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漫画是阿衰漫画,主角阿衰呢就是是一个初中的小男生,长相不帅,身材不高,学习成绩一直不理想。出糗大王,常为自己的“糗事”找很多借口。经常突发奇想,所以他每天都会弄出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但是阿衰他平时又心地善良,就是表达方式十分夸张,所以很多时候都会常弄巧成拙。
痛苦是人类正常的生理表现,每个人都会经历痛苦,偶尔的时间,也会好端端的变的烦躁、伤心。工作压力、生活负担、思考过多等都能导致出痛苦。痛苦是快乐的根源,精神的财富,痛苦包孕着快乐,没有痛苦也没有快乐,能承受痛苦,越发了解人生。 单身,是指一个人成年以后仍然是一个人生活而没有配偶,可以是从没结婚的,也可是已经离异的,还可以指丧偶的。现在可以引申为没有男(女)朋友,也是可以称为单身的。
大脑(brain)包括端脑和间脑,端脑包括左右大脑半球。端脑是脊椎动物脑的高级神经系统的主要部分,由左右两半球组成,是人类脑的最大部分,是控制运动、产生感觉及实现高级脑功能的高级神经中枢。脊椎动物的端脑在胚胎时是神经管头端薄壁的膨起部分,以后发展成大脑两半球,主要包括大脑皮质、大脑髓质和基底核等三个部分。大脑皮质是被覆在端脑表面的灰质、主要由神经元的胞体构成。皮质的深部由神经纤维形成的髓质或白质构成。髓质中又有灰质团块即基底核,纹状体是其中的主要部分。在医学及解剖学上,多用大脑一词来指代端脑。
非常感谢你们的观看 ,阿衰教会了我们很多,搞笑的同时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奋斗吧 少年!
分别是英国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法国莫里哀喜剧《悭吝人》(《吝啬鬼》)里的阿巴贡;法国巴尔扎克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葛朗台;俄国果戈理小说《死魂灵》里的泼留希金。
1、夏洛克
他是犹太人,高利贷者,贪婪、吝啬、冷酷和狠毒;虽然腰缠万贯,却从不享用,一心想着放高利贷。极力限制女儿杰西卡与外界交往,使其带着钱财与情人私奔;无情地虐待克扣仆人,甚至连饭也不让人吃饱;十分痛恨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因为他慷慨大度,乐于助人,憎恶高利贷者。
2、阿巴贡
阿巴贡是个典型的守财奴、吝啬鬼。他特爱泡妞,他不仅对仆人及家人十分苛刻,甚至自己也常常饿着肚子上床,以至半夜饿得睡不着觉,便去马棚偷吃荞麦。
他不顾儿女各有自己钟情的对象,执意要儿子娶有钱的寡妇,要女儿嫁有钱的老爷。当他处心积虑掩埋在花园里的钱被人取走后,他呼天抢地,痛不欲生,绘画出一个视钱如命的守财奴形象。
3、葛朗台
葛朗台是个吝啬鬼。葛朗台一生只恋着金钱,从来只是认钱不认人。侄儿查理为父亲的破产自杀而哭的死去活来,他居然说:“这年轻人(即查理)是个无用之辈,他把死人看得比金子还重要。”
在葛朗台看来,查理应该伤心的不是父亲的死,而是他不仅从此成了一贫如洗的破落子弟,而且还得为死去的父亲负四百万法郎的债。
4、泼留希金
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
扩展资料1、阿巴贡是莫里哀喜剧《吝啬鬼》(又名《悭吝人》)中的主人公。他生性多疑,视钱如命,就连赠你一个早安也舍不得说,而说借你一个早安。
莫里哀擅长塑造概括性很强的艺术形象。莫里哀常用"闹剧"手法来营造喜剧气氛,增强喜剧的讽刺效果。
视钱如命,极端吝啬是阿巴贡形象的典型特征。他虽然拥有万贯家财,但是“一见人伸手,就浑身抽搐”,似乎被人挖掉了五脏六腑。为了不花一文钱,他要儿子娶一个有钱的寡妇;为了不用陪嫁,他要女儿嫁给一个年已半百的老头;自己也打算娶一个年轻可爱的姑娘而分文不费。
2、葛朗台---虽然本书以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为核心贯穿始终,但老葛朗台无疑是其中性格最鲜明的人物。贪婪和吝啬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
在老葛朗台眼中,金钱高于一切,没有钱,就什么都完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欲几乎达到了病态的程度:他半夜里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密室之中,“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
3、《死魂灵》写于19世纪中期。当时俄国正处在尼古拉沙皇专制时代,农奴制度占统治地位,新兴的资本主义开始有所发展。
在残酷的阶级剥削和压迫下,加上天灾和时疫的流行,农奴大批死亡。腐朽的官僚机构在新的人口调查没有进行以前,不让把死魂灵的名字从农奴册上注销,地主仍需给已死的农奴缴纳人头税。
果戈里成功地塑造了具有独特个性的地主阶级的典型人物泼留希金。作者采用多种艺术手段来刻画泼留希金的形象。
4、夏洛克作为典型的吝啬鬼形象,其个性是阴险凶残,当法庭调解让借款人安东尼奥出两倍甚至三倍的钱偿还他时,夏洛克险恶的说:“即使这六千块钱中间的每一块钱都可以分作六份,每一份都可以变成一块钱,我也不要它们,我只要照约处罚。”
说着便在自己的鞋口上磨刀,时刻准备从安东尼奥胸口上割下一磅肉,凶残地致安东尼奥于死地,而且一味固执,没有丝毫的同情怜悯。这就是夏洛克不同于其他吝啬鬼的个性。
-四大吝啬鬼
书,它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乐趣。书,可以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的遨游。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与书为友作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与书为友作文1
书籍是人类的朋友。一本好书,常常会让人受益匪浅。一本医书,让人懂得更多的医术;一本词典,让你更多的知道那些汉字的奥妙;一本哲理故事,让人更多知道做人的道理……
小时候,我喜欢看童话故事,那故事中的主人公深深的吸引着我:灰姑娘、白雪公主、青蛙王子……看着看着,我也融进了这个仙境般的故事里。当灰姑娘的母亲去世时,我也会看的留下了眼泪;当我看到灰姑娘的后母欺负灰姑娘时,我就会变得愤怒,恨不得把那个后母揍一顿;当灰姑娘和王子结婚时,我又会为他们高兴地欢呼雀跃。童话故事让我体会到了生活的酸甜苦辣。
现在渐渐长大了,我看了更多的书,让我深深的感触了许多。《水浒传》让我感受到了一百零八个梁山好汉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官道上的黑暗;《西游记》让我领悟到了孙悟空的本领;《三国演义》让我感受到了诸葛亮先生的聪明机智。这些知识都是从我的好朋友——书的身上得到的,如果没有这个好朋友,我也许就不会知道的很多。
当我遇到困难时想放弃时,《鲁宾逊漂流记》有让我重新振作起来,去面对困难;当我伤心时,《阿衰》中的阿衰,又让我擦干眼泪,每天都笑待生活;当我为作文写不出而烦恼时,《满分作文》就会像老师一样,教我写作文。
与书为友吧,这一定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它会使你的生活更加充满色彩!
与书为友作文2
俗话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就是这样的人。在书迷组成的几十万浩浩荡荡的大军中,我也是其中的一员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新华书店看书,一进书店,我一眼发现了我最喜爱的《鲁滨逊漂流记》,我似箭一般地冲了过去,迫不及待的拿起书,生怕被别人抢走似的,把它像宝贝一样的捧在手里,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不一会儿,我被鲁滨逊的勇气所征服了,书中人物活灵活现、栩栩如生,我好似融入书中遨游书的海洋,同书中的鲁滨逊一起野外求生,打败野人,救下“星期五”,和他的父亲让一个孤岛成为一个有居民的文明岛国。
直到我饿着肚子空空如也、饥肠辘辘,才发现我已经站在这里四个多小时了,在妈妈的再三催促下,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像宝贝儿一样慢慢地放回了书架,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灯火通明的新华书店。走到一个餐厅去吃晚饭,我来到餐桌旁对妈妈说:“我吃完了饭还要看书,是精神食粮,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惹的妈妈哈哈笑。
读书能给我们带来快乐,他能把我们带进书的世界,带入一个童话王国,带入一个未来的世界。我以后还要读许许多多的好书。
与书为友作文3
书是一杯酒,那么香甜;书是一滴露,滋润了我枯干的心灵;书是一条船,载着我驶向知识的海洋;书是一碗饭,永远为我提供营养;书是一个凉亭,让我们心烦的时候,找到心灵的栖息地。每当朝阳摸黑赶来,我便迈着轻快的脚步沐浴在凉风里,手里拿着一本书,找棵茂密的大树,斜倚着树干坐下,聆听着鸟语,神游于文字给我营造的一方天空,张着隐形的翅膀自由翱翔,那是何等的舒畅!在书的天地里,我可以与陶渊明一起“采菊东篱下”,感受“悠然见南山”的乐趣;与李白一起“举杯邀明月”,分担“对影成三人”的寂寞;与李清照一起“误入藕花深处”,享受“绿肥红瘦”的美景;与杜甫一起“夜阑卧听风吹鱼”,体验“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戒马生活……
我从识字起就喜欢读书,从小时候的连环画到如今的长篇小说等。是书让我慢慢认识这个世界,是书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是书让我开阔了视野,也是书教了我无数的知识。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也随着读书数量的增多而增多。
与书为友感觉真好!走进简?爱的世界,看到了简?爱的激情、幻想和反抗精神。简?爱为我展现一种化繁为简,一种返朴归真,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着我的心灵。
与书为友作文4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华罗庚说:聪明在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周恩来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由此可见,读书是一件非常重要,非常神圣的事情!于我而言,读书对我的吸引力丝毫不亚于吃饭,人们常说一顿不吃饿得慌,一天不看书我也会心里发慌。
记得有一次,我非常喜欢的期盼已久在书终于到货了。我作业一写完,便把整箱的书搬到了阳台上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午饭的阳光照在身上格外的舒服,我拿起书,轻轻的翻开第一页,一行行的文字映入眼帘,一幅幅画面渐渐地映现在我的脑海里……
时间在悄悄流逝,不知不觉钟表上的分针转了一圈又一圈,已是下午五点半了。这时,阵阵香气从厨房里飘了出来。换作平时,此刻我早已冲进厨房“偷”一些半成品来慰藉我饥肠辘辘的小肚子,比如一块熟土豆,或是一块还未出锅的红烧五花肉……但那时的我却毫无察觉,似乎身处一个独立的空间里,汽车声、炒菜声以及电视机的声音通通不存在了。眼前的书架、窗户也都消失了,只有那本书还在眼前,而我已身处书中的世界里。
吃饭了,妈妈、奶奶和爷爷满屋子找我,都很纳闷人到哪里去了。这时,手中的书恰巧看完了,我从书里的世界回到了现实中的阳台里。我从房间里的阳台里走了出来,妈妈看着我那一副好像刚睡醒还迷迷糊糊的样子“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我酷爱读书,因此还闹出了不少笑话,但正因为如此,我才成为老师心中的“小灵通”,同学眼中的“小百科”,这都是因为我有一个博学多才的好朋友——书。书也是有温度有生命的,让我们一起与书交个好朋友吧!
与书为友作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也不错,书就是我的好朋友。
在我刚刚咿呀学语时,我就接触到了书。那时,我总是捧着一本书,一页一页地认真看着,不知道的人会认为我看得懂,其实我把书给拿反了。
在我上幼儿园时,每当老师讲故事时,我总会听得津津有味。“大灰狼”“小红帽”的故事老师不知讲了多少遍,但我依然百听不厌。
渐渐的,我会识一些字了。那时,我总是会捧着带画的故事书跟周围的小朋友讲故事,还常常缠着大人给我讲故事呢。
很快,我就上了一年级了,我也学会了自己看书。每当写完作业,我就会拿起课外书来看,什么《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我都看了又看,读了再读,我被故事中主人公美好的心灵和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开始憎恨故事中的坏人,并立志长大后要当一名武警战士,把故事中的大灰狼、强盗统统抓光。
我渐渐长大了,功课越来越多,读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但是,没有时间读书我也要挤出时间来读书。我读的书也日益增多。为了有更多的时间读书,我经常假装睡觉,等爸爸妈妈都睡了,我才打开台灯读书,常常看到凌晨一两点,忘记了睡觉的时间。《暮光之城》、《简?爱》等我都看了个透。
现在,我有了很多书。如:《格林童话》、《八十天环游地球》、《红楼梦》等中外名著。每当我有空闲时间时,都会捧起书来看。我看书也是专心致志,每当看到精彩内容时,无论有什么事,我都不会放下手里的书。
书让我得到了知识,就像饥饿的人得到了面包;书是我的精神粮食;书也是我这一生无法割舍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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