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卓一家为保姆庆生送钻石项链,三子女合照暴露了什么?

赵文卓一家为保姆庆生送钻石项链,三子女合照暴露了什么?,第1张

这个合照是可以看出许多信息的:赵文卓的3个孩子,对于保姆的感情相当深厚,举手投足之间非常的自然,不是能够伪装出来的;赵文卓家的保姆打扮的干净利落接地气,看起来就十分称职,跟孩子们能打成一片;赵文卓的大女儿跟其保姆长相很接近,大概是缘分或养久了的缘故。

一、保姆跟赵文卓3位子女的合照,显露出了一家人的素养

一般的有钱人家庭,那保姆一请就是一堆,她们平时基本没有什么地位,雇主对待她们,也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很难平等的跟她们进行对话和相处。

而反观赵文卓一家,他们聘请的保姆已经有13年左右了,这位保姆已经彻底融入家庭之中,成为温馨大家庭中的一份子。保姆小杨,她每年过生日都会受到赵文卓一家的祝福,这份浓厚的情谊,实在是让人羡慕。

在小杨2021年的生日到来之时,赵文卓一家人给她准备了精致的蛋糕,甚至还给她送上了一份钻石项链,这个珍贵的项链就代表了浓厚的情谊。

如果你说在有钱人眼里,项链可能并不值钱,但是你再看他们之间的合照,保姆小杨跟赵文卓妻子亲密挽肩,就跟要好的姐妹一样,这份感情可比钻石要值钱。

二、保姆小杨占据C位,赵文卓一家人当陪衬

就算是家人之间的合照,也是辈分高地位高的人站中间,然后其余的人围绕在旁边。而在保姆小杨生日之时,他们也是把C位担当留给了小杨,赵文卓夫妇就站在最后面当背景板。

不得不说,这份涵养和深厚的感情,还真不是一般家庭能够拥有的。这种对保姆的尊重,必然会换来保姆的全身心回馈,这3位孩子估计也把小杨当成真正的亲人了吧。

“我女朋友说买了这车就跟我结婚,我实在没办法才去偷车的。求你们放了我吧,这车我才开一天,以后我再不干这事了……”大龄青年赵平(化名)可怜巴巴地哀求车行老板和前来抓捕他的民警。看着眼前这个偷了价值一百多万的豪车还没当回事的嫌疑人,办案民警有点啼笑皆非。

根据民警的深入调查,赵平口中的女朋友小杨(化名)其实早在今年8月份已经跟他分手了,两人之前是通过中间人介绍认识的,相亲时赵平对长相和气质都很好的小杨一见倾心,见面以后,赵平就对小杨展开了猛烈的追求,小杨当时答应两人先相处试试。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杨觉得赵平并不适合自己,她主动提出分手,结束两人的关系。但是赵平并不想失去这段感情,在小杨提出分手后,依然对她死缠烂打,他还说只要小杨愿意跟他继续交往,不管让他做什么都答应。

小杨对赵平的死缠烂打深感厌烦,又不想因为分手的事和赵平闹得太僵,自己的面子也不好看。于是小杨就想了一招,她故意对赵平说想要一辆玛莎拉蒂,只要赵平能买回来两人就结婚。

其实小杨明知赵平只是一个普通的饭店员工,以他的家庭条件和收入不可能买得起一百多万的车。她这么说的目的,只是给赵平出个难题,让他知难而退今后不再纠缠自己。

但是小杨万万没想到,赵平却把她的话当真了。为讨女友欢心,自那以后,赵平就经常去一家专门经营豪车的4S店转悠,因为那里就有一款小杨口中的玛莎拉蒂豪车。

11月14日上午,赵平带了钱想去车行把那辆玛莎拉蒂买下来,结果因为车太贵,而他的钱远远不足以支付车款又百般纠缠,最后竟然被4S店的人报警后轰了出来。

显然以赵平现有的经济能力,他没法买得起女友口中的百万豪车,可是鬼迷心窍的他并不死心,离开4S店后也没回家,而是在附近转悠,等到店里的人都下班走光了,他又转了回去,看到4S店的透明展厅里赫然停放着自己想要买的豪车,他就打起了歪主意。

由于之前经常在4S店遛达,赵平对4S店的情况已经非常熟悉,当他看到展厅的窗户没有关好,就大着胆子爬了进去。到了里面,赵平欣喜地发现他看好的玛莎拉蒂车门没锁,而钥匙就放在前座上,就这样赵平顺利地把车偷了出去。

那天晚上,赵平开着偷来的豪车去了前女友小杨家里,当时小杨没在,赵平就喜滋滋地跟小杨父亲说自己按小杨的要求把玛莎拉蒂买回来了,让他转告小杨准备兑现结婚的承诺。回到家后,赵平怕新车没牌照别人会起疑心,就把自己旧车的车牌拆下来装到了新车上。等一切搞掂,想着很快就能把喜欢的姑娘娶回家,美梦就要成真了,他觉得晚上睡觉都特别香。

然而第二天等赵平一觉睡醒,家里却迎来了几个警察。原来4S店的员工上班后发现车行少了一部玛莎拉蒂,要知道这部可是市值百万以上的豪车,丢了可是非同小可,店里的人当即报了警。因为头一天赵平在4S店一番闹腾,警察调了店里的监控后,很快就把目标锁定在了赵平身上,从而顺藤摸瓜找到了他家里,在人赃俱获的事实下,才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对于赵平为了挽回女友铤而走险偷车一事,有网友打趣说:”想结婚想疯了吧就这智商,难怪留不住女朋友。“其实赵平这次偷车行为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他之所以能轻易在4S店把一台新车偷走,也恰好暴露了车行管理松懈的问题。这件事也提醒了商家一定要做好防盗措施,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在当下的社会,金钱诱惑力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对没钱的人而言,钱似乎是生存的一切,没有爱情无所谓,只要有钱就可以。

所以,这个世界上很多人接受了潜规则,用自己身上的东西,青春、身体去换取想要的物质生活,真正能做到不被社会淤泥所污染的人屈指可数。

人的心理分析表明:没有能力的人,通常都具有懒惰的心理和提前享受的心理,他们往往会为了取得某种想要的东西,而倾尽所有。

现代年轻人容易被物质条件引诱,更容易陷入相互攀比之中,这种超前消费观念正在扭曲他们的价值观。

小杨的妻子十月怀胎,在即将生产之际提出了一个要求:因为她这一生只会生一个孩子,所以要住6万块钱的月子中心。

因为这个无理要求,对他们原本处在温饱线上的家庭来说雪上加霜,小杨没有能力担负月子中心的费用。

如果答应老婆的要求会让他负债累累,如果不答应又会大吵一架,这让小杨非常困扰,无奈之下只能提出离婚。小杨的离婚理由有以下两点:

1、我真的负担不起

小杨的月收入只有4000元,老婆没怀孕生孩子之前,两个人的收入还能过得下去,但自从老婆怀孕之后,没有工作,靠着小杨的工资,维持家庭开支已经是非常困难了。

加上老婆怀孕期间购买了许多营养品、产检等等,花了不少钱,积蓄也没有剩下多少。

老婆之前在工作中花钱如流水,根本不存钱,所以生孩要住6万多的月子中心,小杨根本负担不起。

2、父母倾尽所有买房已没有能力补贴自己

小杨结婚的时候,父母拿出了所有钱为夫妻两人在市区里买了一套房子,加上结婚时办酒席也花了不少,父母一辈子的积蓄已经被掏空了,根本没有钱补贴自己。

3、妻子不让我见女儿

小杨没有答应妻子,但老婆自己住进去了,并且是借的钱,老婆将刚出生的女儿也带走了,他只见过孩子两次,之后老婆便再也不和自己联系了。

现在只要遇到人他都会为自己开脱,并不是自己没有责任心,一切都是老婆自己的问题。将自己的问题撇得一干二净,只是为了博得他人的认可和同情。

先不管作为男人的小杨做得对还是错,关于他老婆的说辞也有以下几点:

1、一辈子就生一次,难道不值得?

小杨老婆在生完孩子的第三天,做主住进了月子中心,享受到了贵妇一样的生产待遇,并且还进行了专业的产后康复训练。

她对月子中心的服务很满意,也丝毫不在乎丈夫提出的离婚,还很懂法律似地说:“哺乳期是不可能离婚的,他还要帮我还债呢。”

她坚信自己花6万多坐月子中心没错,而且值得。

2、只要生下孩子,都要奖励8万块

从小杨老婆口中还得知,原来在结婚时,小杨父母承诺,只要婚后生下孩子,不管男女都会奖励8万块,至今小杨老婆都惦记着这个钱。

但最终孩子生下来了,自己却没能得到这个,她心里很不舒服。婚后,两个人的钱都是各管各的,老婆说小杨连家里的酱油和醋都没有买过,钱全部都交给了自己父母了。

如果只是因为自己花6万多做月子中心就要和自己离婚,那么也就说明在他的心里自己并不重要,两个人之间都没情分了,还谈什么婚姻。

从各自的观点上看,两个人各持己见,并且都表现出了自私自利的一面,说到底都是为了自己,并没有为双方着想,这是最大的问题。这场闹剧源于金钱,最终也会败于金钱。

对女人来说,男人没有责任心,没有半分担当,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对男人来说,女人没有为整个家庭考虑,只为了能提前享受到想要的服务和生活,让一家人都背上债务,同样不值得留恋。

现代社会的年轻人,攀比之心和超前消费心理是时代的产物。别人有,我也应该有或必须有,这本身就不是一种正确的价值观。

如果不端正这种价值观念,整个家庭都会出现问题。男女恋人之间也一样,超前消费先是很甜,但最终也会自食苦果。

离婚判决书上都有这么一段话: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某某中级人民法院。很多人没有把这段话当回事,这不,阿梅的丈夫小杨就遇到了,而且还造成了悲剧。

阿梅和他的丈夫小杨,在打工的时候认识的,然后就匆忙结婚了。两个人老家跨两个省离得远,生活习性都不相同,婚后的生活过得十分不如意。共同生活时间不长就分居了,随后,小杨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阿梅以为地处较远,没有到庭,但阿梅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意见,认可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

法院根据双方的意见以及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小杨和阿梅离婚。小杨是去法院自行领取的离婚判决书,而阿梅因为较远,是法院邮寄的判决书。加上在邮途的时间,阿梅收到判决书的时间比小杨晚了4天。

阿梅看到判决书后,有些不满意法院的判决,经过咨询律师、准备材料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上诉后,在二审期间,阿梅才知道小杨已经结婚了,而且是在小杨收到判决书之后的第8天,在外地(女方所在地)民政部门领取的结婚证。

阿梅知道这一事实后,随即将小杨再婚的事情反应到了小杨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控诉丈夫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她当时的情绪很激动,说‘我和我老公婚都没离完,他就成别人的老公了’。” 检察院行政检察科检察官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按照程序,如果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的,在此期间,离婚判决还未生效,阿梅和小杨仍存在婚姻关系,小杨不能和别人登记结婚。经批准后,民事行政检察科依法受理此案。

该检察院经过调查并向小杨求证,得知阿梅所说的都是事实,在一审判决未生效期间是不能和别人结婚的,而民政局为其发放了新的结婚证书,这是一个明显的法律错误。且小杨在申请与另一名女子结婚登记的声明书中,婚姻状况一栏显示为“离婚”。

事后证明,小杨拿到一审离婚判决书后,便带着判决书和另一名女子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而为其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一时大意,并未核实小杨的离婚判决书是否生效,就为二人办理了新的结婚证,导致出现小杨重婚的情况。民政局认为,小杨在向该局申请结婚登记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持无效法律文书申请婚姻登记,其行为涉嫌欺诈,依法撤销杨某结婚登记行为,其结婚登记无效。

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文书15日内可提起上诉,在此期间,离婚判决还未生效。也就是说只有经过15日的上诉期,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书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这也意味着,在上诉期间阿梅和小杨的婚姻关系存续,都不能和别人登记结婚,若与他人结婚,就涉嫌犯重婚罪,如果要拿一审离婚判决去办理结婚登记,必须要有法院判决生效证明文件才行。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而阿梅的丈夫小杨就已经涉嫌构成“重婚罪”。所以,需要谨记,不是拿到了离婚判决书就已经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了,而是要等到判决书生效之后才算是真正解除了。假如不知道什么时候生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求证一下。当然,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登记处工作人员会要求出示判决书生效证明,该生效证明则是由办理离婚案件的人民法院待判决书生效之后依法出具。

“这就是我跟你妈之间的相处模式。”“你要是嫁给我,就得把你爸妈的名字写在纸上。”“可是,妈妈想要什么呢?就是这样吧!”这是母亲郑巧珍对小杨说的话,她在这里面有过各种纠结与无奈。

01小杨和母亲

女儿小杨是我大学时期的同班同学,因为成绩优异,小杨被推荐到一家很大的公司做了一个实习生。公司是一个很传统的公司,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很少,但也很温馨。那时的小杨工作很忙,一个人带着孩子,日子过得很慢,几乎是两个人一起度过。她和母亲关系很好,但由于从小就认识所以很少见面。但每次见她,总是说着就拉着妈妈就走了,她还会给妈妈打个电话关心询问近况。说起小杨与母亲的婚姻,却是一件没有任何进展的事情。

02结婚前,小杨

小杨是个很有上进心的男生,很有想法,也很爱笑,所以郑巧珍一直都很喜欢他,想让他跟自己过得更好。不过,两个人一直都没有谈婚论嫁。因为家里实在是担心儿子的婚姻大事,所以两个人结婚之前,郑巧珍一直都是瞒着自己的父母,只是让小杨帮着照顾一下父母,两个人过完年后就会一起去外面住一段时间。小杨并没有直接答应母亲,而是一直瞒着她,说自己很想要跟母亲过一辈子不想离开她,所以会找一些男人来帮忙照顾郑巧珍的生活起居;不过母亲郑巧珍虽然也在她面前提过自己,但是并没有多说,只是给了小杨一个“照顾”的称呼。在小杨心中始终觉得这是母亲对他提出的要求;而在他心里母亲郑巧珍一直都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只是后来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是对妈妈都不太好的那个人,所以对身边的人都是非常宽容与热情的。从这以后,他才真正地知道原来有个爱笑的女人身边也是有一个会关心你、照顾你的好人。

03婚前,郑巧珍

结婚那天,郑巧珍没去接小杨,而是留在了家里。她把自己家里给的聘礼和自己工作时攒下的钱拿出来,给了小杨。但是,小杨却不领情,认为这是妈妈的行为,他还不服气。当天,郑巧珍把彩礼钱全部拿出来,然后就和小杨说,我就是想要一个大房子,以后也不用我一个人生活了,也不用你帮忙。而小杨也没有给什么回应。那一次之后,郑巧珍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但这也只是个开始,后来,她把婚礼所有材料全部交给了小杨,然后就和他提结婚的事情了。

04婚后,小杨

婚后,小杨怀孕了,可是因为工作的关系,他不能经常回老家。可是,为了照顾孩子,郑巧珍也不允许他每天回家,所以,郑巧珍只好把孩子交给小杨照顾。可是,小杨不知道的是,小杨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郑巧珍都会用各种借口,拖延他的回家时间。小杨知道,他们母子俩其实是相处得挺好的。但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夫妻俩每天都得聚在一起吃饭看**,有时候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有时候妈妈想让他早点回家照顾孩子,就会问他这样做是否合理?

  法院并不支持,一审法院庭审时认为,孩子父母肯定要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孩子的祖父母在法律上并没有抚养义务,不过根据我国传统观念,孩子的爷爷奶奶带孙子在我国体现的比较明显。如自身经济较为宽裕,对子女进行帮扶,符合常理,同时也有助于家庭和睦。而且此案中,孩子的父母给孩子的爷爷转了一些款项,足以弥补生活上的费用,所以不支持老人向儿子诉求带孙费。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小何是老周和老何的儿子,小何在2014年与妻子小杨结婚,结婚之后生下一子。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一家5口人共同生活在一起,三年之后,小杨和小何外出打工,孩子就交给了老周和老何照顾。在这期间,两位老人承担起了孙子的教育费,培训费和生活费,费用2万多元。不过小杨曾通过微信向老周转了5万元,并在淘宝上为孩子买了很多玩具,每年缴纳医疗保险。2021年2月小杨与小何发生了矛盾,小杨想离婚,向法院申请后,并没有得到允许。同年4月份,两位老人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媳和儿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其他费用总共23万余元。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通过这件事可以发现,不管大家认为老人带孙子理所当然,就连法院都觉得这符合常理。这件事情本来就和老人没有太大关系,然后帮着帮着就成了义务,孩子孝顺还好,如果最后连老人的生死都不管,那帮这个忙就太冤屈了。

  同时也反映了另外一个问题,两夫妻一旦结了婚,想要离婚就要有正当理由,否则就无法回归自由身。一个孩子的出现,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各种费用,这么多约束,难怪现在年轻人越来越不想结婚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80453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1
下一篇2023-10-2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