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边镇少年刘十三的成长故事
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努力读书为了离开小镇,追寻远方与梦想。在城市里四处碰壁受挫的刘十三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霜重逢。小镇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
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关于智哥
智哥找不到工作就去网吧做了网管,却在网吧出了事,来上网的都是未成年的学生,有次有个学生的手机被偷了,在网吧闹事,砸了电脑。刘十三帮他垫付了2000元,最后智哥决定一心去做音乐。后来他出了一首《刘十三》
关于王莺莺
王莺莺是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70岁还开着拖拉机把刘十三绑回了云边镇。他两的亲情,看的让人看着看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亲情是最让人难舍也不懂得去珍惜的感情,他很疼爱外孙刘十三,也很看好程霜做孙媳妇。
有些感情就是这样,对一个人好,又不想让他知道。王莺莺在农历十二月二十三离开了世界。
关于球球
球球是刘十三和程霜在饭馆捡的女儿,球球的出现帮了不少了刘十三的保险工作。球球不是孤儿,他有一个精神病的父亲,后来把秦小贞砍伤了。警察抓捕时不配合,被一枪打死了。球球后来进了孤儿院。
这个球球是个神奇的孩子,很聪明。
关于牛大田和秦小贞
牛大田是刘十三的小学同学,在镇上开赌场挣了不少钱,看刘十三很惨的样子,看不起他。牛大田喜欢秦小贞,秦小贞父母不同意他们两人在一起。程霜说,如果他买了保险,就帮他追秦小贞,秦小贞父母不喜欢他开赌场,他就把赌场关了。在毛婷婷结婚当天,秦小贞在银行被砍球球的父亲砍伤了脸。
一个没有了赌场,一个没有了美貌。可牛大田是真的爱她,不管她变成怎样,都坚决与她在一起同安共苦。
人这一生的最大的遗憾,便是共苦不能同甘。他两的爱情真是令世人羡慕。
关于程霜
程霜喜欢刘十三,程霜陪着他上学到毕业工作,期间有几年在医院里度过。
程霜小时候就有病,她熬了20年,每次住院,她都是悄悄溜出来的,她离家出走了3次。2017年3月底,她和刘十三约定“你不要去找我,如果下一次我们能再见面,我们就结婚好不好” 刘十三点了点头。4月份回去做手术再也没能醒来
后来他还是去找了她
程霜留下了一幅画,那幅画名字叫做《一缕光》那幅画,画的是一个女孩的头微微靠着男孩的肩膀,女孩的手牵着男孩的手,阳光下的美好到看不清。现实中他们没有牵手,程霜把她的希望都寄托在这幅画里。
画下方用钢笔写了几行字,字迹娟秀,仿佛透着笑意:
生命是有光的。
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刘十三没了外婆,没了球球,没了程霜
不是每个人都像秦小贞那么好运气,现代社会的人,哪有不看美貌的。那只能在小说里看到的,只希望啊,你身边真的有个能用生命去护你周全的人。
刘十三和程霜,算是青梅竹马,可是他们连手都没牵过。如歌里唱道“有些人会刻骨铭心 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
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
这部小说,看着看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
看完了,也明白为什么张嘉佳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十三,失散
程霜,成双
两代人终失散,一人心念成双。
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直贯穿到心脏。
当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年轻的心热泪盈眶!1000份保单的目标都可以完成,要相信自己的潜力!
我累死累活一辈子,原来都在为别人的孩子奋斗!
这个世界向来都不公平,比如老实本分的人勤劳一生依然贫苦;比如顾家老实的男人心心念念都是老婆,但最后却为他人做嫁衣。
但是还有比这更不公平、更让人愤懑憋屈的事,在我们身边发生了……
01 “众里寻她,奉子成婚”
在农村里,没有读过什么书的男女,往往过了25还没结婚就被视为没市场了。
我的老乡智哥,是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长得还可以,但是由于听力不太好,再加上没有一技之长,所以到了28岁还没有找到对象。
而智哥并没有放低择偶的标准,每次相亲,他大多数都看不上那些女孩子,因为他的梦中情人一定要皮肤白皙,美丽动人。
邻居们都觉得他在痴心妄想,劝他随便找个人娶了。
记得那会儿我才上小学,在家经常听大人说起他相亲的事迹。据说他每认识一个女孩,不是说这个鼻子塌了,就是说那个皮肤黑了,要么就嫌弃人家脸上有痣。
没错,条件并不怎么样的智哥,就是外貌协会的代表。
大家都问这个想找个什么样的?智哥也非常直接:我想找个皮肤好,身材好,看起来十分精致的漂亮女孩。
了解了他的喜好之后,给他做媒的人越来越少了。
有一年,或许是因为命运的眷顾,或许是智哥的执着,村里的敏姐突然带来了一个美女径直朝智哥家走去,应该是给他说媒的。
很多邻居好奇了,便纷纷到他家去看热闹。
只见大厅中央坐着一个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的艳丽女孩,对面的智哥刷地羞红了脸。很明显,他对这个女孩一见倾心了。
女孩叫阿蓉,围观者纷纷议论:这个阿蓉不可能会看上智哥吧?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阿蓉居然同意了,而且当天就住到了智哥家里。
智哥自然觉得自己如获珍宝,他这个癞蛤蟆竟真的吃到了天鹅肉。
他们的节奏在当年算是最快的了。因为,一周后,双方就开始准备订婚事宜;一个月后,发现阿蓉已怀有身孕;三个月的样子,就欢天喜地办酒了。
众人都惊掉了下巴,这也太光速了吧?
不过,村里的“老男孩”终于“出货”了,邻里周遭都发自内心为之高兴。
02 “七月怀胎,产子疑云”
有时候,以为自己捡到了宝。
殊不知,自己只是当了个接盘侠。
二人结婚后,智哥成为了村里男孩们膜拜的偶像。他们都很羡慕智哥:
你上辈子到底是积了什么德?怎么娶个这么好看的老婆?瞧我们家那位,又肥又土!你看,阿蓉怀了孕,身材还是这么纤细苗条!
向来自卑的智哥开始得瑟了:
那当然了,所以谁叫你们一个个结婚结那么早?我就一个原则,不将就,一定要找到心动的才行!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居然影响了智哥的的一生。
阿蓉是农历9月20日上门的,到了次年五月初一,就顺产诞下了一名十斤半重的男娃。
划重点,是几分钟顺产,是十斤半巨婴,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不可能是早产!
但是从认识结合到孩子落地,满打满算也只有七个月零十天。一般来说,七个多月胎龄的早产儿不会超过五斤,阿蓉所生的男婴竟达到了十斤半,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
周围的人都在猜想,阿蓉肯定隐藏了什么,这孩子怕不是认识智哥之前就怀上了吧?
真是当局者迷。智哥一家人都高兴还来不及了,根本未有心思计算这个时间段,他们只管迎接新生命,操办满月酒,狠赚奶粉钱。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大家发现他确实长得一点也不像智哥。但是从来没人敢在他们家人面前说破。
很明显,智哥和父母不在乎这些有的没的,都当男孩是亲生的,也待孩子特别好。小男孩度过了一个非常快乐的童年。
有人说他们太傻,竟然为不知来路的孩子煞费心血。
也有人说他们在装傻,不过都是为了漂亮媳妇和可爱孙儿这张门面。
03 “别处寻欢,再得一女”
漂亮女人,是带刺玫瑰。
毫无长处的智哥,注定要被阿蓉这朵玫瑰刺得浑身是伤。
一直以来,智哥赚钱能力欠缺。而阿蓉是个注重物质享受的女人,渐渐的,她开始嫌弃智哥:
你看哪家的男人像你这样?文不能文,武不能武,要技术没技术,要能力没能力,我怎么就跟了你这个窝囊废?
或许智哥是因为听力不太好,或许平时太宠阿蓉,对于老婆的抱怨,他一般当做充耳不闻。
日子久了,智哥成了大家眼中的软柿子。智哥帮别人养儿子,也成了方圆几里公开的秘密。
面对这样懦弱的老公,阿蓉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后来干脆离开老公,去城里混了。
凭着娇媚的外表和伶俐的口齿,阿蓉在外面很快有了新的男人。
当然,这些所谓的男人就是阿蓉的情夫,大家各自不影响对方的家庭。
后来她找了一个金主,是一个大型超市的老板。每年,阿蓉都可以从在那里获得数目可观的“包养费”。
能干的阿蓉,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先是拿了一部分钱给家里楼房重新装修了一番,后面又利用剩下的存款以及从智哥、公婆那搜括来的钱在县城按揭了一套房产。
智哥知道,自己已经留不住老婆的心了。好在,她心里还有儿子,也为这个家挣了不少钱。因此,面对阿蓉的红杏出墙,她不敢忤逆,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后来,听说阿蓉在外面又生下了一个女儿。
阿蓉由于常年在外且与智哥分居多年,很少回家,直到女儿三岁了被带回来,周围人才知道这件事。
小女孩出落得非常漂亮,像极了阿蓉。一看,又不是智哥的血肉。
然而,智哥还是听之任之。甘愿当那个被绿的冤大头。
04 “屡闹离婚,掏空所有”
婚姻里,男人软弱起来,真是让人心疼又不解。
由于情夫出手阔绰,阿蓉在外面心也野了,再也不想回那个家了,她决定要和智哥离婚。
但是令人无法理解的是,智哥居然不同意。或许他还对阿蓉心存幻想,或许他依然迷恋曾经拥有过的美好假象。
阿蓉心想,既然离不掉,那就继续利用他,榨干他吧。她只要有事情需要帮忙,就第一时间联系智哥,命他速速解决。
比如,阿蓉母亲得癌症了要用一笔钱,她就立马让智哥打一万块过去。
比如,要把原先那套小户型置换成大三房,她就立马让智哥打八万块过去。
比如,儿子才20岁就把别人肚子弄大,要赶紧结婚筹彩礼,他就让智哥立马打十万过去…
无论什么要求,智哥基本都想办法一一应允。
关键是,岳母从没正眼瞧过他,房子也是老婆一个人的名字,儿子也不是自己的儿子,他所有拿出去的钱,都是付之东流!
大家都提醒他:你怎么这么傻?这个女人需要你的时候就来找你,不需要你的时候把你甩到一边,你为何还苦苦为她掏空一切?
智哥脸上很是无奈:我要是不给,这个女人就不依不挠,我是拿她没办法呀,一辈子怕了她!
哎!连当事人自己都心甘情愿深受其害,旁观者又还有什么理由再去点拨他呢?
明眼人都清楚,阿蓉娘家人早就透露了,儿子是阿蓉跟自己的初恋怀上的,当初由于阿蓉脾气秉性不佳,男方提出了分手,完了阿蓉胡乱之下选中了智哥这个接盘侠,这才名正言顺把私生子诞下。
而女儿生下后,阿蓉选择秘而不宣,很显然是阿蓉跟婚后的情夫所生。
这个女人的可恶至极,在于分居多年后,还不断蚕食智哥。
这个男人的可悲至极,则在于勤劳一辈子,从始至终都在为别人做嫁衣!
小编的话
每个人都渴望美好的爱情,最后却败给了现实的残酷;
每个男人都有一个梦中情人,可当你遇上时, 她不见得就是陪伴你一生的绝佳伴侣!
这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只有蓄谋已久的“假装看上你”。
所以男同胞,不要沉迷娇美的女人,不要被表面的柔情所蛊惑,不要沦为美貌与婚姻的傀儡。
你喜欢的东西,别人也垂涎。你看上的尤物,别人不会比你下手晚。
这世上有一种女人,她们可以凭借自己的容貌和手段,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她们集万千宠爱于一生,她们肆无忌惮地享受着男人们的馈赠,她们爱的永远只有自己,甚至为了爱自己而不顾你这个傻男人的死活…
无辜的你,成为了她前任的接盘侠,成为了她的提款机和出气筒,成为了她终身的奴役对象。
想一想,值得吗?有必要吗?
若是婚姻千疮百孔,为何不早一点了结?
不知道,年近50的智哥,有没有悔不当初呢?
“王莺莺,你说山的那边是什么?”“是海。”“你怎么知道是海,你去过吗?”“山的那边就是海。”
云边镇里有一家小卖部——“王莺莺小卖部”。你可能会感到稀奇,不就一个小卖部嘛,值得你特地揪出来介绍吗,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平淡无奇的小卖部,充满了人间最朴实的爱。
“王莺莺小卖部”是刘十三外婆王莺莺经营的一家小卖部,在云边镇上算是无人不知的,王莺莺靠着一辆拖拉机每天往小卖部里进货,就这样把外孙刘十三拉扯大了。
刘十三父母很早就离婚了,母亲没有选择陪在刘十三身边,刘十三只能从身边小伙伴的母亲身上寻找自己母亲的影子。他写过一篇作文叫“我的妈妈”,里面把自己对母亲的渴望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尽管这篇作文得了奖,但这仍然是他心里的一个秘密,他不想别人,特别是王莺莺知道。
刘十三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考上清华北大,这梦想一直被记录在母亲留给他的一本很厚的本子上。刘十三说过,这本本子是很神圣的本子,只要写上去就是必须完成的事,他也为了这个神圣的梦想在不懈努力着。
那年夏天,云边镇来了一个外表可爱实则内心住着小霸王的女孩,她叫程霜,是学校罗老师的小侄女。罗老师说她是暑假来这边体验生活的,可是没人知道她其实是一个身患癌症的可怜人,她为了在生前多看看这个还没领略到多少的世界,违背父母期望逃出来的。
那天刘十三为了履行本子上程霜写上的“刘十三欠程霜五块钱”,偷了王莺莺的酒,却没想到程霜只喝了一口就醉得迷迷糊糊,她靠在刘十三的后背,流着眼泪……
后来,程霜走的那天,刘十三扛着偷来的王莺莺的羊腿,骑着女式单车拼了命的追赶着,终是飞扬沙土追不上飘扬的风……
刘十三后来拼了命的学习,却还没没能实现清北梦。刘十三最后去了京口科技学院,他走的时候,外婆花了大价钱给他置办了行李箱,舍不得给拖拉机的外婆最后偷偷地把五百块塞进了行李箱的侧袋,嘴上说着“王莺莺你真抠”的刘十三把五百块悄悄地藏在王莺莺枕头下……
十三的舍友叫智哥,是个沉迷自我欣赏的“创作家”,一般人无法忍受,但十三却能默默地听着智哥说他那些所谓的“伟大理想”。
刘十三在早餐摊上遇到了一个女孩——牡丹,最终把她追到了手。就在交往两年后,牡丹说她要去南京,叫刘十三不要送她。刘十三最终还是追到了火车站,哭着喊着把牡丹送走了,还被当成了小偷被一个女孩和警察抓去了公安局。在公安局,女孩认出了刘十三,原来那个女孩就是多年前的“小霸王”程霜。“你还没死啊!”刘十三脱口而出,“对啊,命大吧!”
那天晚上,刘十三跟智哥和程霜喝了酒,在程霜的怂恿下,连夜打车冲向南京。
隔天早上顶着倾盆大雨在牡丹的宿舍下等着她,牡丹出现了,但不是从宿舍里走出来的……她在一辆车上下来,一个高个小平头牵着她的手一步一步把她送向宿舍。刘十三就这样看着谈了两年的女朋友跟别人你侬我侬。终于,牡丹发现了十三:“你怎么来了?”,小平头抢在十三前面:“你是谁?”。刘十三没多大底气地回了句:“我是牡丹男朋友?”“男朋友?我都当了牡丹四年男朋友,怎么没听过有你这样一个男朋友。”小平头和刘十三打了起来,一场大雨下,牡丹和程霜分别为小平头和刘十三举着伞,哪怕那伞根本就遮不到扭打在一起的二人……
那天之后,智哥去追求他的理想,程霜被赶到的爸妈抓回家。经历了感情挫败的刘十三开始创业,但屡屡受挫。最后勉强进了一家保险公司,但几个月都没卖出一份保险的刘十三,还受到了新上任上司侯总——情敌小平头的刁难。刘十三跟小平头打赌一定要卖出去一千份保险……
挫败的刘十三走在街头,把王莺莺给他转的五千元最后一点剩余为路边摊祖孙装上了一盏灯……然后回到租房里喝得不省人事……
这边七十多岁高龄的王莺莺开着拖拉机,在高速公路封了的情况下绕着小路来到刘十三租房里,连夜打包刘十三的行李把刘十三拉回了云边镇。
刘十三一早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云边镇,第一反应就是要逃。在逃的过程中碰到了来云边镇给学校上补习班的程霜,程霜和王莺莺把刘十三绑在椅子上威胁他留下,最后程霜给刘十三指了一条明路——在镇上卖保险。就这样程霜帮着刘十三在镇上东跑西跑卖保险……
还没等到刘十三卖完一千份保险,王莺莺死了,癌症晚期。刘十三这才知道原来王莺莺是查出了癌症晚期才连夜开着拖拉机将自己拉回云边镇。王莺莺死的那天,留给了刘十三一只录音笔,里面录着自己不敢当面跟刘十三说的话。那天晚上,雪堆过脚踝,刘十三顶着大雪爬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就为了给王莺莺挂上一盏灯。
王莺莺死后,刘十三不再把一千份的保险看得那么重,程霜的父母催着程霜回医院接受手术,程霜跟刘十三说:“这次说真的,我要是能活着,我们就结婚。”就这样程霜回了新加坡。买保险路上遇到的球球也因父亲的死被送去了孤儿院,刘十三变成了孤独的一个人……
一年后,刘十三去新加坡找程霜,却被程霜母亲告知程霜在手术中去世。那个一身只逃离过父母身边三次且每次都是因为刘十三的女孩,那个为了刘十三在大雪中爬了两小时山路就是为温暖刘十三的手的女孩,最终只留给了十三一副阳光下牵着手的画和美好的回忆……
跟大家分享一些我很喜欢的句子:
张嘉佳的这部温情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温和悠扬的文字写出刘十三与外婆王莺莺的相依为命的温暖;描绘了刘十三平淡无奇的人生却有着温暖的兄弟情和淡淡的爱情,同时也毫无例外地也写出了我们的心声。看完全文后,我感觉,刘十三是孤单的,毕竟最后最爱他的人,也是他最挂念的人,都渐渐地离开了他。但我也认为,刘十三不是孤单的,毕竟生活中,我们或许是相同版本的刘十三或者是其他版本的刘十三,虽然生活给予我们各种奇怪的打击,我们也曾颓废过,迷茫过,可最终却以自己的方式去努力,去好好地活着,或许也和刘十三一般为了一个信念好好活着。这也正如张嘉佳先生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中所说:“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印象中,刘十三是一个很努力、很勤奋的男生,他常带着一本神圣的小本本,会把那些自己想要完成的大大小小目标都庄重地记下来。我记忆颇深的刘十三写的一条“考取清华北大”的目标,虽很难完成,却成为他内心努力的方向,也是他心中遥不可及的梦。“考清华北大”这短短几个字,在我看来,那也是刘十三对自己的母亲的想念。因为刘十三的母亲离开之际给他录了这么一段话“十三,妈妈走了。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北大……”刘十三的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离开了他,他想妈妈,越想就越努力学习,担心自己停下来就会一不小心想念梦中的妈妈,他想好好学习去大城市找他的妈妈,想……刘十三虽然身世有点悲,父亲早逝,母亲离开,与年迈的外婆相依为命,可即使这样,他依然乐观,依然努力学习。后来,随着时光流淌,刘十三离开外婆外出求学,依然努力,可学习却神奇地不怎么样,后来的后来,他经历了大学的恋爱的平淡与失恋的不解,经历了失业后苦苦哀求才保住试验期却遭受情敌小平头的奚落,经历了穷困潦倒后,他小时候的那个神话般的外婆终于出现了。真的让人特别佩服,外婆王莺莺只身一人开着唯一的交通工具——装货的拖拉机去往刘十三所在的城市,找到刘十三,再连夜把落魄的刘十三带回了云边的那个小卖部里。我认为,当时,外婆王莺莺瞒着自己的病情如此奔波,将自己分文都没有的外孙从大城市拉回来,是想在自己剩余不多的日子好好陪着自己的外孙,希望未来外孙刘十三可以好好的,好好的活着。外婆王莺莺是个口硬心软的人,平时虽然看来对刘十三有点小暴力,动不动就打之类,不过的确有时调皮的刘十三看起来真的有点欠打,但看得出来,外婆是最爱刘十三的人,在刘十三经济出现危机时毫不犹豫地转去5000块,在看到刘十三的失魂落魄后,毅然决然地把刘十三送回来,为刘十三煮上各种各样好吃的饭菜……后来,外婆王莺莺虽然离开了刘十三,可我觉得,外婆王莺莺会一直陪伴着刘十三的,就像外婆王莺莺回答的那样“外婆在的,一直在。”
“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就会忘记。”对于刘十三来说,大学的初恋牡丹,算得上是刻骨铭心的,可几年后的奔波后,偶然一次被提起牡丹这个名字时,他却忘了这个人的模样,或许时光正在帮助他在淡忘那些其实并不是那么重要的人。然而,“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相爱一起打算,重逢不必计算。”对刘十三来说,程霜,那个马尾辫,像梦境一般的女孩,是那种生死相依的人。程霜,三次出走,第一次偶然遇见了刘十三,却毫无预兆的喜欢上爱哭鼻子却善良的刘十三;第二次,冒险为刘十三而来,帮失恋的刘十三走出困境,认清自己;第三次,手执“病危通知书”,为刘十三而来,承诺若能活下来,便来找刘十三结婚,如没能幸运活下去,劝刘十三不必去找她,不想因此拖累刘十三。第一次相遇,刘十三和程霜,他们的童年,就像童话。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心脏。第二次相遇,离第一次相遇时隔十年,程霜短暂出现,却匆匆离别,因自己危急病情,可却给出了未来会回来找刘十三的答复。第三次,两人相守的时间长点,感情也渐深,可后来的后来,程霜,就像那些人一样,这次离开了就是告别了,即使如此,选择在生命所剩无几的几天用一幅名为《一缕光》的水彩画告诉刘十三:“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哎呀呀,我的朋友刘十三,刘十三,刘十三,活着就不能算失败。刘十三,刘十三,你不会就这么完蛋。”刘十三的大学室友兼好兄弟智哥在自己小有名气后依然不忘当年的兄弟——刘十三,听闻刘十三的人生历程后,写了《刘十三》这么一首歌送给刘十三。“喝一杯酒,我们两两相忘。写一封信,我们地老天荒。”大学毕业后,刘十三和智哥互相鼓励,一起拼过那段艰苦日子。当刘十三失恋后,智哥为刘十三打抱不平,和程霜一起,鼓励刘十三敢做敢为,鼓励刘十三敢于承担自己种下的果。“朋友一生一起走……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在我看来,人海茫茫中,刘十三可以遇见一个智哥这样的真心兄弟,足矣。
云边有个小卖部,刘十三生活的温馨小镇上,对他来说,离开的人虽不在了,但陪伴的人依然活在心中。刘十三后来写了一本书,名叫《云边镇》,扉页写着这么一段话: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相遇。的确,抑或离开的人,还是陪伴的人,总有一天,我们会相遇的。刘十三如此,希望和他有着这样那样联系的小镇人也如此,例如罗素娟老师,毛婷婷与其弟毛志杰,早熟的球球,儿时玩伴牛大田……我们像刘十三这样的人也如此,“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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