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和女婿没有血缘关系,只要两个人都离异或者丧偶,相互之间又有感情,是可以结婚的。不过,他们之间的婚姻必须承担相当大的风险。一般来说,女方肯定比南方大很多,如果女婿还有孩子,他的孩子如何称呼原来的姥姥?叫后妈?很多道德问题,都无法解开
在云南曲靖的一个小山村,发生过这样一起伦理命案,引发了非常大的争议。已过40岁的岳母住进了女婿家中却不守本分,天天惹人闲话,还怀上孩子。哥哥忍无可忍,竟对她下了毒手。逝者已去,但是已经发生的惨剧却给人以深思。
故事的主角叫丽丽,她出生在云南曲靖一户贫穷落魄的家庭。由于小山村中重男轻女的思想,从小她就不受父母的待见,尤其是父亲,基本对她没有什么关怀。直到上完初中,父母都觉得她再上学太“烧钱”,于是就直接做主把她嫁到一户稍微富裕的人家,还拿到了一笔丰厚的彩礼。
丽丽到了婆家以后,并不知道该如何做好一个媳妇,因为她才十来岁,甚至都没有成年。过了几年之后,好不容易两人有了点过日子的感觉,丈夫却突然因为一场意外仓促离世,只剩下她和婆家人相依为命。婆家都是善良的人,不愿让这样一个20岁出头的女子守寡,于是便让她回到了娘家
丽丽回去以后,并未得到父母的安慰,他们非常发愁,因为现在丽丽已经嫁过别的人家,还“克”死了年轻的丈夫,很难能再嫁出去。不过母亲在奔波数日之后,还是给她又说了一门亲事。这门亲事自然不如上一门好,上一个丈夫有正经工作,但这个丈夫在村中风评不佳,整天游手好闲,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还勾搭别人的小媳妇。丽丽嫁过去以后没少遭罪。两人的婚姻本就建立在风雨飘摇中,随时都可能瓦解。就在第二任丈夫有了外遇之后,很快带着家里所有的钱财和情人私奔了。
出了事以后,恩子非常害怕被法律制裁,于是点了一把火,试图伪造火灾现场。不过后来警方调查之时,很快就发现了端倪,并最终将恩子抓捕归案。面对证据,已经后悔的恩子沉重地低下头颅。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恩子虽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但是他事出有因,基于口角、纷争杀人,属于激情杀人。且恩子获得了家属云霞的谅解,最后大概率会被轻判。
这起案件的发生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丽丽的错误。她在未婚的情况下怀孕,还要把孩子强硬地塞给女儿家抚养,这是没有道理的。如果她真的不爱这个孩子,可以选择堕胎,又何必要生下他呢?可见丽丽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也是一个对自己不负责的人。
对于女儿怀孕,作为父母,您可以说以下的话来女婿:
1 对于怀孕的女儿,您可以告诉她您很高兴,并且让她知道您对她和她的未出生孩子的爱和支持。
2 您也可以告诉女婿,您很高兴他成为了您家的家庭成员,并期待与他建立更紧密的关系。
3 您还可以提醒女婿,怀孕是一个重要的时期,需要特别的照顾和关注。您可以鼓励他在这段时间内尽可能多地关心和支持女儿,并帮助她度过这段时期的。
4 最后,您可以向女婿表达您的感激之情,感谢他与您的女儿共同迎接这个新生命。
这些话语可以帮助女婿更好地融入家庭,并且让他感受到您的爱和支持。同时,这也将鼓励他在这个重要的时期内更加积极地参与和关注女儿和未出生孩子的需要。
请问:女儿女婿怀孕是给父母怀的吗?怎么父母还要去感谢他们?为什么不说,父母把儿女拉扯大了,也很辛苦,做女儿女婿的应该来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 ?再说女儿女婿他俩从怀孕到生孩子,是为他们延续生命 ,养育后代 ,不是为父母做了什么天大的好事,干嘛父母还要感谢他们 ?因此,做妈妈的,不用对女儿女婿怀孕说什么感谢的话 ,只要他们把孩子生下来以后,帮着给他们带大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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