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结婚证?
有的话拿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到女方户口所在的社区办理,但需要男方单位出具介绍信,证明男方系初婚未育或男方户口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证明男方系初婚未育,如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就需要女方出具以上证明,跟非不非农没关系,准生证跟房产证也没关系,你到底是要办房产证还是准生证?
第一、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在行政救济途径中,除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外,提起行政救济主体也因错误登记类型的不同而加以区分,代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骗一方。
第二、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一、结婚证号泄露危险吗
1、结婚证号泄露一般并不会造成很大影响,但是还存在一些风险的。因为结婚证和身份证一样是存在联网的,若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会针对性的对当事人进行诈骗或者诈骗他人等情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分析:可以联系当地社区进行报备。结婚证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的。男女双方想要结婚的,双方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2、本人的户口本;3、一寸结婚照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你好。这个一般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你要知道,在这个现实和物质社会里,学校是要盈利的,需要赚学生的钱,少了你一个,那一年要少不少钱的。所以,你不要怕,低调点就可以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1结婚证内容有误怎么补办
带上户口簿 没掉的结婚证村委会的证明 补办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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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政局错误登记结婚信息怎么办
案情简介:张甲以原身份证及户口本与丙在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又与丙很快办理离婚登记;后张甲又在公安机关以名字为张乙,办理了另外一个身份证和户口本,声称未婚,又与丁在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民政局在办理该结婚证过程中,材料齐全、程序合法,而且不知道张以前有婚史和两个户口和身份证的事情。
现张甲已经怀孕,丁得知张甲(与张乙同一人)隐瞒婚史及其他原因,想与张甲离婚,张甲不同意,而且张甲正在怀孕期间。张乙这个户口、身份证也是公安机关办理的,现在张乙这个户口已经被注销了,保留了原来张甲那个户口。
丁没有向法院提起要求离婚的民事诉讼。丁却向某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列被告为某县民政局,张甲(张乙)为第三人,要求民政局撤销丁与(张甲)张乙的结婚证。
观点:一、法院应裁定驳回丁的起诉;二、法院应判决驳回丁的诉讼请求;三、张乙的户口已经被注销,结婚证已经没有合法的基础,法院应判决撤销结婚证。 本律师倾向于驳回诉讼请求。
3结婚证身份证号错误补办需哪些手续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六、关于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问题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因此,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
4爸妈结婚证信息填写错误可以重新补办吗
1、首先看一下:你父母现在的身份证与现在的户口本是否相符?如果相符,直接进行下一步;如果不符,比如现在的身份证名字与结婚证上的名字是同音不同字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还应先到派出所在户口本上增加一个曾用名,将以前结婚证上的字做为曾用名登记,另外从派出所开一份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人的证明。
2、如果现在的身份证与户口本一致: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初登记地的县区级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查到后盖章,然后根据档案请求重新补办新证,新证用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身份证不一致就行。
如果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当地档案馆,先到档案馆查阅婚姻档案,然后再到民政局补证。
到民政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档案。
5民政局错误登记结婚信息怎么办
案情简介:张甲以原身份证及户口本与丙在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又与丙很快办理离婚登记;后张甲又在公安机关以名字为张乙,办理了另外一个身份证和户口本,声称未婚,又与丁在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民政局在办理该结婚证过程中,材料齐全、程序合法,而且不知道张以前有婚史和两个户口和身份证的事情。
现张甲已经怀孕,丁得知张甲(与张乙同一人)隐瞒婚史及其他原因,想与张甲离婚,张甲不同意,而且张甲正在怀孕期间。张乙这个户口、身份证也是公安机关办理的,现在张乙这个户口已经被注销了,保留了原来张甲那个户口。
丁没有向法院提起要求离婚的民事诉讼。丁却向某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列被告为某县民政局,张甲(张乙)为第三人,要求民政局撤销丁与(张甲)张乙的结婚证。
观点:一、法院应裁定驳回丁的起诉;二、法院应判决驳回丁的诉讼请求;三、张乙的户口已经被注销,结婚证已经没有合法的基础,法院应判决撤销结婚证。 本律师倾向于驳回诉讼请求。
6结婚证内容有误的话,如何补办结婚证
很多人领完结婚证后就把结婚证保存好,但是随着以后搬家,收拾,结婚证有的时候就被遗忘了那么结婚证丢了怎么办?有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吗?如何补办?本文通过讲解结婚证的概念,结婚证丢失补办的条件,如何做结婚证丢失补办等内容,讲述了结婚证丢失补办的知识。
%D%A结婚证丢了怎么办?%D%A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 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D%A结婚证丢失补办的条件 %D%A 一、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D%A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D%A 三、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不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D%A结婚证丢了怎么办?如何做结婚证丢失补办%D%A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D%A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D%A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D%A 2、结婚证丢失证明。
(样式:我单λXXX与XX单λ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D%A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D%A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D%A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ò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D%A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D%A。
7结婚证号码写错了,要补办些什么手续
一、办法:
1、首先看一下:你父母现在的身份证与现在的户口本是否相符?如果相符,直接进行下一步;如果不符,比如现在的身份证名字与结婚证上的名字是同音不同字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还应先到派出所在户口本上增加一个曾用名,将以前结婚证上的字做为曾用名登记,另外从派出所开一份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人的证明。
2、如果现在的身份证与户口本一致: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初登记地的县区级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查到后盖章,然后根据档案请求重新补办新证,新证用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身份证不一致就行。
如果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当地档案馆,先到档案馆查阅婚姻档案,然后再到民政局补证。
到民政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档案。
二、你的问题:
1、不知道好办不?我是石家庄赵县的,能不能在石家庄办?:
(1)不难办,只是要跑路累人。
(2)只能到原登记结婚地的县区级民政局去办。
2、还报丢失,重新领个容易?:报丢失也一样重新补证,不必单独费这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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