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补办结婚证

乌鲁木齐补办结婚证,第1张

法律主观:

补办结婚证的相关规定如下:婚姻双方登记结婚后,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乌鲁木齐领结婚证流程如下:

1、首先去民政局领体检表,记得要带身份证;

2、拿着体检表去,体检表上指定的医院体检;

3、拿着医生签过字的体检表去民政局排队拿号,准备领证。记得带上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红底合影照3张;

4、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厅,领表格男女双方填表;

5、进行人像采集并制作结婚证,下发男女双方。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规定是需要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结婚证,你俩都不是新疆户籍,不能在那里办理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不是带户口本中的户主一页,是要带整个户口本;

领结婚证流程:

1)领结婚证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2)必须带的证件原件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有的地方婚姻登记需要出示村委会或居委会的单身证明,不同的地方政策不一样);

3)需要准备的复印件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自己页);

4)将准备好的原件复印件交给登记员核实,然后填写结婚声明;

5)然后拍照领结婚证就可以了。

领的程序

(一)申请

(二)审查

(三)登记

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可以。

根据查阅华律网相关资料显示结婚证信息可以通过支付宝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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