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领结婚证需要预约。
西安结婚登记可以直接去现场;也可以预约之后再去现场。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在西安市;西安市2021年5月起试行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全市通办。
办理结婚证具体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综上所述,婚姻登记办理全部实行网上预约,按照先预约后办理的程序进行。当事人应提前进行线上预约,可登录陕西省民政厅官网预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二)无血缘关系证明。,(三)单身证明。,(四)3张两寸大小近亲男女免冠合照。,(五)离婚证或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注意:初婚与再婚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离婚证。无论是起诉离婚还是协议离婚,离婚者都会有离婚证或是离婚证明,表明自己已经离婚,法律上已经为单身,这样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一)领证材料,前往民政局登记领证是需要当事人准备好办理结婚证所需证件。,(二)结婚登记照,现在的结婚登记是可以由结婚当事人提前准备好结婚登记照。在照相馆拍摄一套结婚登记照的价格大概在150—200之间,拍出来的效果会比较好。,如果没有提前准备结婚登记照的新人,也可以在民政局当场拍摄。民政局会有一处专门拍摄结婚登记照的地方,拍摄一次的照片价格大概在30元左右。,(三)上交证件和申请书,新人到民政局领证结婚,需要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并且按照身份证或是户口本的信息填写。之后将申请书、证件以及复印件上交给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四)填写声明书,将所有材料上交给工作人员之后,会给新人一人一份无血缘单身声明书,新人需要按照正确的信息填写。,(五)审核文件,当所有文件都上交之后,工作人员会对证件、申请书、声明书等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工作人员有权利当场进行询问。,(六)发放结婚证,如果审核无误之后,会将两人的结婚登记照粘贴在结婚证上,并盖上钢印发给新人,也就表示两人已经成为合法夫妻。,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再婚的当事人,程序上跟之前结婚是基本一样的,只是要多带一个自己离婚的证明比如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等都是可以的。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领结婚证的流程是:当事人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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