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年,重新遇到以前的男朋友,我才知道他才是最爱我的人 ,你怎么看?

离婚三年,重新遇到以前的男朋友,我才知道他才是最爱我的人 ,你怎么看?,第1张

有些女人的爱情和婚姻是喜剧;有些女人的爱情和婚姻是悲剧;有一些女人的爱情和婚姻是一部悬疑剧,整个过程充满了各种反转和惊喜。当然,喜剧和悲剧也夹杂其中。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才后悔。”这不仅是**台词,也是现实中很多人爱情的写照。总有一些傻子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幸福。他们显然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他们明明有一个很爱自己的人,却不懂得珍惜。他们总以为离开那个爱情的人会遇到更好的,可是结果呢?不如以前了。

正因为如此,很多人错过了和最爱自己的人在一起,再也回不去,再也没有重新开始的机会。有些幸运的人想重新开始,却找到了原来的那个人,却又找不到那个爱情。他们只能被他拒绝,看着他给别人穿上嫁衣。很多人知道要“珍惜眼前的人”,却总是不珍惜。丢了又能怪谁呢?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也有错过之后又相遇相恋的,比如下面这个女人。

“我本来应该嫁给爱情的,可是我迷恋金钱,嫁给了金钱!”

范晓和阿泰斯特在大学的时候就开始谈恋爱了,因为那时候彼此都没有真正的压力,所以能够全身心的去爱,纯粹的去爱对方,他们的恋爱基础也在那时候开始牢固的建立起来。如果他们能一直保持那种状态,那么之后的关系会更顺畅,更幸福。然而,工作毕业后,范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变得浮躁。

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好是坏,取决于你选择把自己放在什么样的环境中,以及你选择如何适应环境。如果你能守住自己的内心,为自己选择一个有利的环境,选择从环境中吸收一些有用的东西,那么环境对你会有很好的影响。

遗憾的是,范晓当时并不明白这些事情,她突然从学校简单的环境中进入了一个多彩的世界。她为了一切来到网上,不管是好是坏,都吸收了,于是渐渐变得很浮躁,总是和别人攀比,总是和别人较劲,完全被身边的人和环境所偏见。

虽然当时她和阿泰还在热恋,但在学校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工作之后,他们的恋爱状态显然不仅仅是相爱,阿泰还是爱她,只是她不怎么爱阿泰。尤其是和那些和她有同样问题,甚至比她更有问题的女人相处,她变得更加浮躁。

这一切,阿泰都看在眼里,一直在纠正她,但她根本不听。她觉得自己越来越好,觉得阿泰不领情,越来越觉得阿泰过时了。最后,她非但不爱他,反而有点嫌弃他。

当时工作三年,是他们恋爱的第六年。阿泰斯特认为是时候结婚了,但他们的爱情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变化。

本来,范晓答应嫁给阿泰,但是在她告诉了所谓的闺蜜之后,一个女朋友怂恿范晓和阿泰分手,说阿泰太穷,被风情迷惑,说范晓一辈子都抬不起头,说:“你要是嫁给他这样的男人,我就瞧不起你。如果你条件这么好,就应该嫁个有钱人。你现在还年轻。嫁给物质条件差的人,青春都花在他身上了,不值得。我认识一个富人。现在一切都准备好了,但我需要一个妻子。如果你愿意,我给你介绍两个。如果你能嫁给他,你的余生都会过得很好。”

如果范晓当时有点理智的话,她应该能认识到女朋友的说法是多么的不可靠和居心不良,名义上是为了范晓好,实际上是为了她失去感情和追求物质,这显然是把她推入了一个只有物质没有感情的蹩脚婚姻。

但范晓当时浮躁至死,被他内心的攀比心理所诱惑。特别是认识了闺蜜介绍的那个人之后,尝到了花钱的甜头,重心变得便宜了。当时她眼里只有钱。相比之下,她觉得阿泰绝对是个穷人。她做了一个火暴的决定,先是和那个男人订婚,然后和阿泰分手。

阿泰当时无论如何都不肯分手,但是范晓离开了他,和那个男人结婚了。

她嫁给了一个有钱人,觉得这辈子会很幸福。然而,他高兴了很久。新婚夫妇的新实力过去后,男方并没有把她当回事。像许多纨绔子弟一样,他家里有一个,外面有很多,完全不理会范晓。他觉得只要他给她钱,她就得听话,别管闲事。

当范晓在花钱的时候需要看着一个男人的脸,并且总是被打被骂的时候,她意识到她嫁给了一个根本不爱她的男人。就在那时,她意识到爱情有多重要,男人对妻子好有多重要。当她爱上阿泰的时候,她尝到了被爱的甜蜜,但不是在现在的婚姻里。她意识到婚姻中缺少了太多的东西。

即便如此,她也不敢和男人离婚。她害怕离婚后会孤独,她很清楚自己没有能力。更重要的是,为了不给自己留下杂念,她在和阿泰斯特分手后删除了阿泰斯特的所有****,换了自己的号码,所以连回头都没办法。

她最后离婚了,不是因为她想和一个男人离婚,而是因为他想和另一个女人结婚。范晓被赶出家门,结了婚,一无所有,最后一无所有,给自己贴上了离婚妇女的标签。

离婚三年,再次遇见前男友,才知道他是最爱我的人。

“我现在是离婚的女人,你会嫌弃我吗?”

离婚后,范晓的生活很糟糕。她觉得这是她应得的,是报应,是应得的惩罚。她本该嫁给爱情,却迷恋金钱,嫁给了金钱。

当时她也意识到了自己之前的浮躁,离婚后断绝了和以前所谓闺蜜的关系。她觉得如果再和他们混在一起,可能会落得更惨。

正是因为她吸取了教训,才慢慢学会了一个人生活时的独立。她没办法。她成为离婚女人后,自卑,不配爱别人,不配被爱。就这样,她不知不觉养活了自己三年。

三年后,不知道是老天安排,还是阿泰安排,还是同学组合。范晓和阿泰再次相遇。再次见面本该是一件幸福的事,但是范晓觉得很尴尬,因为她背叛了阿泰斯特,辜负了阿泰斯特,并且觉得不好意思面对他。

两人寒暄了一会后,她觉得不舒服,找了个借口离开。阿泰没有挽留她,而是在她转身离开,要新号码的时候拦住了她。

从那天开始,阿泰斯特每天都联系她,不是问她的过去,只是像以前一样关心她。虽然两个人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但也正是因为这种关系,他们才不难重新建立感情。唯一的障碍是范晓的心理。她过不了心中的坎儿,总是为阿泰感到羞耻。

当阿泰提议让两个人重聚,并且他愿意娶她时,范晓问他,“我现在是一个离婚的女人,你会抛弃我吗?”

阿泰说:“当然!”但他沉默了一会儿,又改了口。“我不喜欢的是那个离开我的狠人,我不喜欢的是我们再次相遇之前的那个人。但是现在,我觉得你最需要的是我的爱,所以我不想去追求过去,我想从现在开始重新爱你。如果你愿意,不要离开我,我会爱你一辈子,如果你不愿意……”

他还没说完,范晓就打断了他,哭着说:“我愿意!我不会再离开你了!”

就这样,两个人又在一起了,很快就结婚了。

阿泰斯特真的一点都没有抛弃范晓吗?不可能那么绝对,但是他可以让自己选择忽略过去,他可以让爱情冲淡或者取代自己心中的负面情绪。

当然,范晓并不完全关心她的过去。但是,有一个人是那么爱他。她一直记得阿泰不在乎她的过去,这就足够爱她了。她不敢不珍惜,也不敢再做。从她嫁给阿泰后发的朋友圈可以知道,朋友圈说:“离婚三年,我又遇到了前男友,我才知道他是最爱我的人。”

东林xi馆的情感建议:

像阿泰这样的人是范晓的真爱。在被范晓深深伤害后,他愿意爱她,这就足够了。有人会说他傻,有人会说他痴情,甚至有人会说他卑微,但不管外人怎么说,他就是那么做了,就是他敢于迈出那一步,那份勇气背后是他对范晓深深的爱。其实他能没有心理障碍吗?肯定有,也肯定有过打不过心里坎儿的时候,但最后总是鼓起勇气过去了。

范晓无疑是幸运的,在她的生活中有一个像阿泰这样的男人。但运气只是让两个人再次相遇,爱她也是阿泰带着勇气做出的决定。她需要爱阿泰两次才能让自己的运气保持一辈子。

许多其他人没有范晓那么幸运。也许他们像范晓一样离开了最爱自己的人,但一旦分开,他们一生都在犯错,再也没有机会重新开始。所以在这里要劝大家:要懂得珍惜眼前的人,珍惜真正爱你的人,珍惜真正对你好的人。有了这个基础,其他的都可以慢慢好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心,也不要因为被其他没有意义的人和事诱惑而离开最爱你的人。不然失去之后后悔可能来不及,那种后悔会伴随你一生。

  NBA阿泰市顶级的一对一侧翼防守者,双手使用很快,极其强壮,脚步移动出色。损失了一些速度,完全不能跳。通过掩护追击对手有问题。终结能力极差。投篮选择糟糕。能命中底角三分。联盟最全面的锋卫摇摆人之一,身体条件出众,攻防俱佳。最大的缺点是易怒。

  梅塔·沃尔德·皮斯,1979年11月13日出生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皇后桥,原名罗恩·阿泰斯特,2011年改名为梅塔·沃尔德·皮斯(Metta World Peace,意译为慈善·世界·和平,简称“慈世平”),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小前锋,效力于NBA洛杉矶湖人队。1999年在NBA选秀中第一轮第16顺位被芝加哥公牛队选中。曾效力于印第安纳步行者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休斯顿火箭队、洛杉矶湖人队和纽约尼克斯队。2003-04赛季,慈世平获得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员奖。2009-10赛季,慈世平跟随湖人队获得NBA总冠军。2014年2月25日,慈世平被纽约尼克斯队裁掉。2014年8月4日,CBA四川金强职业篮球俱乐部正式与慈善·世界·和平签约一年。

  2015年9月25日,慈世平已经与洛杉矶湖人队达成了一份1年期的非保障合同。

  第6部里,第18、19章:

  18

  冯启泰听到他的笑声转身回头,略带困惑的圆脸上带着单纯的笑意。陆臻笑着挥了挥手,示意他没什么事儿,继续走。

  这是陆臻最后一次看见阿泰的笑容,这个笑容被永久地保留在了他的记忆里,多年以后依然鲜活分明,在午夜梦回时隐隐作痛。

  两分钟以后,一枚点五零口径的子弹穿过冯启泰的胸口,带出一大蓬血,令他仰面栽倒。

  那个瞬间很安静,这是从远方赶来的子弹,那种安静是如此彻底,以至于任何一点细微的声响都清晰可辩……风声、血液滴落的声响,肉体砸到岩石上那沉闷的撞击声。

  陆臻发现时间好像停止了,他所有的训练,所有的条件反射在那一刻通通离他而去,他呆呆地站立着可能有一秒钟,或者两秒钟,直到夏明朗扑过来,带着他翻滚到旁边的岩缝里。

  “阿泰!!!”陆臻忽然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疯狂地跳出去试图把他的兄弟拉回来。一枚子弹射在他身前两尺的岩石上,砸出一个深坑,跳弹尖啸着擦过陆臻的头盔。

  “趴下!”夏明朗怒吼,把陆臻狠狠地拽到地上。

  19

  阳光疯狂地泼洒着,热力在地表蒸腾,一道一道的在半空中扭曲纠缠,像一锅煮开了的透明的粥。陆臻急促地呼吸着,一动不动,鼻腔里灌满了砂岩被太阳炙烤过的气味。

  “狙击攻击!我们遇到狙击攻击!!!”夏明朗在他耳边愤怒地咆哮:“12区两点方向,距离600到1000米,全区进入战斗状态,所有哨兵坚守岗位!迫击炮阵地准备发射!”

  “阿泰?”陆臻小声地呼唤着,试图说服自己这世界会有奇迹。他最好的兄弟就在他的四米之外,那么近的距离,竟不可逾越。

  似乎是上帝也听到了他们的呼喊,冯启泰慢慢地转过了脸。

  “阿泰!”陆臻欣喜若狂。

  “队长……”冯启泰艰难地移动着手指,试图让自己翻过身去。

  “你别哭,别哭。”陆臻看见他一向爱哭的小兄弟眼中涌出泪水。

  鲜血渐渐漫过了阿泰的肩膀,那种红无比的鲜嫩夺目,好像直接从心脏里流出来,在岩石表面流淌,沿着起伏的纹理蜿蜒而下。陆臻感觉到眼睛干涩得发痛,就好像坐在火堆旁边,满眼都是灼灼燃烧的焰光,最鲜艳的血红,最愤怒的颜色,像一道鲜红的霹雳穿透他的瞳孔,在视网膜上留下烧焦的痕迹。

  “组长……”冯启泰胖乎乎的圆脸上沾满了眼泪,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瞳仁清澈得发亮,流露出人生最后的困惑:“组长,我不想死。”

  “不不,你不死,你不会死的,我们马上就来救你,马上……”陆臻语无伦次。

  阳光燎烈,猛烈的光线让这广袤的大地褪去了色彩,一切就像照片过曝那样白得失真。冯启泰慢慢抬起手,指向那颗硕大的球体,没有人知道他想说什么,没有人……最后他的手掌跌落到砂岩上。

  一枚子弹射中了陆臻隐蔽的岩石,软质的砂岩被砸出一个深坑,陷在里面。随后,在冯启泰的身边扬起了一篷尘土,在两次纠偏之后,子弹再一次击中了他。点五零的口径,隔着重山而来,带着强大的动能撕开了他的手臂。

  “阿泰!!”陆臻怒吼,差点将夏明朗掀翻。

  “妈的!趴下!!”夏明朗一拳砸到陆臻脸上。

  眼角传来钝感的热痛,眼泪就这样涌出来,流过开裂的眼角,沿着脸颊流进嘴里,咸的……带着让人发疯的血腥味儿。陆臻的手指紧紧的嵌进岩缝里,□在外的小臂上绷起肌肉钢硬的线条。他感觉到掌心一空,砂岩已经被他生生扯开了一层。那块尖锐的石片上沾着血,令人心惊,被陆臻远远扔开,过了好一阵,他才明白是自己割破了手掌。

  “队长……我已经入场,找不到目标!”通话器里传来徐知着焦急的声音。

  “妈的!找!两分钟前刚开了一枪,那混蛋没动位置。”夏明朗气急败坏地。

  陆臻轻轻扯了扯夏明朗的衣服,指住自己的头盔。夏明朗盯着他看了几秒,判断他的情绪是否已经足够稳定,然后小心地放开了他。

  陆臻解开头盔的搭扣,用枪托顶着,慢慢探出去。

  “各单位准备!”夏明朗沉声道。

  “砰”的一脆响,陆臻的凯芙拉头盔被子弹掀出去好远。

  “我看见他了,20%致死,我没有角度!”徐知着忍不住多骂了一句:“这混蛋的阵地太好了。”

  所以才有恃无恐么?

  “锁定坐标,火炮覆盖!”夏明朗下令。

  几秒钟以后,对面山坡上腾起大片的烟尘,爆炸声此起彼伏轰轰作响,在山谷中回荡,令大地震动。他们遇到了一个很好的杀手,但是他不了解夏明朗。

  两次火炮集中覆盖,连山头都削下半尺,夏明朗仍然不敢乱动,他自己就是最好的狙击手,他知道在狙击的世界里一切皆有可能。再没有什么比呆在狙击视野里更可怕的事,死神无处不在,没有侥幸。

  方进领了一队人从另一个方向贴近搜索,陈默也已经进场锁定,击毙他只是时间问题,又或者,他已经粉身碎骨。

  夏明朗渐渐放松下来,他沉默不语,安静地抹去陆臻脸上的血迹,陆臻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缓缓合拢双眼,把脸埋进了夏明朗的掌心。夏明朗知道到他在发抖,从肉体到灵魂,无可奈何地旁观,无穷无尽地痛悔,无声无息地痛哭……

  是的,他都知道……这一切,这所有的一切。

  等待,这山野再一次安静下来,唯有风,炽热的风在地面上流动,将人们的肉体层层包裹起来,烧烤灵魂。

  陆臻感觉自己被烤干了水分,轻薄得就像一张纸那样飘了起来,他的灵魂出窍,俯看整个大地,那粗砺的砂岩中夹杂着云母,在阳光下闪烁如星河。此刻,他最放心不下的小兄弟孤单的沉睡在这星辰里,身下有一张瑰丽的红色地毯。

  一声枪响终结了陆臻的幻境。

  “我击中他了!”徐知着的声音冷静而深刻。

  夏明朗拉着陆臻站起,感觉到一阵轻微的眩晕,那是严重脱水之后中暑的征兆。

  一直以来,陆臻都觉得自己对冯启泰存在某种责任,那种感觉很微妙,好像那不光是他的兄弟、朋友、下属,还是他最小的那个弟弟,甚至,一个孩子。

  那是个聪明能干的孩子,可是胆小怯懦,他总是不太自信,却又充满了好奇心。他很爱哭,喜欢依赖人,喜欢听鼓励;他有那么多的坏毛病,他甚至不像个特种军人;可是陆臻却那么喜欢他,因为冯启泰是那么需要他,在这个强手如林的环境里,全心全意地依赖着他。

  是他把他拉进了麒麟,是他鼓励他不断前进,是他命令他不要哭,是他眼睁睁看着他死去……

  如果早知道会变成现在这样,你还会这么做吗?陆臻默默地问自己。

  是的,我不会……可是,有谁能知道未来?

  张浩江和严炎花了足足三个小时缝合所有伤口,帮冯启泰擦净血迹,换上新的常服。他们已经很久没穿过常服了,那料子实在太热了,可是现在……都已经没有关系了。

  那个身体流光了所有的血,皮肤呈现出半透明的苍白蜡质。他的关节还没有僵硬,在喀苏尼亚这炎热的气候里,他的身体仍然是温热的,乖顺地躺在手术台上,好像只是病了,他还会好。

  陆臻靠在床边蜷缩着,扒住床沿让自己的视线可以与阿泰的脸齐平,眼角的伤口已经被处理过了,只是每一次眨眼都会牵扯出一丝刺痛。陆臻花了很长的时间思考他为什么哭不出来,在他眼前,不断的闪现着那个长着大圆脑袋的笨孩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他那么委屈,那么的绝望,他说:“组长,我不想死。”

  徐知着和方进把杀手的尸体找了回来,轮番炮击再加上枪击令他面目全非,样子看起来比冯启泰要可怕得多。当然,没有人关心这个。这里是战场,没有那么多美好的花样文章、仁慈善念。

  气氛极为压抑,麒麟们聚集在医务室里,不知道还能干点什么。

  对于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说,这是死亡第一次切肤而来。他们中最受欺负其实最被宠爱的那个小朋友,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他走得那么仓促,好似一场意外!

  没有激烈的战斗,没有壮丽的情怀,没有抛头颅撒热血慷慨激昂之后的英勇就义……没有,什么都没有……战争从来不是一个舞台,他不写剧本,亦没有聚光灯。

  一向最会逃跑的战士,逃不过一颗子弹……

  后来,在很后来,阿泰的母亲专门问过陆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的儿子有没有说些什么。

  陆臻想了很久,告诉她:他说他想念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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