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大事三哥最后和谁在一起了?

人生大事三哥最后和谁在一起了?,第1张

人生大事三哥没有和谁在一起

《人生大事》讲述刑满释放的殡葬师三哥在一次出殡中遇见了孤儿武小文,意外地改变了三哥对职业和生活态度的故事。

莫三妹通过小文理解了父亲,而自小没有父母的武小文,在有了父亲之后,也有了妈妈。这是一种世俗的幸福和完满呀。

小文亲妈的出现,能够让三哥知道小文不是迫不得已才选择了他,而是真的想要和他一起生活。如果亲妈不出现,舅舅也并不想要小文,那就是小文无处可去,以三哥选择了收留她。

亲妈出现了,而且对她应该也很好的,但是她还是想要和三哥一起生活,这是小文选择了三哥。对于三哥来说,被小文这样坚定的选择,是一种肯定,是他过去这么多年的人生当中没有过的。

三哥一直觉得爸爸更喜欢二哥,女朋友也抛弃他嫁给了对头,他坐过牢出来混的不好,还戴了绿帽子,一直都是被人嫌弃的,浑浑噩噩没什么希望的混日子,但是他救了小文,小文让他意识到自己要好好的才能让小文好好的,才能做一个好爸爸,小文也是他的救赎。

他觉得自己是为了小文好,所以才把小文还回去,但是他也很舍不得,,很不甘心,于是才会问“你不会把我忘吧”,这样小文后面自己回来找他,他才会哭着把小文抱在怀里,我想这一抱不仅仅是后怕,更多的是感动。

  一

 大伯家六个孩子,三哥和她年龄最相仿。

 春日晴好,三哥提着篮子到打麦场边拽麦苗喂鸡,她跟在三哥宽大的后背打着方块补丁的灰布衫后面“三哥三哥”的叫,手里举着拽断的麦苗叶子,费力的向篮子里扔。麦苗青汁染绿手指,小花裙上也有淡淡青痕,三哥便会回头安慰她说:好了,别拽了,小心把衣服弄脏了。

 那时,三哥也不过四五岁。

 她是三哥的忠实跟班,走路腿脚尚不利落的年纪,已经知道扯着三哥的衣袖,满村子乱跑。炎夏的午后,趁大人们睡熟之际,她和三哥偷偷溜到井台边逮蚂蚁。井边老柳低眉顺眼,日影细细筛下,纹丝不动。头顶却有蝉声聒噪,尖利如裂帛,三哥双手叉腰,像大人一样用脚踢一下老柳树,仰头喊道:再叫,再叫就捉你烧了吃。蝉声戛然而止,她钦佩的看着三哥。一会儿,蝉声复起。

 有时是一群小朋友,在秋后平旷的田野里捉蛐蛐,三哥是孩子王,手一挥,阵地便从一块平整松软的旱地转移到另一块杂草蔓生的秋地,仿佛指挥千军万马。偶尔也遭践庄稼,摘了路边窝瓜秧上拳头大小的窝瓜蛋子当武器,扔的满路都是残破的翠嫩青瓜。跑到谁家菜园里偷摘西红柿,吃半拉顺手一扔,摘根黄瓜,咬几口就地一抛,洗劫后的菜园狼籍满地。如果不幸被大人们发现,远远吆喝一声,他们就会像受惊的小马驹一样四散逃去。她跑的慢,三哥便仗义地留在她后面断后,嘴里喊着让她快跑。她小小的心里总是又惴惴又无限牵念,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希望三哥也能尽快脱险。但不幸有一次三哥还是被大人捉到,状告到大伯那里,三哥好好挨了一顿打。她为此愧疚了好长时间。

 大伯家全是男孩,大伯大娘都很喜欢她。有一次大娘对她说:你给我家吧,这样你天天都能和你三哥玩。”她果然动了小小心思,左右权衡,拿不定主意。回家和母亲商量,小眉头半皱,一脸为难的说:我也舍不得你们,我也想去大伯家。母亲笑着说:憨闺女,你大娘逗你玩呢。

 可她心里,已有懵懂期待,若村口井台上洇出的青苔,潮湿而鲜润。

 二

 有一年冬天,雪下得格外大。

 她穿着红色的小棉袄,梳两根细细的小辫,费力地拖着长筒胶鞋踩在及膝深的雪里,一步一个深深的小脚窝,去找三哥玩,嘴里还哼着母亲新教给她的儿歌:“江上一笼统,井上一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额头上挂着细小汗珠。

 路上一只狗也没有,清冽的北风不时掠起莹白雪末,柔纱般逶迤荡开又落下,冰雪覆盖下的小村像童话中的琉璃世界一般安静,她拖着一长串脚窝迤逦而行,像童话故事里的某个情节。

 三哥正百无聊赖的蹲在大门口,用树枝在雪地上乱划,看见她来,立刻站起身说:快来,咱们堆雪人吧。她说:好啊好啊,三哥快教我。

 他们苦心孤诣地花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在大伯家门前的洋槐树下堆了一个大胖雪人。她从大娘的缝纫机盒子里找了两枚黑扣子给雪人当眼睛,向大伯讨了一根挂在墙上的红辣椒给雪人当鼻子,三哥却不知从哪里找了一团乱蓬蓬的黑毛线顶在雪人头上当头发,用手小心理了理说:看,头发多像她。她不服,说雪人的鼻子像三哥,说完还用树枝在雪人肚子上歪歪斜斜写了“方青民”三个字,那时她刚刚学会写字,“方青民”是三哥的大名。她歪着头想了想,又在“方青民”的下面写下了“方红妹”三个字,“方红妹”是她的名字,她写得认真又小心,写完,她忽然捂着肚子笑起来,不明就里的三哥也跟着笑起来,两个人像傻子一样笑得前仰后合。

 雪人目光灼灼地端坐着,鼻子通红。

 夜里似乎又下了雪。第二天早上,雪人的黑毛线头发上点点莹白,像簪满了秋后路边稚白的小野菊。雪人的肚子也臃肿了许多,上面的字迹几乎看不清了,只隐约看见笔划参差的“青红”两个字。

 她对着那两个字出了一会神,雪人也面目模糊地看着她。

 三

 三哥比她早入学两年,但到三年级的时候,她和三哥已经在同一班了。她学习成绩好,聪明又伶俐,总是坐在教室第一排正中间的位置。三哥一年留一级,个头最高,学习却最差,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连同桌也没有,一个人孤零零地。

 她上课时忍不住向教室后面张望,三哥有时趴在桌上睡觉,大猫一样悄无声息。有时一脸懵懂地坐着,大大的眼睛里全是茫然,好像置身在渺无人际的雪野,完全迷了路。或者说那些字母、数字对他来说就是一片杳无人迹的混沌天地吧,上帝尚没有用光去照射那黑暗,开启他的蒙昧。

 她每天总是把作业早早写完,然后让三哥照着抄,有时候她主动给三哥讲题,可三哥却仿佛怎么也听不明白。三哥坚持上到五年级就退学了,在家割草,放牛,养兔。大伯家孩子多,负担重,三哥的退学就像风吹过村庄一样自然。只是在某个东方微白的清晨,三哥不用背着书包走进教室里那个孤独的毫无尊严的角落,而是迎着晨曦,举着鞭子,赶着牛儿自由自在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牛铃儿叮当叮当,不徐不急,就像冥冥之中三哥命定的人生节奏,天天,月月,年年。

 她只有在星期天才能找三哥玩,跟着三哥一起放牛,走很远的路,找到一面青草如茵的山坡,然后任由牛儿散漫地啃着草,铃儿在颈下轻声微响,长长的尾巴不时卷起在背上轻轻甩一下,再悠闲地垂下。她满山坡跑着采摘野花野果,兴奋地像出笼的小鸟,三哥却总能出其不意地给她惊喜:有时是一捧青红相间的山枣,放到她手里,看她酸得呲牙咧嘴还吃得津津有味,有时是刚从地里挖出的一把白茅草根,嚼在嘴里有微薄甜味,有时是几棵嫩生生的茏茏葱,吃得满嘴绿汁,或者是几只熟透得软溜溜红丢丢的柿子,她用牙在柿子皮上咬一个小口,用嘴轻轻一嗫,绵稠甘甜的汁液便全部吸进嘴里了。她边吃边对着三哥笑,三哥便会憨厚地笑着说:吃吧。仿佛他就是这大自然的主人,坐拥满山清风满目草色满坡花香和数不清的美好果实,慷慨又宽厚。

 有时她会想,三哥天生就是属于土地的吧,也许只有脚下这般温良淳厚的泥土,才能滋养三哥脸上这般干净真纯的笑容,而她,她也不知道自己属于什么,但她隐隐有些担忧,或许她和三哥会走完全迥异的两条路吧。

 四

 她考上高中那年,全村轰动,沉寂多年的小村出了第一个女秀才,淳朴厚道的乡邻们纷纷前来贺喜。三哥也特意送了一对兔子给她,一只毛色纯白如雪,一只毛色驳杂而灰,装在一只手工精致的铁丝笼里。她给两只兔子起名叫雪儿和小野,嘱托母亲在家一定要好好照看,千万要好好照看。

 县城离家十几里地,三哥开着拖拉机和父亲一起去学校送她,左邻右舍的乡亲们跟着拖拉机一直送到村口。

 叩别故乡的万壑山水,挥送故土的千重稻菽,她泪眼婆娑的和小村和母亲和大伯大娘叔叔婶婶们告别,此去山长水阔,她终将以稚嫩的翅膀搏击未知的长空,而乡情竟如此沉重。她和父亲坐在拖拉机的车兜里,闷声不响,旁边放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也是沉默。

 山路颠颠簸簸,三哥熟练地驾驶着拖拉机突突前行,山风吹着三哥的头发,扑扑如跳动的鸽翼。

 五

 高三的一个周末,她从学校回到家里,从院子里采了洋槐树叶子正在喂雪儿和小野,忽然听到母亲对父亲说:青民媳妇明天来家里看,咱们明天也过去看看。

 她忽的一下站起来,跑到母亲面前说:妈,你说什么?”

 母亲说:“有人给你三哥提亲说媳妇了,听说人长得很好看,你明天也去看看。”

 “我才不去呢。”她一扭身跑到屋里。

 母亲犹在外面唠叨:“你这死闺女真没良心,你三哥见你最亲。”

 她一下拉开被子蒙住头倒在床上,不知不觉脸上竟然濡湿一片。

 晚上母亲来叫她吃饭,她装出睡熟的样子不肯醒,第二天一大早,她说学校还要补课,就背着书包走了,父亲要送她,她执意不肯。父亲说那让你三哥送你吧,她恶狠狠的跑到门外,丢下冷冷的几个字:我谁也不让送。便匆匆逃离。

 山风浩荡,她一个人走在崎岖的山路上,感觉身体像失水的洋槐树叶子一样轻飘飘的,任山风轻易洞穿,肆意撕扯。她想起仲夏的夜里,大伯一家坐在大门口集烟叶,她蹲在三哥面前,专门负责给三哥递烟叶,一边看着三哥沾满黑色烟油的手灵活的上下翻动,一边听着大家讲些有趣的事情,笑声时时轰然响起。她想起三哥有一次开着拖拉机到学校给自己送粮食,临走时甚至拍拍她的头,轻声说了句:好好念书啊。她想起三哥教她辨认紫花地丁、小叶茶和车前子,教她挑选又甜又沙的西瓜,教她用火盆捂红薯和土豆,教她在雪天用竹箩捕麻雀,还有滚雪球和堆雪人……

 一想起雪人,她的心忽然颤栗不已,从此以后,她的欢乐和悲伤,似乎都和三哥无关了,就像许多年前她和三哥一起堆的那个雪人一样,独自依偎寒冷,独自抵抗阳光,坚硬或柔软,放纵或自持,都是它自己的事情了。

 高三学习紧张,她自此很少回家。

 六

 父亲有一次来学校看她,告诉她村里通公共汽车了,让她有空回家看看。临近秋收时,她搭上了回家的公共汽车。

 山路弯弯,汽车像负重的蜗牛一样小心而缓慢的爬行着,而车窗外的原野,正以一种低调的丰硕散发着浓烈的成熟气息:苍黄的豆棵上豆荚累累,萎黄的玉米杆茎揣着浑圆着玉米棒子,浓绿匍匐的红薯秧和叶片稚圆而密的花生秧深掩着地底的`惊喜,大块烟田也显出疲态,枝和叶都懒洋洋的,像待嫁闺中无心打扮的老姑娘。天高云淡,而大地如此厚重,秋日况味便在这简和繁,疏和密,闹和静中衍生出说不清道不明的某种情绪。

 车里的人们忽然一阵骚动,汽车喇叭也焦躁的响个不停。她回过神来,才发现车前面不知何时出现一群羊,领头的公羊长角弯弯,步履稳健,后面的群羊低头颔胸,不急不缓,车窗边掠过阵阵羊毛躁热腥膻的味道。司机把喇叭按的几乎成了直音,羊群却依然故我。这时,路边草坡上忽然有个人站起身,响亮的打声唿哨,手里的鞭子凭空啪啪挥动着,羊群竟自动挤成一条直线,给汽车让开了路。

 她好奇的望向窗外,蓦然发现那个放羊人竟然是三哥。秋阳里的三哥脸色黑红,灰白的汗褂系在腰间,两只裤腿卷得一高一低,双手在胸前抱着鞭子,面无表情的看着汽车缓缓驶过,然后又一声唿哨,羊群迅速恢复了以前的阵列。

 她的心咚咚直跳,赶紧收回视线,把滚烫的脸埋在胸前。过了好久,才忍不住把脸贴在车窗上,看着三哥和他的羊群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山凹里。有一瞬间她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时空错落感,或许那山路和羊群,或许这汽车和她,都是并行的存在吧,只是它们运行在时空不同的轨道上,所以,只能偶尔擦肩,所以,只能沿着各自的方向越来越远。

 她无限惆怅地闭上眼睛,眼前居然全是金色秋阳里晃动的羊群,白花花地焦灼。

 七

 她上大一的那年冬天,临近春节的时候,三哥结婚了,放假在家的她参加了三哥的婚礼。

 新娘子是邻村的姑娘,名字叫兰丽,她有着健康而滋润的小麦肤色,大大的杏眼温顺而和善,乌黑的头发盘成高高的髻,上面洒满星星点点闪光的亮片,大红的旗袍裹着她匀称健美的身体,看上去大方又美丽。“硕人其欣,衣锦褧衣,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今天,兰丽就是三哥的新娘了,今天只有兰丽的幸福和三哥是比肩的,而其它所有的看客都各怀心事,包括她。

 她的目光假装不经意的逡巡着,她看见人群中第一次穿西装的三哥,胸前别着一朵红花,皮肤是坚毅的古铜色,稳重如磐石,虽然他脸上的笑容还和泥土一样温厚,但那笑里有掩饰不住的甜蜜,对了,就像泥土里白茅草根的甜,是深藏不露的那种,但它的确是甜的。

 她有些垂头丧气的从人群中挤出来,逃回家中。身后人声如沸,笙乐喧天,唢呐的高音又尖利又喜庆,轻易便击穿了冬日小村安之若素的平静。

 八

 大学毕业之后,她留在市里一家报社工作,犀利的笔风和拼命三郎的敬业精神,让她的事业风声水起,很快成了业界小有名气的媒体人。只是她一直没有结婚,虽然追求她的人又多又优秀。

 父母亲去看望她,零零碎碎说起三哥的消息,三哥添了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三哥养的羊大约已经有一百多只的规模了。三哥向村里的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三哥还参与了村长的竞选。不过最后话题总会回到她的终身大事上,她便沉默了,空气里有僵硬的对峙,不过每次总是母亲先妥协。时间久了,母亲也便由着她了。

 有一年冬天,她坐公共汽车回老家,快到村口时汽车却坏了,她拎着大包小包,穿着高跟鞋,在故乡凹凸不平的土路上寸步难行,无奈只好给父亲打电话。

 一会儿却是三哥来了,他骑着摩托车,戴着头盔,嘴里呼着白气,急匆匆的驶到她面前。她有些意外却害羞地叫了一声“三哥”。三哥憨厚的对她笑笑,低头帮她把大包小包的东西均匀的绑在摩托车两侧,又叮嘱她小心坐好,才小心翼翼发动摩托车。

 村口的风带着尖利的哨音刀子一样刮在脸上,她把头埋在三哥身后,小心拽着三哥的衣襟,穿过村边冰封如镜的池塘,穿过破旧颓败的学校,穿过废弃的长满青草的井台,穿过她曾经那样熟悉的大街小巷,记忆一点点漫漶,如这冬日的风,任性又放肆……

 其实她在高中物理课本里曾经学到光谱一章,白光经棱镜色散后呈现出“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它们安静过度,柔和相持,按既定的秩序呈带状分布。那时,她已经发现,青和红,居然相隔那么远,就像她和三哥,镶嵌在同一家族的谱系里,相亲相爱,温暖相映,却永远不会有交集。

 这么近,那么远,从儿时一直望到现在的三哥,只是她生命里无法同时选择的另一条路,可她愿意为天涯,为春风,为路旁无休止的绿色和天际澹澹的云影,来守候一份生命深处简单的温暖。因为在她心里,永远都留有一个地方,只属于故乡的三哥。

 三哥,她在心里低低呼唤着。冬日的阳光穿过铅灰的云层,散散淡淡洒下金色的芒,山村渐渐拢起一抹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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