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怎么审查结婚证

银行怎么审查结婚证,第1张

1 银行申请贷款会核查结婚关系是否属实吗

一、银行办理贷款时会核实贷款人的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包括结婚证、收入证明、无法证明等资料的真假性,使用假资料申请贷款的属于经济诈骗行为,是违法的。

二、申请银行贷款的条件及资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2 办理银行贷款的时候提供假结婚证可以吗

您好,冒用他人的证件来办贷款,如果情势严重,是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3 为了完成证书注册

证书审核由证书审核员完成,证书审核员分为两类: (1)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员单位证书审核员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员单位证书审核员负责对本机构内提出证书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

(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名单 见后附件) (2)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及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证书审核员 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及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证书审核员负责对非会员单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生进行审核。 非会员单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生进行证书申请后,需根据证书申请系统提示,打印资格审核表,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盖章确认后,提交至各地方银行业协会进行复审;财务公司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表交由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复审。

4 在银行审批房贷期间能领结婚证吗

有影响,必须重新提交申请资料,证明申请人已婚。

1、法官表示,骗取贷款罪,是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向银行申请贷款,应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通过正规渠道合理合法进行申请,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

2、商业银行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有:

(1)已婚: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银行不同,需求不同)、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配偶的户口本、配偶的结婚证。如两人共同借款,配偶还需要出示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流水。

(2)单身:单身证明(单位、街道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均可)、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身份证。

扩展资料: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到庭指控称,2013年10月,被告人田某为骗取银行贷款,在赵某(另案处理)的帮助下,向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供了虚假的房权证、购销合同、婚姻登记证明等材料,同年10月23日与该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约定最高授信额度5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田某使用虚假的房产证明等资料,以欺骗手段两次骗取银行贷款共计100万元,并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无论房管局在审核夫妻购房资格可能不会对结婚证的真假,但需要告诉您的是如果您提供的是一份假的结婚证,那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了,这个事情的严重程度是远大于您所谓的避税或者买房。

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主观上明知伪造国家证件系违法、犯罪,客观上实施了大量出售各类证件的半成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为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成品创造条件,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应当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虽然您可能只是购买一张伪造的结婚证,也会存在构成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的可能性。

温馨提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成立的定量要素是目前并无具体明确规定,即只要事实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即可构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建议您还是慎重,切勿因小失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常见的解决北京购房资格的方法有:1、5年社会保障。5年社会保障是最常见的破局方式,连续60个月社会保障税,持续时间长,费用高。由于时间的延长,不确定性指数上升,容易错过上车的重要时机。

2、北京户口。北京户口已经形成了专业市场,目前市场价格在100万左右,费用高,没有可靠的渠道,处理风险大。

3、结婚。与北京户口结婚,是获得购房资格的最快方法,风险在于结婚关系面大,需要处理家庭关系,财产处理,不熟悉或可靠渠道,市场专业结婚票价格约10万+,男女略有差异。

4、工作居住证。有效的工作居住证,可以购买北京房地产,因此也被称为北京绿卡。工作居住证与户籍的基本功能相似,可以享受购买住宅资格的车牌等,唯一的区别是孩子不能在北京参加普通大学的大学入学考试,可以参加职业大学的大学入学考试(有两三本)。有工作居住证资格的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最低基数)8个月后处理,合计约10个月,市场处理费为5万~10万人。最好建议你写好合同,不一定靠谱哦,建议你还是走正规的渠道

近日,上海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河北男子通过中介找到上海女子“假结婚”获得资格成功购房,可房子买好了,婚却离不掉。无奈,男子带着签好的“结婚协议”将女子起诉至法院。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男子支付女子20万元“离婚费”,双方才“好聚好散”。买房时假离婚有风险,假结婚风险也不小。有这个想法的可要乘早打消这种念头。

法官说法

“假结婚”背后风险大隐患多

限购政策出台以后,购房资格成了外地人买房的一道门槛。为此,有极少部分人为了买房不惜铤而走险,通过中介或其他途径找人“假结婚”以获得购房资格,待房产手续办好后再行离婚。然而,从法律角度看,结婚动机不影响结婚效力,“假结婚”存在真风险。

所谓“假结婚”,其实是真的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一些没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通过中介或其他途径物色“结婚对象”并办理结婚登记,以达到具备购房资格买房的目的。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支付给中介及“结婚对象”一定的报酬。房屋交易流程结束后,双方再办理离婚手续。

“假结婚”之前一般会签署协议,表面看来是一套完美的程序,但背后的风险很大。以帮助介绍“结婚对象”开展的业务超出了房产公司的业务范围,也亵渎了婚姻的神圣,本身就不合法。所谓的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法律上也存在很大争议。重要的是,如果双方办理的是真的结婚手续,则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后,很有可能演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对方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则对实际购房人及其家人均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我们国家《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自由,如果结婚购房后,对方拒绝离婚,则实际购房人可能还要通过司法诉讼等方式才能达到目的,不仅浪费时间金钱,同时也会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此外,如果双方办理的是假的结婚证,则很可能涉嫌触犯刑事犯罪,一旦被查处,相关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将更加得不偿失,追悔莫及。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7-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买新房,就上搜狐焦点网

法律分析:查得到,我国的婚姻登记除个别省外已经进行了联网,办假结婚证办贷款银行会进行审查,一般查出来就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91438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4
下一篇2023-10-2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