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中,迪安·托马斯是金妮·韦斯莱的男对象吗?

《哈利·波特》中,迪安·托马斯是金妮·韦斯莱的男对象吗?,第1张

迪安·托马斯是金妮·韦斯莱的前任男朋友,因为一些矛盾,最后分手了。而秋·张是哈利·波特的前任女朋友,因为秋·张的好朋友泄露了邓布利多军的秘密,哈利·波特就跟她分手了。到后来,格兰芬多赢得了魁地奇奖杯,在胜利的喜悦中,金妮·韦斯莱拥抱了哈利·波特,接着哈利·波特亲吻了金妮·韦斯莱,他们就成了男女朋友。再后来,哈利·波特打败了伏地魔之后,他们俩就结了婚,生了孩子。(外国女人结了婚之后,姓就随了她自己丈夫的姓,所以金妮·韦斯莱改成了金妮·波特)

其实,无论《鬼吹灯》,还是网剧《龙岭迷窟》,鹧鸪哨都是一个极具特点,不能忽略的人物。

其一,搬山派最后一位魁首,这点就如大家都知道,中国第一位皇上是谁,最后一位皇上是谁一样,通常这种身份都是自带“流量”。因为这代表着一个完整的“故事”,谁看故事都喜欢看完整的,而不喜欢半截子。

其二,他有个外孙女,是雪莉杨。她是摸金三人组中唯一的美籍女性,又自带流量,且有钱,漂亮,身手好,这个就更了不得了。看到雪莉杨必然话题就能扯到鹧鸪哨身上,这是必然。

那么鹧鸪哨为何最终去了美国呢?也是有两个原因造成的。

其一:西夏黑水城中,他断了一臂。这对一直靠个人能力为主的搬山派魁首来言,等于直接否认了他还能继续下墓去找雮尘珠。而寻找雮尘珠,是鹧鸪哨毕生的信念,甚至可以说是他动力的来源。所以,断臂的打击非同一般。自然再也无法面对国内的一切,这些都能刺激到他。

且,当时的医疗条件也很差,因此去美国就成了唯一的选择。这时,托马斯的作用就显出来了,由他引荐和带路,自然一切水到渠成了。

其二,红姑娘的早亡。在《怒晴湘西》中,鹧鸪哨有位红颜知己,叫红姑娘。从属于了卸岭派的陈玉楼。两人因瓶山之役而产生了感情。红姑娘身世可怜,鹧鸪哨一出生就自带“诅咒”,有红斑,两人可谓同病相怜,再加上共同的身份和患难与共的经历,这就使得两人感情非常深。

可惜,鹧鸪哨断臂后,也得知了红姑娘病逝的消息。红姑娘是他唯一的牵挂,如今牵挂没了,还如何面对眼前一切呢?只能徒增伤感。自然在这种情况下,跟着托马斯去美国,就又成了几乎是唯一的选项了。

因而说,鹧鸪哨虽在《鬼吹灯》中英雄了得,但实则却是一位悲情英雄。事业毁了,爱情毁了,连身体也“毁”了,这就注定了鹧鸪哨的未来,只能出现极端。或是重新崛起,所谓生死历尽后,一旦再次爆发,那能量是相当巨大的。另一种就是彻底沉沦,如陈玉楼,堂堂卸岭魁首,最终就变成了一个算命先生,在原著中甚至负责“搞笑”,被调侃等。网剧《龙岭迷窟》是美化了他罢了。

鹧鸪哨属于重新爆发的那一类人。去了美国后,由于祖先是从欧洲移民而来的扎格拉玛,因而他在外貌上,就比较容易被接受,再加上其本领等,虽原著中没说他在美国干了啥,娶了谁,但显然从其女儿能嫁给华尔街大亨来看,鹧鸪哨最终的地位,也不低。

而其妻子是谁?原著中也没提到,从以上推论来分析,应该是一位具有东方气质的女子,因为能陪着鹧鸪哨东山再起,且认同鹧鸪哨的一切,自然是为东方人,其实就是一位华人毕竟靠谱。而西方女子,不是没这可能,但在认同感上,却没有东方女性高。

34岁著名女职业拳击手维维安奥贝瑙夫,涉嫌在加州谋杀61岁的富商丈夫,因此而被捕,据相关媒体爆料,两个人结婚还不到一年的时间,而且这位女拳手有暴力倾向,如果可能,你愿意和女拳手结婚吗?

案发经过

女拳手维维安曾经是一名体操运动员,还曾经代表过巴西参加奥运会,之后转练拳击,拳击生涯也同样优秀,取得了14胜六负的好成绩,退役之后,维维安在瑞士做餐饮工作,又开设了自己的健身房,随后和61岁的富商托马斯举行了婚礼,托马斯是餐饮业大亨,却在秋天的时候死于钝器所造成的伤害,而他34岁的妻子薇薇安有很大的嫌疑,可能是在家中暴力殴打丈夫致其死亡,目前警方已经对维维安进行了抓捕。而维维安在殴打丈夫致死之前就有暴力倾向的前科,30岁的时候,因为遇到男子骚扰,当即暴打这名男子,而维维安的前男友也说,曾经被维维安暴打过。看来和有暴力倾向的女拳手结婚,真的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如果可能,我不愿意和女拳手结婚

女拳手听起来就非常彪悍,因为我曾经有过体育生的历史,我知道体育生都会经过非常严苛的训练,长久的训练会让女拳手的身体和肌肉都保持在巅峰状态,也会让她们的性格变得越加暴躁,而夫妻之间在一起相处非常容易发生矛盾和冲突,如果和女拳手发生了矛盾,她控制不住,想要揍你一顿的话,你的小身板可能真的挨不住,更何况作为一个男人,每天挨老婆的揍,真的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女拳手在打拳的时候没有节制,可能夫妻之间产生了什么矛盾和分歧的时候,动起手来也没有节制。夫妻之间开玩笑,别的女孩儿是人家拿小拳拳锤你胸口,女拳手锤你胸口那可能就是千斤重力。所以如果你没有良好的抗击打能力,或者没有信心,在你们两个产生矛盾的时候,能够制服对方,那么最好还是不要选择和女拳手结婚。

夫妻之间应该学会彼此包容

家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杀妻案杀夫案也变得越来越多,夫妻之间究竟是因为什么缘故能够从亲密无间的两个人变成让对方不死不休的敌人呢?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因为生活当中的小事导致的,夫妻之间在一起生活,发生矛盾是很正常的事情,重要的是我们用什么样的心态去看待彼此之间的矛盾,两个人在一起要学会相互忍耐和包容,用宽容之心和对方相处,两人之间的感情才会更加稳定。

在1505年 ,27岁的莫尔娶了他的第一任妻子 ──小他十岁的珍·考尔。根据他女婿和第一位的传记作者──William Roper,莫尔原本打算娶约翰·考尔的第二个女儿。但是,后来又觉的这样子珍·考尔会感到羞辱与丢脸,因为她妹妹比她早结婚。这段婚姻很快乐,他们有四个小孩,三个女儿──玛格利特(莫尔最喜爱的小孩,昵称为Meg)、伊莉莎白(Beth)和Cicely(Cecy),和一个儿子─ ─约翰(杰克)。他们家,不仅仅只有他自己的小孩,他另外还领养了一个孤儿──玛格利特·Giggs。他是一位很忠实的父亲,当他不在家时,他通常都要求他的孩子们给他写些东西,即使他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和他说。他希望女人和男人一样聪明,所以他教育他女儿的时间和精力就和他教育他儿子的时间和精力是一样的,这在当时是很少见的。1511年 ,珍去世,莫尔以最快的速度娶了他的第二任妻子 ,这样他的小孩子们才会有母亲。他的第二任妻子──爱丽丝·Middleton大他7岁,是个寡妇。她和莫尔并没有小孩,即便如此,莫尔仍认养了一个小孩并命名为爱丽丝。莫尔说他的第二任妻子 “既不是珍珠,也不是女孩。”(原文为“nec bella nec puella”)其意义为她既不漂亮也不年轻。伊拉斯谟甚至刻薄的描述了她的鼻子是“ 鸟身女妖的鹰勾鼻”。即使在现实上他们的角色大不相同,但是莫尔和他的妻子显然的变成很充满深情的面对对方。虽然他不会用他教育或训练珍的方式来教育她。在他写给他自己的碑文中,莫尔赞扬珍帮他生了四个小孩,也赞扬了爱丽丝当了个温柔的继母。他公开宣布他无法说出他最爱哪一任妻子 ,也表示希望他们死后能够团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主要讲了托马斯和特蕾莎的爱情纠葛,托马斯年轻、英俊、多金,是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但其生性放荡、追求自由,在其看来人类的灵和肉能够相互分离,男女双方可以互不干涉,无须为对方负责,生命应当完全的轻盈,不能有任何重量。

而特蕾莎是一名餐厅女服务生,与托马斯则完全不同,在特蕾莎眼中,男女双方必须因为爱而结合,双方均需要对彼此负责,灵与肉无法分离,生命必须承担一定的重量。但戏剧性的是,坚守不同信仰的两人互相爱慕并选择结婚,但向往生命之轻的托马斯在婚后难以承受特蕾莎的生命之重,因此也使得两人一直在生命的轻重之间反复徘徊。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二元性”

昆德拉在小说中从人物到结构到中心思想的立意都构建了一种“二元性”,小说总共分为七章,前六章都是以人物托马斯、特雷莎、萨比特和弗兰茨为故事主线。

直到第七章“卡列宁的微笑”,故事的主要角色变成了狗,而此前关于“轻与重”“灵与肉”“不解之词”“伟大进军”的冲突与对立都被卡列宁的微笑埋藏起来,昆德拉在末章转而不去谈论冲突并不意味着他在逃避这些冲突。

正如弗朗索瓦·里卡尔在《大写的牧歌与小写的牧歌》一文中所说“这种对被遗弃世界的怜悯,也是透过或进入遮蔽生命地幻景、意义和言说,直面生命,直面生命的赤裸和显然时的炫目。”

卡列宁的微笑就仿佛是一道生命的幻景,它的炫目必然隐藏着一切生命的答案。昆德拉并未在小说中正面回答生命应该选择轻还是该选择重的问题,他自始至终都在致力于呈现生命的对立与冲突。

结婚次数最多的人The Most-married Man 谁是结婚次数最多的人?这个记录在美国历史上不断被刷新。 石棉(asbestos)大王托马斯·弗兰克林·曼维尔曾创立一生与11位金发女郎结婚的记录。1911年,托马斯时年17岁,在百老汇与歌唱女演员胡伯一见钟情,5天后两人结婚。他与第3位妻子的婚姻实际上只维持了34天,6个月后,正式离婚。但最短的婚姻是他和第7位妻子,只有8个小时就分手,速度真是快得惊人。 被《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列为结婚次数最多的人还不是托马斯,而是叫格林·沃尔夫(Glynn Wolfe),他一生结过29次婚,比托马斯还多18次,创立吉尼斯世界纪录。他于1997年6月10死于心脏病,终年88岁。 他的第29个妻子琳达·埃塞克斯-沃尔夫(Linda Essex-Wolfe)是世界上结婚次数最多的女人,结过23次婚。沃尔夫是在与第29个妻子结婚1周年的纪念日前10天去世的,他妻子原先还打算去找他,在星期五去教堂庆祝结婚1周年。1996年,他们只在一起呆过1星期,因为一家制片厂要给他们拍一部有关婚姻的记录片(documentary)。尽管他住在加利福尼亚,他妻子住在印第安那州(Indiana),但他们结婚的时间已达11个多月,比起他与其他女人的结婚时间还长得多。他最短的婚姻只维持了19天,而琳达比他更胜一筹,最短的婚姻只有36个小时。他们俩最长的婚姻都是7年。 沃尔夫死后,尸体存放在殡仪馆,无人认领。他妻子琳达说,她无钱料理她丈夫的后事。殡仪馆说,那样就只能把尸体火化,把骨灰埋入集体墓穴中。 琳达56岁,她丈夫死后回忆说:“我一见到他,我就知道我喜欢上他了。他很有魅力。他娶过许多漂亮女人、许多年轻女人。” 沃尔夫喜欢出头露面,经常在电视屏幕上出现。 沃尔夫有一次离婚,是因为他妻子在床上磕瓜子。还有一次是因为那个妻子用了他的牙刷。 沃尔夫死后留下19个子女,至少40个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还有19个曾孙、曾孙女。 相关英语词语: arranged marriage包办婚姻 matrimonial dispute婚姻纠纷 mercenary marriage买卖婚姻 monogyny一夫一妻制 start divorce proceedings提出离婚诉讼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是我读过的第二本哲学意味很重的小说,作者是捷克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确切的说这本小说是一本完全存在主义的哲学性小说。

它里面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描写也没有多少高深的描写技巧, 更多的是通过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和弗兰茨这四个人不断地抛出问题和矛盾, 通过辩证的思维把一个个问题深入到人心。

第一次接触这本小说确实感觉非常吃力,但是它同时又像一块磁铁一样强劲地吸引着你的眼球,即使你读得不是很透彻,但是阅读的欲望却会被勾引得更大。

近乎赤裸的犀利表达把人性中那些隐藏的部分毫无保留地拉到书面上来探讨,让你感觉可怕,刺激又着迷。

第一次写书评不知道怎么写,所以也是想到哪就写到哪。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本小说主要是表达“轻”与“重”这两个对立的存在性命题,通过轻者(托马斯,萨比娜)与重者(特蕾莎,弗兰茨)的生活情景不断剖析轻与重的存在意义以及寻找通往最终幸福的入口。

托马斯是一个绝对意义上的轻者,他热衷于自己的感受,在布拉格这所城市担任一所医院的外科医生,由于医术高明颇受当地人的好评。

他非常理性和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感受,除此之外对其他事情都表现的无所谓, 你在他的生活之中甚至看不到什么责任,离婚之后对自己孩子除了法院判决的抚养金之外再没有其他一丝一毫的关爱与责任,他有无数的情人,热衷于跟每个女人保持“性友谊”,不会给任何一个女人承诺或者责任,但是同时矛盾的是,在工作中托马斯是一个完全负责的医生——因为医生也是他最真实的感受。

可以这么说,托马斯可以“背叛”任何人,但是他绝对不会对自己的感受不忠,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特蕾莎,“轻”这个词在托马斯心里便显得不够那么纯粹!

特蕾莎是一个绝对意义上的重者,她看重生命中的每一件事情的责任和意义,认为性与爱是不能区分开的,爱情是建立在忠诚之上的,她从小就喜欢左右手相互紧握着入睡。

在她的世界里, 爱情是被赋予了神圣的仪式感和责任感的, 这种思想一直伴随着她的成长,在之前的家她一直秉持着对母亲的爱即使饱受母亲在她身上发泄自己人生的不满,在跟托马斯结婚之后她也同样秉持着作为一个妻子对丈夫的爱而忍受托马斯继续在别的女人身上发泄自己的肉欲。

但是也是在遇到托马斯之后,特蕾莎心里一直把“重”当成生命信仰的决心也开始动摇,一方面她对托马斯保持着绝对的真爱,另一方面她又对托马斯混乱的私生活感到厌恶,两者的矛盾和冲突把特蕾莎逼得闯不过气来,但是她还是要为自己找到生存下去的意义。

萨比娜是一个狂放的画家,她跟托马斯保持着“性友谊”但是却不仅限于托马斯,从小时候起她就是一个十足的叛逆者,想通过喧嚣吵杂的表面发觉其内在的肮脏,但是却并没有一个站得住脚的思想来支撑着她的叛逆,她是喜欢叛逆,但是叛逆过后的寂寞还是让她感觉到十足的忧伤,要不是她还算是一个出色的画家,不然她的结局可能会更加的悲惨。

弗兰茨是她的爱慕者,但是她却看不起弗兰茨,她和弗兰茨在对世界的认知上有千差万别,但这并不妨碍她跟弗兰茨做爱并且离开他。

萨比娜跟托马斯一样也是一个热衷于自己情感的人,她的信仰完全来自于她自己的想象,但是跟托马斯的际遇不同,托马斯遇见了特蕾莎的重好中和自己的轻,但是萨比娜却拒绝了弗兰茨的重,独自一个人在轻的道路上孤独终老,最后不留下一丁点人间的存在痕迹,完全消散在风中。

弗兰茨是萨比娜的爱慕者,他是一所大学的教授,为了跟萨比娜在一起,他跟自己的妻子离了婚,但是离婚之后萨比娜也就离开了他,他热衷于将自己的热情投入到生活中每一件事情中,即使他不爱自己的妻子但是他还是会遵循当时的法律跟自己的妻子睡同一张床,他把自己的热情投入到时下的局势里,投入到喧嚣的摇滚乐里和自己的教学生涯里。

弗兰茨在这本小说里是最接近人类生存的一个模样,放到任何一个人嘴里,他都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生存者,即使最后萨比娜离开了他,但是她还是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对萨比娜的热爱,他的信仰来源于他对实际生活的认知,尽管我们每个人的认知都是不尽相同的,谁又让我们都是自以为是的动物呢?

小说在人物的安排上还是很有意思的,正好两个轻者两个重者,对于轻重两种生存方式的不断交融以此来激发矛盾,他们不同的方式也造就了他们不同的结局,即使他们是同种属性的人也会因为际遇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局。无可否认,这里“轻”与“重”都是自然的生存方式,但是除去只是对立面的关系外,或许它们在人性的层面上还有其他的一些联系。

重者迷恋于轻者。 特蕾莎迷恋托马斯,弗兰茨迷恋萨比娜,这种迷恋是出脱于理性的,完全是人性上的迷恋,迷恋者会千方百计地说服自己迷恋是正确的,被迷恋者反而一直是一种自然的状态,但是这种状态并不会存在很久,因为它跟人类发展的大趋势背道而驰,所以这种人大部分都妥协于重者或是结局悲惨。

轻者迷茫与轻者。 托马斯和萨比娜之间有爱情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无可否认,他们的感情是舒适的,但是这种感情并不会维持多长时间,在彼此的身上他们只是感觉到了短暂的安全感,但是这种安全感会随着他们自身对自己的怀疑而变得暗淡无光,甚至是厌恶。迷茫终究还是会迷茫下去,轻者与轻者的结合会加快迷茫和怀疑的进程,最后都沦落为存在的一丝剪影,不留一丁点的痕迹,在他们最后离开人间的时候,他们会鄙视自己的一生。

重者厌恶于重者。 在人性中,我们总是乐于去接受那些新鲜的观点的,不满足于现在所处的环境,宁愿背叛现在的自己而去追求一些于自己而言更加虚无的东西,于是偏见和媚俗便由此产生。人是乐于去折磨自己的,就像弗兰茨和他妻子的相处,这点在重者的身上体现得更加明显。

那我们在这里面得到了什么了?我思来想去想到理性这个词,轻与重,轻与轻,重与重似乎都可以通过理性这个词来达到某种相互的制衡,就像我们的太极图一样。 对于生活中各式各样的人事保持一个理性客观的认知,再通过宽容心与他们保持相同的频率,这大概就是我们一生所在追求的人生意义与哲学终极。

在托马斯的世界观里,灵与肉是分离的。尽管他肉体上不独属于特蕾莎,但他精神上是完完全全爱特蕾莎的,只有特蕾莎能让他心为之一颤。而这正是萨比娜不能及的。托马斯爱的只有特蕾莎一个人,他爱她牧歌的气息,爱她的单纯,甚至爱她的忠诚。而对萨比娜,托马斯并没有动真感情,只是一个配合默契的性伴侣罢。

直到书的最后写了 “特蕾莎回家到,放了一池洗澡水。她泡在热水里,想着自己耗费一声的精力,滥用女人的软弱来对付托马斯。人们都倾向于把强者看成是有罪的,把弱者看成是无辜的牺牲品。可是现在,特蕾莎意识到:对于她和托马斯来说,事实则相反!甚至连她做的梦都好像摸准了这个强大男人的唯一弱点,向他展现特蕾莎的痛苦,是他不得不退步!直至他不在强大,变成她怀里的一只野兔”

 托马斯是书中唯一的男主人公,但是他的存在意义却是通过特蕾莎和萨比娜两个截然不同的女性表现出来的。首先作者便从尼采的“永恒轮回”导入,“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句话在这部书中有着统领作用。托马斯标榜着自己特定的一套爱情理念,即没有感情投入的人就无权干涉对方的生活,所以他给了自己自由的空间,为他的肉体的放纵提供了可靠的理由。这就是他存在的最轻之处。他所一直奉行的“性友谊”原则让他心安理得的在不同女人之间周镟。他的生命之轻不是对自我生活的放纵,而是在放纵的过程中无法掩饰的空虚。他不需要为谁付出多少,别人也不会向他索要。但是最终压倒他的却是他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托马斯的人生选择——和特蕾莎结婚,选择回捷克,选择乡下生活等等都体现了作者意义中的生命之重。在小说中托马斯以自己的生命的社会价值,即光明的事业前景,换取了自己所坚持的生命意义——那个在他灵魂深处始终让他牵挂,唯一伴随他终身的特蕾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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