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给户口本只能通过起诉处理的,这是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扩展资料:
结婚的法定条件
《婚姻法》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登记要求: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2006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
十七、下列要件应认定为《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
1、配偶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
2、配偶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3、配偶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配偶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006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说明
17、第十七条是对如何理解结婚的实质要件的解释性规定。
法律补充
《婚姻法》第8条规定了补办结婚登记制度,《婚姻法解释(一)第四条则明确规定了补办结婚登记后,登记的效力应追溯到双方具备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期间。因此对结婚的实质要见的理解是确定结婚效力的关键。此条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婚前同居行为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实践问题。
《婚姻法》第5、6、7条规定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
(一)积极要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二)消极要件:
(1)已有配偶的;
(2)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的旁系血亲;
(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审判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是婚前同居,只是一种同居的事实状态,双方并未达成结为夫妻的合意,故此种同居关系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双方同居一段时间后登记结婚的行为亦不属于补办登记的行为,不能将婚姻关系的效力追溯到同居期间。
此种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最重要的区别是,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而婚前同居关系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婚前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诉请解除婚前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应该是可以在广州市登记的。
二、登记条件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均为国内公民,双方或其中一方户口在广州市,并且:1、男女双方自愿;2、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所需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还需提供集体户口卡和有户口地址的户口簿首页(首页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现役军人需提供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必须一致,且公章清晰、证件完好有效,否则,申请人
应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履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再婚或复婚的申请人还须提交本人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初审判决书须与生效证明一并提交、终审判决书须与初审判决书一并提交);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样本);
3、双方申请人3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4、以上所需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样式以档案保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公示在婚姻登记处)为准。
四、登记程序
1、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携带所需证件和照片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结婚登记告知单》“当事人”一栏签名;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申请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后,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
7、颁发结婚证。
五、结婚登记费:每对9元。
法律主观:
补办结婚证需出具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补领。当事人带上身份证到档案局能查询得到,档案局有当初他们结婚证的存档可以复印出来盖上档案局的章。如果六七十年代大多数婚姻登记档案都没有保存到现在。换句话说,也就是补办结婚证没有依据,作为民政部门让到所在的居委会、社区开具证明,是为了证明其父母确是合法夫妻,一直在一起共同生活,这样才能补 办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登陆无法预约,有以下几种情况:
1、填写的日期时间等事项,不符合婚姻登记处受理预约要求。
2、填写的个人信息有误,系统无法识别。
3、当天预约人数已满,无法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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