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地点:(仓山区)仓山民政局
2、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麦园路52号
3、联系电话:83535379
4、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5、办结婚证要带的材料: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两寸近期合照3张(似乎大厅里有拍照的地方)\婚检回执单(这个要先去领取,然后去婚检)
6、婚检地点:仓山区上渡路265号仓山区妇幼所,婚检前须到区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开具一张免费婚检介绍信,并携带个人照片各三张和身份证原件前往体检,婚检全部免费
婚检需带材料:双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1寸照片各三张
7、取证时间:早上10:30前婚检的,下午16:30分取证。下午婚检的,只能等到第二天取了。可以一个人去取报告。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是鼓楼区五四路119号嘉信大厦三楼。只需要男女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即可,至于照片可以自备,也可以在登记处拍(不是免费要给钱)。
第二个问题婚检,婚检从2003年10月1日起就改为自愿,而且是免费的,如果你们自愿婚检,那么在领证之前到鼓楼区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开具一张免费婚检介绍信,并携带1寸近期彩色个人照片各三张和身份证原件前往鼓楼区六一中路77号(福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婚检。
法律主观:
结婚证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明等材料。完成《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的填写后,婚姻登记员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