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因疫情回不来怎么办

离婚因疫情回不来怎么办,第1张

疫情期间离婚人过不来,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可以采取网上审理并根据审理作出判决。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可以委托代理人,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离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

在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在对财产和抚养权无争议,或在律师谈判调解下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自行到民政局预约办理。

但目前离婚程序中设置了婚姻冷静期30天,加上疫情情况下,窗口需要预约,目前深圳市民政局离婚登记只能预约到一个月之后的,可能还需要抢号,加上冷静期,如果中间出现情况变故,比如一个人不能到场、疫情反复等,离婚进程可能会被拖延。

如果双方都想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或者不想再这么拖延下去,也可以走调解离婚。

直接到法院去立案,在立案之前会有一个诉前调解程序,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主持下,会组织离婚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给双方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这样的民事调解书是和离婚证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诉讼离婚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财产和抚养权争议很大,这种情况就要完全走诉讼程序,依据情节清晰或者案件复杂,离婚案件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两种。

时长分别为3个月和6个月,通常情况下,一审不判离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但如果仍然坚持离婚,一审判决书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诉离婚,大多数都可以判离。

离婚程序——协议离婚

网上预约:

1)关注「深圳民政」公众号,点击「民政业务」中的「婚姻登记预约」,预约「离婚登记」,填妥个人信息后登陆。

每晚12点放号,(留意最新通知,可能有变更),排号人员较多,要准时守候。疫情期间没有现场号,不能跨区民政局离婚,只能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区离婚。

2)准备材料: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两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离婚协议原件3份;双方2寸红底照片2张。(最终以民政局官方公众号为准))现场办理:取号;按要求重新复印资料或修改离婚协议;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

离婚程序——诉讼离婚

1)确定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查询程序,尤其是了解疫情有反复时该法院是否走云开庭程序和步骤;调试好设备和网络等;

2)起草起诉书;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或聘请律师在专业指导下进行)

3)根据疫情期间程序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看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4)法院决定受理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6)双方或委托律师代理做足准备,参与开庭审理;等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分析:因为疫情的影响,全国大大小小的公共场所都被迫关闭了。民政局的离婚登记和结婚登记等部门也受到了疫情影响,进行关闭。在民政部门关闭期间,夫妻如果想要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没有可能的。因为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双方到达现场,不可以在网上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

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结婚证》身份证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

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如果可以协议的话,签订离婚协议,疫情结束后到民政局登记,如果无法协议,后期起诉处理,在疫情期间离婚案是可以在网上办理的。对于感情不和的,存在争议的夫妻,经双方协商是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收的,因此疫情期间,只要您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门,你们边可以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疫情两地分居有514万对离婚的。根据查询相关信息,目前民政部公布的2022年离婚结婚数据显示,2022年第一度全国共有登记结婚2107万对,而登记离婚的就有514万对。其中四川以结婚169万对,离婚45万对的高离婚率,位列全国首位。离婚(divorce。getadivorce。breakamarriage)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徐州沛县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处怎么预约

(1)网上预约网址:

(2)电话预约渠道:0516-89658539(离婚登记及补领离婚证请直接电话预约)。

拓展阅读:

广大市民朋友们:

经研究,决定自2月24日起限量恢复我县婚姻登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我县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恢复后的婚姻登记业务实行预约限量错时办理,原则上非预约不办理 ,特殊情况请先致电0516-89658539。

二、即日起,市民朋友可通过以下渠道预约2月24日开始的婚姻登记业务:

(1)网上预约渠道:

(2)电话预约渠道:0516-89658539(离婚登记及补领离婚证请直接电话预约)。

三、请预约人员提前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戴好口罩、主动提供是否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相关信息,并要求亲友不要陪同前往登记。我们将会对进入婚姻登记场所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请大家自觉配合。特此通告。

沛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0年2月21日

法律分析:可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法实现线上办理手续。目前由于疫情的关系,法院还处于轮流值班状态,没有完全复工,立案、诉讼、开庭等程序进展起来均会比较慢,通过诉讼离婚所需的时间比平常更久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日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30日的冷静期以后要去办理离婚证,否则将按撤回处理,如果您想再次协议离婚需要重新申请。或者您可以考虑法院调解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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