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有好结果,而且你承担的风险还不是一般的大。
首先你爱上的是有夫之妇,她有家庭还可能有孩子。我们中国有句固话就是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这个在社会上是不被待见的,你如果选择和这个女人在一起,就要承受来自四面八方的流言蜚语,而且在你的单位,你的家附近,尤其是重灾区。身边像你这样情况的人,都选择背井离乡了。想想两个人在外面打工,人生地不熟,如果你们之间能够不吵架还好,一旦要是吵架了,那真是不好受。
村里面那个选择带着女人走的那个男人,在外面打工并不容易,而且女人查不来了乳腺癌,看病还需要很多钱,这个男人就不想要女人了。由于女人出来的时候撇下了丈夫和儿子,而且丈夫也因为她走了之后抑郁,很快就走了,现在也没有后路了。男人拼死拼活的给女人赚不出来看病钱,很可怜的两个人。
上面的那 例子已经很清楚了,你要慎重的选择,女人不离婚,那么你和她永远都是不被认可的关系。如果她离婚了,和你在一起,生来病死都要你负责,而且后路已经断了,家乡也可能回不去了。而且女人是婚内和你出轨,如果你们结婚了,你能够相信这个女人不出轨吗?能够守着你一个人好好过日子吗?而且,如果女人离婚了,她原来的家庭岂不是妻离子散,你良心上过得去吗?
在结婚之前,很多人都有过前任。但是,结婚前夜与前任还有往来,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一个男子就遇到这样尴尬的事情,他的未婚妻在结婚前与前任到宾馆里,还被男子逮个正着,这种事情,肯定不能忍,男子要求解除婚约,还要求女方退还所有定金。
一、举办婚礼前,竟然发现未婚妻与前任一起到宾馆
男子和未婚妻的感情很好,两个人也领证了,也商量好举办婚礼了,两个年轻人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男子在家里准备着酒宴的事情,突然接到好哥们的电话,他未婚妻和一个陌生的男子到了宾馆中。
男子一听就懵了,觉得这个事情有蹊跷。问好哥们是不是看错了?好哥们表示没有看错。男子就很生气,告诉好哥们不要打草惊蛇,自己赶紧过去看看。到了地方以后,还真的发现了未婚妻的身影。
两个人在宾馆里衣衫不整,面对未婚夫的质问,她辩解说是逛街累了,跟朋友一起洗澡休息而已。看到未婚夫不相信,要退婚,她才承认这个男子是她前男友,要结婚了,想跟他告个别。
男子觉得不可思议,他和未婚妻的关系很好,没有想到的是,未婚妻还是放不下前任,既然如此,那就不要结婚了。面对未婚妻的哭求,男子不为所动,直接打电话给自己的准岳父,让他过来协商此事。
女子对此并不认同,两家人从准亲家到对簿公堂,一段好好的因缘,就因为女子的行为化为乌有。要是女子早知道这个结果,会不会采取这样的行为呢?
二、法院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赔偿男方五万元
女子的行为,对她自己而言,可能是为了告别,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告别,是她的自由。但是,她忘记了,她和未婚夫已经领证了,只是没有举办婚礼而已。从法律意义上说,她是一位已婚女子。
一个已婚女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她的前任一起到宾馆,这种行为本身是违背社会公德良俗的。这种行为属于婚内出轨,根据我们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女子的这种行为导致了离婚,他的丈夫有权利主张损害赔偿,根据这个规定,法院判处两个人离婚。
男方给予的彩礼予以退还,赔偿男方五万块钱。女子可能不认同法院的判决,因为她觉得这是她个人行为,本意不是想与前任复合,而是想与丈夫过日子,没有想到,这个事情被丈夫撞破,才弄成这个局面的。言外之意,这个事情,错在丈夫。要不是他过去,他们以后还是会好好生活的。
女子的思想,还是比较奇特的。她并不认为这种行为是错的,反而将责任推给丈夫。看来她和丈夫的感情,并不深。要不然,也不会有这样奇葩的举动。既然感情不深,那就没有必要结婚了。男子的做法,是对的。
两个人没有了解清楚,就匆忙走进婚姻,到最后,两个人还是会分开。男子的做法,很正确,选择起诉离婚。这样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让女子和她的家人知道,做这种事情,是不对的。
三、女子的行为,违背了社会的公德良俗,应该予以谴责
女子既然放不下前男友,那就跟前任一起走就可以了。在《大丈夫》里, 顾晓珺喜欢欧阳剑,哪怕是父母不同意,她也义无反顾。这个女子没有这样做,一面听着家长的话,一面按照自己的意思来,结果让她自己和家人都陷入尴尬中。
要是女子回过头来找前任,不知道这个前任会不会跟女子在一起。大概率是不会的!那么,女子就在这个闹剧中属于最可笑的人,这也是违背社会公德良俗的代价。女子想要跟前任告别,要是真的在乎男子的感受,就带着男子一起去。
要是不在乎,那就没有必要结婚,结婚的事情,不要让父母操办了。这样也是对男子的尊重,对自己的尊重。而不是用这样的方式,让自己和家人陷入到麻烦中。她这么做,不仅仅是她丢人了,连她的父母也会感觉脸上无光的。
女子的做法,可能是想跟前任有个交代,但是,这个做法本身,是错误的。既然是错误的做法,为何要做呢?真的放不下前任吗?要是真的,结婚以后,只要跟丈夫闹矛盾,就可能去找前任,这样做,对她的丈夫而言,公平吗?
法院的判决很合理,让这个女子知道,这种事情,不能做。也是通过这个事情,告诉其他人,这样的行为,应该予以谴责。因为这种行为是对家庭的破坏,是对他人的不尊重,更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大家觉得,女子的做法,对吗?
是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在乎恋人的过去?是不是男人能够坦然接受恋人的过去?看看这个人的观点:
男人总是在乎他的恋人的过去。究其原因,首先是出于一种“处女迷信”,如果自己不是第一个,岂不是有点儿捡他人不要的“破烂”的味道?这关系到男子汉大丈夫的尊严。
其次是基于一种强烈的“个人占有欲”。他不但要占有她的现在和未来,而且还想占有她的过去。一旦这“占有欲”激烈膨胀即是家人、同事、朋友之间的正常往来也会遭到他的非难。
再次是因为男人都认为自己理所当然地应该知道恋人的过去。寻问一下,看看她的所作所为是否循规蹈矩。就是相当大度的男人也会下意识地问个没完,唯恐有些不愉快的事情带来终生遗憾。有趣的是,在这一点上,女人反而较看得开,她们较为关心的是恋人的现在和将来,所以会处处对男人宽容一些。
碰到秉性多疑的男人,不厌其烦地追问女人过去的隐私。如果女方说出一件,他会继续要求她说出第二件、第三件。面对这种情况,即使过去真的有些什么,女人也只好轻描淡写地一言带过,切不可竹筒倒豆子似的“坦白交待”。女人答话的结果如何,对于某些男人来说,也许是至关重要的。
有很多男人对女人表示:“没关系,我爱的是现在的你,对你的过去并不在乎。”其实,这完全是自欺欺人的谎言。男人永远在乎女友的过去。
日本现代著各作家高见顺的小说《生命树》里有这样一段情节:某酒吧女招待交上了一个男友,此人想方设法了解到她过去曾有一个情人,并被其割破了脸。于是,当此人夜里梦见她与旧情人同床共眠,便粗鲁地摇醒她并质问道:“你一直都在想着他,他身上一定有什么特殊的东西吸引你!”这个女招待伤心地说:“他只不过割破了我一块脸皮,但是,你比他更残忍!”
许多男人在跟恋爱对象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都会这样询问:“你跟我来往之前,喜欢过谁?他是干什么的?”“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你们的关系发展到什么程度?”这种追问的口气,有时厉害得像是个“辨其扑朔,澄其迷离”的办案刑警,有时却柔和得像慈祥的祖母。这就是男人!这种对女人的过去纠缠不休的习癖,到底是由何而来?
当双方都陷入情网时,女性对探索男人的过去兴趣不浓,而男性对女人的过去,却兴致勃勃,不问个水落石出,是不会甘心的,为什么男人有这样的心理行为呢?
第一,这表示男性妒火之烈超过女性。有人认为,嫉妒是女性的专利,这实在是一种错误的观点,许多男性的嫉妒之心更甚于女性。莎士比亚有一部名剧叫《奥赛罗》,其主人公奥赛罗因为猜忌其妻子与其他男人有过来往,竟然活活将其扼死。
第二,男性的独占欲望极强。假如目前她已是他的女朋友,但男人对眼前这种独占犹感不足,就连她的“过去”也想据为已有,即使明知这是不现实的事,也硬要如此,这种欲望如果达到恶胜膨胀,就会产生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例如,女友跟他的家庭、朋友亲近,他就一脸不悦,甚至看她喜欢一只尖嘴狗,他也要拉下脸来。也就是说,只准她关怀他,最好丝毫不关心他以外的任何人。这种近乎变态心理所产生的结果,有时很吓人的。意大利象征主义诗人邓南遮,在他的代表作《死的胜利》里就描写了这样的一位男主角——他为了永远占有女主角,竟然逼她与自己一起殉情。许多当代青年知识分子,对建立家庭之后生孩子感到很恐惧,他们认为一旦有了孩子,妻子就会把对自己的感情的大部分转移到孩子身上,这是他们不情愿的。许多男人竟然认为孩子是影响夫妻感情的“第三者”。由此可见,男人的占有欲强烈到多么惊人的程度。
第三,许多男人认为,探究女友的过去,是自己的一种权利,所以,他们百般盘问女人的过去而丝毫不觉得自己度量狭小,而不觉得难为情,这样的男人比比皆是。而女性则不同,她们只重视男朋友的现在和将来,对他们的过去,虽然也感兴趣,但总不仅男性那样爱刨根问底。她们或许这样想:“就算他过去有过什么风流铁事,把它挂在心上又能怎样呢?还不是白费精神!”女人之所以能有这种宽容心理,主要是因为社会对男人的宽容影响了她们。传统的社会观念对男人的要求不是那么严格的,男人可以讨几房太太,男人可以上妓院,男人可以捧旦角,以至于女人对男人的风流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限,只求对自己好就心满意足了。现代女人对男人的认识还留有过去的影子,要说有进步,就是要求男性现在和将来相对安分守己一些,而对男人的过去,一般就不去追究了。而传统社会对女人的要求却严格到苛刻的程度,以至于到现在还有大量男人认为自己有权知道爱人的一切生活经历。因此,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一个很好的女孩可以嫁给一个过去很坏的男人,而一个男人却不会娶一个过去很坏、而现在却非常好的女人。这就是说,女性的“水性杨花”或不守规矩并没有受到男人的宽容,男人的思想里面藏着这样一个为社会公认的观念:男人所娶的妻子必须在过去、现在以至将来都是纯洁的。
在探问女性过去的时候,是轻描淡写地探问几句,还是穷追不舍,这就要看男方的性格了。个性阴险,心胸狭窄的男人,大概要粘粘叨叨,无尽无休,当女方“自白”了一件事,他就立刻追问第二件,作了第二件“自白”,就强迫她作出第三件“自白”,如此一步紧似一步,逼迫不歇。
现在有许多杂志社,常收到一些女青年提的这样一类问题:“自己失足的过去,是不是该向对方坦白?”坦白的结果很可能是惹出更多麻烦。当然,最理想的方法应该是婚前彼此坦白,获得谅解后再论及婚嫁。道理虽然如此,但残酷的事实却往往粉碎了许多纯情女孩的美梦!婚前听到女方的坦白,而情感发生动摇的男人并不少见。在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中,当男主角于新婚之夜听到苔丝失身的经过时,当夜就离家出走了。虽然后来良心发现,又回到了苔丝身旁,但苔丝的命运已经发生了大的变化,其悲剧已不可避免。因而,有过失身经历的女性,完全可以不告诉对方自己的过去,而不必去经受良心的谴责。试想,一个男人,如果你欺骗了他,他会感到很幸福,而你如果揭穿了事实,则会强夺了他的幸福。相比之下更道德的,应该是前者。
男人如何看待探询女人的过去,这是他们的一种权利,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对男性隐瞒自己的过去而不讲真话也是女性的一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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