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稳定工作是指:和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且在主城区已经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主城区连续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并且已经在主城区居住了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2、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如果属于单身的话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如果家庭成员为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平均每一个人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对于收入的限制标准市政府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且及时向社会公布。
其中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等等。但是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不算。
3、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没有产权归自己的房产,如果已经签订合同还没有办产权证的也是属于有房的范围,没有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4、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中每一个人的平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住房建筑面积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5、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法律分析:申请公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
2、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它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3、有关单位在申请表内盖章确认的收入、住房证明;申请家庭成员工作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或者单位的原始工资册(起止时间段为申请前12个月)。
4、家庭成员拥有的储蓄存款凭证;家庭成员拥有的股票、基金、债券、商业保险凭证;家庭成员拥有的车辆等凭证;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5、无工作单位的,提供经过年审的失业证;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缴交凭证;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6、城市低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等家庭,提供相关证件;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交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7、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工作人员的申请人提交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材料。
8、申请家庭成员中属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其未参加省直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未结婚前夫妻双方分别申请了公租房。结婚后应该退掉其中的一处,而共同生活只能居住一处。这应该是公租房的租赁法则规定的内容,不可能夫妻双方各申请一套公租房的,这不符合规定的。得积极的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包括公租房的租赁烦。我们一定要去执行,不要浪费浪费国家的社会资源。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里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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