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三十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在中国传统的习俗看来,姻亲之间的结合是有悖伦理道德的,但是,由于现行《婚姻法》对此无明文规定,从法理上来说,又难究其错。据今晚报报道,即将出台的新《婚姻法》将首次确认禁止姻亲结合。
姻亲之间能否结婚?从国外立法看,一般都严禁直系姻亲即公公与儿媳、岳母与女婿间通婚。例如,法国、瑞士、日本、美国的部分地方法律均绝对或相对禁止直系姻亲结婚。婚姻关系因离婚或一方死亡,他方表示终了意思而使姻亲关系消失之后,也不得结婚。
中国现行的《婚姻法》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以往可以认定,公公娶儿媳,岳母下嫁女婿虽然不合理,但也不违法。许多人对此现象表示理解和同情。
来自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325%的人认为,直系姻亲结婚只存在伦理道德上的障碍,并不会引起优生方面的不良后果。如果人们多数能接受姻亲结婚的事实,就没有必要禁止结婚,这些人主张“直系姻亲只要有感情,法律应允许结合。”。而401%的人认为,应禁止直系姻亲结婚,认为姻亲结合会造成“**”,遗害社会。
对姻亲结婚禁止的态度,男女区别不大,但与文化程度相关。文化程度越高,认为法律应允许直系姻亲结婚的比例越大。
可以结婚的,但是所要面对的问题很多。最主要的就是子女同不同意?如果子女不同意,那么你们两家人结婚了,以后会很尴尬,所以呢,必须要子女同意。没事,就是面对你们亲戚的时候真的是挺尴尬的。
其他的也就没有什么了。这个年龄还能找得到相爱的人,也确实是不容易。希望你们的子女能够同意你们,为父母做一下打算。找到喜欢的人不容易,找到互相喜欢的人更不容易。
所谓的近亲,指的就是直系或旁系三代亲属,但确定起点时还是有些区别的,一般不是以家庭备份最高的人论血缘关系,而是以当事人论,比如A和B结婚,那么A和B的亲戚关系要超过三代才可以。
以一个正常家庭为例,
家庭角色一般由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孙子、孙女6人构成,其中爸爸妈妈是一代人,爷爷奶奶是一代人,孙子和孙女是一代人,而这是宗亲。如果从姻亲论起,也就是所谓的表亲,以6人家庭为单位,分别是姥姥、姥爷、妈妈、爸爸,孙子、孙女,其中姥姥和姥爷是一代人,爸爸和妈妈是一代人,孙子和孙女是一代人。假设结婚的是孙子、孙女,那么从孙子、孙女开始,往上三代,只要是与自己的妈妈、爸爸、爷爷、奶奶有血缘关系的亲戚,论辈分不超过三代,那么就是不允许结婚的。
像直系亲属的父母,与父母平辈的直系亲属,以及子女,也就是叔叔、姑姑、舅舅、小姨、堂兄、堂姐、堂妹、堂弟等都是不可以结婚的,这也包括他们的长辈,以及平辈的子女,比如堂兄家的孩子,堂兄家孩子的孩子,只要与自己的血缘关系没有超过三代,那就不允许结婚。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也是要计算在内的,那就是祖辈亲,假设爷爷有个兄弟,往下三代,而自己的爸爸有个姐姐或妹妹,往下三代,中间的一代与爷爷兄弟家的后台会出现重合,实际上也是属于三代之内,也是不允许结婚的。
所以,但凡是涉及到直系、旁系,尤其是宗亲的直系三代,都是不可以结婚的。如果是姻亲的话,亲连着亲,或者连襟姻亲,是可以通婚的。但如果连襟同姓亲戚关系没有超过三代,也是不能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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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继母和继子若是没有形成扶养关系,是可以结婚的。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要符合一夫一妻制以及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法律客观:我国婚姻法虽然没有明文禁止直系姻亲结婚,但基于伦理的要求,也应予以限制为宜。按照我国的传统习惯,直系姻亲间,即丧偶的公公与儿媳、岳母与女婿、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与继女、继母与继子之间不宜结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53年7月14日作出的《关于“公公与媳妇”、“继母与儿子”等可否结婚问题的复函》规定:“关于没有婚姻关系存在的公公与媳妇、继母与儿子、叔母与侄、子与父亲、女婿与岳母、养子与养母、养女与养父等可否结婚,婚姻法对于这些人之间虽无禁止结婚的明文规定,为了照顾群众影响,以及防止群众思想不同,因而引起意外事件的发生,最好尽量说服他们不要结婚;但如果双方态度坚决,经说服无效时,为免发生意外,当地政府也可斟酌具体情况适当处理。对于个别特殊问题,各地法院可多根据实际情况就地加以具体处理。对于姻亲之间结婚,我国婚姻法虽无明文规定,但出于伦理道德的要求,姻亲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中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也视为无效。直系姻亲虽无直系血亲的法律地位、但也有悖伦理、往往带来辈分的紊乱跟继承身份的问题、许多国家已经明文禁止。我国虽然没有明文禁止、但基于伦理道德的要求、也以限制为宜,政府经说服无效时、会适当斟酌处理。从国外立法看,一般都严禁直系姻亲即公公与儿媳、岳母与女婿间通婚。例如,法国、瑞士、日本、美国的部分地方法律均绝对或相对禁止直系姻亲结婚。婚姻关系因离婚或一方死亡,他方表示终了意思而使姻亲关系消失之后,也不得结婚。
在我国并不是任何人之间都可以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禁止结婚的条件。就是说,如果满足了某些条件的话,婚姻登记机关无论如何都不会给你登记结婚的。
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就是说,存在两种禁止结婚的情况。一种是禁止结婚的血亲;一种是禁止结婚的疾病。而前者就是禁止近亲结婚。
在我国,禁止近亲结婚是指一定范围内的血亲是不能结婚的。什么是血亲呢?血亲是亲属的一种。亲属分为三类: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好理解,夫妻之间的亲属关系就是配偶,是最密切的亲属。血亲就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诸如祖孙、父子、兄弟姐妹等。姻亲,就是指夫妻对方的亲属,诸如公婆、妯娌、连襟等。我国只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而不禁止姻亲结婚。
直系血亲之间不能结婚。那么什么是直系血亲呢?直系血亲就是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例如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孙子女之间、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之间都是直系血亲。与直系血亲对应的是旁系血亲。那么什么是旁系血亲呢?就是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他们出于同一个直系血亲。如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就是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出于同一个直系血亲——父母,那么兄弟姐妹之间就是旁系血亲;叔叔和侄子出于同一个直系血亲——祖父母,那么叔叔和侄子之间就是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那么,什么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呢?首先,我们先解释一下什么是“代”。代,就是辈分,一代人就是一辈人。例如兄弟姐妹之间是一代、伯叔姑舅是一代、孙子女之间是一代。父子之间就是两代人,祖孙之间就是三代人。所谓三代以内就是指三代人以内。那么“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有多大呢?如果两个人同出于三代以内的同一个亲属,那么这两个人就是三代以内的血亲。例如一个人有数个子女、数个孙子女外孙子女。那么这一群人都属于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他们之间都不能结婚。常见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伯叔姑舅姨和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之间。他们之间都不能结婚。
我国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有两个原因。一是优生学的原因,认为近亲结婚,所生子女患有遗传疾病的概率略大,诸如痴呆等。当然即使亲兄妹结婚,生痴呆的情况也较为少见。所以优生学的原因是次要原因。二是伦理道德的原因。近亲结婚有悖伦理道德,这是我国禁止近亲结婚的主要原因。
除了禁止近亲结婚之外,如果当事人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那么也应当禁止其结婚。但我国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哪些疾病不能结婚。而通常所说的一些疾病诸如麻风病、性病、艾滋病本身又可以治疗和控制。同时,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要求当事人出具相关证明。所以这一项的规定实质意义较少。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严重的精神病(癫子)或是智力低下(白痴),遗传给后代的可能性非常大,同时他们也已经丧失行为能力,如果结婚也只能在家长的包办下完成。如果父母真的包办令其结婚生子,那么后果则会害人害己。
温馨提示:“亲上加亲”是我国古代结婚的一种习俗。但如果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话,就违背了婚姻法的规定。我们一定要知道,近亲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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