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协议办离婚登记时,结婚证需要收回的。如果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发离婚证的同时,要收回结婚证的;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须要拿着法院判决书、结婚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会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结婚证会由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收回或销毁。如果是民政局办的协议离婚,应当收回结婚证。如果是法院进行的离婚,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行了,结婚证不收回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作废的结婚证最好别扔。
如果是刚领完离婚证,仅代表两人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了,但不意味着共同财产分割完成。要是两人在分配财产时发生纠纷,结婚证也可以作为相关证明。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结婚登记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离婚之后的夫妻,民政局会各自发一本离婚证,但是不会回收原来的结婚证,那么离婚后原结婚证怎么处理?作废的结婚证可以扔吗?来看看。
一、离婚后原结婚证怎么处理
1、作废
虽然民政局不会收回双方的结婚证,但要是已经办理完离婚手续的话,会将双方的结婚证盖上专门戳记,注明结婚证作废。所以这个时候的结婚证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就是一张白纸而已。
2、回收
要是两个当时存在很大的离婚争议,已经到了不能私下离婚需要法院来判决离婚的底部,那么这个时候就有三种解决办法,首先是民政局可能会回收结婚证,第二种是结婚证的复印件被收走,第三种是注销参照作废的处理方式退还给当事人。
二、作废的结婚证可以扔吗
最好是不要立即扔。
1、对于刚离完婚的夫妻,虽然两人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但实际上财产分割还未完成,要是之后两人在分配财产的时候出现纠纷,结婚证可作为相关的证明。
2、还有一点就是两人根本是赌气离婚的那肯定之后会复婚的,那么这个结婚证就是两人感情的存在,所以这个结婚证对于之后的复婚至关重要,毕竟是很珍贵的回忆。
3、再者,万一收到了前夫或者是前妻的骚扰,离婚证或者是协议不见的时候,可以出具作废的结婚证来证明两人已经没有任何的关系了,所以结婚证可以扔,但是刚离完婚,最好还是别扔。
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原结婚证怎么处理,作废的结婚证可以扔吗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律主观:
结婚证补办了,旧的不能用。因为在更换新证书的同时,登记机关已将旧证注销作废,此时旧证已无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只有持有新的结婚证办理相关民事活动。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 后 结婚证 是要作废的。离婚后其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也没有必要保留 离婚证 。离婚后会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 婚姻登记 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52条: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登记离婚之后,夫妻关系将不复存在。
有用,不可以丢掉。
如果复婚或者二婚的需要离婚证,离婚证丢失的需要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十七条规定: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扩展资料:
离婚证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参考资料:
:离婚证
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库: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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