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她有感情,喜欢她,想和她组成家庭,那有孩子就当自己的孩子一起养。如果介怀,那就不要娶,没有未来,不会幸福。这个问题好复杂啊 不过你真的很天真 这个世界什么人都可以做就是不能做第三者
何况他还不是很在乎你,觉得你应该尽早离开这个男人 他什么都不能给你
孩子还是打掉吧,虽然我觉得这么做很残忍
但是没办法,你以后还要生活
以后别这么傻了,找个疼爱你人好好过日子
浪漫什么的都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有个安稳的家
没结婚,但是生过孩子的女人当然也会有男孩子要的呀。这只说明了一个问题,这个女人有可能是全身心的付出而没有碰到对她好的人可以说是感情受骗了。这跟这个女人的好坏,我想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这时再有一个男人出现在她的生命里愿意对她和孩子负责的话我想这个女人更得要全身心的爱这个男人,也可能成就一段佳话。但是首要的前提是这个女人一定不是随便的人。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如果她是一个随便把感情看的很淡的人,我想任何一个男孩子都不会接受她现在的状况。
没有领结婚证就在一起生活甚至生下了小孩,在我国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对我国的法律和社会管理制度严重的侵害,我国对待这类儿童又有那些保护措施呢。下面小编就没有结婚证就生了小孩怎么处理,这一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二、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
养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该条的规定,是对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因此而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只有在养子女经合法手续解除关系后,这种地位才会丧失,除此,任何个人、组织、法人都不得解除这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
继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该条的规定明确了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子女取得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
关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难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夫妻协商同意,或虽未协商同意,事后丈夫认可的均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对于事先未经得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认可的,只确认了与其生育妇女的关系,对生育妇女而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视为非婚生子女,不管属于何种形式而生,均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这类儿童叫做非婚生子女。相关的孩子父母可以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来进行孩子的户口办理。这类儿童即使没有办理户口的前提下,相关的抚养和继承权利依然生效,这是我国对儿童的基本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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