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包括结婚当事人双方为中国人或一方为中国人在我国境外结婚。在实践中,我国从尊重当地国家的主权及保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出发,承认他们根据当地法律而缔结的婚姻是有效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关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的规定也适用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结婚的情形。但我国法律对结婚当事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在我国境外结婚适用什么法律无明文规定。对中国公民来说,为了使他们的婚姻在日后回国的情况下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要求他们缔结婚姻时尽量不与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主要是不应与婚姻自由的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以及保护妇女合法利益原则相抵触。
至于外国人在我国境外结婚,一般不会和我国发生直接联系,但有时会发生承认或确认其效力的问题。例如,按伊斯兰教缔结的一夫多妻制婚姻,只要是根据有关国家的有效法律所缔结的,婚姻当事人到我国旅行或工作,我国并不否认这种婚姻在我国境内的效力。
各国对结婚条件的规定:结婚是男女双方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结成夫妻的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一、要符合法定的最低婚龄。各国的规定差距较大,如英国规定男女均16岁;法国规定男女18岁,女15岁;日本规定男18岁,女16岁;意大利规定男16岁,女14岁;西班牙规定男14岁,女12岁;美国各洲规定不相同,男为15到21岁,女为14到18岁;俄罗斯规定男女均为18岁。
二、大多数国家规定,结婚必须双方自愿同意。有些国家规定,未成年人结婚时还须得到父母的同意;
三、多数国家均禁止直系血亲结婚,但对于旁系血亲通婚的限制,各国规定宽严不一。日本规定,三代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美国规定,兄弟姐妹间,伯父、、叔父、舅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或姑母、姨母与侄子、外甥之间禁止结婚;
四、多数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少数国家允许有的宗教教徒之间实行一夫多妻制;
五、禁止患某种疾病的人结婚,法国规定,未婚夫妻有精神病时,其父母等亲属有权对婚姻提出异议;瑞士禁止癫痫病人结婚。
国外对结婚形式的规定:各国法律均规定了成立合法婚姻的形式要求,如果不符合结婚形式要求,该婚姻不能有效成立。多数国家规定,只有经过民事登记的婚姻,才是合法婚姻。但各国民事登记的要求不同。在一些实行宗教婚姻的国家,只承认按宗教教规所举行的结婚仪式是合法婚姻。有些国家允许当事人在宗教和非宗教仪式中任选一种,任何选择均为有效。还有的国家和地区只要求男女双方以夫妻的身份事实上同居,不通过任何仪式,即可成立有效婚姻,如冰岛、苏格兰。也有的国家规定,如果一方不能出席结婚仪式,可以书面形式委托第三者代理。
婚姻法规定申请结婚登记需要
1双方结婚登记当事人<同时>到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2结婚登记当事人须达到我国法定婚龄男方不得低于22周岁女方不得低于20周岁
3双方需带双方有效合法证件:户口本(整本)身份证如没有户口本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来代替户口本没有身份证可以去县级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科室为户籍科或户证科
4双方近期免冠彩色红底双人照片三张(结婚证两本用两张结婚登记档案用一张)
5涉外婚姻登记须咨询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市级均有办理涉外登记的婚姻登记处
6如果双方以前登记过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应变更为离婚丧偶 婚姻状况空白视为未婚变更须到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7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应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的可以不用变更
工作时间为每星期一到星期五(登记高峰期可预约登记当地114都有婚姻登记处的注册电话)可电话咨询
8结婚登记所用的证件都为原件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不可以在登记时使用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并不是要某个单位证明的,只是在婚姻登记时必须履行的一道手续。
一共两张,分别由双方填写基本情况,然后写上对方基本情况,最后有一段声明,内容为:
“本人与对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自愿结为夫妻。
本人上述声明完全真是,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晕,平时看着没几个字,打起来也蛮多的啊)
最后是声明人和监誓人签名并属上年月日。监誓人通常是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员。
新的婚姻法规定,不可以在异地领结婚证,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一起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即可。至于户口迁移丢失,应该有学校开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公安局补办。
法律分析:1、重庆市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
2、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甲、中国公民:
(一)本人的户籍证明;
(二)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乙、外国人: (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丙、外国侨民:
(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1不建议办婚礼。2因为四月份是清明节,一般婚礼都是四月过后的,不会选择这个月份。可以选择五一或者国庆节都是不错的。大家刚好是放假,都有时间,可以赶来祝贺,道喜的。毕竟结婚时一辈子的事情,选择一个好的日子,喜庆又开心,心里也放心安心些。
一、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结婚所需材料有: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无配偶证明。
4、无血亲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登记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处可以现场拍照,也可以自己带照片。
在民政局拍摄结婚登记照主要是方便,直接拍好取出来就可以用作结婚登记,不用担心忘拍、拍错、忘带等事情的发生。自带的照片要规范,即是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而且照片要真实,不能是自拍照、艺术照等。建议新人到影楼拍摄,或者直接前往民政局现场拍。
登记结婚的结婚照要求如下:
1、结婚登记:三张二寸近期免冠男女合影照片;
2、合影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共同拍摄的影像。合成照是对两张或以上的照片进行翻拍或扫描等处理后的。结婚登记照应当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结婚所需的材料包含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或者其他户籍证明资料;
3、离过婚的人士还需要提供离婚证;
4、本人无配偶,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离婚、丧偶);
5、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综上所述,结婚登记照片是未来结婚证上的照片,新人最好在拍摄之前好好打扮,留下美好回忆。新人只要满足结婚的条件,以及提前准备好结婚所需的证件,严格按照领证的程序,就一定可以领证成功。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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