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用的什么红包袋好,结婚现场撒小红包多少个

结婚用的什么红包袋好,结婚现场撒小红包多少个,第1张

结婚时候派发小红包一直都是国内的传统习惯,主要是和大家一起分享喜事的作用,因此在结婚之前都是需要准备很多小红包的,而且需要用袋子装起来这样方便操作,那结婚用的什么红包袋好,结婚现场撒小红包多少个?

结婚现场撒小红包数量并没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主要是看个人的习惯,因为小红包的金额一般不是很大,大部分都是12元、6元一些比较吉利的红包数字,加上接亲、仪式等过程当中都会用到,所以大部分人都会准备100-200个左右,多准备点以免出现不够的情况,这样才能够避免出现尴尬。

结婚的红色包装袋一般都是选择大红色的,因为其颜色相对起来比较的鲜艳,而且也是中国传统人群比较喜欢的一种颜色,所以大部分时候都会选择这个颜色,当然稍微红一点的暗红、紫红也是可以的,只要主色调是红色都不会有太的问题。

在结婚时候需要用到的红包颜色、数量就主要是上述内容,对于还不熟悉的人来说就可以参考下,当然部分地区习俗不一样需要根绝情况来进行改善,不一定完全按照内容来。

如果结婚的新房是公公的名字,那么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新房是公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给夫妻双方的,那么夫妻双方可以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如果赠与合同中规定了限制条件,则需按照限制条件执行。如果新房是公公在婚姻关系之外赠与给夫妻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公没有赠与房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进行了修缮、装修等,那么修缮、装修的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公公在婚姻关系之外对房屋进行了修缮、装修等,那么这部分财产属于公公个人财产。另外,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还贷的行为,那么在离婚时也可以要求将共同还贷的部分返还给夫妻一方或双方。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摘要:厦门传统的婚姻按“六礼”之规,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6项礼节。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彻底废除旧的封建婚姻制度,从法律上保障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厦门市民中,“六礼”的旧婚俗已被摒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业已基本结束。封建式的家长包办婚姻已经很少出现,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已成新潮。只要符合规定,双方同意,按手续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是成婚。下面随本文一起来看看厦门曾经传统的一些结婚习俗有哪些吧!送定

一、前期准备:

1、聘金:送定是婚姻成否的关键,聘金即是一关。男方须同媒人同往女家,与其家人商谈聘金数量。通常取偶数。

2、聘礼:种类,名称、数量、搭配比例,都是计较的内容,女家大有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姿态,男家则需多方考虑,因为这是个大负担。在这点上,意见难得一致,颇费口舌,往往在此有伤和气。

3、日期:双方都得按男女双方的“八字”请人测算,择定无伤双方的良辰吉日,男方将聘金,聘礼热热闹闹地送至女方家。

二、落实聘礼

1、饼:俗称“大饼酪花”。“大饼”即特制碗口大马蹄酥,两个一包,红纸包囊,动辄成百上千包。“酪花”即油炸的中空糯米条,外裹糖浆粘上“米香”(爆米花)。“四色饼”即各种包装成封小馅饼,按“大饼”数量,搭配上相应的“酪花”“四色饼”。

2、糖:大糖,压制成中空状的糖块,小巧,实心的小块糖。“大糖小巧”均压出龙凤或喜字图案,或“百年好合”等吉祥于,按比例搭配。

3、猪全羊或猪腿。女方收下猪羊肉,脚却需退还男家,俗话说:“肉给人吃,骨不给人啃,”否则,便是“目俗”,即对男家不敬。

4、线:寓长寿之意,即对新人幸福长寿的祝福。

5、糖:冬瓜糖,桔饼柿果(柿饼),生花(糖生花)蜜枣,即“吃甜甜生后生”寄寓吉祥,早得贵子之意。

6、酒、活鸡活鸭,寓寄平安长久,和谐安分,女方留下酒、退回鸡鸭。

7、大红烛、礼炮、礼香,龙凤烛供女子嫁前举行“上头”(冠礼)仪式用。

8、饰、手环、戒指、项链、金银钗等珠宝:女子嫁前佩戴,以祈富贵,生活富足,亦含驱邪之意。

9、头衫仔:女子结婚时穿的新衣裳、绣花鞋、四季外装、一般四套、八套、或更多、多取偶数,红色为主。

10、男方婚书交付女方。

三、女家回礼:

1、大部分礼饼礼糖,退回小部分,俗称“压箱底”。

2、收下猪羊肉、退回猪脚。

3、回赠女婿一套结婚礼服,衣服鞋袜,文房四宝及其他礼品,希望女婿知书达礼,出人头地。

4、填写女方婚书,交付媒人送往男方家,即起结婚证书的作用。至此是缘定终身,婚事宣告成功。

订婚

一、祭祖

男方在出发前往女方家之前,要先在家中进行祭祖仪式,并将纳聘所用之盒仔饼9西饼)、大饼、陈列于祖先神案前,行香祭告列祖列宗将前往某地女家下聘,请祖先保佑这段姻缘美满幸福。

下聘人数应成双,男方家之年长亲朋担任。

二、纳采:

男方纳聘车队到女方家门口,男方燃放鞭炮,女方亦应燃引连炮相迎,并由新娘兄弟一人替新郎开门,再端洗脸水,让新郎洗手、擦手,新郎应回以红包答谢。而后将聘礼交给新娘父兄。

男方的纳采人群进入女家,此时媒人介绍双方家人及亲友相互认识,并讲些吉祥语,增添喜气,而双方亲友也可借此机会寒暄问候。

三、受聘

由女方敦请一位福寿双全的长辈,在列祖列宗神案前进行点烛、燃香、献饼及献礼仪式,默默预祝此女婚姻幸福。开始订婚仪式:

1、奉甜茶:准新娘在媒人的陪同下,奉甜茶献请前来纳聘的男方亲友,并由媒人---加以介绍,男方亲戚可借此机会端详新娘。

2、压茶瓯:甜茶饮毕,准新娘再捧出茶盘收杯子,男方来客此时应将红包与茶杯同置于茶盘上,即俗称“压茶瓯”。

3、戴戒指:由新郎取出系有红线的金戒、铜戒、套在新娘右手中指上,象征永结同心。通常在戴戒指时,均故意将中指一屈,以免日后被对方吃定,但互信互重是婚姻制胜之道。

4、燃炮:订婚礼进行至此,女方应燃炮,男、女双方互相道贺结成儿女亲家,并将喜饼与亲友共享。

5、订婚喜宴:订婚仪式完成后,女方家设宴款待男方来客及媒人,宴毕男方应送红包“压桌”给女方,酒宴结束后,整个订婚仪式也到尾声。

6、回礼:宴毕,男方应尽速离去,不宜久留,女方则回赠男方几项礼品,如新郎衣料,皮鞋等十二件,同时亦让男方携回几盒喜饼及礼香、礼烛、礼炮一份。同时附有媒人礼,男方回家时,绝不可互道再见,因为下聘之事岂能再来第二回。

7、告祖礼:男方回家后,要行告祖礼,告知完成纳采之礼,并将女方回敬之喜饼分享亲友。

结婚

婚庆是人生的一件至关重要的大事,为了家庭的平安、幸福、子孙的繁衍,香火的继承,厦门的结婚习俗是绝不会含糊的。

一、婚前准备

1、择定佳期

2、广告亲友:发请贴,告知婚期,宴请地、时间,并送发礼饼礼糖。还须斟琢关系亲蔬,感情厚薄,否则会引人异议。亲戚所贺之物,须得悬置中堂,以示重视。

3、吉日裁衣:男女两家同时进行。执裁衣者必须试夫妻子女齐全的“好命人”,新娘必做衣件有红线或红绸缎边的白布“肚裙”,以备头胎婴儿出生后裁儿衣,绝不可缺。

4、合帐:男家裁衣当日,须做衣顶床帐。

5、安床:要请熟悉个中忌纬的亲戚参议,择下吉日良辰,考虑新夫妇生辰八字,求平安吉祥如意。床安好后,用酒肉、豆腐等事物祭床母,祈其安适,多家庇佑。当晚,新郎要于衣个父母双全的男孩同睡新床,俗说:翻铺生干铺,即男孩睡在床上左右翻身,新娘将来会生男孩的佳兆。

6、送嫁妆,迎娶前衣日或几日,女家将新妇随嫁物品先送往男家。一般试钱、衣服、布料、金器、礼饼、礼糖、冬瓜糖、桔饼、红枣、龙眼干肉、茶点、日用品等,还有一个子孙桶。子孙桶拿进新房时要念:“子孙桶(提)高高,生子生孙中状元。”

二、婚礼当天

行上头礼,即行成年礼。“上头”男女穿上称为“上头衫仔裤”的白布衫,端坐正厅祖先神位前竹椅上。男子朝内坐,妇子朝外坐,意如男子成年掌家,女子成年外嫁。神位前放一大“加箩”——扁平竹制大晒盘,上铺红毯一条,毯上放一小竹椅,搁脚用。

仪式前神位前先摆十二道菜,焚香、点烛、拜祖。然后由“好命人”从后面梳头,梳好后,男子用红丝线束发,戴上礼帽。妇子“上头”须先“开面”——用红线绞去脸上汗,梳好头后,用发簪插在发髻上。

在梳头时,“好命人”要对男子念:上头带冠已成人,出门坐大位,食人头杯酒,说人头句话。意即指新人从此后受人敬重,给女子念:“头发梳起,坐金交椅”意即将来过好日子的祝福。

三、迎娶:

1、祭祖——新郎出门迎新娘前,要先祭拜祖先。

2、姐妹桌——新娘出发前,要与父母兄弟姐妹一起吃饭,表示离别,大家说些吉利话。

3、迎亲——迎亲队伍以双数为佳,六或六的倍数。媒人、陪同人、叔爷(新郎弟辈)新郎、新娘花轿。沿途放鞭炮。

4、叫门——女家在迎娶队伍到来之前大门紧闭,让新郎敲门。女家问“何事?”新郎答:“要娶新娘!”女家听后稍启门一缝,新郎递进红包一个,门即关上,如些再三,女家才开大门迎客。女方此举意在留住财气,亦考验新郎的诚意。新郎进门拜见丈人,丈母娘。

5、吃鸡蛋茶——新郎要吃碗去壳整蛋糖水,茶内有龙眼干肉与红枣。新郎按例只喝甜汤,留下蛋。

6、拜别——新郎与新娘拜过祖先,告别父母,由父母或兄弟姐妹牵上轿。

7、出门——新娘由一位陪同人撑伞护至上轿或上车,临上轿前,新娘要哭几声,俗称”哭好命,其父母亲戚也应哭几声,以口示惜别与祝福。新娘轿一出门,新娘立即扔下一扇,俗称“放心扇”,意在告诉父母放心,不必牵挂。所有人不向女家说再见。新郎也不回头。

8、入门:花轿到达男家门口等出轿门吉时,轿前放瓦片一盆炭火,新郎立轿门前,小姑捧一盘桔子立轿门旁,轿后男家人举着米筛等候,待吉时一到,新郎猛踢轿门三下,轿门才开,小姑捧上柑盘让新娘触摸,新郎伸手执新娘手,新娘则起面复坐,如是再三才出轿门,后头速举米筛遮住新娘头。

新娘出轿车门,踏上瓦片,由新郎牵着跨过炭火,方才入大门内。这踢轿门,意在镇新娘威风,摸柑桔象征夫妻生活圆满与吉祥;遮米筛,踏瓦片,有避邪之效;过炭火,象征子孙兴旺。期间炮声不绝。

9、拜天地——新娘入门后,与新郎在正厅拜天地后径入新房。

10、入洞房——新娘进洞房,只可跨门槛而过,切忌踏门槛而入。一入洞房,第三天方可出房门,显其贵气。

11、吃“合婚圆”——新郎新娘自挟一粒汤圆吃,再各挟一粒互喂。意为相濡以沫,同甘共苦,相亲相爱。此后便吃“酒婚桌”,“好命人”掌桌,新郎新娘端坐圆桌两侧;此桌共上十二道菜,六荤六素,由“好命人”拿筷挟菜递至新娘新郎嘴边,作喂食状。每挟一菜,即随口念吉祥祝语,顺口有韵,妙趣横生,诙谐幽默,整个新房笑语迭出。

12、出厅——婚后第三天,新娘第一次走出新房,上厅拜神、祭祖、见公婆和亲戚长辈,俗称“出厅”。新娘将自家带来的龙眼干、红枣泡甜茶敬奉家人、长辈,长辈则将备好的红包放在茶盘上谢贺,称为“压茶盘”。

13、新娘桌宴小舅——出厅当日下午,男家设”新娘桌“宴请小舅子全家女眷,因为当日女家派小舅子前来探望,带来香蕉、冬瓜糖等水果与食品,小舅子上堂拜见亲家并请安,亲家须给“糖仔钱”的红包,新娘居中坐,席间,小舅子面前放一只碗,须将席上鸡、鸭、鱼等头先挟置这碗内,让舅子回家时捎去,表示新娘有吃的,父母当头功。

14、闹厅——第三天晚上,夫家宴请宾客。席后,客人在厅中,新娘泡甜茶,敬宾客,客接茶时要说吉祥话,有祝贺的,有诙谐的,有戏谑逗新娘的。左一句,右一句,顺口有韵,雅俗共赏,气氛热闹。至此婚礼宣告一段落。

四、回娘家做客

婚后第四天,小舅子偕同父母来请新娘回娘家探望父母,俗称“做客”。公婆要给舅子称“结衫子带”的红包。

新娘由新郎陪伴回家。夫家要备碰饼,四色饼,花,水果等及给女家父母、长辈、晚辈红包若干,一并带去。女家父母按红包内钱额加倍回礼,并另赠亲家衣物对方长辈红包原封不动退回,晚辈可照收。“做客”当日,女家合家欢宴至天黑。

新娘做客,须当日返回婆家,到家得摸黑入新房,全家不能有任何亮光,哪怕灶火也不允许。习俗:暗冥摸,生干埔。新婚满月后,新娘方可在娘家过夜。

厦门其他结婚习俗

厦门传统的婚姻按“六礼”之规,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6项礼节。

“纳妾”,亦称“娶妾”、“讨小老婆”,厦门俗称“娶小姨”、“讨小姨”,指男子正妻之外另娶女子为配。妾的地位比妻低。纳妾者主要是达官贵人、富家子弟;为妾者多为社会地位低贱的贫家之女。纳妾通常只举行简单的仪式或直接以财物购换。有的直接收随嫁婢女为妾。“婢女”俗称“查某娴”,厦门旧俗:“喜畜婢,家虽不丰,亦必百计营购一婢。”尤其是官僚豪绅、富商巨贾,竞相蓄养婢女。民国22年(1933年),厦门最多的一家养有26个婢女,一家养三五个到七八个的就更多了,许多婢女遭受主人的人身侮辱和肉体摧残,有的受虐待至死。婢女也常被作为陪嫁物,在嫁妆的清单上可见到侍女两个,有的更多。厦门养婢女的恶习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彻底废除。

“续弦”,也称“填房”,即男子丧妻再娶。人们把夫妻比喻琴瑟,故丧妻如断弦,再娶为续弦,意即弦断复续,而续娶的妻子,又填补了前妻留下的空房,所以也叫“填房”或“后妻”。第一个妻子叫“元配夫妻”或称“结发夫妻”。古时女子许配人家后以缨束发,至成婚,由夫婿解下,又指成婚之夕,男左女右共髻束发的礼俗,所以称元配夫妻为结发夫妻。厦门俗称“做填房”为“接后寿”。

封建社会,女子只能凭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有“父母主婚,芋横(芋头秆)菜尾(酸菜)也要吞”,“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乞吃跟加自(乞食袋)跑。”和“查某仔(女孩)养大给人做媳妇,妇女生成做家务”之说。

“赘婿”,俗称“招子婿”,是男嫁女娶的婚姻,即到女家落户的男子。古时,赘婿都出自贫家,因出不起聘礼而以身质于女家,受到社会歧视,俗称“卖大灯”,地位与奴仆差不多,生子随母姓。随着时代的发展,赘婿逐步向招女婿过渡,性质上有了改变,成为夫从妻居的一种婚俗,是岳父母的全子,体现了婚姻中的男女平等。

“指腹为婚”,亦称“指腹联姻”,简称“腹内婚”,即两女同时怀孕,指腹约定,产后若为一男一女,则结为婚姻。一般是亲朋好友双方为密切两家关系给未出生的子女预订婚约。

“姑舅亲”,也称“表亲联姻”,即姑舅表兄弟姊妹之间结成婚配,是古老的血缘婚、亚血缘婚制的残余。

古时注重传宗接代,盛行早婚,“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的现象相当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有“娶心哺仔”(即童养媳)之俗,要等家中男孩长大后才与之“圆房”。还有因病提前办婚事,用来冲喜。早婚者多为男小女大,有“大娘子,小女婿”之说。

民国时期,西方的婚俗也传入厦门,使厦门的婚俗既有“封建传统”,又有“中西合璧”。民国《厦门市志》稿载:“婚礼有新旧两式,新式行文明结婚,旧式仿古六礼,士族世家尤采用之,间也有新旧兼用,结婚用文明式,余乃采六礼。”“风气渐开,婚礼多行新式,名曰文明结婚,假公共礼堂,请一证婚人,两介绍人,两男女傧相,两花童,男女家主婚人,新郎新妇及来宾等集堂中,证婚人宣读证书毕,新郎新娘相对行礼,交换饰物。新郎新妇、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等用印。证婚人、介绍人、来宾、主婚人致辞,新郎、新娘谢证婚人、来宾。礼毕摄影纪念。近更举行集体结婚,尤为简便,有作新婚旅行者曰度蜜月。”

民国以来,厦门婚俗中也出现了结婚纪念日,或称“花烛重逢”日,不同周年的结婚纪念日名称也有区别,如称第一年为“纸婚”、第五年为“木婚”、第十年为“锡婚”、第十五年为“水晶婚”、第二十年为“磁婚”、第二十五年为“银婚”、第三十年为“珍珠婚”、第三十五年为“珊瑚婚”、第四十年为“红宝石婚”、第四十五年为“青玉(翡翠)婚”、第五十年为“金婚”、第五十五年为“绿宝石婚”、第六十年为“白金婚”、第七十年为“钻石婚”,但一般指原配结发夫妻而言。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彻底废除旧的封建婚姻制度,从法律上保障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厦门市民中,“六礼”的旧婚俗已被摒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业已基本结束。封建式的家长包办婚姻已经很少出现,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已成新潮。只要符合规定,双方同意,按手续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是成婚,有无仪式无关紧要。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74805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0
下一篇2023-10-2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