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需要证明这个孩子是你生育的,这很重要,否则难以说明这个孩子的来历,因为存在有不法分子买卖孩子的现象,公安机关正大力打击这样的违法行为,所以建议你到村(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然后去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再到当地妇幼保健院开具医学出生证明,然后拿着医学出生证明就可以去派出所上户了。中间4个环节可能都有些曲折,能找熟人帮忙还是要好点,如果没有熟人帮忙也没关系,为了孩子,给那些同志说说好话,相信您一定会办成的! 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应该要好办一点。你可以拿着出生证明、户口簿,有其他相关证明更好,没有结婚证就可能还要麻烦一点,最好让村里出具材料,证明你非婚生育的情况,没有法律说非婚生育的不能上户。直接去您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孩子上户的问题只是派出所的事,与计生部门其实没有必然的联系。您同时要明白,是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控制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才做了一些私自的主张把上户的事和计划生育的事联系在了一起,去派出所您可以灵活点,要让派出所的警察知道上户与计划生育没有必然联系,要让她知道你有这些证明完全能证明孩子是自己生的,给孩子上户是派出所的义务
一、没有办结婚证的生了小孩怎么办
1、没有办结婚证的生了小孩处理方式如下:
(1)没有登记结婚是可以给孩子上户口的,拿着出生证明到计生办开罚款单并交纳罚款,然后携带发票以及相关证件到公安局办理;
(2)户口上的已婚可以到社区开个证明,然后去办理户籍的地方改即可;
(3)没有结婚证生了孩子,需要两孩子抚养长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二、怎样办结婚证
办结婚证流程如下: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没领证生的孩子怎么处理
1、首先给孩子上户口
没有结婚证生孩子属于未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这时可以由本人或监护人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到公安局申请落户。
孩子落户是自愿的。不过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申请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孩子有户口,入学问题就不再是难题。
2、其次谈好抚养权问题
孩子是两个人的,如果两人有意愿结婚过日子,那是最好的结果。要是和对方感情已经破裂,这个时候就要和对方说好抚养权的问题,建议到法院进行判决。彻底的说好孩子归谁、还有索要抚养费及探视时间。
3、最后让孩子健康成长
无论两人的感情是怎样的,这都是父母的错,和孩子无关。既然选择把他生下来了,那就要保障他健康成长。即使以后自己再婚,也要考虑到孩子的心理,不要只为自己的幸福牺牲掉孩子。
二、没领证孩子归谁
没有领证孩子归谁是两人最为争议的问题,法院判决的时候根据的是“孩子跟谁最有利成长” 的原则。具体的有利因素如下:
1、孩子的年龄
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2、孩子的性别
如果孩子是女孩子,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3、双方的经济条件
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4、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
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学校也在该套房屋周边等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生小孩没有结婚证有影响。
会有以下两方面的影响:
1、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办不了生育保险,所以所有检查及住院费用需要自费。
2、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如需开据双亲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DNA亲子鉴定书。
小孩生下来是没有户口的,要去相关部门补办。而且根据情况的不同还会有相应的不同的惩罚章程,手续也会相对复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你们未登记结婚,所以你们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们有了共同的孩子,分手后对方提供孩子的抚养费是应该的,你担心对方将来不提供抚养费想去公证机构公证,这种情况公证是没有什么强制约束力的,比较可靠的办法就是你们可以通过法院解除你们的非法婚姻关系,同时明确对方对孩子承担抚养责任,把每月承担多少、承担到什么时候都确定下来,如果以后对方不履行抚养责任,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无论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是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受到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是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的,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怎么行使
1、和婚生子女地位平等。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继承的地位上也是平等的,也就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继承权。
2、第一顺位继承人。
法律规定法定继承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而配偶、父母、子女排在第一位,非婚生子女因为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所以非婚生子女也属于这里所说的子女范畴,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3、可以遗嘱继承。
我们都知道,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如果立了遗嘱并且经过公证而生效的话,那么遗嘱就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直接执行,在遗嘱继承完成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才进行法定继承,所以非婚生子女能不能继承到遗产,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因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所以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也同样享有,从与生父母的关系角度看,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
1、受生父、生母抚养教育的权利;
2、继承生父、生母遗产的权利。
从与其他亲属的关系角度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也享有一样的权利,比如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代位继承等。
非婚生子女的义务与婚生子女相同,不过法律并没有对非婚生子女对生父、生母的义务作出规定。但是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享受到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的非婚生子女,应该同样对生父、生母承担与婚生子女同等的义务。
现在的性观念有可能会导致未婚就把孩子生下来,没有婚姻保证的孩子,权益会受影响吗?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关于未婚生子孩子有继承权吗的相关内容。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您可以作为参考,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法律客观: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叔,应按如下原则处理:1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I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2末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瞥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搞况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注:婚姻是一种契约关系,缔约人通过缔结婚约的方式形成双方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分析: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在法律上也不属于事实婚姻,双方这种未婚同居的关系根本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事实婚姻的构成条件必须是男女双方已经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办理结婚证的条件第1、符合法定结婚年纪,还有就是双方完全自愿,符合一夫一妻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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