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户口必须迁到男方吗

结婚后女方户口必须迁到男方吗,第1张

不是。男女在结婚之后,女方没有义务和规定一定要把户口迁至男方家中,女方不把户口迁到男方,原则上也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办理婚姻登记不需要迁移户口,仅需要提供户口本就可以办理。以后有了孩子,孩子的户口也可以任意上到双方中其中一方。户口迁移手续

一、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同一县市:(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户籍窗口办理,(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三、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不同省:(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结婚后不必须迁户口。

首先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结婚之后女方必须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迁不迁户口是由夫妻双方商量决定的,并不受法律因素的影响。当然迁户口有好处也有坏处,女方迁户口是为了以后生活的方便考虑,毕竟结了婚以后会有小孩,户口在一起办理事务就会方便很多,不用四处奔走,这样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也会少很多麻烦。关于小孩上学的问题也会方便许多,因为有的学校会要求户口在一起。其次是如果男方所在的城市福利政策比女方所在地福利政策好的话,那么女方迁户口过去也可以享受这些待遇。不过女方将户口迁出之后,想要迁回去就难了。除非夫妻两人离婚,女方的户口才能重新迁回娘家,而且迁出之后就无法享受原来所在户口的福利待遇。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一般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申领或换领;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一般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综上所述,结婚是否迁户口是遵循自愿的原则的,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结婚后双方户口一定要迁至一处。因此,结婚之后不迁户口的也大有人在,但是不迁户口对之后的生活以及下一代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分析:结婚登记不一定要迁户口,都看个人选择,可以迁,也可以不迁。结婚迁户口的手续是:1、持结婚证和迁出方的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迁出方的户籍证明,迁入方的村(居)委会证明,到迁入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迁出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可以不需要的。领结婚证的时候是双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都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因此,领证是不需要迁户口的。再者,在领完结婚证之后,迁不迁户口也都是可以的,主要还是看当事人的想法。当然,如果不迁户口,那么就只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政策和福利,而不能享受另一半户籍所在地的福利政策。领过结婚证以后可以暂时不迁户口,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要迁户口的话,需要一方出具同意人口接收证明,另一方需要出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去户籍办办理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86138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3
下一篇2023-10-2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