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的原因与早婚、性功能障碍、过早性生活、早产、频繁分娩和经济状况有关。未婚和未怀孕妇女的宫颈癌发病率相对较低。宫颈癌是妇科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原位癌的高发年龄为30 ~ 35岁,浸润性癌为45 ~ 55岁。近年来,原位癌的发病率有年轻化的趋势。近几十年来宫颈细胞学筛查的广泛应用使得宫颈癌和癌前病变的早期检测和治疗成为可能,宫颈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显著降低。
大多数未婚女孩都有宫颈癌家族史,即她们的直系亲属,包括她们的母亲、月经、阿姨等。或那些在他们的下一代中患有这种癌症的人,或其他妇科癌症的人,可能会传给下一代或下一代。建议妇女每年进行一次宫颈癌筛查,以便及早发现和治疗。
不结婚的情况下也可以患上宫颈癌,因为宫颈癌主要与人乳头瘤病毒感染有关,如果感染了尖锐湿疣并发生过性行为,这些都有可能导致你患上宫颈癌,但几率很小。年轻患者经常出现接触性出血,发生在性生活、妇科检查和大便后出血。出血量可能多或少,通常取决于病变的大小和基质中血管的侵犯。
年轻女性宫颈癌的发病率正在上升。调查的根本原因在于年轻女性的早婚、早孕、多产和多性伴侣。随着人们对性观念越来越开放,许多人更早发生性行为,一些人堕胎,或者能够连续接触几个男性伴侣。所有这些都可能导致宫颈癌。许多年轻女孩因性生活频繁或性生活不洁而患宫颈癌,但她们羞于去医院检查和治疗,从而使疾病得不到有效控制并加重病情。病人应该注意。
当然合法。癌症和结婚没关系。婚检主要是看性病,不孕不育,已经知道对方有癌症,就是结婚也处于自愿,就是不孕不育,愿意在一起也没什么,领养一个呗。有了合法婚姻就受婚姻法保护。如果不是癌症,而是意外,那么又如何?
患上了肺癌是一件让我们格外痛苦的事情,在我们承担着身体巨大损害的同时还要承担巨大的心理压力,一个正常的生活离我们十分遥远,结婚是每个人的一个梦,那么这个梦肺癌病人还能再拥有吗?肿瘤医院专家为您解答。
肺癌病人能否结婚、生养和哺乳是很多人十分关照的问题。从医学观点出发,癌症病人无论男女在患病期间均不宜结婚,而应集中精力治病、养病,使癌症达到治疗,之后才可考虑结婚,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双方婚后的生活幸福。结婚的操心与婚后的责任感、精神负担均有可能加重病情,不利于康复。所谓肿瘤的治疗,一般指肿瘤经治疗后全部消退,持续5年以上不再复发,而且病人的身体状况良好,医学上称5年治疗。故癌症在临床治疗后观测5年以上,不再复发者可以考虑结婚。
患肺癌的已婚妇女治疗期间,不应怀孕或生养。一方面妊娠期间可加重母体的负担,另一方面放、化疗毕竟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或潜伏的不良影响,因此在肿瘤未获操控之前好不怀孕,放疗化疗结束后2年如条件同意再酌情怀孕。
癌症女性病人不宜哺乳。临床工作中,常发现癌细胞因病人哺乳而迅速生长并扩散,特别是乳癌,原因有以下两点:
1肿瘤的生长本身对机体是一种较强的消耗,放、化疗对机体亦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而哺乳加重了体质的消耗,人的免疫功能进一步下降。
2哺乳促进脑垂体分泌促乳素,促乳素是一种能使细胞生长的激素,同样可以促进肿瘤细胞的生长,因此癌症病人不宜哺乳。
编者相信随着科学的进展,水平技术的进步,一个正常的生活关于肺癌患者将不再是一个遥远的梦,后祝您早日恢复一个健康身体。
若以上对“肺癌病人可以正常结婚吗”的简单介绍,让您了解的不够透彻,您还可以点击商务通,在线咨询我院的专家。应该要加以注意有可能引发疾病的因素,早日发现早日得到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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