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
2013年受欢迎的移民投资主要有三种方式:
第一,项目投资:以债权或优先股的方式,投资于一个具体的经营项目,但并不参与管理。
第二,金融投资:通过规范的金融资本市场,购买移民法规允许的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等。
第三,房产投资:购买具有永久产权的居住性房产,既可获得移民身份,又可坐享房产升值回报。
一旦借假结婚移民被查或终生不能入境
加拿大最近新公布了严打假结婚的举措,那么同样是传统移民大国的美国,对于假结婚查得严格吗一旦被查出来的话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关于结婚移民的法案,在美国已经实施了十几年了。依据1996年移民管制法,美国移民局把原先美国公民外籍配偶的美国居留权改为两年有效期的“临时居留权”,其目的就在于打击虚假婚姻。如果婚姻能维持到两年,则在期满前90天内,由美籍公民和其外籍配偶一同再度申请美国“永久居民”。
配偶移民拒签率居高不下
在申请过程中,移民局官员会分开询问两人的日常生活、财务状况(例如是否有共同银行账户),或许还有一些其他非常细节性的问题,来判断双方的关系是否真实。如果在申请永久居留的面谈过程中,移民官员发现外籍配偶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唯一”目的是取得美国居留权,即可判定此项婚姻为“假结婚”,入境者的永久居留权则会被取消,并将会被遣送出境。所以,美国配偶类移民签证的拒签率一直居高不下,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外国人与美国公民假结婚,骗取绿卡的现象近年来愈演愈烈,而且花样百出,防不胜防。
假结婚的对象多来自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墨西哥、菲律宾、巴西,与美国人假结婚现象最严重。在纽约唐人街的许多婚姻介绍所里,单身的男士往往要比单身的女士受欢迎得多,而且单身白人男士的身价更是高得离谱。很多外国人为了取得合法的居留身份,不惜花费大价钱和美国公民结婚。在拿到正式绿卡后,两人便会离婚,男女双方各奔前程另找新欢。
如果是申请劳工签证等,则申请人要花费巨额费用;如果是申请其他受限制类家庭团聚类签证,则要等待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排期时间。假结婚对于想尽快拿到美国绿卡的外国人来说,绝对是最快捷的方式。这也是导致美国政府严打假结婚、加大对配偶类签证的审核力度的重要原因。
一旦被查或终生不能入境
一位曾在美国驻外使馆担任签证官多年的前国务院官员,在华盛顿移民研究中心发表的报告中清楚列明,过去10年有230万外国人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获得绿卡;过去两年结婚绿卡获得者是职业移民绿卡的两倍。该作者估计,纯粹为了得绿卡而假结婚的比例大约占5%~30%。
所以,美国移民局对配偶团聚类的绿卡签发查得很严。以前移民局仅有3000人专查假结婚案,现在增加到了6000人,为的就是想尽量避免“漏网之鱼”。所以,在美国配偶类移民的申请上,千万不要轻信假结婚的种种承诺,否则最后只能落个人财两空,搞不好还要坐牢。没有感情的婚姻不可能长久,而且在这种重拳政策的打击之下,假结婚很容易被查出。一旦留有不良记录,将可能被美国政府列入黑名单,导致终生不能入境。
1被香港出入境怀疑假结婚
很复杂,好象不合规矩。
1女的没离婚又和别人结婚。(在香港有严谨的登记手续,没可能没离婚,可以再结婚)2你和老婆离婚,而后和香港人假结婚,然后又想离掉假的,和真的老婆结婚。
假老婚又失踪了,估计被捉了,如果人证物证据全,两个人却要坐牢,女的五六年,男的一二年。如是涉及假结婚,那么目的是什么:1移民香港或骗取香港探亲权力,2获取利益(遗产和赠与财产和其他利益)。
如果没有,法官可能不相信你是假结婚。楼下不懂,不要害人家。
别误导人,在香港所有的婚姻都会记彔在婚姻処,现在电脑联网,香港任何 部门要查你很简单。目前相関部门有1入境署,2警署,3婚姻登记署。
最后有机会到法庭。
2被香港出入境怀疑假结婚
很复杂,好象不合规矩。1女的没离婚又和别人结婚。(在香港有严谨的登记手续,没可能没离婚,可以再结婚)2你和老婆离婚,而后和香港人假结婚,然后又想离掉假的,和真的老婆结婚。假老婚又失踪了,估计被捉了,如果人证物证据全,两个人却要坐牢,女的五六年,男的一二年。如是涉及假结婚,那么目的是什么:1移民香港或骗取香港探亲权力,2获取利益(遗产和赠与财产和其他利益)。如果没有,法官可能不相信你是假结婚。
楼下不懂,不要害人家。
别误导人,在香港所有的婚姻都会记彔在婚姻処,现在电脑联网,香港任何 部门要查你很简单。目前相関部门有1入境署,2警署,3婚姻登记署。最后有机会到法庭。
3假结婚是不是对我以后有什么影响
我不管这是不是假的~~我都觉得你没必要去做这交易!
第一 你现在已经结婚 !那你要想接这活 那你的和老婆先离婚!!问题就来了!首先你老婆会不会答应 她会不会怀疑你故意以此名义来个真离婚!!再次 要是你老婆答应 万一她在中途变卦 想真离婚了 !那你就是折了夫人 又陪兵 啊!
第二 万一 那边是个圈套 等和你真正结婚了 或许她之前有什么外债 什么忙烦事情 等等!!
那到时候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债务
第三 对你买房是不存在影响的 因为房产证上不是你的名 你就没有房产 所以这点你不要担心
不会被内地出入境怀疑假结婚。
扩展资料
骗婚罪
婚姻法中骗婚的处理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总之,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对本案的骗婚进行定性时,其定性有悖于常理;处理因骗婚引起的纠纷时,很难适用到最恰当的规定,处理结果也将显失公平。
用民法规定处理骗婚纠纷的合理性
那么要通过怎样的法律制度才能公正处理骗婚纠纷呢法律具有评价的功能,同时法律也是评价的标准。这就意味着,当采用不同评价标准的法律来评价同一行为时,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有关婚姻方面的权利是自然人民事权利的一部分,而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为无效民事行为。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的行为是以与被骗人结婚的合法形式掩盖骗取后者财产的非法目的的行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该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而缔结的婚姻应为无效婚姻。做出这样的结论,与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并不矛盾。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之所以成为无效婚姻,是因为这些情形下的婚姻违反了婚姻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中关于禁止重婚、法定婚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不应结婚的疾病等强行性法律规定,而婚姻法的这些规定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中关于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在婚姻法中的具体化。同时,婚姻法的这些规定并不排斥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中关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在婚姻法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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