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结婚有什么要求

残疾人结婚有什么要求,第1张

没有什么要求,法律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只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不包括残疾人。残疾人结婚年龄同正常人结婚的要求是一样的: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低保是按照家庭为对象进行申报和享受,没结婚的时候你老婆属于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不全且生活困难的话,可以享受国家低保,婚后你们共同建立的家庭,那么由于你具有的劳动能力,在每月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后,不能再继续享受低保。

和残疾人结婚能离婚。

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办理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官方认困难,就是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官方不认可你的困难,你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婚不是取消低保的理由。如果您结婚后家庭经济状况有所改善,可能会影响您的低保资格。但是,如果您和您的配偶的收入、财产等情况都符合低保标准,那么您仍然有资格继续享受低保。建议您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或社会救助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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