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律师回答:新结婚证、离婚证封皮封底颜色均紫红色改往结婚证大红色、离婚证绿色格调传统观念上人们总觉得离婚好事证书颜色种观念体现而新结婚证、离婚证统紫色则体现了新人新家美好祝福、好合好散各找幸福人文关怀观念两人结婚种幸福两人适合生活起离婚去寻找各自幸福同样种幸福
法律主观:
1、离婚证的颜色一般是紫红色。 2、当事人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 离婚协议书 ,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 。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新版是紫红色,旧版是大在中国,二婚结婚证和一婚结婚证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证明婚姻关系合法存在的法律证书,而且二婚的办理手续是跟一婚的手续是一样的,不过呢,二婚去登记的时候要比一婚时带多一样东西来证明你上一段婚姻已经结束了,那就是----离婚证书。
不过呢,真的是一点区别都没有吗?有些人心里害怕结婚证上写着再婚,放心吧,你的结婚手续不会变,结婚证的外观以及内容上当然也是一样的,你的结婚证上也不会写着再婚二字。但是你的户口本还是有变化的哦,再婚的话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会从初婚变成再婚了。其实这些都是没什么关系的啦,反正这些都是给人看的,又不会影响你们夫妻俩的恩爱度。红色。
离婚证跟结婚证颜色不一样。红色结婚证的颜色为枣红色,也就是非常鲜艳的红色,离婚证的红色为紫红色,是非常深的一种颜色,而且结婚证的烫字是金色的,离婚证的烫字是银色的。
离婚证办理流程: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
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
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前结婚证的封面是红色的,离婚证的封面是绿色的。从2004年起,结婚证、离婚证都变成红色的,结婚证是大红色的,金色烫金字体;离婚证是血红色的,银色烫金字体。很多人应该不知道。你们知道为什么结婚证是大红色,而离婚证是血红色的吗?这个问题需要我们见多识广的网友来告诉你啦。
网友“欢天喜地”:我们中国的传统观念,觉得结婚是喜事,要红红火火的才热闹,也有一个好的寓意在里面,红色代表吉祥和祝福。但是离婚就不是一件什么好事了,但是设计这个的人大概认为夫妻俩离婚之后重新开始新的生活,绿色恰好又有新生的意思,也有好的寓意在里面吧。现在思想开放了很多,大家自由恋爱,婚姻自由,夫妻俩不能在一起了就好聚好散,所以说放手也是一种好的开始,为了一视同仁,平等看待,就把封面全部改成红色,一个深一个浅,还有字体颜色的区分。封面颜色的改变是时代的进步。
网友“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我想现在的离婚证血红色大概是代表一段不堪回首的血泪往事吧,两个人离婚肯定是相处的不愉快,这绝对不是一件好事。不管怎么都不想再回忆起不开心的过往。用血泪来形容再贴切不过了。
网友“可可哈哈”:中国人思想观念里结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既然是喜庆的事情就应该用红色来表现。离婚是不好的事情就要用到绿色。为了消除这种观念,结婚证和离婚证就都用红色的封面。我觉得现在这样就很好啊,只要字体的区别就可以了。
网友“傻傻没人爱”:其实我不是很想了解这种东西,我结了婚当然就不想离婚了。离婚是对婚姻多失望才会这样做啊。
网友“甜食大王”:离婚还算社会进步?现在结婚太随便了,不高兴了就离婚分家,这样对两个家庭造成的伤害真的会很大。我有个朋友,离婚以后就后悔了,说还是原配好,二婚都被人戴有色眼镜来看了。
有故事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很多人才不在乎离婚证啥颜色呢。自己幸福就好。一辈子最理想的事情就是两个人拿着血红色的大本本,只有彼此。
10年前结婚证是红色。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
民国元年开始,中华民国时期的结婚证,就改为油墨印刷,词藻极尽华丽优美,富有中华民族传统色彩和韵味,制作也很丰富,有绢面,宣纸,毛边纸,硬本等不同的版本,现存较少,可谓艺术珍品。
法律分析:结婚证含皮共四张:皮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结婚证;皮里国徽里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结婚证,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正文第一张正面印有:结婚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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