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对妻子的称呼有很多,查阅如下: 小君细君 最早是称诸侯的妻子,后来作为妻子的通称。 皇后 皇帝的妻子。 梓童 皇帝对皇后的称呼。 夫人 古代诸侯的妻子称夫人,明清时一二品官的妻子封夫人,近代用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现在多用于外交场合。 荆妻 旧时对人谦称自己的妻子,又谦称荆人、荆室、荆妇、拙荆、山荆。贱荆,有表示贫寒之意。 娘子 古人对自己妻子的通称。 糟糠 形容贫穷时共患难的妻子。 内人 过去对他人称自己的妻子。书面语也称内人、内助。尊称别人妻称贤内助。 内掌柜的 旧时称生意人的妻子为“内掌柜”,也有称“内当家”的。 太太 旧社会一般称官吏的妻子,或有权有势的富人对人称自己的妻子为“太太”,今有尊敬的意思,如“你太太来了”。 妻子 指的是妻子和儿女。早期有“妻子”、“妻室”,也单称妻,有的人为了表示亲爱,在书信中常称贤妻、爱妻。 老伴儿 指年老夫妻的一方,一般指女方。 娘儿们、婆娘、婆姨 有些地方称妻子为娘儿们,或婆娘,或婆姨。 堂客 江南一些地方俗称妻子为堂客。 媳妇儿 在河南农村普遍叫妻子作媳妇儿。 老婆 北方城乡的俗称,多用于口头语言。 老爱 因称老婆太俗,称爱人拗口,所以取折衷的办法叫老爱。 继室续弦 妻死后又另娶的。 家里 屋里人、做饭的,都是方言对妻子的称谓。 女人 一些农村称妻子为女人,或孩子他娘。 爱人 男女互称。 右客 湖北鄂西山区对妻子的一种称呼。 伙计、搭档 现代都市对妻子的俗称。 另外,旧时对妾的称呼有“侧侄”、“偏房”、“小星”、“加夫人”、“妇君”等。
真有电视剧里演的那么严重吗?事实上大部分的电视剧在讲古代嫡庶的时候都有意淡化处理,真正的嫡庶之分,已经不为现在人所能理解。
我们现在看的电视剧大部分都是隋唐以后的 历史 ,而以明清居多,清宫剧是最火爆的,尽管人们对清朝有着各种各样的看不上,实际上清朝的统治代表中国古代封建统治的巅峰,很多 社会 文化观念都是最符合现在 社会 的,再往前,真的怕大家理解不了。
古代 社会 就是一部吃人的 社会 !
从周朝进行分封开始,维系了几百年的统治就是依靠宗法分封制,而这个制度的核心就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是大宗,其他子嗣为小宗,这种继承制也是引发春秋战国几百年战争的根源。
一直到汉朝时期,汉武帝对诸侯实行推恩令,才将诸侯中的庶子地位相对提高,在推恩令之前,只有嫡长子才能够继承诸侯的爵位,而其他的子嗣是没有机会的,推恩令就是嫡长子依然继承大份,但是也要拿出相当一部分的封地来给其他子嗣。
然而推恩令并非是从根本上否定嫡长子继承制。
在后世当中,嫡庶之分依然十分严重。
中国古代实行的并非是三妻四妾的,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妾并非是妻子,只有妻子在婚姻中才有合法的地位,妻子剩下的儿子才是嫡子,而各种各样的妾生下的孩子是无法与嫡子争夺继承关系的。
因为古代的 社会 就是一个尊卑有序的 社会 制度,而嫡庶之分是在财产、爵位继承上的重要依据,只有“辨上下,明贵贱”的情况下,才能合乎于礼。
在前一阵子大火的《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就着重讲述了宋代的婚姻关系,我们可以看到里面的嫡庶之分有多严重,可能一下子颠覆了人的三观,我们最为推崇的宋朝竟然是这个德性?
真实的宋朝比这个还要完蛋,在宋代妾是没有任何地位可言的,有的时候宗族为了传承子嗣,不但可以借,还可以租。
苏东坡谪官黄州的时候有人为他饯行,在席间看上了苏东坡的婢女,就说要用马换这个婢,结果苏东坡竟然同意了,他竟然同意了,还写了一首诗“春娘此去太匆匆,不敢啼叹懊恨中。只为山行多险阴,故将红粉换追风。”
这个婢也写了一首诗“为人莫作妇人身,百般苦乐由他人。今时始知人贱畜,此生苟活怨谁嗔。”然后自尽了。
而这还是在女性地位相对较高的宋代,在宋代之后,更加打压妇女的地位,要女人尊崇三从四德,妾室的地位更是一落千丈。
妾的地位都如此低下,那么生下的庶子就更别提了,到了明清时期,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皇后虽然还是一个,但是多了皇贵妃,贵妃这样的身份,而身份低微的妃子生下孩子后依然可以母凭子贵,晋升自己的地位,从这一点来说,相对于之前的朝代还是有一定的进步的。
清朝九子夺嫡中,就是嫡庶之争最激烈的爆发,皇长子是庶出,皇二子是嫡长子也是太子,其他的皇子也都是庶出,尤其是皇八子的母亲地位更低,然而在皇八子与太子的第一个回合中就干掉了太子,可见在清朝时期,嫡庶虽然是重要的考量,但已经不是唯一,在清朝以嫡长子继承皇位的,寥寥无几,只有道光皇帝是以嫡长子的身份继承的皇位。
可见,大家都拍清宫剧也不是没有缘由,再往前一点,真的可能过不了审,或者观众接受不了,中华文化源远流长,里面的糟粕也是数不胜数。
最后感谢和谐 社会 让我这个家里的次子能够取得和我哥一样的家庭地位!
比电视剧上的,要严重得多。
离我们比较近的明清,对小妾实在是太好了,以至于我们有了一种错觉,小妾是有一定地位的。
尤其是《红楼梦》里面那个娇杏,嫁给了贾雨村做妾,但是贾雨村的正妻却染病身亡。从而被扶正,最后更是成了诰命夫人。
在明清的一些小说里,时不时的就能看到,某小妾被扶正。这给了人们一种错觉,小妾在机缘巧合之下,是能变成正室的。
但是这种情况,也就在宋朝及以后,可能会发生。
而且大多,是在商人的家庭。如果官员的小妾被扶立为正室,那怕是要成为同时代人的笑柄了。
唐朝及以前,是贵族政治。这种情况下,妾的地位,可想而知。毕竟人家都要去娶“五姓女”,妾不比奴婢好多少。哪怕就是正妻亡故了,位置一直空在那里,小妾也没有任何翻身的机会。
小妾的地位非常低
甚至家里的主人愿意,随时可以把小妾卖掉。
小妾的一切,包括性命,都不属于自己,都是主人家的。
就连自己生的儿子,都不属于自己,要管正房叫娘。比如说《红楼梦》里的探春,一直管王夫人叫娘,而管他的生母,叫姨娘。
尤其是宋朝之前,妻子的地位比丈夫低不了多少,想整治小妾,真的是手到擒来。小妾要是有了逾矩的想法,怕是要死的更快了。
小妾唯一的出路,就是生一个儿子,或者女儿。将来能有个奉养,不然真的要凄凄惨惨了。
末代皇帝溥仪写的《我的前半生》里,有这么一个桥段:说是溥仪继位之后,光绪的老婆裕隆太后,就成了紫禁城里的老大,皇宫里的所有人,都要唯她马首是瞻。
就如同慈禧控制光绪一样,裕隆皇太后也想牢牢地控制溥仪。然而,裕隆皇太后并没有那么好的命,在清帝逊位之后没几年,丫就嗝屁归西了。
裕隆之死,并没有让溥仪觉得自己自由了,因为此时的他不过是个小小子,在他之上还有别的货色。裕隆死后,各种牛鬼蛇神纷纷出来,想要当紫禁城的家,其中就包括同治和光绪的妃子。
是的,你没有看错,同治都死了几十年了,他的妃子们仍然出来刷存在感。到溥仪继位时,同治和光绪还有四位妃子在世;尽管裕隆死的时候已是民国,这四位妃子仍然坚持要给自己一个名分。
在北洋政府的主持之下,这四位妃子终于有了自己的身份:太妃。与过去惯例不同的是,这些太妃们竟然妄图干预皇帝的生活,而且她们最后还真的得逞了!这不是造孽嘛!
得亏那时的溥仪年幼无知,对皇室的家法并不是特别熟悉。于是,这帮太妃便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还特么让小皇帝称呼自己为额娘,每天都要去请安。
要知道,根据清朝的礼法,这些妃子就是皇上身边最下等的存在,即便皇帝死了,新皇帝仍然可以不把她们当做一回事。若不是清朝有了前所未有之变局,哪能轮得到她们出来上蹿下跳?
按照嫡庶关系,这些所谓的太妃,就是最末等的存在。然而清朝已是风烛残年,也就顾不得这些礼法了,太妃们也就趁机占便宜,成了溥仪的干妈。
四个太妃之首,就是端康太妃。这些妃子们和裕隆太后一样,都是见识过慈禧太后*威的,自然对她的那一套了如指掌。如今她们熬资历终于混出头了,还不对着小皇帝指手画脚?
终于有一天,端康太妃做了一件非常过分的事情,她把溥仪非常敬重的御医赶跑了。14岁的溥仪知道后,大怒!于是,跑到端康太妃的住处,大声骂到:
此时不同以往,若是搁过去,皇上直接废了太妃,也是情理之中。然而此时的大清国早特么完了,端康太妃自然也就不尿他这壶。于是,她就开发了女人固有神通“一哭二闹三上吊”,大闹紫禁城。
端康太妃胡闹的结果,自然引起了溥仪亲生父母的注意。太妃把溥仪爹妈叫过来之后,又是一通告状,并要求溥仪赔礼道歉。溥仪爹妈虽然身份尊贵,相对于太妃,他们也只是庶民,只好逼着溥仪道歉。
溥仪爹妈在回去之后,越想越憋屈,最后溥仪的亲妈竟然自杀了。
溥仪的母亲的自杀,一下子将端康太妃吓蒙了。不管怎么说,那也是皇帝的亲生母亲,自己什么斤两,心里还是有那么几分B数的。于是,蛮横的端康太妃一下子就怂了,自此再也不敢干涉皇帝的生活。
通过末代皇帝的一个小小生活片段,我们至少可以知道:即便你是皇帝的亲妈,只要你没有被前任皇帝上过,你就是个庶人。那些妃子们照样打压你!
嫡庶之分,可见一斑。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古代嫡庶观念还是非常强的。
大家可以看看红楼梦,嫡出的儿子贾宝玉和庶出的儿子贾环,地位简直有天壤之别。
贾宝玉基本就是内定的荣国府继承人,即便他行为怪异,不爱读书,性格软弱,留恋女色,不走正道。
相比起来,贾环比较爱学习,也不那么喜欢女人,但仍然没有什么资格继承家业。
其实,中华文化圈的国家都是如此。
朝鲜古代庶出的孩子,甚至不能称自己的贵族父亲叫做爸爸,只能喊“大人”。
为什么差别如此之大,原因有2:
第一,妾的地位低下。
在古代,妾基本是生育工具和泄欲工具,并没有什么地位。
比如红楼梦里面的赵姨娘,为荣国府当家贾政生了2个孩子,不亚于嫡妻王夫人。
然而,赵姨娘的地位很低,连八竿子打不着且辈分很低的王熙凤,也能将她骂的狗血喷头。
这种人生的儿子,只有一种情况下才会被比较重视,就是嫡妻没有生育。
如果嫡妻有孩子,那么庶出的孩子就没机会。
第二,妾的关系低下
古代婚姻很多是政治和经济,因为不是自由恋爱。
这种婚姻强调门当户对,通常嫡妻的家庭和丈夫差不多。
两家结合,对双方都有很大帮助。
不过,妾的 社会 关系就差了。她们说白了很多就是女仆,家庭也都是仆人或者底层市民。
在重视门第的古代,妾和他的儿子因为这些背景,导致被人瞧不起,也失去了继承权。
这可比电视里严重的多了!妻子是明媒正娶的,在家在外都得尊称一声“夫人”包括自己的老公都一样,所以才有相敬如宾这一说!妾就不一样了,只是一个泄欲和生育的工具罢了!据我了解妾入门不能走正门,就一顶轿子从后门抬进来!妾也分贵妾,偏房,副房,陪房(甄嬛传里的颂芝就属于)通房,外室,侍妾!像通房,侍妾,外室这些人的地位有的都没有夫人和嫡女身边丫鬟的身份高,只不过比普通丫鬟多点工资赏钱而已!虽然妾也分等级的,但是她们每天早晚都要给正妻请安问好,终身不得穿红,而且她们就算见了夫人生的孩子和她们的孩子都要行礼,尊称一声少爷**的!她们生的孩子也不能叫她们母亲的!
真的很严重。甚至比电视上演的更严重。不论帝王将相还是贫民百姓。
帝王家讲究立嫡不立长。贞观年间,李承乾被废以后,唐太宗李恪和李治立太子人选中犹豫,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排行第九,但是是嫡出的李治。而没有选择庶出的李恪,可见嫡出的地位会高很多。
在再比如《红楼梦》中。贾宝玉是王夫人生的是嫡出,而贾环是赵姨娘所生的是庶出。在大观园中贾宝玉和贾环的待遇差别可谓是天壤之别。贾宝玉是人人想要奉承的主子。而贾环有时丫头都可以欺负他,比如说《红楼梦》第60回,贾环向芳官要蔷薇粉,芳官却骗他,实则给他的是茉莉粉。
赵姨娘知道后,还去找芳官大闹了一场。这时芳官等小戏子和赵姨娘直接上手掐架,也可见赵姨娘不是正房太太,并不能真正算作主子。
探春是赵姨娘所生,但是从小养在王夫人房里,地位身份就明显和贾环不同,大观园中的丫头婆子各个都是认这个主子的,
就这几件小事,古人的嫡庶观念可见一斑。
看到很多人在批判这种观念,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有很多弊端,但是实际上这种制度在当时是一种进步。 在没有废除允许有妻妾制的前提下,批评这种“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制度就是耍流氓。 当时那么多有智慧的人推崇的制度,被你们批的一无是处,你要他们一视同仁,你还不如直接教他们搞选举呢。
嫡庶观念形成的时代背景
嫡庶是在周公制定周礼之后逐渐成型的,齐桓公在称霸的时候,与诸侯会盟时第一条规定就是:“ 初命,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 ”。为什么齐桓公对这一条特别看中,因为齐桓公之前的齐襄公就是被他的堂兄公孙无知杀的,齐桓公是在此次内乱中逃出来的。
在《列子》中记载:“ 齐公族多宠,嫡庶并行 ”。公孙无知是齐僖公弟弟的儿子,齐僖公对他非常宠爱,让他的待遇等同于太子。在齐襄公继位后,公孙无知已经威胁到他的地位了,所以齐襄公要削减他的地位,结果公孙无知发动了叛乱,齐襄公被杀,公子小白和公子纠从齐国逃了出来。
这次动乱对齐桓公来说,影响是非常大的,历经千辛万苦才逃出来,回去的时候还是九死一生。其实晋文公的情况和齐桓公差不多,也是在晋献公由于宠爱骊姬,被骊姬蛊惑,杀掉了太子申生,公子重耳也是在这种背景下逃出来的。所以有“申生在内而亡,重耳在在而安”之说。
庶出地位有多低下
古代庶出有多严重呢?比如说袁绍,从小的时候就被人赞誉为“袁氏人杰也”,但是从来没有被自己的异母弟袁术瞧得起过。公孙瓒在列列袁绍十大罪状的时候就有这一条,在《三国志》中公孙瓒的表文中写道
这一篇表文,在当时也是一篇经典雄文。作为庶出,即便你再厉害,还是一样被人瞧不起。 在古代,庶出还有一个叫法叫“孽子” ,在《史记》中介绍秦始皇的的父亲子楚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子楚,秦诸庶孽孙也!”。
在《淮南衡山王列传》中提到:“ 王有孽子不害,最长,王弗爱,王,王后,太子皆不以为子兄数 ”。庶出即便在家中是兄长,也很没有地位。
在唐朝的时候,玄武门之变之后,李世民杀掉了李建成和李元吉,就意味着有权利继承皇位的就只有李世民。不是因为李世民年龄最长(虽然确实是他年龄最长),而是李世民是李渊诸子中唯一的嫡出了。
而在李世民当皇帝的时候,太子李承乾被废,李世民曾考虑过立李泰,但是李泰因为牵涉到太子案中,所以被幽禁。虽然李世民看不上李治,认为他太软弱,他最喜欢性格最像他的李恪,但是因为李恪是杨妃的儿子,不是长孙皇后的儿子,最后还是没有里李恪。
为什么庶出地位低下
实际上庶出之所以不能继承家业,并非单纯的因为身份底下,这也是有客观原因的。在先秦时期,诸侯夫人多是联姻的,如果你以一个庶出代替嫡出,不为夫人所容,你又不能废黜夫人,(在古代没有妻子降为妾这一说,要么就休,要么就只能是正妻)很可能导致内乱。
比如在秦国,秦武王赢荡因为举鼎而死,惠文后就和芈氏展开的斗争。结果芈氏在同母弟魏冉的帮助下获得胜利,也就是后来的宣太后。如果不是魏冉,宣太后可能都被惠文后给整死了,并不是所有的庶妻都有一个厉害的弟弟。
即便在后来的朝代也一样。比如唐中宗的时候,因为韦后无子,所以李显就立了李重俊为太子。但是李重俊被韦后厌恶,被安乐公主李裹儿看不起,常常辱骂李重俊。常常称呼李重俊为奴才,还唆使李显废除了李重俊,逼得的李重俊不得不反。这还是太子呢,因为庶出就被鄙视成这样,要不是太子,连被鄙视的资格都没了,人家压根当你不存在。
所以,也不能说这个制度完全是不好的,它只是在那个特定时代的妥协的选择。如果你脱离时代背景,去批判某种事物,完全是耍流 氓。
中国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嫡庶之分呢?大约在商朝就有了,经过周公定礼之后,成为法规定律,才有了流传千年的嫡庶之分的阶级差异。
首先是怎么分辨谁是嫡谁是庶?这是根据其母亲的出身来判断的。现在人多认为古代都是三妻四妾,这种观点是根本性的错误,我国自古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只有一位,正妻所生的就是嫡子嫡母,其他女人所生的在根据地位的不同再分等级庶生子,奸生子等等。其中特别说明的一点,就是当原配夫人去世,男人再明媒正娶的夫人,也享有正妻的地位,其所生也为嫡子嫡女。
嫡庶确立之后,他们各自享有的 社会 地位也是不同的。周公定礼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嫡长子继承制,以这条为准绳确立法统理统。我国古代因为这条制度发生过很多的正统之争,如宋英宗时期的濮礼之争,大家熟知明朝嘉靖时期的大礼仪之争,都是围绕嫡长子继承制发生的。
在春秋时生育技术低下,男性人口都是宝贵资源。这种情况下嫡庶之分不是不可以逾越的,当时私生子也比较多,要是能力强也可以得到超过嫡子的待遇,著名的有春秋赵国的建立者赵襄子,他就是以庶子的身伤继承家主,最后建立赵国。
到秦汉之后,嫡庶之分就有了严格的界限,嫡子得到最优等的待遇,庶子也就比家中奴婢高一等,要是不受家中长辈喜爱,也与奴婢同等了。庶子还好一点,要是庶女就更惨。在宋朝时不受喜爱的皇家庶女,也经常下嫁给富豪商户,士、农、工、商四等,连皇家庶女也被下嫁最下等商户,就可见普通人家的庶女是什么待遇了。
庶子女的母亲多为主家买来,或是奴婢之身受宠后提拔为妾室。妾的身份卑微在家中仅作为取悦男主的工具,苏轼就曾将怀孕的妾室送于他人,然而不管悲哀与否,合理与否,这便是我国千年以来的 社会 规则伦理。
妻妾成群那是有钱人和贵族的做法,中国自古重男轻女,男多女少是常态,有钱人妻妾多了,必然导致平民更多光棍汉。
周朝时周王和诸侯有多位妻妾。正妻一位,每位正妻又来亲友团(一般是亲妹妹或堂妹)三位,称滕妾,滕妾的地位低于妻但是高于妾。士大夫也能娶妾但是数量少。后面的朝代,贵族妻妾的数量跟其爵位和官职挂钩的,官小了或没当官的只能娶一位或两个妾。当然很多姬妾是没有名份的,称外室,跟如今的二奶三奶差不多。没有名份的姬妾地位小于妾,因为妻和妾都是经过手续和仪式迎娶的。
以上摘自唐朝的律历,从中我们可以窥探一丝关于嫡庶的区别,而真正的嫡庶制度,比唐律所规定的这简单一条复杂的多。
嫡庶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嫡庶制度起初是“为天子诸侯继统法而设”,只实行于大夫以及以上级别,约束的只是天子、诸侯、卿、大夫 。也就是说,嫡庶是贵族产物,嫡庶制度是要有家族的延续性为基础的。
春秋时期,孔子坚持复古周礼,本质而言就是为了恢复嫡庶制度。后来我们若说的 丧服制、宗法等等,都是由嫡庶发展而来 ,可见其影响深远。
孔子为什么说完恢复“周礼”,而不是是说恢复殷商之礼?这是因为,殷商之前的君主是以弟为主,子为辅的,也就是说君主退位后,是由其弟弟继位,如果没有弟弟才能轮到君主的儿子,这个时期是没有“嫡庶”之分的。西周时期,统治者看到了因为之前的继承制度极容易造成内乱,才由此确定了嫡庶制度。正如之前所言, 嫡庶制度本身就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秩序的产物。
嫡庶制度真正发展到民间是在战国时期,这一点我们从儒家的 历史 轨迹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孔子出生于春秋,创立儒学,孔老夫子一直感喟“礼乐崩”,一生致力于周礼复兴。战国以及后世,以宗法、服制为表,以嫡庶为本质的阶级制度日趋完善,深入到各阶层各个方面,这其中少不得孔老夫及其后世门生的努力。
有一点我们得说明的,就是嫡庶制度本质是政治手段和策略,儒家只是发展完善而已,且儒家并非是唯一的发展者,这个问题不能单单归结到儒家一系。归根结底,还是 社会 统治的需要。
嫡庶制度的具体表现
从《公羊传》中我们其实就看的出,所谓嫡庶,所谓长幼,其实最终只落在一个字上,就是“贵”。在一个氏族家庭中,什么是贵?在之前也许很难界定“贵”这个问题,但是总会有人为“贵”划出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嫡庶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执行。
很显然,嫡为贵,庶居于下。嫡妻,嫡女,嫡子,相对于“庶”这个阶层而言,必然是更高一等的。而在“嫡”的阶层,也是有严格的阶级划分,这也是嫡庶制度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一、嫡长子/宗子和庶子
嫡庶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 嫡长子拥有绝对的继承权和财产的分配权 。也就是说,嫡妻所出的男性后代都是嫡子,但是嫡子中,又以长子为最贵,享有最高的身份和地位,至于其他嫡子,是逊于嫡长子,庶子又逊于所有嫡子。
嫡长子又被称之为宗子 。“宗之道,兄道也”,嫡长子继承大统,且统领其他兄弟,其他兄弟无论嫡庶都以嫡长子马首是瞻。嫡子中,除嫡长子外,其他嫡子称之为别子。别子只有分封资格,没有身份地位的继承权。但是别子分封以后可以自成一系的始祖,身后又是以嫡庶制度来以此类推自己的后代。一个家族开枝散叶,一枝枝有序繁衍,这定然就会产生很多的宗子和别子。在一个大的姓氏家族中,一脉相承下来的就是大宗,其他分支出去而成为宗子的被称为小宗,这是个相对关系。
举个例子来说,在皇权中,嫡庶制度最为显著。就比如皇帝与皇后的嫡长子为太子,以继承皇位,其他皇子无论是否是皇后的孩子都是封王爷。王爷也会有嫡长子、别子、庶子等,那么王爷也要按照嫡庶制度,让嫡长子世袭身份地位,别子再另立家业。那么在王爷这个体系中,王爷就成为了始祖,他的嫡长子就成为了宗子,以此类推。在皇族中,一直做皇帝的那一位就是大宗,王爷自立门户以后成为自己家的大宗,相对于皇帝而言王爷还是别子。
二、嫡妻
宗子的妻子称之为宗妇,妇凭夫贵,位尊。 其实,到了这里,我们就很容易理解所谓嫡妻的真正含义和意义了。嫡妻,也就是正妻,古人奉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之前我们说过,嫡庶制度的出现本来就是为了维护统治秩序的,所以在 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定然有严格的标准规范,嫡妻就是最典型的表现形式。
现代 社会 我们也经常讲到门当户对,这也是传承于古人的。嫡庶制度给了嫡子绝对的地位和身份,为了巩固这项特权,在正妻的选择上定然不能马虎。
嫡妻只能有一位,且必须是门当户对,所以在嫡妻的家世、地位方面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在唐朝,如果有违嫡庶制度,若被发现,被强行接触婚姻关系不算什么,更严厉的惩罚是还要遭受一年的牢狱之灾。可见,为了维护统治秩序,也真是尽力了。
明媒正娶,说的就是嫡妻,这是作为宗子 ,或者即将开枝散叶的别子的最正式的婚礼,一般情况下,有且仅有有一次。所以,礼节、流程、婚礼规格,定然都是非常讲究的。写到这里,让我不仅想起那些极力拥护俞敏洪老师的女人导致国家堕落的说法的男性同胞们,说是要回到古代……其实古今一样啊,不上进的男人,回到古代估计连衣服都讨不上。
古人不可轻易休妻,否则也属于犯法。
三、姬妾
姬妾一般是没有正式婚姻形式的女子。姬妾的地位低于正妻,且姬妾一般出身都比较低,甚至又都姬妾是可以相互赠送买卖的。
在一些朝代,正妻亡故以后,可以扶正妾,但是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的。
嫡庶制度中的女性
其实在嫡庶之争中,女性只是个辅助角色,权利中心的人物主要还是家庭中的“儿子”。所有嫡妻庶妻嫡女庶女等等都是依存于“宗子”而言,无论嫡庶,最后的地位还是由男性身份而定的。嫡妻所出女子为嫡女,嫡女的这层身份必然高于庶女,在门当户对的要求下,嫡女一般还是嫁与同地位氏族的宗子,然后以此……
现代的网络小说看的不多,但发现普遍有个问题:轻化了妻妾之间的地位悬殊,重化了嫡子和庶子之间的地位差异。
古代不同时期这些关系略有不同,但整体而言,妻妾地位是不容有丝毫违背的。妻在妾面前是主人,妾在妻面前是奴仆。妾的孩子理论上的母亲首先就是妻。所以,做妻是有娘家的,而妾则没有,无论男主人还是妾的孩子,都不对妾的父家有任何义务关系。这个规矩乱了不仅违礼,而且违法。而且这种身份比较固定,即使妻子死了,妾都很难上位;而丈夫死了,妻子甚至有对妾的人身处置权。就像贾探春,生母赵姨娘是妾,所以其法理上的母亲就是王夫人,法理上的外公、舅舅就是王夫人的父兄,赵姨娘不小心说自己兄弟是探春的舅舅,直接导致探春发飙而赵姨娘自己也理亏。而男主人死后,姨娘们的待遇也几乎都是女主人决定的,比较好的像贾母还偶有关心丈夫留下的姨娘,关系差的吴月娘在西门庆死后直接把潘金莲给卖掉。
当然,男人在家中极其强势宠妾而妻子暗弱导致妾越礼的现象,不敢说没有,但这就像今日的违法违规现象一样,不被普遍认可,更不会是主流。像袁世凯与发妻很早不合,一直爱妾沈氏,家中打理也交给沈氏。由于其本人家中地位强势,其妻子对这种违礼安排没有反抗能力。但是,其身前死后各种礼仪上的妻子地位,只能是其发妻,沈氏依旧不能替代。
但是,嫡子和庶子的区别则相对有限的多。二者都是家庭中合法的孩子,都是少主人地位,除了个别礼仪外,得到的物质、教育等待遇区别不大,仅仅在继承权上嫡子地位高于庶子而已。而且,在这个问题上,礼法的强制性更差,父亲在传家时,如果执意重庶子,外人也没有多少反对效力。这些看看王侯之家就知道。
如果再是不涉及继承权的女儿,那么嫡女和庶女之间的差异就更小了。探春的日子过的也不比别的姐妹差。
以上说的是妻妾及其子女之间的区别,如果女子地位低于妾但孩子依然得到夫家认可,那么与上文类似,即女子待遇低于妻妾,但孩子受到待遇基本等同于男子其他子女。但是,如果是私生子未得到夫家普遍认同的话,后果就难说了。像明万历时期一位首辅申时行,是其父在外的私生子。不久其生父死去。由于私生子身份,故一直没有归宗,一直在养父家跟养父姓徐,直到中了状元,才顺利归宗
这里就要说到小妾和外室的区别,捎带讲一讲古代的婚姻制度了。
尽管在不同时期的婚姻制度是不一样的,但是基本上是延续了一夫一妻多妾制度(绝对不是三妻四妾),也就是说妻妾都是合法的。都是古代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正妻所生长子为嫡长子,但是正妻如果没有生出来儿子的话,小妾的儿子也可以继承,正妻死后,小妾也有机会扶正。
在《红楼梦》中,贾雨村在甄士隐处落难的时候只因为甄士隐家丫环回头多看了贾雨村一眼,贾雨村发迹后就忘不了这个小丫头,后来就将这个丫环娶回家里当小妾,正妻死后就被扶正了。
那么,既然可以娶小妾,为什么还要养外室,有人说是因为正室不允许,类似现在的小三,属于见不得光的这种,也有人将现在的小三比喻为古代的外室,实际上这是不恰当的,外室在古代是大量存在的,并非是妻妾不容,而是法律和世俗不允许。
举几个影视文学中的例子,让大家有更直观的了解,以《水浒》中宋江为例,宋江因为帮助了阎婆惜,被阎婆撮合将阎婆惜做了宋江的外室,而当时宋江是没有妻子和妾室的。
在前一阵子大火的《知否》中,顾廷烨在将曼娘当作外室的时候,也并没有成亲,所以才有了曼娘后来为了夺取自己的地位,三番五次的破坏顾廷烨娶别的妻子。
实际上,这里面就涉及到古代的一项法律制度了,在古代人和人是不平等的,不分个三六九等,那还叫什么封建社会。
根据职业划分甚至将人分为良民和贱民,所谓良民就是士农工商了,然而古代的职业却绝非这四样,还有诸如奴婢、倡优、皂吏、番户、杂户、惰民、丐户、乐户、部曲户女这样的被称为贱民,古代是禁止良民和贱民结婚的。
卖唱的属于“酒色娼妓”的倡优,虽然文人士子喜欢和她们搞在一起,但是却都鄙视把他们娶到家中来,《知否》中的曼娘是无论如何也做不成顾廷烨的妻子的,顾廷烨当时的想法是娶一个好说法的妻子将曼娘弄一个小妾的身份,这是相当困难的,曼娘的身份,给顾廷烨做外室都遭到顾廷烨父亲的反对。
而《水浒》中阎婆惜“长得好模样,又会唱曲儿,省得诸般耍笑”最后只能给宋江做外室,鲁智深好打不平救的金翠莲在脱离了镇关西后,转身又投入赵员外的怀抱,当了赵员外的外室。
有的时候,出身就决定了你的命运,这就是不合理的社会。
值得一说的是,阎婆惜实际上只是典给宋江的女人,对于人用“典”字,表明她已经成了它,只是宋江的一个一件物品。
阎婆惜抓到宋江通匪的证据时威胁宋江:“第一件,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第二件,我头上带的,我身上穿的,家里使用的,虽都是你办的,也委一纸文书,不许你日后来讨。”
虽然这个条件很不合理,实际上也是阎婆惜为了改变自己命运的一次斗争,你可以说她不要脸,忘恩负义,然而追求自己幸福乃是人之常情,只不过很多人站着说话不腰疼,认为一切都应该按照情理来办事。
话不展开说了,说多必然伤感,我的意思就是,多给弱势群体一些谅解和关怀,比如帮我这个弱势的写手点个赞什么的,有错别字,语句错误什么的帮忙指出一下,不要就是喷,我一个找不到工作的人在网上码点字不容易,本身文化水平就有点低,又没有校对和精力去检查,完全靠单打独斗的在创作,十分不容易。
说回正题,古代可以纳妾,但是有时候一些女人的身份太低下,不允许被娶进家门,只能以外室的身份养在外宅,实际上这也是古代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关键,本来女子在家庭婚姻中的地位就低,而地位低的女人,连正儿八经的婚姻关系都不配拥有。
都说要穿越古代当个王爷,当个大臣,你可曾想过,一不小心是个女人,该是一件多么凄惨的事情。
堂客即是妻子、夫人、老婆、婆娘、屋头 的、娃儿的妈,讲堂客的除了重庆,有湖 南,还有湖北武汉、黄陂、咸宁称之堂客。 这是句很独特的俚语。那么,为啥要把妻子 称“堂客”呢?学问颇深沉——这涉及中国传 统家庭的建筑形式,民居建筑学。在以前, 从“堂客”这个称呼来看,湖南的老婆们与其 它地方的老婆们比起来,家庭地位要高一 些。“堂客”是“堂屋里的客”,而堂屋是供祖 先牌位的,最神圣的地方,也是家里议事做 决定的地方,最要紧的去处,这就证明夫家 不把娶进来的老婆当外人,直接就请到堂 屋来。因为毕竟是外姓,不共祖先,于是给 了一个“客”的称号,叫“堂客”,不然的话就 要叫“堂主”了,可见夫家给的待遇和地位还 是蛮高的。
解释不同
1 堂上客人。
隋 《元锺墓志》:“堂客不空,桂罇恒满。”
2 女客。
儒林外史》第五回:“官客并堂客,共摆了二 十多桌酒席。” 《红楼梦》第七一回:“ 宁国 府 中单请官客, 荣国府 中单请堂客。”
3 泛指妇女。
《金瓶梅词话》第六三回:“分付后边堂客躲 开。”《老残游记续集遗稿》第六回:“本来 是他们两个官客睡一处,我们两个堂客睡一 处的,你竟陪我谈一夜吧。” 张天翼 《贝胡 子》:“大家叫她宗老师 的那个堂客--今 天又到会馆里来了一趟。”
4 特指已婚妇女。
《何典》第四回:“他说不论年纪、穷富、细 娘、堂客,只要生得标致。”
5 指妻子。
《儒林外史》第二七回:“到明日,拿四样首 饰来,仍旧叫我家堂客送与他,择个日子就 招人便了。” 湖南长沙人称妻子为“堂客”。周 立波 《山乡巨变》上二:“跟他相反,他的 堂客却是个油煎火辣的性子。”
6 特指娼妓。
《白雪遗音·马头调·窝娼》:“有一位 吴太爷 。一到就把堂客断,刑法儿新鲜。妓女儿, 剃去了头发;包家子,削去了眉尖。”
传统格局
传统家庭建筑是这么个格局:正中是堂,堂 后是室,两边为房。汉民族亲属称谓命名便 是由堂、室、房来决定。三者中“房”的地位 最低,住的是小老婆、儿子。所以称谓中小 老婆叫“偏房”,长子称“长房”,次子称“二 房”。当然这是指古代,小老婆允许住在家 里,如今包二奶都是“悄悄的干活打枪的不 要”,连“偏旁”的名份也捞不着。
“室”住嫡妻,也就是正份老婆,叫“正室”。 妻住室,后来演变成复合词称妻室。“堂”居 正中,是家庭的象征,故父母被称为“堂”。 结婚时一拜天地二拜高堂,“高堂”即指父 母。旧时称呼别人的母亲叫“令堂”、“尊 堂”。堂即为家庭的象征和代表,“堂兄弟”、 “堂姐妹”、“四世同堂”……堂客,堂中之客 也!是何等的正大光明、名正言顺呀。
然而奇怪,在重庆人的日常用语中,“堂 客”成了“下里巴人”的称呼,白领之类有身份 的人,是万万不会称妻子为堂客的。常把“堂 客”挂于口中的,只限于工人农民即三娃子之 类。这就叫忘了传统忘了祖宗了。
如今时尚以称“老婆”为雅。雅么?年轻轻一 个娇妻被称为婆,而且是老了的婆,老婆老 婆的唤得来有滋有味,雅个屁!真是笑死人 了。须知,“堂客”是高雅的,传统的,反倒 是称“老婆”,俗气,事情搞反了,在此,老 侃一番俚语趣谈,也算是为重庆方言的“堂 客”正名。
相关土语
娶了湖南堂客,是找到了一个好合伙人,好 帮手,能减轻男人生活负担,事业压力。湖 南堂客吃得苦,耐得劳,霸得蛮,“上山能把 乌云赶,下河能摸水田螺”,里里外外一把 手。
湖南排名第一的堂客是家喻户晓的《刘海砍 樵》里的胡秀英,湖南的第一模范夫妻就是 刘海哥和胡大姐,“一个走啰呵,一个行啰 呵”,夫唱妇随,妇唱夫随,你恩我爱,共同 劳动,共同生产,发家致富,是湖南所有夫 妻的榜样,湖南堂客们都会唱“刘海砍樵”, 都向往那种生活,湖南的男人们也都在梦里 想做刘海,当然是想娶到象胡秀英那样的堂 客,而不是想以砍柴谋生。
四川成都,安徽安庆地区堂客这个词的用法 和湖南相同,也指妻子。不过喊别人的堂客 都是直接称呼该堂客的名字或者喊“某某的堂 客”,不会在前面冠以堂客的姓。
浙西衢州江山方言,用法基本相同,通指女 性,目前多做不甚恶意的骂人或玩笑用语。我的qq1903949415
古代一家之长代代传是一种制度, 叫做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广义的“长子”是指排行最长的子女,换言之长女也可能包括在内,狭义的则只包括儿子,女儿的继承顺序较儿子后,甚至没有继承权。一些母系社会中则是由长女拥有优先继承权。
一、简介:
嫡长子继承制 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他们被分封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大明令·户令》规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数量半分;如无别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绍全分。”
中国在秦朝以前曾是奴隶社会,爵位和封地财产结为一体,因此当时存在土地财产主要由长子继承的情况。在日本以及其他地方的封建时代,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欧洲封建社会的长子继承制,包括了长子继承财产,封建贵族的爵位和土地传给长子,其余的儿子因缺乏财产为谋生而沦为骑士。中国受井田制均田思想的影响很深,因而财产实行诸子平等均分。欧洲由于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为了防止家族封地和财产实力不因后代的分割导致变小变弱,因而财产也实行长子继承制。在中国,女真人建立的金朝、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曾一度在法律上规定诸子按照身份等级的不同实行不同份额的财产继承权。
二、历史发展:
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嫡长子继承制是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下实行的一种继承原则(制度),是维系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嫡即正妻、原配,正妻所生之长子为嫡长子。法律规定嫡长子享有继承优先权。该制度起于商末,定于周初。具体规定为“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在奴隶制(礼制)时代,主要适用于宗祧继承中--此时家国一体,宗祧继承可涵盖王位继承、爵位继承、官位继承。进入封建时代,法律严格区别嫡庶,在王位继承、爵位继承、官位继承和宗祧继承中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财产继承中诸子均有继承权,嫡长子仍处于优势地位--王位、爵位、官位、宗祧不可分割,财产可以分割是原因之一。这种制度体现了等级观念,与宗法制度、妻妾制度相表里;但在当时多妻(妾)制条件下,一定程度避免了继承中的矛盾冲突。
嫡长继承制继承顺位示意图嫡长继承制继承顺位示意图商代的继承制度是父死子继,辅之以兄终弟及。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始行嫡长子继承制。周制:统治阶级内部划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四个等级,财产和地位,世世相传,实行世袭制。在各个等级中,继承财产和职位者,必须是嫡妻长子;如果嫡妻无子,则立庶妻中地位最尊的贵妾之子。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这种继承制度与商制相比,有效地避免了统治阶级内部兄弟之间为争夺权位和财产的继承而引发的祸乱,从而维护了王权的威严和社会的稳定。
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就是所谓的嫡长继承制。“立嫡以长不以贤”的意思是:王位的继承人必须自己的嫡亲长子,不管他是否贤能。王位的继承人首先应该是国君的嫡亲儿子,在国君的众位儿子中间,以年龄的长幼来定由谁来继承。“立子以贵不以长”的意思是:王位的继承人都是自己嫡亲的儿子,但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并且可能王后的儿子不是长子,这时就有“立子以贵不以长”这一条来确定继承人:王位的继承人必须是妻所生的长子。如果哥哥的母亲为妾(妃嫔),但弟弟的母亲为妻(王后),只要有妻(王后)的儿子在,就不能立妾(妃嫔)的儿子为太子。如妻(王后)没有儿子,就只能立妾的儿子(在这中间仍然以妾中较为贵的一人的儿子为太子),不管其年龄如何。历史上的商纣王就依据此规定,当上国君的。商纣王有两个同母的哥哥,长兄叫微子启。纣王的父母都想让微子启为太子,但有大臣据法力争,说:生微子启时商纣王的母亲为妾,生纣王时其母为妻,有妻的儿子在,就不能立妾的儿子为太子,虽然母亲是一个。
嫡长子继承制度能解释一些奇怪的历史现象。例如,在明朝朱元璋为什么一定要把他的皇位传给长孙朱允文,而不传给他的儿子朱棣?其实,原因很简单,用嫡长子继承制度来解释这个问题就能茅塞顿开。因为朱允文是朱元璋长子冈太子的儿子,是他的嫡长孙,而朱棣不是他的长子。选立大子的儿子(嫡长孙)为法定继承人,理由就是“皇孙世嫡,富于春秋,正位储极,四海系心。”后来明成祖舍去功勋卓著的次子朱高照,立嫡长子高炽为太子,也是基于“长嫡承统,万世正法”的认识。虽然朱棣到后来有这样的认识,在位时也有很多历史功绩,但仍遭人非议,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的皇位不是合法继承的。无独有偶,唐朝刚建立之初,唐高祖李渊有三个儿子,按照封建社会的继承制度应该由大子李建成任太子,但是次子李世民无论在能力上还是在战功上都高出太子,但他还是没有权利继承皇位。而且太子李建成和弟弟加害李世民,迫使李世民发动的“玄武门之变”射杀了太子和弟弟。不久,李渊就退位,把皇位传给了李世民即唐太宗。唐太宗即位后,实施了休养生息政策,出现了唐朝第一个比较清明的时期,即“贞观之治”,为唐朝的繁荣奠定了基础。李世民是封建社会一个著名的杰出皇帝,但是,他也遭来了非议,原因是他的皇位是发动“玄武门之变”大义灭亲后取得的,在封建社会来看,是不义之举,他不是嫡长子。
中国封建社会皇位的嫡长子继承制,是一个成功并成熟的继承制度。这个继承制保证了政权的平稳过渡,使人心稳定,政权稳固。它是符合封建社会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继承制。但是,封建社会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也有它的缺点。比如三个儿子,大儿子上白痴,小儿子聪明过人,能力,为人处世都胜人一筹,但按照祖宗之法皇位应由白痴儿子来继承。所以也就出现了朱棣谋反,李世民大义灭亲的事件。在我看来,我觉得这两人的能力,在所有继承人中是李世民最合适的,但苦于当时的继承制度,所以才做出了大逆不道之举。在中国封建社会,有许多皇帝是白痴或幼帝。如晋惠帝就是个白痴皇帝,当大臣告诉他百姓没有饭吃的时候,他却反问他们为什么不喝肉粥。还有很多小皇帝,历史上数不胜数。往往这样的皇帝在位的时候,大权被权臣或宦官或外戚把持,导致朝廷混乱,社会腐败。各种权贵势力如干政的宦官、外戚后妃集团常常出于各自的利益,干扰嫡长制的实行。如东汉时期一些外戚后妃为了把持朝政,乃至故意“贪立幼主以久其政”;唐代中后期,宦官不仅把持朝政,甚至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而对皇帝废立生杀,当然也就谈不上严格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了。在这种情况下,势必出现嫡长制的某些变通或变态的情况;其一是兄弟相及。如唐敬宗无子传位于其弟文宗,文宗无嗣传位于另一皇弟武宗,宋哲宗无嗣传位于徽宗;其二是选择宗室子弟入继。通常是在皇帝无嗣的情况下,从皇室近亲子弟中过继一入,以填补皇位继承入的真空。如西汉宣帝、哀帝,东汉的安、质、桓、灵诸帝,宋代的英宗、孝宗、理宗,明代世宗等等,都属于这种情况。应当说,仅就皇位嫡长制本身来说,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种继承制度下,无论是“立嫡”还是“立长”,都公开放弃了才德方面的要求。
君主也常常出于个人的好恶而干扰破坏嫡长制的实行。如汉武帝晚年喜爱少子刘弗陵,常常对人夸他“类我”,后来果然将其立为太子”。后世君主也常常以此为理由废嫡立爱。与外,皇帝对于太子生母的感情变化,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变数。因此,嫡长制下的继承人资格最终是根据生母的身份贵贱确定的,一旦皇位继承人的生母因失宠而动摇皇后地位,势必连带危及太子的地位。而在皇帝多内宠的情况下,受宠对象往往随时而变,必然使嫡长制不断遭到破坏。如汉武帝时卫后宠衰,太子刘据于是不保;光武帝刘秀由郭氏而移宠张丽华,太子刘强只有惶恐让位与阴氏之子(明帝刘庄),都是著名的事例。
皇位的嫡长子继承制度在封建社会看来是一种成熟的继承制度,它对稳定社会有着重要作用。但在今天看来,他是一种非智能的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它必将被人抛弃,由进步的制度所代替。
三、制度的演变:
在夏朝,父死子继的身份继承制度已经出现,主要表现在王位的继承上。到了商朝,前期实行的是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后期实行的是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商朝前期这一独特历史形态,曾被法国孟德斯鸠写入其名著《论法的精神》(见张雁深中译本下册第178页)。周代时,实行以父死子继为主、间有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吸收夏商身份继承制度的一些特点,又有所独创。王位嫡长子(即正妻所生长子)继承制在西周时期已经确立。由于西周实行一妻多妾制,王位的继承必须是正妻所生长子,无论其贤与否;如妻无子,则不得不立贵妾之子,不管其年龄如何。至于诸侯王公的身份继承,则是参照王位继承执行。有关财产方面的继承制度,在夏商西周时期是附属于身份继承制度的,土地、财产的继承被排在王、贵族政治身份继承之后。即是说:西周时为了维护家族利益,不管是身份继承还是财产继承,都是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紧接着介绍中国封建制社会构建初期的继承制度。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私有财产的增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导致奴隶制开始崩溃,新的封建制社会形态开设慢慢构建,财产继承问题日益突出出来,有关的制度开始逐步建立起来。如商鞅在秦国颁行的分异令,就肯定了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利。秦朝建立以后,《秦律》中又将这些改革派的继承法思想收入其中,形成了封建社会第一套完整的继承制度。但是奴隶制法中的王位嫡长子继承制依然保留下来了。
然后,我们来介绍中国封建制社会成熟时期的继承制度。
到了汉朝,在身份继承领域,嫡长子继承制度又得以加强。在借鉴周代经验基础之上,汉朝明确规定,嫡长子才能继承封爵,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在财产继承上,采取诸子均分的形式,同时规定女子也有遗产的继承权利,这与西周时的做法是一大进步,这些有益内容也被我国现行继承法所吸收。汉代出现最早的遗嘱继承文件,该文件内容有遗嘱订立人、代书人和证人三方当事人,手续齐全,具有法律效力。以上这些表明了在财产继承上,汉朝法律较前又前进了一大步。
到了魏晋南北朝和隋代,由于在继承制度方面强调嫡子(正妻所生之子)的继承权,故妾不得触犯正妻的权益。西晋是的晋武帝还专门下召禁止乱嫡庶之位。此外这段时期也不得收养异姓为子,以免家庭内财产外流。
到了唐代和五代时期,在继承制度方面,已经明确的将宗祧继承(身份继承的一种)与财产继承加以区别。宗祧继承名义上是继承祭祀的权力,实际上是与标志政治权力的官爵继承紧密相连,故在唐代宗祧继承似乎与百姓关系不大,而财产继承制是每家每户的大事。唐代的财产继承制度比汉代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唐代已将“诸子均分”作为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若有遗嘱者,即不按法定顺序继承,采取遗嘱优先的原则。女子出嫁后,原则上在娘家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出现“户绝”(即家无男子承继,用现代话讲就是: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女子还是可以依法取得全部遗产。此外,在分家析产时,在室女(即未嫁女)可以分到相当于未娶兄弟聘财一半的财产作为自己的嫁妆费。但此时期的私生子依唐律不享有继承权。
到了宋朝,有关继承的法律制度,就比唐律规定得更加详细,更具灵活性,可以说已经达到封建继承法制的顶峰了。
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和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财产权外,还规定出嫁女(即已婚女)继承份额为男子的三分之一,没有出嫁女则按数额给出嫁亲姑姐妹侄女得一分。如寡妇招接脚夫(后夫),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即如寡妇改嫁到后夫家生活或其死亡,财产要没 为官府所有。宋朝法律对遗腹子、私生子、“义子” (即继子)及赘婿(俗称上门女婿)的财产继承权也做了规定。如规定遗腹子与已出生的亲生子享有基本相同的继承权。别宅子(即私生子)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与生父有血缘关系,不管是否同居或同籍,官府即承认其地位,允许其享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但如果不入户籍,又无证据证明身份,其申请继承,官府不予受理;将“再嫁之妻将带前夫之子就育后夫家者”(即继子)称之为“义子”,义子不得随义父(即继父)之姓。如义父死,则归本宗,不享有义父财产所有权,但可以分得其母随带财物。赘婿在家庭中没有财产权和男子应有的地位,更无权承继妻家财产。但如果“(诸)赘婿以妻家财物营运,增置财产,至户绝日”可分给赘婿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
南宋时,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人的办法。这比唐代的规定更加灵活。绝户即家无男子承继,用现代话讲就是:没有男性继承人。绝户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这为明朝的“立嗣”制度的创建构建了基础。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享有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另外的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收为官府所有。
宋朝在唐朝“遗嘱处分”的基础上又有发展。例如立遗嘱人须有年龄限制,其次遗嘱以书面文字记载为有效,并且凡未经官印押(类似于现代的公证)的遗嘱,法律不予承认。同时,根据遗嘱“已分财产满三年而诉不平,及满五年而诉无分违法者各不受理”,及“遗嘱满十年而诉者”,不得受理。这又有点像现在的诉讼时效制度。
到了元朝,在继承问题上部分摆脱了封建宗祧继承制的影响,主张蒙古人与色目人(西夏、回回)各依本族习惯法进行财产与权位上的继承。同时承认寡妇与无子之家的女子享有继承权。但对汉族人的继承,也同样依照法律,采取嫡长子继承爵位和权位、财产诸子平分的方法。在室女与出嫁女也有继承权,但数额少于男子。金元时期对奸生子的法律态度较唐宋更加宽容,规定奸生子(即私生子)的继承份额为嫡子(正妻所生之子)的四分之一,庶子(妾所生之子)的三分之一。
最后介绍中国封建制社会衰败时期的继承制度。
到了明朝,在继承制度上,开始恪遵唐宋时留下的古代法固有传统,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相结合,嫡长继承和共同继承并存,以及男女不平等等等。但在继承的具体制度上也有变化发展,主要是立嗣制度更加灵活,奸生子的继承权得到上升。关于立嗣制度,起源于唐宋时的“绝户”制度。“有子立长,无子立嗣”,是中国古代宗祧继承的原则。明朝法律规定,嗣子必须从同宗近支或同姓的卑亲属中择立,且应昭穆相当,不得尊卑失序,亦不许乞养异姓为嗣,这一点与魏晋南北朝的做法相似。法律所要求的立嗣行为称为“应继”,但如“应继” 嗣子不尽孝道,不为所后者亲,立嗣者可告官别立。明代中叶法律又作较为灵活、自由的补充规定:“若义男、女婿为所后之亲喜悦者,听其相为依倚,不许继子并本生父母用计逼逐,仍依大明令分给财产”。立嗣者择立亲爱者为嗣,是为“择继”。 奸生子在唐朝被认为无继承权,宋代的规定有所松动,至金元,奸生子的继承份额为嫡子的四分之一,庶子的三分之一。明代则规定,奸生子的继承份额为嫡子的二分之一。如别无子而立嗣,奸生子则与嗣子均分遗产。如无应继之人,奸生子可继承全部遗产。
到了清朝,继承制度基本沿袭明制,又将身份继承分宗祧继承和封爵继承二种。宗祧继承承袭明制中的嫡长子继承办法(嫡长子-嫡长孙-嫡庶子-嫡次孙-庶长子-庶长孙-庶庶子-庶次孙)。前者无则立后者。违反该法定顺序,处杖80如嫡庶子孙全无的家庭,则采取立继的方法确定继承人,这与南宋时的“绝户”制度极为相似。禁止立养子、义子为继承人,但允许独子一人享有同宗两家的继承权(独子承祧,俗称兼祧),不得随意接触。即使继承又养男儿,嗣子的身份仍不丧失。如果生身父母愿将出继子领回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撤销立嗣关系。如有嗣子不孝或与继亲相处不睦之情,允许废除立继关系重立嗣子。封爵继承制度适用于世袭贵族家庭和军功家庭,其继承顺序同宗祧继承,嫡长子享有优先继承权。在财产继承方面,清律不仅规定诸子均分财产的权利,对赘婿和养子的财产继承权也有规定。亲生女只有在无男户的情况下,才有继承绝产的权利。这与唐代和南宋旧制相同。夫亡妻子无子而守孝者,才有继承丈夫份额财产的权利。这又与金元时期的制度相似。
四、国外情况:
1、日本:日本长期采用嫡长子继承制。21世纪的民法虽然规定各子女可平均继承父母遗产,但到了21世纪仍有不少人让长子继承父母的全部土地。
在明治时代之前有各式各样的继承方式。由于还没有统一的继承相关法令,因此许多家族屡屡产生了不少纷争。明治时代起,华族和士族规定使用长子继承制,长子可以世袭爵位。甚至也规定一般平民使用长子继承制。在这个旧法令中长子继承制实行得相当彻底,嫡长子具有绝对的优先继承权。昭和22年,民法修订,废除原有的继承法,法律上废止嫡长子继承制,规定各子女的继承权平等。但到2009年仍然有不少家庭让长子继承较多遗产。
2、朝鲜:古朝鲜古代亦使用嫡长继承制,在朝鲜王朝时更是严格实行,除非正室无子,否则只有嫡子有继承权,正室无子时也只有良妾之子有机会得到继承权。但也有几个君主是以庶子身份继位的。
3、英国:英国的财产继承制,强调的长子的绝对继承权,这和中国的嫡长子继承制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分。英国的长子继承制亦即长子享有绝对的继承权,幼子以及女儿没有财产的继承权,他们只能选择去参军或者去修道院,所以说17世纪的英国出现了这样一种奇特的现象:1、参军的人数大为增加。2、修道院事业大为发展。3、晚婚、甚至是终生不婚。
五、影响:
嫡长子继承制对于中国君主专制政体的具体运行方式更具有无比深远的影响。无论是嫡长制本身还是它的各种变态形式,在“家国同构性质下的专制政治”这一大前提下,都只能流了一种非智能的选择方式,都必然导致君主在权力和实际能力之问发生严重的脱节和矛盾。同时,也正是这种矛盾运动,使专制君权有可能突破“家天下”的、“私”的格局,在客观上成为一种代表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的“公共权力”。
如果只能在“富人妾”和“穷人妻”之间做一个选择的话,我肯定是更愿意选择做“穷人妻”,因为我向往的是专一的爱情。我是不会愿意和别人一起分享自己的另一半的,如果不能这样那我宁愿选择单身。
做富人妾首先自在位置上已经低于原配夫人了,而且在日常生活中还要听从自己丈夫原配夫人的安排,表现出足够的尊重,如果有表现不好的地方还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惩处。通过一些古装片我们也能看到,一个男性的众多妻子中间最有话语权的就是原配,其她的妻子充其量只能算是打杂的。
其次在古代许多富人并不是只有一个小妾,他可能会有很多的小妾。而这些小妾为了“争宠”,无所不用其极,这会使得自己处在一个比较危险的位置,会使得自己的孩子处于危险的境地。而且富人的孩子也会很多,不仅小妾们需要争宠,就连孩子之间都存在竞争,这对孩子来说是不公平的。
同时许多富人找小妾都是为了新鲜感,真当这股子劲过去了,他们就会毫不犹豫抛弃这些女子,把她们打入“冷宫”。而这时候,作为古代的女性是没有过多的选择的,只能接受这个悲催的命运。
或许嫁给富人,做他们的小妾可以让自己的生活无忧无虑,但是很明显这样的生活是不会幸福的。简单的来说小妾和小san最大的区别就是,小妾在古代是合法的而小san在如今是不合法的,除此之外,区别不大。
做富人的小妾不仅会承受着别人的轻视,还不能拥有一份专属的爱情,并且还面临被抛弃的可能。因此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
当然我也并不是说做穷人的妻子就是好的,因为俗语有云,“贫穷夫妻百事哀”,结过婚的并且家里比较穷的应该都会有这种真切的感受。爱情是不能当饭吃的,这就是事实,生活的许多方面都是如此,现在是这样,在古代也不会例外。
如果这个穷人是潜力股那还好,因为虽然现在贫穷,但是以后可能也有机会过上好日子。但要是那种因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导致的贫穷,这样就会很糟糕。自己或许得过一辈穷日子,永远没有翻身的机会。
但是不管怎么说,相比之下我还是会选择后者,做“穷人妻”。
1,皇上问话时当然不能说某爷某爷,如果是有官职的则称呼官职,例如:大学士某某,工部尚书某某,如果说是亲王等有爵位的则称呼其爵名,例如:和硕亲王某某,雍亲王某某,其中某某也必须注意,同辈称呼其表字,前辈称呼其自号,晚辈或者门人则称呼其名(当然如果要表达亲疏,或者故意拉近或撇清关系则在称呼上有所变化,而且如果既有爵位又有官位之人,如果遇到问题比如行政问题,则呼其官职,因为这有关行政能力,但这一般是要弹劾这人而向皇上提点他的职责以及缺失。)
2称呼皇子也要看不同的身份而有不同称呼,如果是皇帝称呼,则直呼其名,如果是有爵位的亲王等也可以呼其名(但也要看当时地位如何,一切称呼来自与当时地位的高低),其他人如果皇子有封号则称呼皇子的封号,没有封号则称呼其序齿加皇子,某某爷一般在历史中出现不多,大多是民间杜撰,在皇家制度森严,一般就是例如:四皇子,四皇子殿下等
3,你指的是什么福晋,因为福晋在前清代表的就是夫人的意思,而到了康熙后典制完善了,用“福晋”和“格格”称呼后宫嫔妃的情况才消失。定制后,福晋一词专称亲王、郡王及亲王世子的正室,侧室称侧福晋。为了强调福晋的嫡妻地位,又称其为嫡福晋,并且嫡福晋是要经过皇帝的册封的。,福晋的不同身份会导致自称不同。
以下是笼统的称呼列表(在不细究的情况之下)
宫妃
他称:嫔以上[包括嫔]者,皆称其为“娘娘”;以下者为“主子”;秀女为“小主”。
自称:妃以上[包括妃],对下及对平等位份自称“本宫”;妃以下对下及对平等位份自称“我”;经内务府册封宫娥对上皆称“臣妾”;秀女对宫女或之间自称“我”,对上皆自称“民女”。
皇嗣
对宫妃,自己的生母为“额娘”;对皇后一律称为“皇额娘”;对其他嫔妃,一律叫职位,不要喊姨娘,没有这个称呼。
皇帝
众人[除太后、太妃外]皆称呼为“皇上”,没有什么万岁爷,那是戏台上的叫法,圣上更不可能,那不是清朝。还有什么上殿之类,一律不许出现。或者可以叫主子。
皇嗣为“皇阿玛”。
王爷间,可称呼“皇兄”,但不能对皇上出现皇弟的称呼,一律称“皇上”。
皇太后及太妃称呼皇上为“皇帝”,太后私下可称呼名讳。
处理政务或朝堂上,众人皆以君臣定位,自称为“臣”。
遗妃
太妃称呼太后只能是“皇太后”,不要弄出什么太后娘娘这不是朝鲜,也不要什么上殿之类的唐代叫法。
太后和太皇贵太妃可自称“哀家”,其余太妃皆自称“本宫”。
众人称呼太皇贵太妃为“老祖宗”。
王府
王府女眷对男主皆自称“妾身”,嫡/封号/侧福晋入宫对上称“臣妾”。
王府女眷对上皆称“妾身”,对下一律称“我”。
王府世子格格,称呼自己生母为“额娘”,称嫡福晋为“额娘”,其余称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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