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法定财产制是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法定财产制是,第1张

法律分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夫妻财产实行的是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1062条关于什么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1063条什么财产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来具体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主观:

婚后财产的界定主要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和一方财产的婚后收益一般认定共有两方面分析,以及提供新婚姻法的最新规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仿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另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取消了关于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一方要证明举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条款。,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又区分为由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和非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夫妻双方均有权做出,是一种当然的代理权,一方所做的决定就当然代表另一方的意见,他人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非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多指夫妻对比较重大的共同财产作出的处理决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夫妻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夫妻间不存在一方凌驾于他方的特权,任何一方违背他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一)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二)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客观:

本文介绍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为婚前财产权属办理公证,已没有必要。但现在仍经常有当事人要求对婚前财产办理公证,证明属于个人所有,象这种情况,我们都只是提醒当事人保存好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证据,不需公证,不过如果婚前本来就是共同出资购房,那么还是要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后才能属于夫妻共有。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一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根据2001年4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2001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前个人按揭买下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房产增值的部分,当然由所有者享有。这应当是原则。法官当然也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困难的一方判决所有者予以帮助、补偿。但是这并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那么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不过子女必须举证,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是由父母赠与无配偶出资)。或者父母购房时就以自己为产权人,然后通过赠与或者遗嘱的方式指定赠与子女个人所有或者在子女继承后属于子女个人所有。相信经过上面的讲解,好多朋友明白了新婚姻法中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能更准确的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婚以后,除了生活状态的变化,还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如何区分哪些财产归属自己,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结婚以后的夫妻来说是事关切身利益的一件事。……具体来说,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归属本人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或者赠予的财产明确归属一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结婚以后的其他收入均可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这三个方面。

1,结婚以前的财产归属本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丛「夫妻共同财产」这个称呼当中。我们就可以知道结婚以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结婚之前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就是归属自己所有的,即使自己结婚,这份归属也不会改变,这笔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没有拥有这份财产的资格。

2,继承或者赠予的财产,如果明确归属一方,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继承或者赠予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那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只要在继承或者赠予的过程中明确了这份财产归属一方,那么这份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只归属被明确的那个人。……因此,只要在继承和赠与的时候明确了归属人,那么这份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结婚以后的收入均可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以后,夫妻双方会有很多种类型的收入。比如工资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各种补贴等等……对于这些收入,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认作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样理解比较简单,但却是非常有效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收入基本上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要我们不做专业的理解,而是从一般意义上去进行理解的话,就完全可以将其认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他挣的有一半是你的!

我国婚姻法默认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就是,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从领取结婚证的那天开始,他挣的有一半是你的!那么相对应的,你挣的钱也有你的一半。夫妻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同所有。而如果没有领结婚证的是分别财产制,谁挣的是谁的。

二、所生子女默认是婚生子!

可能会头懵,别着急,这是相对于未领结婚证的同居生子而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的子女均默认属于婚生子。相反的,如果对方认为孩子不是亲生的,需要举证证明。而且,如果另一方拒绝配合鉴定,法院也不能强制进行亲子鉴定。

未领结婚证同居而生下的孩子,如果对方否定是他的孩子,需要履行充分的证明义务,证明同居关系的存在,同时需证明孩子是对方的。而法院又不能强制亲子鉴定,难度可想而知。

三、家事的相互代理权!

这个用途是双向的,好处是你可以部分代表另一半,比如卖车,买家用电器等什么的。但同时如果去借钱,债务也可能是你的。当然,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同代理权在于需要将借来的款项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生产,否则不被认定为具有代理权。

四、相互扶养义务!

通俗点讲,另一半如果在医院里,你有权决定是继续救治还是拔管,而且救治是法定义务。另一半生病了,你不能不管,必须履行法定的夫妻之间相互照顾的义务,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罪。而同居关系的另一半,如果遇到同居者生重病,想逃离责任不去救治,只会受到道德谴责而非法律的制裁。

所以,一定要对另一半好,因为决定你生死的,不是你的医生,而是你的另一半,因为只有那个Ta才有资格说,继续治疗还是放弃治疗。

五、相互继承权

如果另一半因病或因意外去世,配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双方互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如果是同居,不管同居多少年,有没有举办婚礼,有无同居的子女,均无法定继承权,均无权继承他的财产。

六、共同财产制度。

我国婚姻法默认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就是,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从领取结婚证的那天开始,你挣的钱就有他的一半,相对应的,她挣的钱也有你的一半。共同财产共同共有,不分份额的共同所有。而未领结婚证的是分别财产制,谁挣的是谁的。

七、婚生子的默认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的子女均默认属于婚生子。相反的,如果对方认为孩子不是亲生的,需要举证证明。而且,如果另一方拒绝配合鉴定,法院也不能强制进行亲子鉴定。未领结婚证同居而生下的孩子,需要改造充足的证明义务,证明同居关系的存在,证明孩子是对方的。而法院又不强制亲子鉴定,难度可想而知。

八、家事的相互代理权。

对债务代理权有所限制,但是,相互之间购买个家电,买个小东小西啥的,夫妻之间是有相互代理权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同代理权在于需要将借来的款项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生产,否则不被认定为相互的代理权。

九、相互扶养照顾的义务。

通俗点讲,另一半有权在医院里,决定是要救你还是拔管。另一半生病了,你不能不管。必须改造法定的夫妻之间相互照顾的义务,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而同居关系的另一半,如果遇到同居者逃离责任,只会受到道德谴责而非法律的制裁。

法律分析: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财产制、取得共同财产制和取得财产分享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分析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和结婚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或取得的财产。

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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