刚陈述,李爱霞曾答应在结婚后将其户口迁入北京,但没有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对于王建刚的陈述不予认可,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建刚的诉讼请求。
法律只认婚姻状态不过问动机
此案主审法官表示,此案中,王建刚自称和李爱霞是为了谋取各自利益的“假结婚”,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在婚姻机关进行了登记。“其实法律中是不承认 假结婚 的”,法官表示,双方领证登记,在法律上就确认为结婚状态。双方在结婚状态中所做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不是胁迫、欺诈等状态下签署,便具有法律效力。而法律对结婚的动机并不追究过问,无论双方动机如何,即使是所谓的“假结婚”,婚姻状态也会得到法律认可。法官表示,对于所谓的“假结婚”行为要有足够的警醒,不能因利益而将婚姻视为儿戏,导致自己蒙受损失,人财两空。
关于户口问题,法官表示,北京市出台了关于京籍人员配偶迁入北京的政策,但法院并不管理户籍问题。因此即使王建刚符合政策要求,也和李爱霞签了迁入户口的合同,法院也不会支持王建刚的诉求,此事非法院管理范围。
鸡飞蛋打一场空。
11月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被媒体称为“土地奶奶”疯狂敛财1亿多元的辽宁省抚顺市女贪官罗亚平,在沈阳市被执行死刑。这么一个小小的区土地局长,如何能敛得巨额钱财她是怎样运用手中权力的呢除了经过司法程序查明的罗亚平的犯罪事实外,她在工作之余又有着怎样的人生呢《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了解,试图从另一个侧面展示这个“土地奶奶”的另面人生。
性格专横霸道为所欲为
在抚顺,熟悉罗亚平的人常用5个字形容她:很丑很疯狂。说她丑,是说她相貌丑陋而且极无修养,擅长使用撒泼耍赖手段。说她疯狂是说她能毫无顾忌地贪污受贿,还肆无忌惮地抢夺他人丈夫,以重金将其顶头男上司收归己用,还在社会上包养年轻男子作自己的保镖。
1960年12月,罗亚平出生在抚顺市郊区的一个小镇上。因为其貌不扬,罗亚平从小就不愿和女孩子玩耍,而是整天跟着哥哥,同男孩子们混在一起。久而久之,罗亚平养成了胆大泼辣、专横霸道、为所欲为的性格。
1979年高中毕业后,罗亚平没有考上大学。很快,她与一个男人结了婚。等到她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回到抚顺,发现罗亚平已经成了一个怀抱着2岁孩子的弃妇,是抚顺郊区政府城建科团委的一名通讯员。
罗亚平第一次让人感觉到疯狂而霸道是在1990年。那年,30岁的罗亚平已经是顺城区城建局城建科科长,但家庭生活却并不美满。
原来,短暂的婚姻只留给罗亚平一个女儿。离婚后,因为相貌不佳又带着一个年幼的女儿,罗亚平的爱情与婚姻一直没有着落。多年孤苦无依的生活,使罗亚平强烈地渴望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而心高气傲的她又不肯嫁给条件一般的人。于是,她将目光瞄准了身边的优秀男人。
时年38岁的孙思丁仪表堂堂、相貌英俊,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而且又是罗亚平的顶头上司,是那时罗亚平所接触的男性中最出类拔萃的一个。罗亚平疯狂地爱上了孙思丁。但是,孙思丁当时有一个很美满的家庭,其妻是区审计局的一名干部,性格温柔贤惠,两个儿子也都很优秀。
然而,一向专横霸道的罗亚平根本不把这些放在眼里,她看准了孙思丁骨子里的懦弱,便千方百计、使尽手段诱惑孙思丁,进而将他俘获,成为自己的情人。
两年后,孙思丁调任区人事局局长,罗亚平便开始逼婚。她到孙思丁所在的人事局、孙思丁妻子所在的审计局哭闹,使得孙思丁夫妻俩不能上班。有关领导出面做罗亚平的工作时,罗亚平就拿出撒泼耍赖的看家本事在办公室折腾,领导也对其也无可奈何。
这场争夫大战整整进行了两年,最后,孙思丁夫妇双双投降,离婚了事。孙思丁妻子净身出户,罗亚平带着孩子堂而皇之地入主孙家,与孙思丁的两个儿子及其父母生活在一起。
生性懦弱的孙思丁经过这场变故,自觉颜面尽失,无法面对组织和同事,只好称病在家休养,整天唉声叹气。
罗亚平则对此不以为然,她对丈夫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个人事局长吗大不了咱不干了,我给你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你下海,我当官,咱们一家两制,保证比以前过得好。”
疯狂敛财自封政府功臣
成功地将仰慕已久的优秀男人强夺到手,并将其打造成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每天与丈夫周旋在官场商场,使罗亚平感到无比幸福。
但是,这份强取豪夺得来的爱情很快让罗亚平尝到了苦涩。在这个关系错综复杂的家庭里,夫妻、婆媳、继母继子、继父继女、继子继女,每个人都互为对手,每天矛盾不断,争斗频发。而孙思丁无论如何都不肯丢下父母和儿子与罗亚平单独生活。
这一切都让罗亚平苦恼不已。情场再次失意,让罗亚平将心思和精力转向官场,她要以官场的得意和进步证明自己。
罗亚平胆大,关键时刻能够黑下脸,还能撒泼耍赖,单位有任何摆不平的事,领导就让她出面,保证马到成功,罗亚平渐渐成了顺城区的一名干将,从城建局一个小科长到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罗亚平的仕途一帆风顺。
1997年,随着抚顺市政府搬迁到罗亚平所在的顺城区,该区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房地产和商业地产开发。而罗亚平此时已经是该区的发展计划局副局长,是炙手可热的实权派人物,无论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还是众多的房地产商,都对她高看一眼,一些人还使出各种手段恭维她、巴结她,这让罗亚平自我感觉特别良好。她不但利用手中的权力帮助丈夫和哥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拿到廉价的土地和利润丰厚的建筑项目,还买通那些对她仕途有帮助或者能带给她金钱利益的人。
此后,罗亚平的人生进入了权钱交易的恶性循环之中。
2002年,罗亚平兼任该区土地经营管理中心主任。作为掌管市政府所在地黄金地段土地征用和审批大权的罗亚平,手中的权力大到了让人无法想象的程度。
而在当时,抚顺市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存在着巨大漏洞,一些出让国有土地的巨额资金,不但没有由财政部门收取,甚至缺乏有效的监管。在这种情况下,罗亚平将国有土地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刚开始,罗亚平让前来缴纳购买土地资金的单位拿两张支票,一张由她交给土地经管中心,一张她拿到银行兑换成现金,装入自己的腰包。到后来,卖地得了钱,就完全凭罗亚平的心情了,高兴了就分一部分交给土地经管中心,不高兴了,就一分不剩地全部据为己有。
据检察机关指控的第一项罪证,2004年7月,罗亚平的丈夫孙思丁投资开发抚顺市顺城区15号方块和14号方块土地建幼儿园,向顺城区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缴纳380万元征地款,就被罗亚平全部据为己有。
而2005年4月和8月,她以假补偿的方式侵吞动迁补偿款、土地出让金等近500万元。
虽然罗亚平将顺城区土地出让金大笔大笔地揣入自己的腰包,但她还因给顺城区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效益,俨然成为顺城区的财神爷和大功臣。她曾公开在顺城区政府大院宣称:“是我弄来的钱给你们开支的,是我养活着你们,没有我,你们都得去喝西北风。”
对动迁户无怜悯之心
罗亚平有一个心结,总觉得因为自己相貌不佳,从来没有一个男人真正爱过自己。当了局长的罗亚平已经不再满足于已显老态的孙思丁,她把目光瞄向了自己的属下——小自己12岁的钱勇,她首先提拔钱勇成为她的副手,然后将他发展成自己的情人。
作为回报,罗亚平给了钱勇很多好处。她让钱勇作假票,贪污土地出让金,她会从几百万中抽出几十万甚至更多潇洒地甩给钱勇。在她升任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后,罗亚平力主让钱勇接班,成为了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的主任。
罗亚平收买男色可以一掷千金,领导和朋友有大事小情,她也大把撒钱,但是,对那些贫困的动迁户,她却没有丝毫怜悯之心。
罗亚平有个中学老师,年迈体弱,双目失明,生活贫困潦倒。2005年,这位老师住的120平方米的房子动迁,他想把自己的房子拆开,要两套各60平方米的回迁房,一套自己住,另一套出租以贴补生活。听说自己的学生正管这事,老师就让人搀着找到了区政府,对罗亚平说了自己的想法,罗亚平满口答应说:“你回去吧,这点小事我给你办。”但是,等回迁房下来,老人却只有一套房子。老人拄着拐棍找到罗亚平询问此事,罗亚平冷冷地说:“你不是住不起吗那套房子没了。”可怜的老人哪里知道,他的那套房子被罗亚平转手出卖后,房款用来供她享乐了。
由于罗亚平胆大妄为,将许多本应该给动迁户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私囊,引起了当地很多农民的不满。一些农民联合起来四处信访反映罗亚平的问题,有的农民甚至威胁要她的命。
为免遭报应和不测,罗亚平经朋友介绍,找了两个有黑道背景的青年,给他们买车买房并将他们包养起来。
试图携巨款逃加拿大
侵吞巨额钱财后,就可以用钱开路,买通领导。2006年,罗亚平再次获得升迁,担任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查明,2006年6月,罗亚平将顺城区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欲支付给于彦秋、段志方的动迁补偿款375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2007年1月,她又采取多补偿的方式,以吕富春的名义,从土地经管中心骗取近300万元装入自己腰包;2007年3月,罗亚平将顺城区前甸红光园区开发建设办交给土地经管中心的800万元打入自己的账户……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对罗亚平的22项指控中,共涉及其贪污、受贿金额达近4000万元,尚有2875万元人民币和6931万美元,罗亚平不能解释其来源。
2006年,抚顺市腐败窝案被查,牵出了一串贪官和行贿的开发商,这其中就包括一个叫李小红的女房地产商。李小红揭发了抚顺市原国土资源局女局长江天润,江又咬出了罗亚平。
其实,早在抚顺市腐败窝案被查的时候,罗亚平就预感大事不好。她首先将自己的女儿送到国外留学,之后,她一方面以更加疯狂的手段加紧敛财,一方面找关系申请办理移居加拿大。为了能够尽早逃离,她委托在加拿大的朋友帮助介绍了一名加拿大籍华人,以20万美元的代价办理假结婚手续。听说罗亚平要移居国外,孙思丁觉得自己终于得以解脱,所以,他很快与罗亚平办理了离婚手续。
2006年年底的一天上午,一个被侵吞了土地补偿金的动迁户闯进了罗亚平的办公室,二话没说就掏出刀来,对准罗亚平连捅三刀。因抢救及时,罗亚平捡回了一条命。而此时,状告罗亚平的群众开始围堵抚顺市的各有关部门,引起各方关注。罗亚平害怕自己不在时有人会趁火打劫,于是,伤口还没有彻底愈合她就上班了。当有领导找她来了解情况时,罗亚平就当众掀起衣服,给领导看胸口的伤,致使谈话无法进行。凭着这种无赖手段,罗亚平成功地将那些试图来调查她的人拒之门外。
2007年4月20日,罗亚平移居加拿大的申请被加拿大有关部门受理。之后,罗亚平暗中盘算将这些年聚敛的巨额钱财转移到国外,这样就可以幸福地享乐一生了。
但是,罗亚平没有等到这一天。2007年7月16日,根据抚顺市原国土局局长江天润的交代,罗亚平贪占土地出让金和受贿的问题露出了冰山一角。抚顺市纪委对她采取了“双规”措施。
罗亚平于2008年3月25日被刑事拘留,4月1日被执行逮捕。2008年10月31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她进行了起诉。2009年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先后开庭4次。2010年12月1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亚平不服上诉,辽宁省高级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于2011年6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沉思录
疯狂的罗亚平不是一天炼成的。罗亚平的狂妄是基于城市土地财政这一不争的事实;罗亚平的彪悍则来自于某些地方领导对强制拆迁的默许和支持;罗亚平将自己的人生与“土地财政”、“强制拆迁”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背后的关键词则是“失去监督的权力”。
国土资源部门是我国管理自然资源的重要职能部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房地产商的“经济命脉”、影响着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必须用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规制度约束权力,特别是对“一把手”权力的约束,给权力这匹“野马”套上缰绳,用有效的制度去制约和限制公职人员的行为,令其不能、不愿、不敢铤而走险,用权力牟取私利。
通过“假离婚”“假结婚”套取利益,有可能面临着假戏成真、人财两空的窘境。
据现代快报报道,2013年,江苏省高院民一庭发布关于“新国五条”对法院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建议。对于发现假离婚、签订阴阳合同、借名买房、违规购买保障房等规避政策的行为,准确认定真实的交易关系,依法裁判。对于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所有的,另一方事后因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
每经小编发现,近年来假离婚、假结婚“弄巧成拙”的案例数不胜数。
北京青年报昨日(4月1日)报道了这样一起假结婚受害的案例。
60岁的张某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王某则是通州区某村村民。二人认识不久,王某所在村庄就面临拆迁,拆迁政策中,配偶如果是非京籍的村子常住居民,可以多享受50平米的回迁房指标。
王某与张某在拆迁之前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操办婚礼,也没有通知亲属,在婚后也未共同生活。张某称,在拆迁完成后,王某并没有依约为他办理北京户口还要离婚。于是,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无效。近日,通州法院审结此案,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2017年,44岁的李某因孩子上学问题与妻子王某商议假离婚,把名下的两套北京房产过户到王某名下以便购买学区房。但在买房后,王某拒绝复婚。李某因此将王某诉至法院,希望能要回离婚协议中分走的两套房产。
3月17日,本案在昌平法院再次开庭,李某撤诉,但王某认为对方隐匿了巨额财产,提起反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对于假离婚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北京市三中院提示道:期望靠签署补充协议来规避“假离婚”风险是不可行的,法院不会采纳这种二人私下的协议。
北京市三中院民二庭法官胡新华分析认为,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一说,离婚就是离婚。”
胡新华说道,以往有不少为了买房“假离婚”的夫妻反悔后又到法院起诉。但根据法律规定,人身关系一旦形成且具有法律效力,则不予撤销。即便夫妻二人约定的是“假离婚”,但二人既然领了离婚证,或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那从事实和法律层面来看,就是真离婚。
就算夫妻在离婚时签署了“假离婚”协议,法院也不会采纳,“这样的协议只有夫妻二人知道,无法获得法定认可,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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